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3-23
  • 鲁政发〔2018〕9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和导向作用,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优化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不断提升各级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引领全社会诚信意识的树立和诚信水平的提高。

      (二)实施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政务公开,推进阳光行政,加快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坚持勤政高效,进一步优化行政流程,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坚持守信践诺,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市场交易领域诚实守信,严格履行约定义务,为全社会作出表率;坚持失信惩戒,加大对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追究责任,惩戒到人。

      (三)工作目标。通过4—5年的努力,进一步提升政府形象,建立现代诚信服务型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规范的政府权力运行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强化行政责任,健全行政行为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用记录,完善守信践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形成基本完善的政务信用管理体系;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营造既“亲”又“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政务诚信工作机制。

      1.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鲁发〔2016〕16号)精神,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原则,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按照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要求,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

      2.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丰富和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科学编制并动态调整政务公开目录,全面、及时、准确、真实地公开政务信息,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途径将其职责内容、工作程序、服务承诺、行政执法等履职的政务信息向社会公开。健全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制度,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深入推进并联审批,完善部门内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制度。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继续清理、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推行网上服务、并联服务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措施。

      4.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深入开展公务员守法、诚信和道德教育,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诚信教育的培训力度。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

      5.加快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准确记录并客观评价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质量承诺、期限承诺和保障承诺的履行情况。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评价机制,把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把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政府合同履约和兑现、政府债务和预算等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的重要内容。建立公务员信用评价制度,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6.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依托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政务失信信息的共享交换机制,及时将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由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负责政务失信记录的采集和公开,将有关记录归集至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同时,依托“信用中国(山东)”官方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

      7.强化政务信用信息使用。各级政府和部门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探索联合开展行业政务诚信状况评价,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和绩效考核中应用政务诚信评价结果。鼓励有条件的市和政府部门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中查询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限制评优评先等处理措施。

      8.构建多方参与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各级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将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情况作为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考量因素。上级政府要定期对下级政府进行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作为对下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建立群众评议机制,广泛开展网上评价,接受群众对政务诚信的评议。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对政务失信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评级并及时公布评价结果,加强社会监督。

      9.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政务信用信息保护机制,明确政务信用信息目录事项,依法依规采集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制度,经核实有误的信息应及时更正或撤销,并推送至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探索扩展公务员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渠道和方式,建立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关爱机制,公务员在政务失信行为发生后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可从轻或免于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保障其合法权益。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10.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要建立政府采购诚信责任制,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加强对采购人在项目履约验收环节信用情况的监督,依法依规处理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充分利用工商、税务、金融、检察等相关部门提供的信用信息,加强对采购人的信用管理。

      11.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完善政府有关部门诚信责任制,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方责任及其在项目筹备、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融资、实施等阶段的诚信职责,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将项目守信履约情况和实施效果纳入项目政府方责任人信用记录。推动项目信息公开,依法充分披露项目涉及的咨询服务机构、中标社会资本以及签署的项目合同等重要信息。

      12.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探索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制度规范。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探索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提高政务信息透明度,及时通过“信用中国(山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并将信用信息作为评标(评审)和监管的依据。

      13.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投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等参与方全面推广和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完善招标投标诚信档案和多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建立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强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级政府掌握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信息、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等。将投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纳入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信用中国(山东)”官方网站依法依规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公开。

      14.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招商引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严格依法依规出台优惠政策,避免恶性竞争。规范各级政府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封锁市场、包庇纵容行政区域内社会主体的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等。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15.加强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制度,市、县政府应当重点公开本地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以及本级政府债务的规模、种类、利率、期限、还本付息、用途等内容,促进政府举债依法依规、规模适度、风险可控和程序透明。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约束,健全政府债务监管体系,建立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及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各项指标纳入地方财政绩效管理体系,有效监控债务风险。

