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模式在中国发展迅猛,成为政府提高公共产品与服务水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民间投资、化解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乏的重要途径。从2014年国务院常务委员会首批推出80个基础设施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至今,环境(特别是水治理)领域已经成为PPP模式推进的重点和热点。
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发布的2015年年底,财政部、环境部就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对运用PPP模式解决水治理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基本操作规范。2016年发布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则》也明确指出,要加大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治理环境污染的支持力度。2018年5月,习近平主席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加大重大项目科技公关,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对策性研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的水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以上具有指导性意义的政策文件和讲话进一步推动了PPP模式在环境和水治理领域的快速广泛运用。
根据财政部PPP中心项目库的数据,截至2018年5月,全国PPP项目成交量为7253个,成交金额达10.91万亿元,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农田水利及环保类项目868个*,占全部成交项目总数的11.96%;成交金额9949.8亿元,占全部成交金额的9.12%。
(*此为二手资料。由于缺乏原始数据,不能严格区分农田水利项目与环保类项目的具体数量,也不能明确环保类项目中具体的涉水项目数量,但有文章指出环保类项目中大约80%是涉水类项目。)
据投资单价和工程任务量等相关数据估计,完成“水十条”的总投资可能达到4.6万亿元,预示着PPP模式的应用将会创造更多投资机会,释放巨大的市场空间。但目前来看,在建和投入运营的项目存在“重工程、轻工艺;重数量、轻质量;重规模、轻规划;重投资、轻运营;重土建、轻技术”的问题。尽管这些项目在建设期能够拉动GDP增长,但后期运营乏力,水治理效果不佳,还可能形成新的污染源,投资难以获得回报也会引发各种法律纠纷。此外,由于项目招标过程中对竞标单位的资质审核偏重资金、规模和工程类指标,导致中标参与PPP项目的国企多、民企少,并没有真正激发盘活民间资本,也没有促进先进技术的应用和管理运营水平的提升。
在此,我们希望通过对新加坡新泉海水淡化厂(SingSpring desalination)PPP项目的分析,总结促成水治理领域PPP项目成功的因素,为中国此类项目的良性发展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