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到2025年分布式光伏接入空间预计将达50GW》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4-08-06
  • 日前,南方电网公司在高质量发展大会上部署全面推进电网设备大规模更新,预计2024年至2027年,大规模设备更新投资规模将达到1953亿元。其中,2024年年中将增加投资40亿元,全年投资规模达到404亿元,力争到2027年实现电网设备更新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52%。

    南方电网公司输配电部负责人介绍,设备更新是电网安全可靠运行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本轮电网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将重点聚焦电网本质安全提升、防灾减灾建设、数字电网提升、节能增效提升、绿色环保升级五个方向。通过这些措施,公司致力于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到2027年综合供电可靠率超过99.95%,综合电压合格率超过99.9%。

    在防灾减灾方面,南方电网公司将加强电网综合改造,完成85个示范地下配电站房“下改上”搬迁改造,在灾害多发的重点地区配置5G应用、清障、特种作业车、全地形运输、卫星通信、水陆两栖、专业化UPS电源等先进装备,以最大程度降低自然灾害对电网及用户用电的影响。

    数字电网建设方面,到2027年,南方电网全网变电站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比例将达到55%,配电自动化有效覆盖率不低于90%,同时进一步推广应用电鸿物联操作系统、“大瓦特”大模型等先进技术装备。

    节能增效提升方面,南方电网公司将在2025年全面淘汰S7(含S8)型,以及运行年限超25年且能效达不到准入水平的配电变压器,力争到2027年,设备装备能效水平比2023年提高1倍。同时,推动电网绿色转型,确保公司资源回收利用率、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配电网可靠性提升工程在本轮设备更新改造中占有重要地位,投资比重达到14.66%。南方电网公司通过提升配电网可靠性及承载力、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双重治理,达到供电可靠性、设备可靠性等指标的提升。预计到2025年,配电网将达到500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250万台充电桩接入水平,2027年基本实现柔性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

    农村电网持续巩固提升。2024年至2027年,南方电网公司计划投资超过1000亿元,通过农村电网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提高农网自动化有效覆盖水平,提升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承载力。在此基础上,南方电网公司将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保障乡村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应并尽并”,促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服务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力量。

    通过开展大规模电网设备更新,南方电网公司不仅将提升电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还将为推动能源行业的绿色转型和数字化升级提供坚实基础。