      16.加强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建立街道和乡镇信用公开承诺制度,加大街道和乡镇政务、财务等公开力度,确保就业、物业、就学、卫生计生、养老、助残、扶贫、医保、住房、出行、停车、防火防盗、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社会公众,并将各项工作守信践诺情况纳入街道和乡镇绩效考核体系。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组织开展诚信街道、诚信乡镇和诚信农村基层组织创建活动,提升基层政府形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人员、经费等必要保障,切实做好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作用,协调解决政务诚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并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各项措施。

      (二)加快政务诚信制度建设。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鲁政发〔2015〕22号),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务诚信建设规范,鼓励有条件的市出台政务诚信建设地方性法规。加快推进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建设,探索建立政府信用评价地方标准规范,加强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务员诚信、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政务诚信评价办法等制度建设。

      (三)加强政务诚信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开展内容丰富的诚信宣传活动,加大对政府诚信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政务领域守信典型的宣传和失信典型的曝光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pdf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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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好《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走在前列、由大到强、全面求强,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 充分认识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论断,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把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作为统领经济发展的重大工程,积极创建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努力提升我省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打造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全国第一个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在我省设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山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这对我省既是重大机遇,也是重大责任,更是重大挑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国务院对《方案》的批复要求上来,统一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凝心聚力、砥砺奋进,探索新路径,开创新模式,全力做好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推动我省实现走在前列、由大到强、全面求强,开创强省建设新局面。 2. 准确把握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方案》和《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试验方向和目标任务,按照“三核”引领、多点突破、融合互动的新旧动能转换总体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紧紧围绕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充分发挥济南、青岛、烟台核心引领作用,进一步开拓创新、强化措施,统筹区域协调、城乡一体、陆海联动和减排节能绿色发展,主动对接服务国家战略,抢抓机遇、先行先试,做强做优“十强”产业,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四新”经济发展聚集地,打造东北亚地区极具活力的增长极,推动我省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到2022年,基本形成新动能主导经济发展的新格局。 二、突出转换重点,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3. 加快化解过剩产能,腾出发展新空间。大力破除低端无效供给,严格落实国家去产能任务,充分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着力化解钢铁、煤炭、电解铝、火电、建材、低速电动车等行业过剩产能,保持产能利用率在合理区间。研究制定职工安置、债权债务、财税金融等去产能配套政策,健全企业主体与社会保障相衔接的职工安置机制。逐步加严环保、质量、技术、能耗、水耗、安全等标准,依法依规倒逼过剩产能加速退出。通过转型转产、搬迁改造等形式,支持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制定老工业城市老城区搬迁改造、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政策措施,加快城市有机更新。 4. 做强做优“十强”产业,培育壮大新动能。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山东优势,前瞻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等五大新兴产业,突破产业核心关键技术,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行业龙头企业,把我省打造成为新兴产业发展的策源地和集聚区。强化新技术、新模式对传统产业的融合改造,启动实施新一轮高水平企业技术改造行动计划,加强标准和品牌建设,加快发展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五大优势产业,实现“老树发新芽”和质量效益双提升。各市要结合区域产业特点,按照《方案》和《规划》要求,在“十强”产业发展中找准定位,明确发展重点和发展方向。省直有关部门要“一业一策”制定完善支持配套措施,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集中优势资源实现“十强”产业重点突破。 5. 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催生释放新动能。促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领域的广泛应用和渗透融合,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重点推广开放式研发、个性化定制、协同式创新等制造业新模式,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分享经济、平台经济、网络经济、标准经济、融合经济、知识经济等服务业新业态,加速衍生新环节、新活动,增加新产品、新服务、新供给,着力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 三、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增强新旧动能转换动力 6. 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施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倍增计划,在充分发挥已有平台作用的同时,规划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推动国家实验室、世界级超算中心、大洋钻探船等国家重大科学装置和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在我省布局,加快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建设,支持中国科学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建设。鼓励和吸引中国科学院等知名院所和高校在我省设立新型研发、人才培养和中试基地。研究制定重大创新平台、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专利基础信息等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具体举措。加强计量测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知识和数据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强化高新区建设管理,高水平建设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有条件的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创建青岛国家军民融合示范区、枣庄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7. 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让企业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攻关、成果转化的主体。