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 “十四五”新增装机容量1.5GW》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2-12-06
  • 12月5日,《深圳市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发布,提出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应用,培育光伏产业和骨干企业,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50万千瓦。

    《措施》提出,充分利用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建筑、交通设施和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顶、外立面或其他适宜场地,按照“宜建尽建”原则积极开展光伏项目建设,大力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重点推动工业园区规模化布局光伏项目,引导大型企业集团积极开展光伏项目建设,支持国有企业规模化建设光伏项目。

    《措施》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持续提升光伏材料、组件及配套设备等技术水平,强化光伏装备、电池片及组件、系统集成、电站建设运维产业链条。做大做优光伏逆变器、太阳能电池制造装备等优势领域,着力推动光伏逆变器向高功率密度化、电网友好化和高度智能化方向发展,积极开发新一代晶硅太阳能电池制造设备。市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异质结电池、钙钛矿电池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推动新型高效太阳能电池降本增效。

    《措施》还指出,完善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创新光伏项目投融资服务,加强光伏并网管理和服务,优化并网光伏电价结算方式,实施薄膜光伏项目财政补贴,强化安全责任监管。

  • 原文来源:https://solar.in-en.com/html/solar-24147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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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保障方面,截至2020年底,全市发电装机490.8万千瓦,较2015年新增151.3万千瓦。新增110千伏及以上线路1372公里、变电容量1380万千伏安,建成500千伏永康变、220千伏孟湖变等工程,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978%。 热力保障方面,到2020年底,全市主要燃煤、生物质供热企业9家,合计供热能力约达1750蒸吨/小时,有效满足浦江经济开发区、义乌佛堂赤岸工业园区、兰溪经济开发区兰江片等主要园区的用热需求。 油气保障方面,“十三五”期间建成省级天然气管网212公里,顺利实现天然气“县县通”,加快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形成340余万立方米的储气能力。加速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成公用、专用充换电站222座,充电桩5247个。 3. 能源清洁化水平大幅提升 2020年清洁能源消费量193.6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0.8%(不含外来电部分),较2015年提高6.4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大幅提升,2020年消费9.3亿立方米,较2015年增加7.3亿立方米,消费比重提高4.7个百分点;可再生装机比由2015年的15.6%提高至2020年的38.0%,其中,光伏装机由2015年的6.0万千瓦提高至2020年的119.0万千瓦,生物质由2015年6.2提高至2020年的20.2万千瓦。完成全市35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工作。完成兰溪电厂及-热电企业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4. 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 在全省率先实行浦江县水晶园区区域能评改革试点,重点围绕全市省级特色小镇、工业功能区,完成30个区块的区域能评改革,抓实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监管,严控高耗能项目能评审批。围绕工业、公共机构、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推进全社会节能增效。2020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至0.39吨标准煤/万元,“十三五”累计下降13.5%。 5. 能源产业发展不断突破 能源科技装备技术不断突破,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小镇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100亿元,成功入选首批省级高新技术特色小镇。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车身生产稳步前行,动力电池生产达国内一流水平,自动变速及新能源驱动系统项目列入省内重点。吉利、氢途、芯盛等优质企业也在自动变速器、氢燃料电池、芯片设计与测封等领域不断取得突破。 6. 能源体制改革扎实推进 积极推动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用能权市场化改革、配合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改革、增量配电网改革、地方电厂管理。健全完善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完成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推进用能监测管理智能化,抓实191家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监管。创新探索综合能源服务,启动综合能源服务平台建设。完成甬金金属科技新增用能项目用能权交易,涉及6.6万吨标准煤。 