《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NGO基金开始申报》

  • 来源专题:大气污染防治
  • 编译者: APC
  • 发布时间:2019-06-24
  • 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NGO基金开始申报.时间:2019-06-1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一、项目背景 2017年5月,生态环境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2020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符合条件的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2018年9月,两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四类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 目前,从现阶段设施开放场次、参与人数和人群分布来看,设施开放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尚小,成效还较为有限。一方面,生态环境部门人手不足、精力物力有限;另一方面,设施单位大多比较偏远,交通不便,组织参观难度大,参与活动的人群多为学生群体和附近居民,受众面不够广,影响力不足,亟需借助社会力量进一步扩大工作影响。 二、项目概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活动走向深入,在生态环境部宣教司指导下,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联合美团外卖青山计划设立“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NGO基金”,面向各省宣教部门推荐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环保社会组织联盟成员开展资助,专项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参与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该活动旨在通过统一指导和资助,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的工作进程,进一步促进生态环境部门、环保设施单位与环保社会组织和公众的良性互动,同时促进地方环保社会组织进一步发展。 三、组织单位 (一)组织单位结构 施020门和指导单位: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司 主办单位: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承办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 协办单位: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支持单位:美团外卖青山计划 (二)任务分工 1、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司对“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NGO基金”项目进行全面指导,并对项目实施给予协调。 2、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设立“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NGO基金”,并对资金规范使用提出具体要求。 3、中华环保联合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项目资格审查与筛选、与获得资助单位签订资助协议并按资助协议拨付款项,组织召开项目启动活动和总结会。 4、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协调各省环境宣教部门推荐环保社会组织及设施开放工作相关技术支持等事宜。 四、项目经费及实施周期 项目总资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单个活动资助金额人民币2万元—10万元。 项目实施周期为2019年6月-2019年12月。 五、项目实施安排 (一)申报主体 1、申报主体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 2、2018年度年检结果合格以上的; 3、有独立的银行帐号; 4、有开展实施环保公益项目的经验,具有良好信誉; 5、“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环保社会组织联盟成员。 (二)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经过申报组织注册所在地的生态环境宣教部门推荐,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实施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资助将综合考量申报主体近一年来的工作业绩、社会信誉和申报项目的情况。 (三)申报项目范围 申报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资助应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组织有良好实践效果的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 申请资助的活动应在组织形式、讲解内容、公众构成等方面具有特色或者较好的示范作用。 (四)资助实施流程 单O经各省(市)环保宣教系统推荐NGO申报→初审→专家评审→公布资助项目名单→资助→项目实施→项目成果报送。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将申报材料《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NGO基金申请表》(见附件一)电子版本及电子扫描件(盖章版本)发送至ngozhengji@163.com,并抄送sunqin@cepf.org.cn。 2、申报材料纸质件2份盖章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602室(100013)。 3、项目申报时间: 资助申报截至2019年6月25日; 4、申报日期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办方召开评审会并公布资助名单。 六、评选流程说明 单O 1、中华环保联合会受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委托,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评出入围单位及资助金额,对入围的单位予以公示。 3、由中华环保联合会与获得资助单位签订资助协议,并按资助协议拨付款项。 4、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协调各省环境宣教部门推荐环保社会组织事宜。 七、特别声明 1、申报项目者须保证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主办方将取消其资格,并由申报项目者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所有申报项目的资料自行备份,恕不退还。申报提交项目资料只限主办方用于评审和资助活动,主办方将予以保密。 3、评审委员会本着“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申报者须尊重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 4、本计划支持费用如有涉及税务方面的事宜,由获得资助方自行承担。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为主办方。

相关报告
  • 《杭州环保设施公众开放点可以“线上”游》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lifs
    • 发布时间:2020-04-07