实施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加快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金服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协同创新机制,支持骨干龙头企业牵头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领军企业、骨干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加快科技型企业培育,开展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大力培育“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到2022年,我省“瞪羚”企业总数达到300家,“独角兽”企业达到20家,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80家。抓好创新政策落实,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首台(套)产品首购等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全面释放创新创业活力,积极创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完善创新创业生态,优化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开展企业创新创业协同行动,支持大型企业开放供应链资源和创新需求,促进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创新发展。 8. 着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面落实我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有关政策规定,深入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建立对创新人才的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机制,鼓励技术、管理、数据、知识等新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评估、质押、托管、流转、变现和风险补偿机制。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和重点产业专利导航试点,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进省科技成果交易中心、齐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等建设,加快济南、青岛、烟台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投贷联动试点,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搭建科技金融协作大平台,构建覆盖创新链全过程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激发新旧动能转换活力 9. 推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发挥国有企业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深入落实好我省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开展兼并重组、资产证券化、员工持股、差异化考核等试点工作。探索保护中小股东投资权益和经营话语权的有效方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国有资本投资负面清单,完善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向战略性、创新性、引领性产业布局转移。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贯彻落实好我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制定出台促进民间投资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全面实施以负面清单为主的产业准入制度,放宽民营经济市场准入,消除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进入电力、电信、铁路、油气、市政公用、养老、教育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大力发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出资入股、股权收购、股权置换等多种形式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10. 创新市场化投融资机制。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加快制定出台金融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指导意见。推动设立总规模6000亿元的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创新企业投资管理方式,积极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承诺制试点,推动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加快推动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积极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开展投融资平台存量资产证券化试点。充分利用山东省企业融资服务网络系统,积极发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齐鲁股权交易中心、蓝海股权交易中心、烟台海洋产权交易中心等权益类交易市场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重要作用,打造专业化投融资服务平台。 11. 优化资源要素市场配置。突出市场在要素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建立差别化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对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实施差别价格、超定额累进价格等政策,促进各类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构建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积极开展用能权、碳排放权、水权、排污权交易试点。深化电力、油气体制改革,推进交通运输价格改革,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适当增加试验区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农用地转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加快完善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机制,规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规则、流程和标准,努力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能。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企业信息披露制度。 12. 构建财税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制定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财税政策。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省对市县主体税收增长激励政策,逐步将限制性、资源性行业的税收更多集中到省级,引导各地特别是资源型地区打破路径依赖、加快转型发展,在体制调节上体现正向激励与逆向约束。实施重点区域财政收入质量改善提升工程,对税收比重提高幅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且财政收入逐年增长的市,按其上缴省级税收增量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五、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拓展新旧动能转换空间 13. 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按照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开放新格局,努力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新高地。加快完善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相关政策措施,规划布局陆海联运重要枢纽,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国际中转集拼业务等试点,优化中欧、中亚班列,畅通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加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支持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提高技术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引导钢铁、电解铝、轮胎等优势产能走出去,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设立境外经贸合作园区。深化政府、银行、出口信用担保机构、企业合作模式,创新企业走出去投融资机制。 14. 加快推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积极拓展对外贸易,加快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国家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开展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保税展示交易、公共海外仓等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贸易强省建设。