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监办:针对分布式光伏发展问题做好政策解释和接入》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 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02-07
  • 河南能监办:针对分布式光伏发展问题做好政策解释和接入.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河南能监办     2024/2/6 16:43:17   我要投稿
    关键词: 配电网 国网河南 新能源消纳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为做好2024年12398能源监管热线涉及供电服务群众诉求办理工作,近日河南能源监管办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开展专题会商。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介绍了2023年全省所属供电企业12398能源监管热线有关群众诉求办理情况。从统计情况看,投诉数量较2022年降低38%,其中电能质量、停电抢修方面投诉事项减少较多,反映出全省供电企业频繁停电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获得电力”供电服务质量有较大提升;反映供电设施位置不合理给用户造成不便等相关问题有小幅增长,体现出电力用户更加注重自身权益,满足群众满意用电需求还有更多提升空间。
    针对2023年来群众反映较多的因配网容量所限分布式光伏无法报装、因供需消纳矛盾导致的分布式光伏限制发电等新问题,双方进行了充分讨论。2024年双方将共同采取措施,重点做好供电服务投诉工单办理质量提升,针对分布式光伏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做好政策解释和接入、消纳能力提升,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用电水平。
    河南省电力公司还介绍了为应对本轮雨雪冰冻天气相关准备情况,重点介绍了加强值班值守和服务保障,专业协同、政企协同做好客户停电处置,除雪除冰应急演练等情况。河南能源监管办指出要总结近几轮雨雪冰冻天气应对的经验,重点谋划,全面落实,做好各项应对工作,保证全省电力系统平稳运行。
    分享到:
    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北极星投稿热线:陈女士 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换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 原文来源:http://www.chinasmartgrid.com.cn/news/20240206/652678.shtml
相关报告
  • 《河南“隔墙售电”助推分布式风光项目发展》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4-07-18
    • 2024年5月,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河南省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暂行)》《河南省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暂行)》《河南省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暂行)》三个文件(以下简称“源网荷储新政策”),允许第三方在企业自有或周边土地建设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并将电力出售给用电企业,为“隔墙售电”创造了有利条件。在当前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迅速提升、消纳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下,“源网荷储新政策”有望成为加快河南能源转型的重要抓手。 什么是“隔墙售电”? 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首次提出了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机制,即隔墙售电: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含个人)与配电网内就近电力用户进行电力交易;电网企业承担分布式发电的电力输送并配合有关电力交易机构组织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按政府核定的标准收取过网费。 2019年,国家公布了首批26个“隔墙售电”试点名单。但是,由于交易双方与电网企业的利益分配难以达成一致,该机制一直“叫好不叫座”。 河南为何出台这个政策? 河南是全国粮食生产核心区,耕地面积占全省土地面积接近一半,集中式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发展空间有限。2023 年,河南省以1389.7万千瓦的新增量位列全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榜首,而同期的新增集中式光伏只有 8.9万千瓦,低于河南新增光伏装机的1%。另外,河南是能源净输入和电力受端省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依赖就地消纳,不具备外地市场消纳条件。如果按照现有的分布式能源全额上网模式继续发展,河南电网的系统安全设施、监控设施和调度设施都无法适应。因此,河南省在2023年发布了《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通知》,将绝大部分省域都划为了光伏的发展红区。 因此,河南要进一步发展可再生能源,必须推动分布式能源回归本位,以自发自用为主,而不是全额上网。从政策层面出发,河南迫切需要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比重,完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并规范交易流程。“源网荷储新政策”应运而生。 “源网荷储新政策”的核心是什么? “源网荷储新政策”明确了工业企业、增量配电网、农村作坊、生产企业、整村开发等五类源网荷储项目的实施细则。 首先,对于用电量较大的工业企业,允许“合理利用20公里范围内新能源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或分散式风电,适当配置储能设施,提升绿电使用比例和系统运行效率”。虽然项目业主必须是电力用户, 但“项目业主可选择自主开发建设,也可委托专业队伍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发建设”,实质上是允许第三方参加此类源网荷储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让隔墙售电在河南得以落地。 其次,针对最受关注的工业企业和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河南省明确提出了完全自发自用,不得向电网反送电的要求: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要求加装防逆流装置,不向大电网反送电;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要求与公用电网划出清晰的物理分界面,确保不向公用电网反送电。其他三类项目所发电量优先自发自用,剩余电量可以上网。 此外,“源网荷储新政策”还对三类项目明确了配储要求:工业企业不低于新能源规模15%的集中式独立储能装置;生产企业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按照不低于新能源装机功率的20%、时长不少于2小时的要求配置新型储能设施;整村开发类项目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新能源装机功率的50%、时长不少于2小时的水平配置储能设施。 显然,“源网荷储新政策”的出发点是鼓励分布式电力就地消纳,不向大电网反送电,在解决新能源消纳难的困境的同时,不挤占稀缺的电网灵活性资源,保障电网的运行安全,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一个令人振奋的政策尝试。