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光伏电价征求意见稿三大亮点利好产业发展》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0-02-17
  • 近日,有部分光伏企业已接到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关于2020年光伏电站政策征求意见稿》的电话通知。根据通知,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一、二、三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3元(含税,下同)、0.38元、0.47元,工商业分布式上限价格为0.05元/千瓦时,户用电价暂时未定。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的《意见稿》对2020年的光伏行业发展是利好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电价下调基本在预期之内

    与2019年的指导电价相比,Ⅰ/Ⅱ类资源区降低了7分/千瓦时,Ⅲ类资源区降了8分/千瓦时,略低于往年0.1元/千瓦时左右的下降幅度。对比2019年的竞价分析可以发现,2020年指导电价的确定以及降价幅度基本与2019年地面电站的平价电价趋势相一致。

    事实上,在全国统一竞价的规则下,指导电价作为上限电价,其影响力远低于此前的标杆上网电价。对此,某行业资深人士表示,此次电价下调基本在预期之内,村级扶贫电站属于年度脱贫攻坚最后一年的兜底政策。

    对于工商业分布式项目,此次征求意见稿将其补贴上限将减至0.05元/kWh,光伏行业人士表示,实际上从去年开始,很多工商业分布式就已经按照无补贴来测算收益率了,他们认为最大的风险不是来自于补贴拖欠,是工商业电价的下调和自发自用电费的拖欠。因此,国家补贴以及部分省的省补,对于工商业分布式来说,主要是提升了抗风险能力。

    二、政策时间利好电站项目落地建设

    2019年,有关部门在4月30日才发出正式的价格文件,5月30日出竞争管理文件,电站业主6月30日完成竞价上报项目,直到7月中旬才完成竞价。由于政策迟迟没有下发,导致一些竞价光伏项目工程延期,或迟迟未能落地。

    而2020年政策下发时间较早,预期4月30日可以完成竞价上报项目,5月中旬就可以完成竞价工作,将有利于光伏项目的落地实施。

    三、户用市场形势向好

    至于最为关注的户用光伏电价,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仍是空白。实际上,关于户用光伏电站的电价一直争议不断。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测算,如果户用补贴总规模为5亿元,按照1000小时测算,若户用电价为7分,全年规模为7GW;电价为8分,全年规模为6GW;户用电价为0.1元,规模为5.5GW。

    虽然此次文件关于户用光伏的电价并未明确,但可以确定的是户用光伏必将成为2020年国内光伏市场的一大亮点。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户用市场需求的延后效应,以及主管部门给户用光伏的一个月“缓冲期”,户用光伏的补贴指标有望用到年末。