表1  金华“十三五”能源发展主要指标情况 类别 主要指标 单 位 2015年 2020年 年均增速 能源消费 全市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准煤 1550.4 1787.1 2.9% 煤 炭 万吨 1115.6 799.0 -6.5% 油 品 万吨 170.8 175.5 0.5% 天然气 亿立方米 2.0 9.3 36.0% 可再生能源 万吨标准煤 44.7 81.2 12.7% 全社会电量 亿千瓦时 284.1 403.8 7.3% 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 4.4 10.8 [1.3] 单位GDP综合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0.47 0.39 -3.7% 电源发展 电源总装机容量 万千瓦 339.5 490.8 7.6% 水 电 万千瓦 28.5 32.6 2.7% 煤 电 万千瓦 261.9 275.2 1.0% 气 电 万千瓦 18.6 19.7 1.2% 风 电 万千瓦 12.2 14.6 3.7% 光伏发电 万千瓦 6.0 119.0 81.8% 生物质发电 万千瓦 6.2 20.2 26.6% 余能利用 万千瓦 6.1 9.6 9.5% 清洁能源装机比重 % 21.1 42.0 [4.2] 电网发展 50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925 1425 9.0% 22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942 1359 7.6% 11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1068 1531 7.5% 50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1380 1521 2.0% 22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1699 2160 4.9% 11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2208 2978 6.2% 油气基础设施 省级天然气管网 公里 85.6 297.9 28.3% 省级成品油管道 公里 124 124 0.0% 民生改善 居民人均生活用电 千瓦时/人 842 1152 6.5% 供电可靠率 % 99.917 99.978 [0.0122] 注:[  ]内数据是指年均X个增加百分点。 (二)存在的问题 1. 能源“双控”任务依旧艰巨 能源消费方面,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1787.1万吨标准煤,“十三五”累计增长15.3%,超过12.0%能耗控制目标,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难度较大;单位GDP能耗方面,已从2015年的0.47吨标准煤/万元下降至2020年的0.39吨标准煤/万元,累计降幅达17.0%,能效进一步提升空间十分有限。“十四五”时期,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高能耗的建材、纺织、铸造等作为区域性支柱行业的产业结构特点导致能源“双控”难度加大,能源领域碳排放要求更加严格。 2. 能源低碳清洁水平有待提高 浙江作为全国清洁能源示范省,清洁能源利用水平远高于全国平均,但金华受传统产业用能结构、资源禀赋等影响,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较全省平均水平低7.8个百分点左右,“十四五”是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期、窗口期,能源清洁低碳转型进程不断加快,“双碳”目标对金华目前以高碳的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提出了新要求,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都将迎来重大调整,全市高质量、规模化绿色低碳的清洁能源产业布局需要进一步明确。 3. 能源基础设施仍存短板 电网方面,浙西南可再生能源挤占特高压直流送出和福建来电的500千伏通道疏散能力,局部线路超运行限额。随着电网规模不断扩大,系统短路容量不断上升,局部地区短路电流水平面临超限的问题。天然气方面,部分地区城乡管网建设相对滞后,全市天然气应急调峰能力和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可再生能源方面,受陆上风电发展政策、光伏补贴退坡、资源条件有限等因素影响发展受限,202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仅为4.5%,虽有所上涨,但比重依然较低,后续发展面临挑战。 (三)面临的形势 1. 能源总体形势 一是能源低碳发展重要转型期。人类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各国纷纷制定能源低碳转型战略,国家积极响应,提出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值,2060年实现碳中和。国家减排新目标为能源低碳发展指明新方向,金华将紧紧抓牢“十四五”碳达峰的关键期和窗口期,紧密围绕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开展工作,能源领域供给侧以安全保障和清洁低碳为中心,构建多能互补的能源供应系统;消费侧以节约高效为中心,切实推进节能降碳。 二是能源科技创新高度活跃期。新兴能源技术加快迭代,可再生能源发电、先进储能、氢能、能源互联网等技术应运而生,能源生产、运输、存储、消费等环节正发生变革。“十四五”时期,金华将充分发挥能源科技装备技术发展优势,全面推动能源基础设施与数字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生态基础设施的深度融合。 三是能源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期。全国加快构建完善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储能、碳捕捉、新能源汽车应用等新模式新业态的开放共享体系和市场交易体系。“十四五”时期,金华应全面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创新完善新模式、新业态市场准入制度,破除体制机制壁垒,深化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推动能源市场与碳交易市场深度融合,发挥市场高效配置资源优势,通过碳约束倒逼能源结构优化,挖掘减排空间,实现能源转型变革的历史机遇期。 2. 能源供需形势 “十四五”时期,金华GDP维持6.5%以上年均增长速度,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全市产业结构加速转型,各领域节能和能效水平持续提升,能源生产清洁替代和能源消费电能替代加快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居民等重点领域用电需求加速提升。 一是能源和电力需求维持刚性中速增长。“十三五”时期,金华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2.9%,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7.3%。“十四五”为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市能源和电力需求仍将维持刚性中高速增长态势,预计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1.6%~2.7%,新增用能150~250万吨标煤。为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市各领域电气化水平快速提高,用电需求将维持中高速增长态势,全社会用电量分别年均增长4.0%~6.0%,新增用电量90~140亿千瓦时。 二是制造业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将持续推动二产能源消费总量和用电量保持中速增长。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智能装备等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提升工程以及纺织服装、食品制造等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都将拉高二产用能量、用电量和用热量,预计“十四五”期间新增160万吨标煤以上、新增用电量35亿千瓦时以上。 