河南省工业发达,通过新政策可以提高工业企业使用绿电的比例,还可以缓解重点工业领域发展过程中的用能约束问题。另外,推动农村用能从“远方来”到“身边取”,既可以让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也可以使农村能源安全供应更加稳定、更有保障。 下一步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河南省的“源网荷储新政策”,无疑是电改进程中很有意义的一次尝试,但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比如说备受争议的“过网费”。表面上,“过网费”是现有新能源业主和电网利益分配之间的矛盾,其根源在于现有的电力价格机制仍然是以煤电为主体的传统电力系统模式。新能源在边际成本和碳减排效益等方面具备优势,在能量价值和系统安全上,就现阶段而言,火电表现占优。接下来,需要统筹考虑传统能源和新能源的特性,设计出符合新型电力系统的电力价格机制,确保各交易主体公平承担输配电、系统运行以及各类灵活性资源提供的电力平衡服务所产生的相关成本,加速电改,并贡献于“双碳”目标的实现。 (作者单位: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
  • 《分布式光伏掀“巨变”》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06-25
    • 在整县分布式试点、乡村振兴两大政策的催化下,分布式光伏再次进入高景气发展阶段。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19年至2021年我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占比分别为40.5%、32.2%和53.3%。2022年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8.87GW,同比增长192%,占全国新增装机总量的67%,累计装机规模已超115GW,盛宴正酣! 狂欢之余,分布式光伏的跨越式发展让电网消纳越发吃力,个别地区出现了输变电容量不足、节假日调峰消纳困难等问题。不久前,某地发布通知,称分布式光伏开发规模不应超过该区域全年最大用电负荷的60%,为避免向220KV及以上电网反送电,暂停光伏新装申请和并网申请。 文件一出,引发业内热烈讨论,而这只是当下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与电网安全矛盾的一个缩影。面对绕不开的电网消纳,山东、河南等地率先亮新招。 开端:分布式、户用光伏参与调峰 山东是我国分布式光伏大省,截至2021年底其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超23GW,户用光伏总装机达15.9GW,居全国第一。2022年第一季度山东分布式光伏新增了1.35GW。在分布式光伏的大规模并网,让山东积极探索促进分布式光伏就近消纳和全网电力平衡的新措施。 早在2021年12月底,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山东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分布式光伏并网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保证电网安全约束或民生供热条件下,常规调整手段无法满足新能源消纳或电网调节需求时,电力调度机构要优化分布式光伏消纳调峰措施(扶贫光伏除外)。在安排不具备调度端远程功率控制功能部署的场站整站(户)停运的基础上,安排具备调度端功率控制功能的分布式光伏场站,自动接收并执行电力调度机构指令曲线。 在2022年春节期间,山东首次安排户用光伏电站参与调峰,这在全国范围内也属先例。尽管这只是春节期间的特殊情况,但种种迹象表明,分布式光伏、户用光伏参与调峰已成大趋势。 随后,山东电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电压等级分布式光伏可调可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220V/380V分布式接入改造,抓实抓好10kV并网分布式接入改造,并要求4月1日以后新并网项目投运即具备可调可控功能。据了解,这一由山东牵头的分布式光伏可观、可测、可调、可控改造工作正在多个省份进行,当前山东部分地区已完成了相应改造工作。 同为分布式光伏大省的河南也在探索分布式参与调峰,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在《关于进一步完善河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将省内10(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不含扶贫项目)纳入市场主体范围,参与河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管理,按现行交易规则中新能源电厂调峰费用分摊办法进行辅助服务费用分摊。 据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统计,截至2022年一季度已有山东、浙江、河北、江苏、河南五地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超过10GW,随着分布式以及户用光伏装机量的持续上升,可以预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相应工作只是时间问题。 进阶:分摊市场偏差费用 今年6月初,山东再祭重磅文件,山东能源监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起草的《关于2022年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公平原则,逐步将分布式新能源纳入市场主体范围,与集中式新能源场站同等参与市场偏差费用分摊。 征求意见稿要求,自今年7月份起,将省内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非户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不含扶贫)纳入市场偏差费用分摊范围,明年1月起,省内全部非户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不含扶贫)及新建户用光伏及也将参与市场偏差费用分摊范围。这意味着,今年7月起,10KV及以上新增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将率先分摊市场偏差费用,明年起全部存量工商业及新建户用光伏都需要分摊市场偏差费用。 山东省太阳能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张晓斌表示,上述文件出台的初衷是光伏等新能源发展太快而电网改造跟不上,无论是变压器容量还是电网消纳压力都很大,按照“谁受益,谁承担”原则,新能源企业需要对电网的安全做出贡献。 一位熟悉电力交易业务的业内人士介绍,当前山东新能源电站的市场偏差分摊费用约0.02-0.03元/度,且呈上升趋势。根据《补充通知》来看,分布式光伏同等参与市场偏差费用分摊,不参与市场注册,市场偏差分摊费用通常从用户每个月的电费中直接扣除。 据张晓斌介绍,由于每个月电网调峰情况不太一样,平均下来市场偏差费用在0.02元/度上下,当前山东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基准价为0.3949元/度,若减去这部分费用,项目的投资收益将会受到部分影响。在新的政策下,投资企业在做收益测算时,可在0.01-0.03元/度这个范围内以保守的收益去做投资模型。 当前,该文件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市场偏差费用是按发电量还是上网电量收取尚不明确。张晓斌表示,从分布式光伏发展及电网消纳等因素综合考虑,建议按上网电量收取市场偏差费用,这样可以鼓励分布式光伏项目自发自用,通过调整自用比例做到就近消纳,减轻电网负担。 当前,分布式光伏发展已经进入新节点,不论愿或不愿,分布式光伏、户用光伏项目承担相应调峰、市场偏差费用已是大势所趋,未来每一个电站的用户都要为电网安全承担相应义务,无法“独善其身”。而如何协调电网安全与分布式光伏发展,仍需电网、相关机构及企业等多方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