济南、青岛、烟台三市要充分借鉴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依托国家级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授信风险补偿机制,完善对外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政策。加快建设电子口岸,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站式作业、一体化通关。进一步探索鲁港、鲁台经贸合作新模式,加快建设东亚海洋合作平台,举办好中东欧品牌展览会、东亚博览会、中德中小企业合作交流大会。 15. 大力开展精准招商引资。依法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研究制定吸引外资的政策措施。落实国家放宽市场准入各项政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深入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提升开发区载体功能。统筹谋划全省重大经贸促进工作,举办好香港山东周、美欧日韩商务周等活动,强化与发达经济体的高端对接。聚焦重点产业,创新引资引智引技方法,瞄准世界500强、央企和行业领军企业,更多地运用产业链招商、第三方招商等市场化、专业化方式,提高招商的针对性、实效性。 16. 纵深推动区域开放合作。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德州、聊城、滨州、东营等市要发挥区位优势,建立项目对接、平台共建和利益共享机制,打造协同发展区。进一步深化环渤海地区合作,繁荣发展湾区经济。密切与长三角、珠三角、东北等地区经济联系,构建地区间协作发展机制。 六、强化支撑保障,夯实新旧动能转换基础 17. 强化人才智力支撑。落实好我省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意见,调整“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支持范围,加大引进培养“两院”院士、国家“相关人才计划”“相关人才计划”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领军人才力度,放宽外籍高层次人才到山东工作条件限制,集聚一批急需紧缺人才和顶尖人才团队。中央驻鲁高校和省属高校要适应新旧动能转换新形势,积极开展“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组织实施新工科优先发展计划,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扎实做好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在我省设立能源类、康复类综合大学。完善职业经理人社会化评价机制,建设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职业经理人队伍。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培育一批勇于创新、开放进取的优秀企业家队伍。创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式,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实训基地,抓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18. 强化法规和制度环境支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深入开展削权减证、流程再造、精准监管、体制创新、规范用权“五大行动”,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积极推行“一窗受理”“一网办理”、联审联办、全链条办理等行政审批新模式,推进信息系统和服务向基层延伸,努力实现企业群众办事“零跑腿”或“只跑一次”。到2018年年底,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基本完成,形成“电子政务一片云,电子政务内外网两张网,数据资源、政务服务、业务协同三大体系,政策、产业、标准、安全四个支撑,体制、财力、智力、监督、审计五项保障”的“12345”发展格局。深化“先照后证”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现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加快电子营业执照在全省范围内应用互认。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探索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制度,完善信用约束和风险管控体系。推动市县大部门制改革,积极创建全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验区。继续加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力度,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及协会商会收费。强化法制保障,修订废止制约新动能、新经济发展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产权保护,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19. 强化交通等基础设施支撑。统筹高速公路、铁路、航空、港口、管道等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善便捷高效的省内综合交通网络,打造“三环四横六纵”快速客运铁路网和“四纵四横”货运铁路网,建设“九纵五横一环七连”高速公路网络。到2022年,全省高速铁路总里程达到4500公里,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8000公里。推动济南机场升级改造,加快青岛胶东国际机场建设,打造国内一流、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枢纽机场。到2022年,新建枣庄、聊城、菏泽三个支线机场,民用运输机场达到12个;新建37个通用机场,全省通用机场达到42个。统筹沿海港口资源,组建省级港口投融资平台,推进黄三角地区港口整合,加快青岛港、威海港港口重组步伐,促进沿海港口统筹协调发展。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础通信管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共建共享。加快互联网骨干节点升级,实施接入网、城域网IPv6升级改造。统筹谋划建设一批跨流域、跨区域、跨省域重大水利工程,逐步缓解水资源瓶颈制约。 七、创新方式方法,完善推进机制 20. 坚持规划引领。充分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谋篇布局,构建覆盖全省、相互衔接、配套联动的新旧动能转换规划体系。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抓紧编制“十强”产业专项规划和各类试点示范方案。各市要按照全省总体部署,立足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市新旧动能转换实施规划和专项规划;对本区域内列入《方案》和《规划》的重大项目重大政策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推进方案,尽快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规划的约束性和连续性,着力抓好规划落实,做到“一张蓝图干到底”。 21. 加强统筹协调。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加强省级层面统筹,打破区域、产业和资源配置等要素分割,统筹推进区域、城乡、陆海和减排节能发展。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强化区域间规划政策协同对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要素市场统一开放、重大生产力优化布局、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公共服务均等共享。统筹城乡一体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构建以城市群为主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抓紧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落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探索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理模式,完善城乡公共服务统筹推进机制。实施县域经济创新驱动提升行动,制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统筹陆海联动发展,加强海洋强省建设,提升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水平,创新陆海管理体制,开展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试点,加快实施“智慧海洋”“透明海洋”工程,以海岸带为纽带优化海陆产业联动发展布局。统筹推进海湾、海岛等生态整治修复工程。统筹减排节能绿色发展,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制定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转移支付制度,推动主体功能区制度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积极推进“多规合一”,优化空间开发时序,加强空间战略储备,提高治理能力和管控效率。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创建一批绿色工厂。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探索构建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健全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大力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弃物、垃圾处置等环境治理行动。 