相关报告
  • 《2025光伏装机27.5GW!浙江发布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10-08
    • 9月29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浙江光伏产业强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大省地位日益巩固提升,形成以电池片、组件制造为龙头,集光伏应用产品开发、发电系统集成以及专用辅料、设备制造等于一体的产业链体系,光伏产业产值突1破2500亿元,光伏电池、组件产能分别突破90GW和110GW;产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迈上新台阶,形成光伏制造规范公告企业30家以上、年营收超百亿元企业6~8家;实施“风光倍增”工程,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750万千瓦左右,分布式光伏装机比重超过50%。 多场景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按照“宜建尽建”原则,推动省级开发区(园区)、物流园区、特色小镇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实施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光伏发电安装“全覆盖”。高质量推进30个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推行山区26县“光伏富裕”工程,大力发展户用光伏。 加快利用通讯基站、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公路服务区等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展高效智能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试点,支持发展“光储直柔”新型建筑电力系统。 全面推进光伏在景观照明、路灯、城镇亮化工程中应用。支持光伏组件企业建立废弃光伏产品回收与利用处理网络体系。力争到2025年,全省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30%。 支持地方利用荒山荒坡、废弃矿山等资源,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创新渔光、农光、林光互补复合开发模式,合理合规发展复合光伏电站。加强光伏电站规划布局,鼓励有条件地区利用既有电网设施按多能互补方式,有序建设多类型光伏电站,支持配套建设独立储能电站,力争“十四五”时期全省新增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700万千瓦以上。
  • 《国家能源局熊敏峰:光伏产业发展存在四大问题!》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02-16
    • 2023年2月16日,光伏行业2022年发展回顾与2023年形势展望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熊敏峰回顾光伏行业2022年的发展情况,展望2023年的发展形势。 光伏产业成果丰硕 熊敏峰表示,在过去的一年,光伏行业成果丰硕,实现了新突破。 一是光伏发电年新增装机首次突破8000万千瓦,达到8741万千瓦,同比增长60%,再创历史新高,成为新增装机规模最大、增速最快的电源类型。 二是分布式光伏年新增装机首次突破5000万千瓦,达到5111万千瓦,同比增长75%,占全部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规模的60%,成为新增光伏装机的首要力量,并呈现集中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户用光伏“三分天下”的新格局。 三是光伏发电总装机突破3.9亿千瓦,仅次于火电、水电,成为装机规模第三大电源。 四是光伏年发电量首次突破4000亿千瓦时,达到4250亿千瓦时,新增发电量约1000亿千瓦时,占全部新增发电量的30%。可再生能源替代效果日益明显,成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有力支撑。 五是光伏产品出口首次突破500亿美元,同比增长超过80%,成为我国外贸出口的一大亮点。在稳投资、稳增长、稳就业、稳外贸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光伏政策体系健全完善 “同时,过去的一年中,光伏行业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一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这是继201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之后,中央层面在新能源领域出台的又一部重要政策性文件,为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是首次以九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印发《可再生能源“十四五”发展规划》,为行业发展提供规划引导、稳定预期,形成部门合力的积极作用。 三是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组织开展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和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成为促进行业发展的重大举措与重要抓手。 四是在广泛征求行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发布新的《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主动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既促进发展,打通堵点难点,又规范秩序,推动良性发展。 五是聚焦产业链失衡问题。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保障和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熊敏峰说道。 光伏行业问题与建议 与此同时,过去的一年,我国光伏行业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熊敏峰主要提出四点问题:一是产业链协同不够,尤其是上游硅料价格起伏波动较大;二是光伏用地、用林、用草、用海政策有待进一步明确,影响项目落地实施;三是光伏强制配套产业配置储能现象仍时有发生,尤其是储能建而不用;四是光伏参与电力市场的收益风险加大。 熊敏峰针对上诉问题,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 一是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保障行业行稳置业。高质量发展是行业的首要任务。既要实现“量”的快速增长,扩大装机规模,更要确保“质”的有效提升。一方面,加强产业协同,树立互利共赢的理念,积极构建良好的产业生态,共同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平稳可靠;另一方面,加强行业治理,理性投资决策,防止无序竞争、恶性竞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的规范有序。 二是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推进先进技术的规模化应用。降本提质增效是行业发展的主旋律,谁能在技术创新中占据先机,谁就能在市场竞争中胜出。当前,更加先进高效的技术路线,仍有待各方持续发力。希望大家牢牢抓住技术核心竞争力,加大创新投入,利用好应用市场需求旺盛,特别是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的契机,积极推动先进技术的规模化应用,带动技术进步、成本下降、产业升级。 三是坚持要素保障,营造以行业良好的发展环境。土地是行业发展必不可少的支撑要素。国家能源局将加强与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推动出台光伏用地、用林、用草、用海政策,为行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同时,将会同有关方面研究优化储能调度运行机制,着力解决建而不用的问题。 四是坚持融合发展,拓展光伏应用新场景、新模式、新业态。光伏发电兼容性强,能够以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融合发展,实现空间的综合效益,以增值利用优势明显。目前,已有部分沿海省份规划布局海上光伏,相关企业也正积极参与,海上光伏进入了起步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