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召开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为天津之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大讨论交流研讨会》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1-02
  • 为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全面推进“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高水平建设好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集思广益,厘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进一步激发全委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激情,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从11月27日至12月8日,在全委机关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为天津之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大讨论活动。12月8日,召开大讨论交流研讨会,开展交流研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部分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研讨会。

      这次大讨论活动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十一次全会和十一届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十九大对制造强国建设、建设现代经济体系提出的一系列新目标、新思想、新任务,为落实好制造强国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纲要,加快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建言献策。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通过举办支部书记学习十九大精神培训班、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全面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细悟、以知促行、鼓足干劲、创新竞进。二是突出主题开展学习研讨,围绕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确定的目标任务,开展专题研究和研讨,明思路、看问题、找差距、对标杆、出实招,以新思维研究新问题,以新思路落实新任务,以新举措开创新局面。三是认真撰写交流材料,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工作撰写一篇交流材料,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推进工作的目标和落实工作的举措。四是组织开展成果交流,通过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大会、青年党员干部交流会等,组织开展研讨交流,并将大讨论发言材料汇编成册印发全委学习。

      在12月8日召开的大讨论交流研讨会上,每位处室主要负责人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目标、新思想、新任务,紧密结合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目标和各处室工作重点,开展交流研讨。会场气氛热烈,发言精彩纷呈,迸发了思想火花,明辨了工作思路,提出了工作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效果。