    • 近段时间,大家纷纷居家隔离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贡献自己的力量。利用互联网进行互动成为大家的首要选择。学校停课不停学,学生们在家就能学到书本上的知识;旅游景点开放云参观,大众坐在家中就能看遍祖国大好山河。   在学习知识欣赏美景的同时,各地的生态环境宣教工作也没有松劲,河北省石家庄利用网络课堂等活动,积极宣传防疫知识,倡导生态文明理念;浙江省杭州市拍摄环保设施公众开放点参观视频,普及污水处理、垃圾填埋等环保知识。   疫情之下,各地纷纷创新生态环境宣传形式,让宅在家中的我们也能过得精彩。   中国环境报记者钟兆盈 通讯员王岢   虽然新冠肺炎疫情已趋尾声,但还是不鼓励人员聚集。想要进行环保参观又担心怎么办?近日,浙江省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三期)、杭州市第二垃圾填埋场(天子岭)等4家环保设施公众开放点的参观视频,出现在杭州市生态环境公众号和杭州绿网等新媒体上,供不便外出的社会公众和“窝在家里”的学生参观学习。   去年以来,杭州市根据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要求,申报了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三期)、杭州市第二垃圾填埋场(天子岭)、余杭区环境监测站和威立雅资源再生(杭州)有限公司为公众开放点,并先后得到了批准。疫情期间,杭州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决定拍摄参观视频上传网络,为大众开展“线上”游活动。   3月初,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就分别以微信、电话等方式,分别和这4家开放点商议拍摄参观视频方案。之后根据不同类型的开放点一一电话沟通,指导他们拍摄内容要注重教育意义,形式上可以和网上“游客”互动,解说词要专业术语通俗化,时间控制在五六分钟等。各开放点克服防疫期间,上班人员不能全部到位的困难,抓紧组织开展参观视频拍摄工作。   “疫情期间,相信大家对勤洗手这个词应该都不陌生吧。那这些被使用后的水,大家知道它们都到哪里去了吗?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需要处理达标后才可以排放到自然环境哦。”点开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三期)的参观视频,就能听到主持人的介绍词,随后,视频还选取中控间、预处理区、生物池、二沉池、紫外线消毒、臭气收集地等点位拍摄、解说。   视频中还有和“游客”进行互动的环节,比如在预处理区镜头中有这么一道题:“通过上面的学习,大家觉得哪个选项会在预处理区被去除呢?A—塑料袋,B—溶解性污染物。”在紫外线消毒中也有题:“大家还记得紫外线灯的照射有什么作用吗?A—杀菌消毒,B—分解水体中的大分子。” 据统计,视频前后共有5处市民可以参与问答的题目,起到寓教于乐作用。   杭州市第二垃圾填埋场(天子岭)的参观视频,以“小姐姐五分钟带你了解垃圾处理”开场,用垃圾处理昨天、今天、明天相互串连。在“今天”镜头中,主要介绍了杭州市垃圾处置全过程: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利用、分类处置。还设置了一个垃圾分类小游戏让观看者测试一下自己的垃圾分类知识是否牢固掌握。“明天”则是引导大家在垃圾处理中走好“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路子,解决好城市发展与自然环境间的矛盾。   余杭区环境监测站和威立雅资源再生(杭州)有限公司两个开放点,也以较好的方式介绍了污水监测和固废处理的知识点,提高大家的生态环保意识。   开展“线上”游活动以来,杭州市风帆中学、濮家小学等10所绿色学校的学生和家长都观看、参加了网上互动。风帆中学的李殊玚同学在家“线上”游后说:“杭州每天产生这么多的生活污水和垃圾,给城市带来了很大的负担,我们能做的是每天节约用水、做好垃圾分类和减少垃圾的产生。”   新闻链接   “讲好生态环保这堂课”   石家庄抗“疫”期间环境宣教有特色   本报记者张铭贤 通讯员高莎 王真石家庄报道 “出生于训鹤世家的徐秀娟,从小就和丹顶鹤一起长大,大学毕业后她回到家乡从事了丹顶鹤的保护工作……”伴随着清脆的童声,一堂别开生面的环境教育网络少先队课拉开了帷幕。   河北省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近日联合河北省绿色学校石家庄市庄园小学,推出《关爱野生动物我们在行动》线上生态环保主题课程,通过科普知识讨论、倡议“我承诺禁食野生动物”、制作手抄报等环节,引发青少年广泛思考,珍惜生态家园,用实际行动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助力。   疫情期间,像网络少先队课这样的活动在石家庄还有很多。   打开“生态石家庄”微信公众号,“抗击疫情有你有我——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系统引导社会各界齐行动”专题报道吸引了记者的目光,主题视频、原创歌曲、绘画作品等,丰富多彩的宣传内容层出不穷。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独创宣教特色,积极引导全市环保志愿者、各级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等社会各界群体线上开展抗疫宣传,将生态环保理念与当前抗疫热点相结合,做到了疫情期间社会宣传不间断、环境教育有亮点。   师彦文老人是石家庄市的一名资深环保志愿者,也是全市唯一一名“全国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疫情期间,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迅速与师老师沟通对接,年近八十岁的师老师积极行动,激情创作抗疫漫画百余幅。用漫画解读形象生动,颇具亮点,引发社会广泛共鸣。   同时,作为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石家庄市植物园利用网络平台创新形式,开启网上参观模式。石家庄市级环境教育基地君乐宝乳业集团通过“君乐宝工业旅游”微信公众号推出了线上研学课程,通过图文形式让同学们学习如何将废旧包装变废为宝,增强青少年的生态环保意识。   截至目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生态石家庄”共发布“抗击疫情保护生态环境”专题宣传稿件55篇。在积极宣传防疫知识的同时,倡导生态文明理念,与群众一起筑牢生态环境宣传教育防线,共同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 《2025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开始申报(9.30截止)》

    • 来源专题:数智化图书情报
    • 编译者:杨小芳
    • 发布时间:2024-09-12
    • 2025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现发布2025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聚焦聚力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的首要政治任务,推出能够代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各学科各领域先进水平,反映新时代发展成就的精品力作,推动学科、学术、文化繁荣发展和原创能力提升,发展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有利文化条件。 二、资助重点 国家出版基金重点资助以下六个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的优秀出版项目。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 1.深入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内在逻辑,围绕重大思想观点特别是原理性理论成果,从学术基础、实践导向、国际视野、历史维度等方面着力,深刻揭示和阐发蕴含其中的道理学理哲理,并转化为知识话语、研究范式、学术理论,着力推进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 2.深刻把握习近平文化思想“明体达用、体用贯通”的理论品质和开放特征,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文化思想的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实践要求,深化对“两个结合”、文化领导权、新的文化使命、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等核心概念的认识,深化对文化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认识,推出具有理论价值、思想创见的研究成果。 