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速推进碳减排 碳排放达峰行动将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 来源专题:农业立体污染防治
  • 编译者: 季雪婧
  • 发布时间:2020-11-25
  • 全球气候治理是国合会高度关注的议题之一。国合会2020年给中国政府的政策建议提出,“将气候韧性融入各级政府规划和预算。加快构建全国碳定价体系。将气候指标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国合会研究成果和提出的政策建议得到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在生态环境部10月28日上午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表示:“‘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我国将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明确地方、行业的达峰目标和行动方案,鼓励相关部门制定达峰专项行动方案。达峰行动有关工作将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对各地方达峰行动的进展情况开展考核评估。”这体现了国合会的积极贡献。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大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09年,我国提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称“碳强度”)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分别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和13亿立方米的目标。

    2015年,我国又进一步提出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碳强度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截至2019年底,我国碳强度较2005年降低约48.1%,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3%,提前完成我国对外承诺的到2020年目标,为百分之百落实国家自主贡献,努力实现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新的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不仅是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要求,也是对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明确要求。”李高说,我国将碳强度下降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分解落实,采取措施持续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持续推动地方开展各类低碳试点示范,鼓励地方制定低碳发展战略和政策。

    李高表示,达峰行动将在“十四五”“十五五”两个五年规划里持续实施,这个工作既必要,同时也有一定的难度,不同于常规的五年规划,也不同于在污染防治领域三年攻坚战,需要在持续十年左右时间进行规划。

    他说,要向地方、行业明确的传导压力、传导任务,要明确地方和重点行业的达峰目标、路线图、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相关的部门也要形成合力来推动和支持这项工作。同时要强化监督考核评估,进一步强化相应的措施,支持国家自主贡献重点项目建设,确保2030前达峰目标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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