三是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将推动三产能源消费总量和用电量高速增长。“十四五”期末,全市铁路及轨道交通总里程达400公里,交通领域新增用电量5亿千瓦时以上。2020年,金华商业服务业人均用电量990千瓦时,低于全省的1107千瓦时。到2025年,金华商业服务业的人均用电量预计达到1500千瓦时/人左右,新增用电量35亿千瓦时左右。 四是居民生活用能、用电仍将保持较快增速。2020年,金华人均生活用电量为1152千瓦时/人,随着全市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电气化水平也将大幅提升,预计2025年人均居民生活用电量达到1423千瓦时/人左右,新增用电量约30亿千瓦时左右。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要求,推进城乡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强化能源供应保障能力,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深入落实能源体制改革,推动能源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优化能源设施布局和利用结构,全力打造智能、安全、清洁、高效的都市区现代能源保障网络。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有序开发天然气发电,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统筹高容量高能级布局电力设施,加强电力系统的智能化建设,推动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实施集中供热。坚持“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碳排放、居民生活”四个维度,加快构建智慧经济、绿色低碳、多元开放、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清洁低碳,绿色发展。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不断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并举,合理降低能源强度。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打造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坚持创新驱动,科学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能源科技自主创新步伐。深化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强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协同创新发展。 坚持智慧共享,融合发展。把握能源系统性特点,加快推进能源新技术、先进信息技术与能源系统的深度融合,推动多种能源系统高效耦合应用,实现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分布式能源系统与城市热网、电网的融合发展。 坚持开放统筹,协调发展。紧扣“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建设重点,推动区域能源协同发展,坚持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围绕能源安全保供和营商环境优化,加强能源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绿色低碳等全方位合作。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金华能源发展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深入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单位GDP能耗进一步下降。一批综合能源、可再生能源、电网、油气基础设施等重大能源项目建成运行,实现能源多元清洁供应;通过开展能源“双控”,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利用和多领域节能工作,持续推动能源消费模式向低碳高效迈进;同时能源产业的绿色智慧发展,能源制度的绿色创新,能源合作的开放共赢,共同助推金华践行“两山”理念,提高生态治理现代化水平。 ——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到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987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速2.1%。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完成浙江省下达的工作目标。全社会用电量达515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年均增速5.0%。 ——能源消费结构目标。到2025年,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23.1%。天然气消费比重达16.3%,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6.8%,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26%左右,石油及制品消费比重在13%左右。   图3  金华能源消费结构情况 ——能源安全保障目标。到2025年,全市电源装机总量达812.5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达524.3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64.5%;新增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1878.2公里,变电容量1011.7万千伏安。 ——民生改善目标。到2025年,居民人均生活用电量达1423千瓦时,供电可靠率达99.990%以上。新增天然气加气站2座,公用充换电站128座,充电桩3300个以上。 表2  金华“十四五”能源发展主要指标表 类 别 主要指标 单 位 2020年 2025年 十四五 年均增速 能源消费 全市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准煤 1787.1 1987 2.1% 煤  炭 万吨 799 720 -2.1% 油 品 万吨 175.5 175.5 0.0% 天然气 亿立方米 9.3 26.8 23.7% 可再生能源 万吨标准煤 81.2 135.1 10.7% 全社会电量 亿千瓦时 403.8 515 5.0% 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 10.8 23.1 [2.5] 单位GDP综合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0.39 完成省下达任务 电源发展 电源总装机容量 万千瓦 490.8 812.5 10.6% 水 电 万千瓦 32.6 35.0 1.4% 煤 电 万千瓦 275.2 275.2 0.0% 气 电 万千瓦 19.7 218.7 61.8% 风 电 万千瓦 14.6 14.6 0.0% 光伏发电 万千瓦 119.0 219.0 13.0% 生物质发电 万千瓦 20.2 37.0 12.9% 余能利用 万千瓦 9.6 13.0 6.3% 清洁能源装机比重 % 42.0 64.5 [4.5] 电网发展 50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1425 1625 2.7% 22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1359 1836 6.2% 11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1531 1866 4.0% 50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1521 1726 2.6% 22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2160 3140 7.8% 11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2978 3672 4.3% 民生改善 居民人均生活用电 千瓦时/人 1152 1423 4.3% 供电可靠率 % 99.978 99.990 [0.0024]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能源供应改革,构建多元低碳保障体系 1. 提升清洁能源发展水平 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创新发展模式,扎实推进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提升清洁能源利用规模。2025年,预计全市清洁能源消费总量达459.0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比重达23.1%。 进一步扩大太阳能利用范围。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利用城乡居民屋顶建设用户光伏;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特色小镇以及学校、商场等公共建筑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积极开展新建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加快建筑屋顶太阳能热水器和光伏发电系统一体化应用。鼓励集中式光伏发展。利用荒山坡地、设施农业等用地标准化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超100万千瓦。同时,积极探索电化学储能、电动汽车参与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电热冷综合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设施发展,将“光伏+储能”作为能源碳达峰的重要路径。 有效提高生物质利用规模。根据生物质资源分布特性,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及垃圾无害化综合利用。保障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东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一期项目、兰溪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永康市垃圾焚烧厂扩容项目以及磐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产,“十四五”期间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容量约16.8万千瓦。 深入开展气电增发行动。加快浙江中西部天然气发电厂项目建设,新建两套H级联合循环燃气机组,装机规模150万千瓦。推进镇海燃机迁建项目建设,新建一套9F联合循环燃气机组,装机规模49万千瓦,力争“十四五”建成投产。结合综合能源服务试点项目,探索分布式天然气综合利用。2025年末,天然气发电项目新增装机容量约200万千瓦左右。 积极推进抽水蓄能建设。提升电能质量和调节能力,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稳定,加快磐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争取“十四五”期间部分建成,推动浦江县白石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力争“十四五”开工建设。 不断加快氢能示范应用。“十四五”时期,重点推进一批氢能应用示范设施建设,建成加氢站9 座以上,推进公交车、物流车示范运营,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达到500 辆以上,推进清洁能源制氢与储运、氢能分布式系统建设。 有序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做好地区地热能资源调查,鼓励利用浅层地热能资源进行供冷供暖。推广以热泵为主的地热能利用,建设地热能供热(供冷)规模化应用示范区,鼓励地热能利用与综合能源服务、康养、旅游、种植业等多领域融合发展。 2. 构建低碳能源基础设施 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力系统对高比例新能源适应能力,主网方面,提高主网供电能力,新建潘村变、扩容吴宁变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扩容黄村变、仙桥变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大坑变、黎明变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十四五”期间新增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1879公里、变电容量1012万千伏安;配网方面,以构建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坚强配电网为目标,加快配电网和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作,切实提高供电服务质量,“十四五”期间新增110千伏以下输电线路6200公里、变电容量164万千伏安。积极探索能源互联网的发展,打造海量资源被唤醒,源网荷储全交互,安全效率双提升,适应高比例新能源接入消纳的新型电力系统。 完善油气基础设施。天然气方面,加快义乌萧山支线管网建设,实现我省天然气主干网互联互通。加快城镇配套管网建设,推动供气管网覆盖,基本完成供气管网“镇镇通”,积极推进农村管道燃气建设。加快建设金华LNG应急储备设施工程,推进天然气多点储备体系建设,落实天然气储备责任主体,主要燃气企业及地方政府分别形成年用气量5%、年均用气量3天以上的储备能力。油品方面,“十四五”计划建成金华兰溪油品仓储设施,新增汽柴油储存规模3.3万立方米。 加快能源领域新型低碳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能源管理决策平台,建设智慧电网、智慧电厂、智慧气网、智慧油网、智慧热网,实现能源统计分析、运行监测、项目管理等系统综合管理。积极探索电化学储能、电动汽车参与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电热冷综合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设施发展,推动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应用的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开展储能电站、“虚拟电厂”示范。将“可再生能源+储能”作为金华能源领域碳达峰的重要路径之一。