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放大招!要求加强充换电等基础设施建设!》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3-05-31
  • 5月29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促进消费提质升级。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消费枢纽,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培育一批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和国内外品牌消费集聚区。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强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制定绿色低碳产业引导目录,布局发展一批低碳零碳负碳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等产业项目,加快绿色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稳步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机制,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原文如下: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高水平推进广东现代化建设,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广东现代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和总抓手,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当好示范。

    到2027年,全省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进步,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持续提升,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到2035年,高质量发展实现更大成效,科技创新能力大幅跃升,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更加平衡,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加快形成,美丽广东基本建成,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坚持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纲”,牢牢把规划抓在手上、把项目落在地上、把未来融在路上、把百姓记在心上,努力建设世界级湾区、发展最好的湾区。

    (一)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推进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构建以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为主轴,其他城市协同支撑的创新格局。加快建设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争创更多全国重点实验室,推动省实验室提质增效。协同港澳推进建设一批重大创新平台,做大做强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打造若干产业创新高地。

    (二)深化实施“湾区通”工程。推进现代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轨道上的大湾区”和世界级港口群、机场群,加快“数字湾区”建设,促进人员、货物、资金、数据等高效便捷流动。强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深化粤港澳三地民生融通和人文交流,持续完善便利港澳居民生活、学习、就业的政策服务体系,拓展公共服务领域合作,高质量建设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健全规划政策实施体系,建立重点项目清单及建设保障机制,确保每年有一批可见可知可感的标志性成果。

    (三)推进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支持横琴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新产业,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提升琴澳一体化发展水平。支持前海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联动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提升金融、法律等领域对外开放水平。支持南沙做深总体规划和城市设计,建设“精明增长、精致城区、岭南特色、田园风格、中国气派”的现代化都市,打造大湾区国际航运、金融和科技创新功能承载区。推进大湾区珠江口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试点示范,引领打造环珠江口100公里“黄金内湾”。

    (四)增强广州、深圳核心引擎功能。支持广州强化综合城市功能,建设教育医疗中心、对外文化交流门户和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开展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支持深圳以加快建设全球领先的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为抓手,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三、持续有效扩大内需,加固高质量发展的基本盘

    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有效挖掘内需潜力,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充分发挥内需拉动作用,稳固和扩大国内循环基本盘。

    (五)促进消费提质升级。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消费枢纽,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培育一批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和国内外品牌消费集聚区。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强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增加养老育幼服务消费。加快培育新型消费。

    (六)精准扩大有效投资。按照“三年工程瞄准两年干”的要求,加快实施“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推动更多项目新增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和方案的“盘子”。推广“承诺制”改革,充分发挥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机制和并联审批专班作用,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梳理公布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应用场景和创新需求,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经济社会发展短板领域等投资。系统布局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推进全国算力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持续推进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

    (七)建设高效顺畅的现代流通体系。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积极培育跨国大型贸易商。完善商品交易市场网络,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行动,引导商品市场与特色产业集聚区、物流配送中心对接合作,布局建设电商新基建、冷链物流等商务基础设施。加快发展供销农产品直供配送。优化现代商贸体系,加快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商贸流通业态融合创新。深入开展“粤贸全国”、“粤贸全球”活动,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加快建设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统筹推进公路、铁路、水运、民航协调发展。加强港口合作,推进疏港铁路建设,加快发展公铁海联运、航空货运。

    四、坚持制造业当家,强化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根基

    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制造强省建设,聚焦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加快实现产业体系升级发展,在新的高度挺起广东现代化建设的产业“脊梁”。

    (八)建设现代化产业集群。着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打造梯次型产业格局,争创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重点加快发展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海洋牧场等产业,新增若干个万亿元级产业集群。瞄准人工智能、量子技术等领域抢占制高点,前瞻谋划打造一批未来产业集群。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加快推动家具、智能家电、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大力发展食品工业。加快制造业产业链数字化改造,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深入实施“金融+高端制造”工程,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完善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实施制造业当家“十百千万”人才专项行动,强化制造业人才支撑。

