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来源专题:食物与营养
  • 编译者: 潘淑春
  • 发布时间:2004-12-20
  • 网站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处主办。 本网站的宗旨是: --快速、准确地为社会和企业提供国内外标准化信息服务; --逐步实现标准化管理电子化,以适应ISO、IEC加快制定国际标准速度和WTO增强标准透明度的需要; --加强与各标准化机构、各企业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推进我国标准化事业的发展。 本网站设有中国标准化管理、中国标准化机构、国内外标准化法律、法规、国内外标准介绍、标准目录、制修定标准公告、国标修改通知、采用国际标准、标准化工作动态、标准出版信息、标准化论坛、工作建议等30多个大栏目。
  • 原文来源:http://www.sac.gov.cn/home.asp
相关报告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的公告》

    • 来源专题:光电信息技术
    • 编译者:王靖娴
    • 发布时间:2025-05-12
    • 【内容概述】据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网4月16日报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已经2025年3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第7次局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规定》(技监局标发〔1998〕181号)同时废止。 现将规定总则摘要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制定和管理,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标准化经验,便利国际交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以下简称指导性技术文件)是指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引导其发展或者具有标准化价值的项目,通过标准化活动,按照规定程序制定供有关各方参考使用的标准化文件。 第三条 指导性技术文件分为规范类指导性技术文件和报告类指导性技术文件。规范类指导性技术文件旨在为技术尚在发展中的标准化对象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未来有可能转化为国家标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制定规范类指导性技术文件: (一)具有一定应用前景但技术尚处于发展过程中或变化较快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或新模式; (二)采用国际标准组织或其他国际国外组织制定的技术规范和可公开提供规范。报告类指导性技术文件旨在提供与标准化对象有关的数据、经验总结、发展趋势、检测报告等资料性信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制定报告类指导性技术文件: (一)具有推广或示范价值的标准化工作经验或做法; (二)国家标准制定、实施过程中具有传播价值的信息; (三)采用国际标准组织或其他国际国外组织制定的技术报告。 第四条 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制定应当公开、透明,在制定全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第五条 指导性技术文件依法受到其版权保护,批准发布主体享有版权。 第六条 当确有需要,且国际标准组织未制定相关标准化文件,或其制定发布的相应标准化文件不适用时,可以采用其他国际国外组织发布的标准化文件制定指导性技术文件。 采用其他国际国外组织制定发布的标准化文件制定指导性技术文件时,应当符合相应组织的版权政策,按照采用国际标准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 指导性技术文件如涉及专利,参照国家标准及专利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条 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制修订工作不予安排中央财政补助经费。 第九条 指导性技术文件不具有强制性。
  • 《全国核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1-03-26
    • 3月24日,全国核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京召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田世宏,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叶民出席会议并讲话。有关部门代表和第一届全国核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全国核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生态环境部发起筹建,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负责核动力厂安全、研究堆安全、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核材料安全、放射性废物安全等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第一届全国核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42名委员组成,郭承站任主任委员,叶奇蓁、杜祥琬任副主任委员,委员来自核安全监管部门、核能行业主管部门、核电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35个单位,联合秘书处设在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和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成立全国核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推进我国标准化战略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重要举措,加强核安全标准化工作对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全国核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以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为指导,从高从严建立核安全标准体系,注重建章立制,加强技术把关,确保出台标准好用、够用,进一步提高核安全工作法治化水平,守住核安全底线。有关部门将积极支持全国核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挥作用。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全国核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和《全国核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