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智能充换电服务,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到2025年,新增公用充换电站128座,充电桩3300个。 3. 加快综合能源示范建设 加快能源供给转型,围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通过数字化手段推动横向“电热冷气水”纵向“源网荷储调”的多元能源形态协同转化、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协同运行的综合能源服务系统,重点围绕产业平台、城市新区、未来社区推进综合能源服务示范建设。 打造园区型综合能源服务基地。综合评估全市现有兰溪电厂、金华燃机等燃煤、天然气电厂周边产业集聚和用能需求,选取条件较为成熟的厂址开展改造型综合能源产业服务场景试点。以绿色、低碳、智慧、高效为目标,重点围绕园区能源、交通、建筑等领域开展多能互补、多元融合、协调控制的园区能源综合提升,有效保障园区用户用热、用电、用气需求,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搭建园区智慧能源管理服务平台,有效串联智慧电厂、弹性电网、能源用户、充电基础设施等供需环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降低用能成本,实现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到2025年,基本实现产业园区(开发区)综合能源服务全覆盖。 建设城市型综合能源服务区。针对金华高铁新城、湖海塘新区等集中式能源供应设施服务未覆盖的产城融合发展空间,重点围绕冷热负荷大的文体、教育、医疗、酒店、冷链仓储等大型公共建筑区域,建设城市综合能源服务区。源端采用天然气、光伏、地热、生物质等形式实现清洁替代,用端通过电代油、电代煤等方式提高电气化水平;升级能源网络设施,实现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冷热电三联供、燃料电池、储能、充电基础设施等深度融合;以用户为中心,完善新业态、新模式、新应用,打造能源产输交易全链条。开发绿色金融服务实现碳交易,以能源的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碳中和城区试点建设。 谋划社区型综合能源服务点。重点围绕金义新区东湄社区和石泄社区、金华开发区山嘴头社区、义乌下车门社区、柳湖花园等省级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在建筑材料、采暖、能源供应、智慧用能服务等领域探索社区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创新能源互联网、微电网技术利用,推广近零能耗建筑,建设“光伏建筑一体化+储能”的供电系统、“热泵+蓄冷储热”的集中供热(冷)系统,优化社区智慧电网、气网、水网和热网布局,搭建社区综合能源资源智慧服务平台,打造社区型综合能源服务基地。到2025年,打造4个以上社区型综合能源服务点,推进零碳社区示范建设。 (二)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深化节能降碳消费模式 1. 推动生产领域节能增效 加快淘汰落后过剩产能。以能源利用效率提升为核心,以严控高能耗项目为抓手,严格执行环保、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已有“两高”项目进行重点监测,强化闭环化管理。着力控制区域内建材、纺织、铸造等行业产能,推动高能耗生产工序外移,有效减少能源消耗。通过抑制不合理生产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生产用能的绿色、节约、高效。 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发展。差别化分解双控目标,推动能源资源向优势行业、优势项目倾斜。持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强化节能审查管理,研究制订严格控制新上“两高”项目的实施意见,从工艺技术、主要用能设备、节能措施等方面切实加强项目节能先进性审查,对超过标准的新上工业项目,严格落实产能和能耗减量(等量)替代、用能权交易等政策。 持续深化产业平台能效治理。全面实施“区域能评+产业能效技术标准”准入机制,研究落实单位能耗考核制度,制定重点区域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外的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建立健全区域能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项目用能前置审查、项目验收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的全过程管理。分类推进重大平台综合评价,将年度能效综合评价结果纳入能源“双控”和“亩均论英雄”等考核内容,探索建立以综合评价结果为基础的激励机制。开展重大平台节能形势分析、预测和预警,定期发布评估报告。 大力推进工业用能绿色升级。加大传统产业节能改造力度,抓住碳达峰、碳中和产业结构调整机遇,以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为重点,以数字经济为引领,以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为重点,前瞻性布局新能源、节能装备等低碳新兴产业。推动重点企业开展能效对标,组织开展工业节能降碳改造,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化利用,建设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聚焦生态环境影响大、消费需求旺盛、对产业链供应链有重要影响的工业产品,加大绿色产品供给,引领和带动绿色消费。 进一步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按照国家和全省要求,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优先保障发电用煤,进一步压减非电领域煤炭消费量。优化燃煤热电布局,集中供热覆盖区域禁止新建、扩建分散供热锅炉,已建成的分散供热锅炉要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后关停。严格控制非电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量,减少直接燃烧及原料用煤。 2. 提高生活领域能效水平 提升需求侧响应水平。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推动“能效电厂”工程,探索居民用户参与模式,建立最高负荷3%~5%的电力需求响应库,提高需求侧节能响应能力。推进天然气需求侧管理。加快天然气用能大户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应用,提升能效管理水平。探索智慧用能新模式。完善“互联网+”智慧用能技术模式、组织模式及商业模式,促进区域内需求响应资源,提高分布式储能、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 推进城乡用能节能降碳。交通领域推进电动汽车、“纯电公交”、“绿色岸电”、普及应用;物流领域鼓励采用先进、节能环保型物流设施和装备,推广应用可循环的绿色包装和可降解的绿色包材;在住宿、餐饮等领域开展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加大餐饮浪费行为制止力度,全面强化餐厨垃圾的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加强楼宇能效智慧管理。