  • 原文来源:https://www.in-en.com/article/html/energy-23339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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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4-02-05
    • 近日,记者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获悉,2023年江苏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月增百万千瓦,全年共新增1217.1万千瓦,推动该省绿色转型步伐进一步加快。 分布式光伏是在用户附近建设运行,就近接入配电网,以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的光伏发电设施。与集中式光伏相比,分布式光伏接入电压等级较低,装机容量较小,一般不超过0.6万千瓦,布局以分散布置在建筑物屋顶为主。 “十四五”以来,江苏风光等新能源飞速发展,以年均新增装机994万千瓦的增速迅速突破6000万千瓦大关。其中,分布式光伏增长尤为突出。2022年,江苏分布式光伏装机月均新增容量48.4万千瓦,2023年月均新增容量达101.4万千瓦,是2022年月均新增容量的2.1倍,增速位居全国第二位。 截至2023年底,江苏分布式光伏装机已达2772.2万千瓦,占光伏装机容量的70.6%、新能源装机容量的42.0%、电源总装机容量的15.4%,相比2022年末分别提高8.6、11.4和5.8个百分点。全年新增分布式光伏并网户数超25.0万户,同比增长208%,并网数量和增速均创历史新高。 “双碳目标大背景下,江苏近年来绿色转型步伐不断加快,光伏产业蓬勃发展,成本持续降低,盈利能力有效增长。”国网江苏经研院规划发展研究中心能源研究室主任李琥介绍。光伏产业作为江苏重点培育的优势产业之一,近年来发展势头强劲,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已形成功能齐全、配套完整的产业体系。据江苏省光伏产业协会统计,2022年江苏光伏制造企业约450家,覆盖了硅料、硅片、电池、组件、辅材辅料、装备制造和光伏应用系统等,全年共完成营收6159.24亿元,同比增长86%。 在龙头企业引领下,江苏光伏产业集聚效应明显,技术加速突破。位于盐城的江苏润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2020-2022三年间光伏电池片销量均位居全球第三,该公司设施部经理陈刚表示,为了跟上行业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工厂每18个月就要进行全套车间设备置换。 同时,全产业链规模化量产,带来成本快速下降。目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度电成本已由2010年的1.7元/千瓦时下降至2023年的0.22-0.32元/千瓦时,已明显低于火电成本,全面进入了平价上网时代。 2023年8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明确分布式光伏上网电量可核发可交易绿证,相当于分布式光伏项目在获得电价收益的基础上,还可以通过参与绿证交易获得额外收益。 以江苏为例,截至2023年底,江苏绿证交易规模达101万张,折合电量10.1亿千瓦时。“按目前绿证成交的平均价格估算,可为分布式光伏用户新增0.03元/千瓦时的额外收益,这有效调动了分布式光伏产业投资的积极性。”李琥说。 此外,江苏省内用能的庞大需求和技术的更新迭代也为分布式光伏提供了进一步的发展空间。自2005年起,江苏全社会用电量平均每3-4年增长1000亿千瓦时,预计到2025年,江苏全社会用电量将达8250亿千瓦时,用能需求十分旺盛。同时,近年来我国光伏发电技术快速发展,TOPCon(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 HJT(异质结)等新型晶体硅高效电池与组件技术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已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和较强国际市场竞争力,大幅提升了光伏企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自身性能。 “在支持政策、用能需求、技术优势的三重影响下,江苏分布式光伏仍将保持高速增长态势,预计2024年底装机达3300-3500万千瓦,2025年底达4000-4500万千瓦。”李琥表示,在光伏产业的带动下,江苏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将进一步加速,有力支撑江苏能源电力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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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武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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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文中简称《管理办法》),是基于新型电力系统及分布式光伏新变化、新特征、新趋势、新发展而作出的调整,体现了与时俱进、实事求是、规范治理的原则,有利于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鄂电价格”将通过系列学习报告,分析政策的核心、要点,提出思考和建议,推动分布式光伏新政走深走实,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量增”“质升”。 分布式光伏增速超常 近年来,分布式光伏项目发展增速十分惊人、数量庞大,规范备案管理才能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据国家能源局最新数据,截至2024年底,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3.7亿千瓦,是2013年底的121倍(2013年底累计并网分布式光伏310万千瓦、占全部光伏发电装机比重16%),占全部光伏发电装机的42%,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11%。 新增装机方面,2024年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达1.2亿千瓦,占当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的43%。 发电量方面,2024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量3462亿千瓦时,占光伏发电量的41%。 单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容量一般低于30千瓦或6000千瓦。 42%、43%、41%,三组数据表明:无论累计装机、新增装机或是发电量,分布式与集中式并举和等量齐观的态势十分明显,分布式光伏发电已经成为能源转型的重要力量。 可以说,分布式光伏基本占据光伏市场的“半壁江山”,已经从“小而优”成长为“多而强”“多而散”。 规模如此庞大、分布如此广泛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国家必须加强对其开发建设与运行的全过程监测,才能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接入电网服务效率,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 因此《管理办法》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备案信息应当包括项目名称、投资主体、建设地点、项目类型、建设规模、上网模式等。 谁投资、谁备案 备案管理方面,《管理办法》最大的变化即明确了“谁投资、谁备案”的原则。其中: 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自然人选择备案方式,可由电网企业集中代理备案,也可由自然人自行备案; 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投资主体备案; 国家能源局指出,近年来“农户出屋顶、开发商出资”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仍以农户名义备案,导致企业与个人权责明显不对等,存在一定金融风险和安全等隐患,为维护农户利益不受侵害,本次《管理办法》强调“非自然人投资开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以自然人名义备案”。 当然,新政策也给予了充足的衔接过渡期,明确了新老划断的例外条款,即:对于“非自然人投资开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以自然人名义备案”这项禁止性规定,本办法印发前已由自然人备案的,可不作备案主体变更,仍按原备案项目类型管理,但投资主体应当主动向备案机关和电网企业告知相关信息,明确承担项目运行维护的主体及相应法律责任,不得转嫁不合理的责任与义务,不得采用欺骗、诱导等方式侵害自然人合法权益。 对于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允许合并备案并分别接入电网。合并备案需满足以下条件:投资主体相同、备案机关相同、单个项目的建设场所、规模及内容明确。其余情况不得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并备案。 本来备案程序是比较复杂的,这次大大简化了先前审批备案的程序。体现了国家层面鼓励和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分布式光伏,该支持的支持,该坚持的坚持。 备案变更规范有序 此前,《征求意见稿》规定“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应重新备案”。 这次《管理办法》相当于简化了变更程序,尽量减少重新备案情形。 对于上网模式的变更,在《管理办法》第35条有规定,“项目投资主体可根据电力用户负荷、自身经营状况等情况,按照第五条规定变更上网模式一次,同时进行备案变更并告知备案机关,电网企业协助做好接网调整,项目投资主体与电网企业及其调度机构应当重新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除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外,项目投资主体可根据电力用户负荷、自身经营状况等情况,按规定变更上网模式一次,即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可在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模式中再次选择一次,一般工商业可在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二种模式中再次选择一次。 再次选定后,不允许第三次变更,有利于稳定预期,降低电网企业配电网接网投资调整频率,降低全社会投资成本。 此外,对于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了两种情形可以调整:一是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全部自发自用模式可调整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二是在电力用户负荷发生较大变化时,可将项目调整为集中式光伏电站(具体调整办法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确定)。 建档立卡意义重大 由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具有规模小、布局分散、发电量不稳定等特性,特别是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点多零散,参照数字化管理方法,给每个项目赋予一个具有唯一身份标识的建档立卡号,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避免后续监管和服务过程中产生混乱。 《管理办法》提出:建档立卡方面,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托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组织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档立卡工作。时间上,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当在建成并网一个月内,完成建档立卡填报工作。 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由电网企业负责填报并提交相关信息; 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当由项目投资主体负责填报,电网企业提交相关信息。 建档立卡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全部发电量核发绿证,其中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项目投资主体持有绿证后可根据绿证相关管理规定自主参与绿证交易。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档立卡号,是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唯一身份识别代码,是后续光伏发电消纳监测预警、核发绿证、入市交易、电费资金支付及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前提。因此《管理办法》提出建档立卡填报工作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