    (九)打造高水平产业发展平台。加快建设一批引领型产业集聚区、支撑型产业园区和“万亩千亿”大平台,做大做强一批特色专业园区,强化承接产业转移平台载体建设,谋划推动大型出口加工产业区建设。打造一批符合产业生态要求的升级版园区,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和亩均产出效益,形成以“亩均论英雄”的园区发展政策体系。

    (十)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群。建立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深化“链主”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培育工程,巩固壮大一批行业领军企业,推动形成顶天立地的企业格局和良好生态。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转股、股上市”市场主体培育计划,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十一)加强优质产业项目招引共建。树立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工作导向,建立完善省市县领导同志挂点联系服务重点制造业项目工作机制,实施工业投资跃增计划。促进产业优化布局和有序转移,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合作共赢,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更好承接国内外特别是珠三角地区产业有序转移。建立健全内外资一体化大招商工作机制,加大面向百亿元级、百亿美元级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强以商引商、以链引商、以侨引商、联合招商。

    五、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加快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把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打得更稳更牢。

    (十二)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推动更多科技成果沿途转化。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全链条服务体系,丰富区域股权市场培育科创企业功能,扩大科技信贷受惠面。

    (十三)推进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攻关。实施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十年“卓粤”计划,完善基础研究稳定多元投入机制。深入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推进“广东强芯”工程、核心软件攻关工程。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在科研组织方式、创新要素配置、成果落地转化机制等方面探索创新。

    (十四)强化科技创新的教育和人才支撑。推动教育供给侧改革,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在学科设置、培养模式、教育评价等领域探索推进一批改革试点。实施新一轮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用好用足大湾区人才优惠政策。构建多层次多渠道链式人才发展机制,加快培养造就战略人才力量,精准引进和培养更多高层次紧缺型人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

    六、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

    继续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塑造新的战略态势、战略优势,不断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空间。

    (十五)健全支持各类市场主体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制定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推进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按规定鼓励和引导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十六)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好外贸、外资、外包、外经、外智“五外联动”组合拳。稳住美欧等市场,拓展东南亚、南亚、非洲等市场,新打造一批万亿元级、千亿元级出口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大宗商品、电子元器件等六大进口基地,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建设。办好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等活动,培育咨询设计、文化创意等高附加值服务外包产业。高质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支持企业建设海外研发、生产、物流、展销及仓储基地。优化外国专家服务,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吸引外智来粤创新创业。深化广东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探索更加开放的贸易监管制度。用足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我国已签署的多双边自贸协定相关规则,推进一批重点开放试点。

    (十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推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广州、深圳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开展营商环境对口帮扶协作,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办事标准、流程、时效与珠三角地区接轨。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探索在深圳和横琴、南沙放宽市场准入,全面推进竞争中性政策落地,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积极争创国家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注册制改革,加快广州期货交易所发展,打造完整期货产业链,健全期现联动市场体系。加快法治广东建设,推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地方立法,及时修订、清理、废止相关政策法规。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与保障。

    七、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锻造高质量发展的潜力板

    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坚持分类指导、各方发力,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

    (十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立足功能定位,引导各类县域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发展县域工业经济,扶持一批10亿元级企业、建设一批亿元级项目。培育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业微生物产业、文旅康养、农村电商等优势特色产业与新业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便利优质工业品下乡和鲜活农产品进城。实施创先、进位、消薄行动,实现县域实力整体提升。健全县级财力保障长效机制,强化资金、土地、人才、技术等要素资源投入保障。推动扩权赋能强县。

    (十九)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广州、深圳等都市圈发展。加强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开展城市更新行动,稳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围绕公共服务、环境、市政、产业配套等设施提质升级,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增强乡镇综合服务功能,建强中心镇专业镇特色镇,建设美丽圩镇。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一体的规划实施机制,推动水电气路网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布局。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医共体、养老服务联合体,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二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壮大岭南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藏、运输销售等,延长农产品产业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强和完善乡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十一)强化区域协同联动。创新区域帮扶协作机制,实现对口帮扶协作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市全覆盖、新型帮扶协作机制在粤东粤西粤北各县(市)全覆盖。深入开展“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加强陆海统筹,一体谋划海洋和陆地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生态环境保护。推动老区苏区、民族地区和省际边界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加强与周边省份国家重大战略平台对接联通和交流合作。