22. 抓好项目库建设管理。坚持用工程的方法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健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管理机制,建立重大项目专家评审制度,完善筛选办法,明确入库标准,加强分类管理,实行动态调整。抓紧建立“纵向贯通、横向联通、覆盖全省”的重大项目管理服务平台,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入库项目的管理服务、信息采集、数据分析、在线监管和绩效评价。完善入库项目扶持政策,在规划选址、项目审批、建设用地、资金支持、服务保障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建立以区域为横轴、政策为纵轴、项目为斜线的“两轴一线”推进模式,形成“全省一张图、一个项目一张表”的工作格局,实现重点项目坐标管理和挂图推进。强化对重大项目的督导、服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不能如期开工、投资进度缓慢的项目,采取通报、约谈、调出项目库等方式,督促整改提高,确保重大项目如期推进。 23. 扎实推进各项政策落地。各市、省直各部门要根据试验区重大事项推进落实分工方案,完善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早落实、早见效。对《方案》中提出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试点示范,省直有关部门及相关市要抓紧制定符合实际的细化实施方案,主动与国家部委对口衔接,争取《方案》重大事项尽快全面落地。 24. 鼓励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充分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发挥基层的主观能动性,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落实好我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意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和正向激励机制,使各级干部始终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大胆创新、勇于担当。各地特别是济南、青岛、烟台三市要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创业、产业转型升级、国企国资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先行先试,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探索路子、贡献经验。承担试点示范任务的单位,要尽快制定改革试点方案,明确试点任务目标,精心组织实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5.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凝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将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战略规划领导小组调整为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和指导新旧动能转换各项工作,审议确定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年度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各市各部门工作推进及政策配套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下设推进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研究提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生产力布局,组织实施总体方案、实施规划、年度计划,协调重点产业发展、发展资金平衡、“四新四化”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综合指导和推进试验区建设,做好督导考核、宣传推介工作。各市、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主动作为,各市要勇于担当、抓好落实,形成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强大合力。 26.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深入宣传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等。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各级干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思想自觉、认识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总结梳理各领域的先进理念、先进经验和先进模式,挖掘树立典型标杆,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适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大力引导各行各业对标先进找差距、解放思想促发展,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7. 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新旧动能转换考核机制,制定考核工作细则,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尽快建立新旧动能转换监测指标体系,加强统计调查,做好统计分析,为科学决策、加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对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督促检查,强化对试验区重大事项分工方案的督导落实,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督查,适时开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评估,对推动落实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10-30
    • 鲁政发〔2018〕2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山东省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要求,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升政务服务网上供给能力,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设完善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深化互联互通,推动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形成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全面接入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流程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有效汇聚、充分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服务效能全面提升,为深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办好”,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2018年年底前,进一步完善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开展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的建设及试点应用。 2019年年底前,深入开展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协同应用,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以及运营管理体系。 2022年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运行和管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服务事项。 1.推行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以企业、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按照不同办理情形,对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颗粒化拆分,并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流程等信息要素进行规范,加快推进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逐步推动不同地区办理同一事项的材料、环节、时限基本一致。(省委编办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19年年底前完成) 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根据国家关于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规范要求,与我省“一次办好”事项相衔接,按照“省级统筹、标准统一、自上而下”的原则,以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为重点,全面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梳理口径和标准,基本实现在不同层级、不同区域间同一政务服务事项主项名称、子项名称、事项编码、设定依据、事项类型、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基本要素的相对统一,支撑政务服务事项相关信息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共享,实现无差异化的“一次办好”。