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反对特朗普将土耳其钢铁关税加倍。发布于2020年7月15日消息来源:普氏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在7月14日的一项裁决中说,美国总统特朗普根据1962年《贸易扩张法》第232条对进口土耳其钢铁征收额外关税的决定违反了法律。法院在判决书中说,强制执行这些附加税“违反了法定程序和宪法对平等保护的保障”意见。跟随美国特朗普8月13日的推文,2018年3月,土耳其将钢铁进口关税从2018年3月分配给所有国家的25%上调至50%。特朗普在2018年8月10日的推特中表示,他正在授权“对土耳其的钢铁和铝征收一倍的关税,因为他们的货币土耳其里拉对我们非常坚挺的美元迅速下滑。”更高的关税一直持续到2019年5月21日。原告泛太平洋钢铁公司是美国钢铁进口商,要求退还因关税提高而支付的额外关税。原告辩称,将土耳其的钢铁关税提高一倍的举措是非法的,因为这一举措缺乏与国家安全的联系,是在没有遵循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发布的,并指出土耳其钢铁产品的进口商违反了第五修正案的平等保护和正当程序保证书法院认为,提高对土耳其的关税水平违反了第232条法规的时间表,因为它要求总统在90天内根据商务部长的报告作出决定,然后在15天内实施任何选定的行动。”政府继续争辩说,总统有权修改其先前的公告,但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总统根据第232条对其权力的扩张性观点是错误的,并且与法规的语言、立法历史和目的相抵触,法院在其意见中说:“与政府的论点相反,法规中没有任何内容支持在规定的时限之外继续修改公告的权力。政府没有引用法令或最近的立法历史来支持这一理论添加。给定多年来对第232条法规的修改,法院认为,无论之前是否允许修改,根据现行法定方案对现有公告进行修改,法院说,如果没有遵循法规中的程序,是不允许的。”法院在其意见中说:“根据第232条,总统无权根据部长的任何不经意的建议采取行动;法令要求进行正式调查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