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对话十:国土空间规划展望与创新》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8-11-27
  • 11月25日下午,八位来自城乡规划、土地规划和生态规划的专家共同讨论了我国未来的国土空间规划,讨论内容涉及城乡规划转型、国土规划体系构建、生态空间格局构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国土规划数据支撑等五个议题。1.城乡规划转型--孙安军(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长)孙安军理事长主要针对城市层面的国土空间规划改革展开讨论,他指出,空间规划的改革过程是一种“扬弃”过程,并以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为案例,探讨了新的国土空间规划应该传承城市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统筹作用,传到机制和科学决策机制。2.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贾克敬(中国土地学会土地规划分会秘书长),谭纵波(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贾克敬秘书长结合实际工作,强调未来的国土规划分为几级叫什么名字,都应该重点关注以下问题:首先,新时代的国土规划必须以生态文明为基础,强化底线安全意识;其次,新时代的国土规划是一个继承与创新的国土规划,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生态规划等都各有所长,应该取长补短;第三,应该是一个以“双评价”为基础引导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的的规划;第四,必须能够协调国土空间利用的矛盾;第五,国土规划应该是一个覆盖和引导全域生产力布局的规划;第六,是一个注重集约节约、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规划;第七,一个施行全域全类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规划;最后,是能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提升国土空间质量功能的规划。谭纵波理事则以学者身份,从市县空间规划切入。他认为从多规合一到空间规划是思维方式的转变,多规合一就是一个问题导向的工作,而到了空间规划阶段,则应该是任务导向。并且他在阐述了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主要任务之后,再次强调,生态文明是基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的更包容的高阶文明;所以规划任务是多目标的。规划技术是成熟的,各家均有所长,需要的是选择、跨界、融合以迎接挑战。3.生态空间格局构建与规划技术--徐德琳(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徐德琳研究员认为生态空间格局构建技术要点在于:1)其构建以生态保护需求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为基础,而非现状,不是基于现状,要有前瞻性,需要在现状基础上进行格局优化;2)应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而非生态类型为导向来规划生态空间,不应当拘泥于用地现状,而是要注重功能;3)正确处理好自然生态空间与非生态用地之间的关系;4)从供体-受体关系布局生态空间格局;5)统筹保护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空间格局构建;6)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护重要生态空间。4.国土空间用途管制--邓红蒂(中国土地学会土地规划分会副主任委员);林坚(中国土地学会土地规划分会副主任委员)邓红蒂副主任委员提出改革之前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是部门分制下的用途管制,各个部门针对不同的地类有不同的管制依据和管制手段。而在诸部门各地类的用途管制中,土地用途管制系统最为完整和有效,因为它已经建立起了一整套以耕地保护为核心,控制建设用地扩张的用途管制制度和闭合管理链条。邓红蒂副主任委员还介绍了我国目前自然生态空间管制的试点工作情况,最后在回顾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政策演进基础上,提出新时期自然空间管制的应该注重全域管制、统一的管制、约束性和强制性的管制、差异化考核管制。林坚教授也是在对现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进行评述之后分享了他自己对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的构想: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应该包括三类职能(规划、实施、监督)、三级规划(国家和省级规划、市县级规划、县级以下实施性规划)、三类管控(指标管控、边界管控、名录管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应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相联动,探索三类空间和土地分类相衔接;探索不同主导功能的单元管控模式;同时应做好指标管理。5.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支撑体系--周连芳(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白晓飞(中国土地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连芳主任先回顾了我国第一次和第二次的土地调查工作,然后介绍了我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的基本情况。白晓飞副主任委员则就“国土空间规划大数据支撑能力建设”这一议题进行了汇报。土地调查和数据服务都是一项国土空间规划和管理的基础的工作,对未来的国土空间规划起到了支撑性作用。

相关报告
  • 《张京祥: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下的国土空间规划》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9-07-09
    • 导读 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背景下,“空间规划”已经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将着重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角度,对国土空间规划做一解读。 作者:张京祥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理事,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南京大学空间规划研究中心主任 2018年全国两会上,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进行新一轮机构改革的重大决定,明确了由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统一承担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和监督实施职责,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推进“多规合一”。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实施监督体系在决策层面已经基本确立,下面将在实践层面进入全面的建构阶段。《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国土空间规划要“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这充分说明此次在国家体制机制层面提出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事实上,早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就被提出,并明确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所有这些都说明,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背景下,“空间规划”已经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将着重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角度,对国土空间规划做一解读。 国家治理在变迁中必然要求“多规合一” 放眼当今世界,“空间规划”广泛、深刻地内嵌于各国的国家治理体系之中,我国亦是如此。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治理体系变迁的宏观背景下,我国的空间规划体系也经历了一系列探索、创新的演进历程。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一段时期,我国采取了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双轨制”并存的政策,空间规划作为落实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与空间布局的工具,在很大程度上仍延续了计划经济时期宏观调控的职责。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中央政府自上而下的指令性计划逐步弱化,地方政府自主性不断增强,1980年代末、1990年代初我国初步构建起从国家层面(全国国土规划)到区域层面(区域性国土规划)再到地方层面(城市总体规划等)的空间规划体系。十四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全面实施市场化改革,市场化、分权化、分税制等一系列改革塑造了高度企业化的“增长型”地方政府,并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土地财政”。各地方政府积极利用“空间规划”尤其是城市规划,通过土地经营,实现土地快速增值和地方经济高速发展,这一时期的空间规划作为支持地方实现经济增长的工具,带有明显的功利化色彩。随后很长一段时期,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生态环境恶化、社会矛盾突出、城乡差距拉大等问题日益突显。在此背景下,十六大以后中央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标志着国家发展的总体价值取向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但长期路径的惯性导致地方政府“增长主义”的发展模式一时难以扭转。 虽然在快速增长阶段,各种空间规划对于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要素管控以及城乡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很长一段时期内,空间规划事实上成为各部委、各层级政府之间争夺话语权、利益博弈的工具,由此导致空间规划体系混乱、多规冲突愈演愈烈的矛盾局面。造成这一现象的本质,既是各级政府之间以及各部门之间权力博弈的结果,也是国家治理体系转型过渡时期治理逻辑混沌的现实表现。