适度控制城市大型商业建筑建设规模,防止超出需求的过度建设。加强金义都市区核心区楼宇智慧能效综合治理,推动大型商业建筑在设计、建造、运营中充分利用各类自然条件和先进技术,支持开展冷热电联供应用和综合能源管理,有效降低建筑能耗。 3. 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强化建筑节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绿色施工。到2025年,实现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全覆盖,积极引导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建设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15个。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未来社区建设,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继续开展并扩大城市级的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建设工程,建立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制度。提高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推广力度,推进光伏、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推广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 推进交通节能。实施交通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进绿色公路建设,新开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全部按照绿色公路标准开展建设。鼓励新建和改扩建交通枢纽项目采用太阳能电池板、自然光照明、自然通风和遮阳等节能技术,推进零碳、低碳枢纽建设。加快专用充(换)电桩和公共充(换)电桩建设,支持个人自用充电桩建设。发展集约高效运输组织方式。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全面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深入推动城乡公交一体化,构建多样化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升现代化客运服务水平,提升绿色出行比例。发展清洁能源运输装备。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能耗的老旧营运货车、客船和老旧运输船舶。在更新纯电能源的基础上,鼓励购置氢燃料电池等新型公交车辆,提升城市主城区新增和更新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比例。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在公共机构节能方面的规定,实施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市、县两级政府绩效考核,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探索公共机构能耗定额与财政预算机制挂钩,推动建立能源资源消费基准线和能耗定额标准。探索实施公共机构能源托管集中示范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公共机构用能效率。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优先采购使用绿色产品。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数智化水平,推动市、县两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三)推动能源技术创新,发展绿色智慧能源产业 扩大新能源汽车产业优势。充分发挥金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优势,依托氢途、零跑汽车等为代表的行业领跑企业,加速完善新能源整车制造、电机、电控、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制造的产业体系。 加快氢能产业发展。以推动氢能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线,科学布局氢能基础设施,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才团队培育,支持氢能终端产品推广应用。聚焦氢燃料电池,以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线,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发展关键零部件产业,逐步完善氢燃料电池产业链。 探索综合能源服务。依托金华数字产业发展,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探索实践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加快培育综合型能源服务商、节能服务平台和机构,逐步构建成熟的能源服务产业。 (四)推动能源体制改革,实现资源要素灵活配置 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贯彻中央有关精神,落实省级电力体制改革总体部署,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加快推进横店影视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增量配网国家级试点项目,鼓励虚拟电厂、储能参与市场交易,发挥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作用。推动天然气体制改革。按照省级天然气改革总体要求,推进上下游直接交易改革,鼓励企业自主采购,参与海外资源采购保障气源供应。持续推进节能领域改革,完善用能权交易机制,深化“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强化负面清单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创新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广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开展绿色电力积分试点。 健全节能减碳机制。强化能源领域碳排放总量、节能降耗、煤炭消费控制等约束性指标监督考核,形成促进能源清洁低碳发展的倒逼机制。加大企业节能考核力度,做好重点用能企业精准监管,加大节能执法力度,对不履行能源“双控”责任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紧抓“亩均论英雄”改革契机,对单位能耗增加值高的县(市、区)及市直开发区,在年度能源消耗总量指标上给予适当倾斜,优先保障发展用能。开展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交易试点,提高低效高碳行业用能和碳排放成本。 探索服务模式创新。能源服务由单一的热力、电力供应拓展到电、热、冷、气、污水及废弃物处理等。能源供应主体由热力公司、电力公司等公共事业机构转变为综合能源服务商,提供规划设计、建设到运营的全过程服务。通过多元化、专业化、定制化的综合能源服务,切实提高用户使用感受,降低用能成本。 