3.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普及,坚持平实务实、精准精确,转换话语体系、转变文风话风、创新话语表达,把政治话语、理论话语转化为大众话语,推出高质量的分众化、对象化读物,充分展现党的创新理论直抵人心的力量。 (二)主题宣传教育 1.深化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宣传阐释,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宣传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和总目标、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深入宣传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领导水平的重要要求,凝聚改革共识、激发改革活力,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力量。 2.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做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出版宣传,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怀。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树牢中华民族历史观。 3.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引领,推动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持续深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做好时代楷模、功勋模范、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宣传,树立鲜明价值导向。着眼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促进优秀原创儿童读物创作生产。 (三)经济社会发展 1.围绕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准确解读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等任务要求。 2.聚焦民主和法治、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国家安全等领域改革目标,充分反映健全基层民主制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就业优先政策、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健全国家安全体系等方面丰富实践。 3.大力宣传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准确解读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扎实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热点问题解析引导,生动展现积极扩大国内需求、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方面成就亮点,讲好中国经济发展故事,回应关注关切、提振发展信心。 (四)哲学社会科学 1.切实发挥马克思主义对哲学社会科学的引领作用,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推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经典著作编译和研究、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传播史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体系建设等优秀成果出版。深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规律研究,在有关理论读物中充分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 2.围绕对于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和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学术支撑作用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多学科原创性研究,用中国理论阐释中国实践,用中国实践升华中国理论,打造面向新时代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出版精品。 3.聚焦对于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具有关键性作用的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着力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注重提炼本土概念并加以体系化,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4.坚持立足中国、面向世界,聚焦国际学术热点问题,加强重要全球性议题研究阐释,深化区域国别研究出版,深化世界史研究,支持优秀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对外翻译出版,更好展示“学术中的中国”“理论中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中的中国”。优选国外重要文献和学术著作翻译出版。 (五)文化建设和中华文化传承发展 1.围绕更好担负起新时代文化使命,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宝贵思想文化资源,深入研究中华典籍文献的学术成就和思想价值,展现中华文明突出特性,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2.深化中华文明历史研究,积极反映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加大文物、考古学、中国历史等领域重大研究成果出版力度。支持对国家发展、文明传承、文化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或填补空白价值的冷门绝学研究,支持国家文化公园集中打造中华文化重要标志,推动相关成果出版。 3.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历史实践和当代实践,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推出展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气象的标志性文艺原创精品,培育和创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4.围绕深化文明交流互鉴、增强中华文化传播力影响力,打造高质量对外出版精品,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展现中华文明优秀历史和人文底蕴,展示“发展中的中国”“开放中的中国”“为人类文明作贡献的中国”,让中国形象更加鲜活、中华文化更加深入人心。 (六)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 1.服务科技强国建设,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围绕加强科技创新全链条部署、全领域布局,凝练基础研究关键科学问题,推出为各领域提供基础理论支撑和技术源头供给的重大原创成果。支持翻译引进国际科技前沿最新研究成果。 2.围绕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前沿领域,助力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颠覆性技术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推出代表国家科技实力的自主创新成果。 