    八、推动绿色发展,擦亮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

    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走出新时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广东路径。

    (二十二)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基础,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优化绿美广东空间布局。加强林分优化、林相改善,整体推进城乡绿化美化,持续优化生态廊道、绿道、碧道、古驿道,打造一批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乡村。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扎实推进南岭国家公园、丹霞山国家公园创建,高标准建设华南国家植物园、深圳“国际红树林中心”。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试点、生态综合补偿试点。

    (二十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新一轮污染物协同减排。聚焦臭氧、江河支流和城市河涌、近岸海域、农村面源等,坚决打好污染治理标志性战役。实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工程,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完善生态环境污染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全过程治理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机制,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二十四)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制定绿色低碳产业引导目录,布局发展一批低碳零碳负碳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等产业项目,加快绿色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稳步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机制,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九、强化民生保障服务,共享高质量发展的成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民生十大工程”,积极探索共同富裕有效路径,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群众。

    (二十五)构建优质均衡公共服务体系。聚焦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健全为民办事长效机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产业技能根基工程,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基础教育强基创优、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质和均衡发展,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高水平健康广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一老一小”服务能力,树立全龄友好理念。

    (二十六)增加高品质精神文化供给。加强革命遗址、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早期岭南探源工程和岭南文化“双创”工程。扶持文艺精品创作,培育一批德艺双馨的文学艺术名家大师,推出更多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精品力作。积极培育文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建设文化创意新高地。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二十七)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持续优化初次分配格局,健全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开展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行动。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提高统筹层次和待遇水平,推动社会保障从“制度全覆盖”转向“人群全覆盖”。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转移支付机制,大力发展公益慈善。

    十、统筹发展和安全,守住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底线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科学把握风险动态变化,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二十八)坚守粮食安全底线。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实施粮食安全强基工程,深入开展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推进灌区现代化改造,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深入实施“粤强种芯”工程,推进优势种业基地建设,打造国家级生物育种中心。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重要农产品保供稳价工作。

    (二十九)强化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完善数字电网、油气管网和能源产供储销体系。持续优化电网主网架结构,加快推进骨干电源配套电网规划建设。统筹协调煤炭、天然气资源,推进建设一批支撑性调节性电源项目,保障电力供应安全可靠。持续强化重要能源战略物资储备能力。进一步优化建材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

    (三十)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建立健全经济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信息共享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严防房地产、金融、财政等重点领域风险叠加共振。强化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建设,推动完善中小法人金融机构治理体系。扎实做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房地产风险化解处置。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十一、强化组织保障

    (三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工作格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一抓到底、善作善成,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广东落地落实。

    (三十二)狠抓责任落实。将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纳入省委、省政府重点督办项目,纳入纪检监察专责监督和巡视巡察监督重点内容,强化督促检查和审计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要立足自身定位和优势,细化主攻方向和具体任务,坚持项目化管理、清单式推进、销号制落实。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扬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