      党组书记、主任尹继辉同志指出,这次会议是一次集思广益的学习交流会,也是一次创新思路的工作研讨会,更是一次鼓舞斗志的动员大会。全委上下要以这次大讨论活动为契机,集思广益,厘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认真总结好今年,筹划好明年各项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懂、弄通、做实的重要要求进一步落实到位。要坚持原原本本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铸灵魂、强党性、增本领。年底前,中央要召开经济工作会议、发展改革工作会议、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市委召开全会,明年还有“两会”。这些重要会议都会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新思想、新政策、新要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把年底工作收好关。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动力,认真总结梳理今年各项工作,机关各处室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贯彻落实的思路、措施、问题。要把工作详细对对表,确定任务有没有漏项、欠账,该做的工作一定要做到位,把工作亮点、特点总结出来,以实际行动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到实处。三是要为筹划明年起好步。要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按照工信部“1+X”要求,以“五大工程”为统领,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不打乱仗,确定思路和目标后,就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保持定力和耐心,坚定不移地去推进。要制定一批政策、落实一批举措、推进一批项目。把资金的拳头攥起来,不撒胡椒面,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资金引导作用,推动工作落实。要集思广益、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年底前我们将召开区县、集团公司、民营企业等一系列座谈会,认真谋划好明年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四是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清风正气。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大胆选拔任用敢担当、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及时调整不敢担当、不肯干事、不愿作为而且也没有能力作为的干部,促进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在全委系统形成讲大局、讲正气、讲担当、讲贡献、比贡献、比业绩、比作为、比担当的良好风气,让中央的决策和市委的部署在工业战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 原文来源:http://www.tjec.gov.cn/newzixun/629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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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举世瞩目的党的十九大于10月24日胜利闭幕。   10月25日上午,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集体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邀请市委《前线》杂志社总编辑李明圣做学习辅导报告。市经信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学习。市经信委党组书记、主任张伯旭对全委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进行了全面部署。   李明圣总编辑从把握大会主题、领会报告要点、聚焦特别亮点三个方面,对十九大报告精神进行了深入解读。他带领大家重温报告原文,分析了报告中提出的新成就、新变革、新挑战、新时代、新使命、新思想、新目标、新战略和新任务,参与学习的全体干部对十九大报告的精神实质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市经信委党组书记、主任张伯旭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根据中央部署和市委要求,全委上下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两贯彻一落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切实把全委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要采取有力措施,营造浓厚氛围,迅速在全委兴起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   张伯旭要求,要坚定信念,在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实质上下功夫。要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修订后的党章,全面领会精神实质,结合实际深入思考,着力在吃透弄懂上下功夫、在融会贯通上求实效。   张伯旭指出,要把学习十九大精神的收获转化为推动首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开创首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新局面。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良好作风,认真抓好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在学习中,要做到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提高;理论联系实际,推动工作落实;健全学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工作。   张伯旭强调,以党的十九大为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首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必将迈上一个新的高位台阶。广大党员干部肩负着十分艰巨而光荣的重任,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动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为首都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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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7-20
    • 天津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7—2020年)》(国海发〔2018〕2号)和《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国海发〔2017〕7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围绕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为核心,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绿色发展转型,进一步保护自然岸线,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排放,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快建设美丽天津。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限批政策,自然岸线保有量不低于18公里,保有率不低于5%;海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我市管辖海域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要求;全市入海河流水质有所改善,全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湿地面积(含滨海湿地)不低于2956平方公里,湿地面积不减少;海水养殖面积控制在3000公顷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禁止填海造地。 1.实施最严格围填海管控措施。按照国家关于围填海管控“十个一律”和“三个强化”的要求,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限批政策,暂停审批新增围填海和占用自然岸线的用海项目。积极稳妥处理好未确权围填海资源利用问题。严格落实《围填海管控办法》(国海发〔2017〕9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围填海管理和监督,采取岸线巡查、海上巡航、卫星监控等措施,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围填海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加强涉海项目监管。修订《天津市建设项目用海规模控制指导标准(试行)》,进一步控制对用海项目的审批。严格按照《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要求,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严格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审查。深入开展我市围填海项目后评估工作,重点对围填海生态环境影响进行综合评价,为制定渤海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围填海管控措施提供依据。 (二)坚决保护自然岸线。 1.加大岸线保护力度。严格落实《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国海发〔2017〕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自然岸线保护与利用的管控年度计划。严禁在现有自然岸线从事可能改变自然岸线属性的开发建设活动。加大沿海滩涂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开展人工岸线生态化修复工程与沿海滩涂生态保护和修复试点,恢复海岸带湿地自然功能。加快推进沿海防护林带建设,提高沿海防护功能。实施临港经济区4.2公里人工岸线生态修复工程、海河入海口公众亲水岸线工程。 2.加强海洋生态红线区管理。全面建立海洋生态红线管理体系。完成海洋生态红线区陆域边界标志布设,加强日常巡视巡查,开展常态化监测评价,完成海洋生态红线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确保海洋生态红线“划得清、管得严、守得住”。将自然岸线纳入海洋生态红线区并实施最严格保护,建设岸线区域环境监视监控系统,提升监管能力。 (三)坚决整治污染排放。 1.加强陆源污染控制。全面落实河长制,深入开展河湖水环境大排查大治理大提升行动,实施入海河流综合整治。强化入海排污口动态监管。加快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2020年底前,按国家要求完成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严格按证监管。加快建设污染源总氮、总磷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氮磷去除能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所有建制镇具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建制镇和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以上。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019年完成全部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全市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到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达到80%以上。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实现1295个规划保留村污水集中处理。严控农业面源污染,化肥利用率达到40%。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4.2%、16.1%以上。 2.严格海水养殖污染控制。优化海域水产养殖区域布局,科学划定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禁止养殖区。大力推进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加强规范化工厂化养殖企业管理,推动养殖排水治理与达标排放。强化养殖投入品管理,加强水产养殖环节用药的监督抽查,坚决杜绝违禁药品使用。 3.强化港口船舶污染控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严格落实《天津港防治船舶污染管理规定》(201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严格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监测和监管,加强船舶防污染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强化对船舶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偷排漏排行为和船用燃料油质量的监督检查。推进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建设。 (四)坚决保护海洋生态系统。 1.加强海洋渔业水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对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及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渔业水域调查研究和保护力度。全面推进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加大涉渔“三无”(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和违规网具清理整治力度,建立禁用渔具和违规渔具长效管控机制。严格落实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科学实施增殖放流,年度放流各类物种10亿单位以上。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强化礁区管理维护。到2020年,压减国内海洋捕捞机动渔船60艘,盐田生态养殖面积控制在3000公顷。建立我市海洋生物资源数据库,构建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体系。提高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水平,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2.推进海洋生态修复和补偿。制定实施我市“蓝色海湾”整治修复规划,依法拆除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围堤。积极推进南港工业区生态湿地公园、中新天津生态城遗鸥公园一期等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实施大神堂牡蛎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北大港湿地保护区保护和修复等工作。研究建立我市海洋工程等开发活动、海洋保护区管理等领域生态补偿制度。 3.加强海洋生态空间规划和管控。加大海洋保护区选划力度。推进我市海洋功能区规划修编,提高保护类、保留类海洋生态空间的占比和管理要求。加快制定我市渤海海域空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差别化配套政策。提升海洋保护区执法及监管能力。整合优化现有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资源,以日常监测为依托,进一步强化监测调查过程中的生态概念,优化海洋生态监测布局,健全评估体系。 4.加强海洋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加强沿海环境风险较大的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加强船舶与码头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开展海洋环境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构建风险信息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健全海洋生态灾害应急监测体系,完善海洋生态灾害应急预案。提高海洋生态灾害的监测预警水平。 (五)优化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 1.加强规划引领,引导产业科学布局。依据《天津市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津政发〔2017〕8号)明确的“北旅游、中航运、南重工”的空间建设格局,加快构建蓝色产业发展带。积极争取获批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支持临港经济区化工区和大港石油化工区进行优化提升改造。 2.加快结构调整,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去产能工作部署,加强对2016年和2017年已退出产能的监督检查,严防死灰复燃。推动重大石化产业项目向南港工业区集聚,重点发展石油化工、海洋化工、精细化工、能量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向高端石化产品延伸,带动我市相关行业发展。推动南港工业区建设公用工程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将发电、海水淡化、工业制盐、海水化学品提取等项目有机结合,实施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促进产业绿色发展。加快绿色石化产品发展,推动我市石化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本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由市海洋局牵头负责,会同市发展改革、环保、水务、农业、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健全协调机制,统一推动落实。市海洋局对各相关单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对重点任务进度滞后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落实计划。 (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各类政策资金,加大支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统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推行第三方治理和市场化运营,健全投资回报机制。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和引领,鼓励共性、关键、前瞻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鼓励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技术研发,部署实施相关科技示范工程,推动重点领域成果转化;支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工程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开展陆域统筹污染控制、滨海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领域研究。 (四)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组织公众参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活动,提高公众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意识。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科学普及、舆论宣传和技术推广。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海洋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