(省委编办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年底前完成) 3.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机制。推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进一步完善清单管理模式,简化清单管理程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情况,及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确保清单准确性、权威性、时效性。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细化区分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政务服务机构的管理权限,同时满足不同系统和地域的个性化需求,实现按系统联动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和要素,逐步实现各区域、各层级、各渠道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更新同步,推进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对接,实现一库汇聚、应上尽上。(省委编办牵头,省大数据局负责系统建设和完善,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年底前完成) (二)提升服务效能。 4.完善统一政务服务门户。依托国家统一政务服务门户建设山东站点,梳理省级主要政务服务应用,在国家平台上部署并提供服务。依托省、市两级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分级负责、协同联动的一体化政务服务门户,推进部门面向公众服务系统与一体化门户的前端整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部通过政务服务平台“一窗受理、一网运行”。推进互联互通,实现省、市政务服务门户与国家门户的协同联动。完善政务服务门户统一搜索、集中评价等通用功能,强化共性基础支撑。推行统一身份认证,完善用户认证及管理机制,不断丰富和强化实名制认证手段。与国家平台对接,实现用户信息互认和集中统一管理。完善可信凭证和单点登录服务,解决不同平台间重复注册验证问题,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2018年年底前完成国家试点相关工作任务,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5.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要求,坚持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进一步明确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办理要件及办理时限等要求,全面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将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按照“迁移为原则、对接为例外”的原则,加快推进部门自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对接整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体化运行和全面监督管理。依托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积极推进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等6类行政权力事项和依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的网上受理,不断提高网上办理深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实现网上服务全覆盖。(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司法厅负责推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上网运行,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18年年底前实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上网运行并完成国家试点相关工作任务,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6.优化政务服务流程。进一步简化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压缩办事环节和办理时限,全面推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实现电子材料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凡可通过数据共享实现信息核验和材料复用的,不得要求企业、群众重复提供。整合优化关联事项办理流程,推动实现一链办理、全程网办。以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高频办理事项为重点,按链条优化整合企业开办、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涉及多个部门、地区的关联事项,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逐步做到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积极推进多证合一、多图联审、多规合一、告知承诺、容缺受理、联审联办。通过系统整合、数据共享、流程优化、业务协同、全程监督,推动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0年年底前完成) (三)线上线下融合。 7.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分类设置综合窗口,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健全完善“一窗受理”运行机制和标准,保障“一窗受理”规范运行。整合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实现办事预约、服务受理、综合评价、咨询投诉等服务的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和管理。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实体大厅、政府网站和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服务渠道同源发布。推动实体大厅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延伸,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无缝衔接、融合通办,全过程留痕、全流程监管。(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19年年底前完成) 8.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提高省、市、县、乡四级政务服务互联互通水平,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站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完善乡镇(街道)网上服务功能,提高事项办理、咨询答复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率先实现所有城市社区和多数中心村全覆盖,让网上政务服务惠及更多基层群众。(各市政府负责;2019年年底前完成) (四)推进移动服务。 9.规范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建设。建设全省统一的“爱山东”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组织各市、各部门做好服务接入,形成全省移动政务服务总入口的主体框架。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提供相关服务资源。推动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服务,实现“掌上办”“指尖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2018年年底前完成) 10.整合移动端政务服务资源。依托全省统一的“爱山东”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开展政务服务类移动客户端资源集约化整合,组织各级、各部门将分散提供的移动端服务功能向省统一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整合迁移。建立统一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运营管理机制,加强对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的日常监管,强化注册认证、安全检测、安全加固、应用下载和使用推广等规范管理,形成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协同联动的移动端服务模式,全面提升移动端政务服务保障水平。(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19年年底前完成) (五)开展应用试点。 11.完成国家试点对接任务。按照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我省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省、市两级政务服务平台,强化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等方面的建设和应用,初步实现国家、省、市三级政务服务平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2018年年底前完成) 12.开展省内试点工作。组织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试点,总结成熟经验,做好试点经验推广。