3.围绕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支持反映科技进步、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的优秀原创科普读物,推出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的传记作品。 入选中宣部2024年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选题的项目,按“事后补助”方式,以正式出版物申请国家出版基金资助。主题出版项目不占用年度出版基金项目申报名额,有关申报要求和程序另行通知。 三、 申报条件 国家出版基金主要资助优秀公益性出版项目,以图书出版项目为主,同时资助少量音像电子和数字出版项目。 (一)申报单位应为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出版机构,具有良好的出版业绩和社会信誉,具备完成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的条件和能力。 (二)申报单位应立足自身专业定位,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专业编辑团队,具备相应出版资质。 (三)申报单位应拥有所申报项目的专有出版权或相关著作权,并确保该项目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 (四)申报项目数量: 1.符合以上条件的出版单位每家可申报2项。 2.有以下情形的出版单位,可相应增加申报项目数量: (1)获得第五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物奖(不含提名奖)的出版单位,可增加1个申报项目(各奖项不重复奖励)。 (2)获得第五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先进出版单位奖的出版单位,可增加1个申报项目。 (3)获得第十六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特别奖或优秀作品奖的图书出版单位,可增加1个申报项目。 (4)申报项目中含有“十四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项目的出版单位,可增加1个申报项目。 (5)2020—2024年度获得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数量排名前50位的出版单位,可增加1个申报项目。 (6)根据《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2023年绩效考评情况通报》,获得申报名额奖励的出版单位,可按通报要求增加申报项目数量。 3.有以下情形的出版单位,核减其申报项目数量或取消申报资格: (1)在年度申报周期内受到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存在严重导向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版单位,视情况核减其申报项目数量或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 (2)根据《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2023年绩效考评情况通报》,对相关出版单位核减其申报项目数量或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 (五)申请资助金额: 单项申请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确有大额资金需求的,应作特别论证说明。每家出版单位,申报2—4个项目的,至少1项申请资助金额在50万元以下;申报5个(含)项目以上的,至少2项申请资助金额在50万元以下。 (六)申报项目成稿率: 1.图书项目应提供不少于60%的书稿。辞书类项目应提供不少于40%的书稿。丛书类项目提供书稿总量不少于60%,其中各单册图书均应提供部分书稿。 2.音像电子和数字出版项目应提供完整的作品策划方案和能够据以判断项目总体质量的样片或演示版本。 (七)鼓励申报成熟度高的项目,实施周期超过 3年的(2027年12月后出版),应在申请书中对其特殊性作出说明。 (八)已获资助的延续性项目,前期未完成出版并提交结项申请的,不得申报新一期项目。 (九)对以下几种情况的项目不予资助: 1.重复出版的项目。 2.未经系统整理研究,只对文献、资料、档案等进行简单汇编影印的项目。 3.一般性个人文集、选集、全集类项目(著作者对国家有特殊重大贡献、获得社会广泛认可的除外)。 4.在出版或制作环节已获得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 5.2024年9月30日前已出版的项目。 6.包含数据库、应用程序和软件、网络数字平台等技术开发内容和经费的项目。 (十)为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内容质量,同年度原则上只资助同一作者撰写或主编的一个项目。 (十一)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认真研究、如实填写有关材料。凡在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请书中资助经费预算表设定的条目、内容和计量单位编制预算,合理填报定价、印数,确保数据客观准确、依据充分、说明清楚。 (十三)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难易程度,科学合理填报项目计划完成时间,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延期情况将与出版项目和出版单位的绩效考评结果挂钩。 (十四)主管单位应严把政治导向关,对出版单位资质和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内容质量及资金预算等进行严格审核。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报送。 四、 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登录国家出版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申请书填报并在线打印一式 3份(同时保存电子文档),签字盖章后连同申报材料光盘一式 1份(图书项目光盘需含申请书电子文档、PDF格式书稿电子文件,音像电子和数字出版项目光盘需含申请书电子文档、样片、策划方案 word文档等。申报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应单独刻盘)报主管单位审核。 书稿电子文件应为经过排版的 PDF格式文件,并以单册书稿内容为单位提供(不以章、节为单位),图片、表格、公式等需排入内文相应位置,不单设文件。丛书、套书的各册书稿文件应保存在同一文件夹内。 (二)各省(区、市)出版单位和中央部门(单位)所属京外出版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省(区、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项目申报。中央在京出版单位通过主管单位提出项目申报。 (三)各省(区、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应在 2024年9月30日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报送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同时,通过国家出版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交。中央主管单位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报送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留底。 联系单位: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余贝贝  杨晨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 邮编:100052 联系电话:010-83138041  010-83138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