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目标,标志着中央对国家治理体系的全面重构。其中,“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成了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在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消除多规矛盾,在全面理顺、重构各级政府事权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因此,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有效实施国家战略、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视角认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在谋求高质量发展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我国新一轮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为基本原则,强调对国土空间和资源环境的管控与保护,限制地方的无序开发,推动城乡实现高质量发展。基于“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已经在双评价、三区三线划定等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的技术性探索,并成为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关键基础性工作。但应当关注的是,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重构不仅仅是技术优化的问题,其本质上是一种国家治理行为,反映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变革,不仅会在中央—地方的责权关系上得到响应,更会对国家、社会和市场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此次国家机构改革,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空间规划与管理职责统一划归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建立覆盖全域的空间开发保护框架,推动“多规合一”,不仅是对空间规划体系的一次深度整合,其本质上更是对纵向府际关系、横向政府—市场—社会关系,即垂直治理与水平治理体系的全面重构。 首先,作为国家推进实现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工具,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在不同空间层次尺度以及开发时序上,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进行的统筹安排和部署,体现自上而下的“战略引领”与“刚性管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首先具有较强的体系性:在垂直方向,从总体规划到详细规划,再到相关的专项规划,要清晰对应于各层级政府的事权、责任,强化垂直的传导机制;在横向层面,则要强调各职能部门、各专项规划间的相互协同与有效衔接。 其次,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具有制度化和规范性的特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部署,在制度层面体现国家意志和发展战略。自上而下编制的各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按照“全国统一、互相衔接、分级管控”的要求,在“双评价”的基础上科学、统筹布局生态、生产与生活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体现出高度秩序化、规范化的特征。 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背景下,“空间规划”已经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为扬州青年志愿者在了解学习京杭大运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此外,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还具有统筹性的特征。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导向下,国土空间规划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和治理工具,其目标不仅仅是平衡各专项领域之间的空间需求,更是要调和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实现对多元化目标的统筹和协调,并将高质量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更高层次的追求。这就更加要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能够统筹考虑保护和发展之间的关系,统筹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统筹效益、秩序、品质的关系,以及统筹长远目标与实施时序的关系。 总之,新中国建立以来,空间规划体系的变迁受到复杂的体制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其背后深刻映照了国家治理体系变迁的历程。在步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重构统一、有序、有力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突破旧的发展逻辑,促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国土空间规划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唯有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角度与高度来认识和探索国土空间规划,才能准确理解国土空间规划的目标与内涵,继而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本文来源:凤凰品城市(ID:fhpcszz)。文章选自《凤凰品城市》2019年5-6月刊。
  • 《石楠: 面对空间规划整合, 规划师的当务之急是什么 》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8-05-11
    • 2018-05-08 09:56来源:《城市规划》分享到: 导读 3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形成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提出,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就此,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石楠在《城市规划》2018年第3期的“编者絮语”中提出,国家将各种“空间”规划加以整合,一方面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以空间规划为抓手,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今年“两会”的诸多议程中,规划界最为关注的是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调整方案:组建自然资源部,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等加以整合。 根据这一改革方案,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将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等。国家希望通过这次改革,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建国六十多年来,城乡规划的职能基本上一直呆在“建口”,无论是国家建委、国家城建总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都离不开一个“建”字,虽然外界称呼城乡规划为“建设规划”时,规划师们会颇为不快地辩解:我们不只是关于“建设”的规划,我们是综合性的关于土地和空间资源如何合理使用的科学;然而,这回把城乡规划管理职能划归“资源”部门,规划师们又觉得感情上转不过弯来:我们不只是关于“资源”的规划,我们是关于人、关于社会、关于人居环境的科学,似乎只有成立一个“国家规划委员会”才是解决办法。 笔者无意对这些观点加以评述,其实早在十多年前主持的一项研究中,笔者就第一次一一列举了八十多种法定规划,以及各种规划之间交叉重叠、叠床架屋、甚至相互掣肘的诸多弊端,明确提出应该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统一协调和规范各类规划工作,大幅度精简按条条编制的部门(专门)规划,在各级各类综合性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合理整合,一级政府、一个规划,在中央和地方事权合理划分的基础上搭建国家规划体系。 事实上,这一问题的讨论远不只是停留在学术或技术层面。李克强总理早就提出在市县层面试行“三规合一”,以提高行政效能。在随后的政府工作中,从市县层面到省域层面的试点工作一直在积极推行。特别是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重点,加快建设美丽中国,使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成为新时代的基调。 无论是宏观层面的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还是微观层面对于建筑方针的调整,从原先的适用、经济、美观,增加了第四个要求:绿色;无论是总体层面要求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还是空间层面将改善生态环境放到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第一位,都说明“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方针引领下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 从这个角度,应该不难理解国家将各种“空间”规划加以整合,一方面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以空间规划为抓手,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当然,强调从资源保护的角度对政府规划职能进行整合,并不意味着割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有机联系。相反,如何进一步发挥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解决制约城市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开创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才是摆在规划师们面前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