选取部分市开展统一移动政务服务运营试点,探索构建分级运营、协同联动的统一移动政务服务运营模式。(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19年年底前完成) (六)加强服务管理。 13.加强运行管理。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分级办理”原则,强化网上电子监察和办事咨询、投诉评价、调查建议等系统功能。进一步发挥电子监察作用,通过全流程实时监督,倒逼服务效能提升。进一步完善提升政务服务平台办事咨询、投诉评价、调查建议等系统功能,形成上下覆盖、部门联动、标准统一的政务服务辅助体系。推动政务服务平台与政务服务热线等服务渠道对接,实现政务服务相关互动渠道的协同融合,对事项上线、政务办件、证照共享、结果送达等服务环节,开展全程监督、评价、投诉并及时反馈,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19年年底前完成) 14.完善运营管理。按照统一运营管理要求,建立分级管理、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的政务服务平台运营管理体系。加强对省、市平台运营管理的统筹协调,充实平台运营管理力量,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优化运营工作流程,不断提升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进一步整合运营资源,加强平台运营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对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创新平台运营服务模式,积极引入社会机构,发挥其运营优势,建立健全运营服务社会化机制,形成配备合理、稳定可持续的运营服务力量。(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2020年年底前完成) (七)强化基础支撑。 15.加强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云平台整合,强化安全保障和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政务云服务水平,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系统支撑。进一步完善全省电子政务外网,整合部门业务专网,优化外网网络结构,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强化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支撑服务能力,为全面实现“一次办好”“一网通办”提供网络保障。(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年底前继续深化) 16.强化提升数据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功能,深化国家、省、市三级平台级联互通。不断拓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范围,简化申请使用流程,明确供需双方权责,保障数据供给,提高数据质量,为构建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安全可靠的数据交换服务。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资源库,为全面实现“一次办好”“一网通办”提供数据支撑。(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年底前继续深化) 17.建立完善公共支撑服务。依托国家统一的电子印章基础设施,建立健全我省统一的电子印章服务应用体系。加强与国家电子印章系统的对接,按照国家电子印章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建立我省电子印章用章系统,规范印章使用管理,确保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安全有效。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建设,按照国家电子证照业务技术规范制作和管理电子证照,归集并上报电子证照目录数据,推进各类业务系统与国家电子证照服务系统对接,实现政务服务过程中证照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互认共享。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各市已有电子证照库,纳入全省电子证照库统一管理。加快电子档案系统建设,实现政务服务相关材料办理运转和归档全流程电子化管理。(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局、省档案局分工负责,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2018年年底前完成国家试点有关工作任务,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八)完善制度规范。 18.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出台《山东省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办法》,规范和促进全省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健康、有序发展。制定符合全省实际的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安全保障等制度规范,规范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管理。按照国家政务服务领域电子印章管理办法,制定我省实施细则,规范电子印章全流程管理。(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负责;2019年年底前完成) 19.建设完善标准规范。全面对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总体框架、数据、应用、运营、安全、管理等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以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急需的基础性国家标准,加强国家标准在我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中的应用推广。进一步加强我省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以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服务提升为重点,着力做好政务服务应用框架、数据共享交换及政务服务质量考核指标体系等标准规范的制定与完善工作。(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18年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对接,2019年年底前完成基础性国家标准对接)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托省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专项小组,建立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协调机制,负责做好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和我省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将相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周密组织,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工作协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涉及面广、要求高。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协作,形成工作推进的强大合力。任务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担当,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强化安全保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等网络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建立健全电子政务网络、云平台、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基础信息资源库等基础设施和支撑体系安全保障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防护体系。应用符合国家要求的密码技术产品加强身份认证和数据保护,优先采用安全可靠软硬件产品、系统和服务,确保安全可控。强化日常监管,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不断提升预测、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能力。 (四)加强培训交流。建立完善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针对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安全保障、标准规范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提升相关人员能力素质。加强日常沟通交流,及时宣传推广国家和外省(市)先进经验,认真总结各级、各部门工作成果,促进成熟经验宣传推广和试点成果转化。 (五)强化监督考核。将各级、各部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试点相关工作,纳入省政府重点督查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明确督查范围、周期和内容,实现督导考核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充分发挥专家评价、媒体监督和第三方评估作用,切实发挥督导考核导向和激励作用,形成推进工作的良性机制。 附件:山东省开展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