    (三十三)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用好考核评价“指挥棒”,及时宣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高质量发展的赛道上比学赶超、争先创优,形成“以实绩论英雄,以质量比高低”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强信心、稳预期,形成合力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信息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 原文来源:https://www.in-en.com/article/html/energy-23242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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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04-14
    • 青岛市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 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 ???? 2024/4/11 16:43:26 ?? 我要投稿 ?? 关键词: 充电设施换电设施充电站 电力交易员技能提升培训班 .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 :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覆盖广泛、布局合理、智能高效、安全共享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全市充电基础设施达到15万台以上,其中,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达到1.5万台,实现公共 充电站 镇街有效覆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字〔2024〕1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青岛市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市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统筹谋划,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完善网络,提高设施能力,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购置和使用新能源汽车需要,助力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与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坚持应建尽建、均衡合理,统筹交通、市政、电力、土地等公共资源,科学规划建设规模、网络结构、布局功能和发展模式。 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结合电动汽车发展趋势,适度超前安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分类有序推动公共领域、专用领域、居民社区充 换电设施 发展,更好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场景充换电需求。 市场主导、创新融合。加强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发挥创新第一动力作用,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水平。 规范管理、安全便捷。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强化质量安全、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着力提高可靠性和风险防范水平,不断提高充电服务的经济性和便捷性。坚持建管并重,推动行业管理更加规范。 (三)发展目标 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覆盖广泛、布局合理、智能高效、安全共享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全市充电基础设施达到15万台以上,其中,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达到1.5万台,实现公共充电站镇街有效覆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完善网络布局 1.大力推动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等配建停车场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等公共停车场为重点,加快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充电运营企业提高快充设施占比。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场加快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并鼓励对公众开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配合)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配建公共快充和换电设施,积极推进建设加油(气)、充换电等业务一体的综合供能服务站。(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结合城市公交、出租、道路货运等车辆充电需求,加快在停车场等区域建设专用充电站。(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快旅游景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A级以上景区结合游客接待量和充电需求配建充电基础设施,4A级以上景区设立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区域。(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2.积极推进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压实新建居住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按规定确保新建小区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岛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优化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和管理程序,进一步完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管理机构责任,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处理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青岛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结合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停车、充电等设施建设,鼓励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基础类设施改造范围,并同步开展配套供配电设施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青岛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鼓励充电运营企业在居住区提供充电基础设施统一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以下简称“统建统服”)。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区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小区应装尽装,对供电、消防等暂不具备条件的既有小区,优先配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坚持建管并重,开展“统建统服”的充电运营企业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充电运营企业对充电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并依法进行周期性强制检定。(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充电网络建设。推动农村地区充电网络与城市、城际充电网络融合发展,加快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在适宜使用电动汽车的农村地区有效覆盖。(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农业农村局配合)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区域建设集中式智能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推动区(市)城区建设公共直流快充站。通过政策引导,加快在乡镇中心区域、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地建设布局充电网络,大力推动在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共停车场、物流基地等区域布局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二)提升运营服务水平 5.推动社会化建设运营。引导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运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推广充电车位共享模式,提高车位和充电基础设施利用效率。加强监测研判,在车流量较大区域、重大节假日期间等适度投放移动充电基础设施,增强充电网络韧性。(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6.完善充电标准体系建设。根据电动汽车智能化、网联化发展趋势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需求,不断完善充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加强建设运维、产品性能、互联互通等标准的迭代更新。(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制定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和试行管理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服务平台建设。加快与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应进全进”。规范信息采集流程、明确采集边界和使用范围,促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全面接入,引导居住区“统建统服”充电基础设施有序接入,鼓励私人充电基础设施自愿接入。引导电动汽车、城市和公路出行服务网等数据与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鼓励企业通过自有App、互联网地图服务平台等便利渠道,及时上线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及实时使用情况。(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8.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压实充电基础设施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质量安全管理,建立火灾、爆炸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充电基础设施运维体系,落实充电运营企业主体责任,提升设施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严格执行长期失效充电桩的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引导充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投保产品责任保险。(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加强科技创新引领 9.提升车网双向互动能力。新建充电基础设施原则上应采用智能设施,推动既有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积极推动配电网智能化改造,推广居住区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电动汽车充放电行为调控。(青岛供电公司负责)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在电化学储能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探索电动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提高电网调峰调频、安全应急等响应能力,推动车联网、车网互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光储充检一体站等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鼓励新技术创新应用。发挥充换电行业及企业优势,加快推进快速充换电、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无线充电、光储充协同控制等技术研究。鼓励推广建设一批机械式、立体式、移动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统筹。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切实做好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工作。各区(市)政府要发挥属地主体作用,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及协调管理,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达效。 (二)完善支持政策。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用户广泛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鼓励电网企业在电网接入、增容等方面优先服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三)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要素保障,满足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用地、廊道空间等发展需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充分利用现有金融支持政策,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方式,通过绿色债券等拓宽充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和设备厂商融资渠道。 分享到: 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北极星投稿热线:陈女士 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换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