创新绿色金融机制。强化绿色金融引领,探索搭建全方位的绿色金融制度框架体系。设立绿色金融专项基金,重点支持综合能源示范、可再生能源等绿色低碳项目。丰富绿色企业债、绿色金融债等产品,畅通直接融资渠道,积极推进绿色债券融资。鼓励发展绿色保险产品,设计推出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违约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到2025年,基本建立全市绿色金融体系,助力全市低碳绿色发展。 (五)加强能源互动合作,拓宽国际国内合作渠道 牢牢把握“一带一路”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的机遇,充分发挥金华市场、区位、交通、平台等优势,构建全方位、深层次能源合作新格局,不断拓展和深化国际、国内在电力产能、装备制造等能源领域合作,不断增强产业竞争优势。深化与东亚、欧洲经济圈国家在能源及关联产业领域的交流合作,能源产业强链、补链,为能源产业发展升级带来新机遇;深度融入长三角,不断强化G60科创走廊,强化与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临港新片等区合作,强化能源网络的互联互通,推行 “研发在当地,产业在金华”等“产业飞地”合作模式;加强与大型能源企业的战略合作,推进与各大能源集团在可再生能源、增量配电网试点等领域的合作;加强与大院名校、国家级研发机构合作,引进共建一批高质量产业创新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探索 “工作在当地,贡献给金华”的“科研飞地”合作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领 强化规划引导约束作用,协调推进规划落实,做好能源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交通及水利规划的衔接,促进能源项目科学布局,以项目促进规划实施,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及时组织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监督考核。 (二)加强政策支持 全面落实国家、省级各项支持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从财税、投融资、土地、价格等方面制定实施促进能源加快发展的扶持政策。引导和推动数字能源、综合能源、分布式新能源及充电基础设施等新型业务健康发展。对生产效益低和落后高耗能企业依法依规实施用能要素差别化政策,建立有利于能源清洁发展、高效利用的碳减排价格体系。出台有利于碳减排的用能政策,引导能源生产和消费行为。加强投资政策和节能环保产业政策衔接,促进能源领域碳达峰。 (三)统筹项目推进 健全重大能源项目规划储备制度,落实政府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将项目建设任务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建立能源项目建设问题通报、反馈和跟踪督办制度,加大全市能源项目推进、日常督查和安全隐患检查力度。属地政府切实承担起征地、拆迁和政策处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完善要素保障 建立和完善要素保障机制,统筹安排土地、资金、人才等各类资源要素,优先保障规划提出重点项目所需。加强财政预算和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引导和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发展基金、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为绿色能源发展服务。大力引进和培养一批能源专业领域的高端技术人才,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 (五)强化安全生产 建立健全能源安全保护监管平台,完善感知端设施,建立各类能源设施数字化档案,建立应急抢险仿真模拟和应急抢险过程动态平台系统,提高应急处置效率。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协调处理监管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媒体、手机微信等多种渠道普及能源安全生产常识,增强全社会能源安全生产保护意识。
  • 《山东淄博:“十四五”新增光伏装机400万千瓦以上》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06-20
    • 6月19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加快发展光伏发电,坚持集散并举,开展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建设试点示范,鼓励集中式光伏基地建设。“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400万千瓦以上,总量达到500万千瓦。 原文如下: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淄博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 淄政字〔2023〕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碳达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市碳达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根据国家《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和《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走在前、开新局”,聚焦“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推动经济体系、产业体系、能源体系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全市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我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0%以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7.5%,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20.5%左右,为全市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达的指标任务,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制定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坚持安全平稳降碳,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大力发展新能源。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加快发展光伏发电,坚持集散并举,开展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建设试点示范,鼓励集中式光伏基地建设。“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400万千瓦以上,总量达到500万千瓦。培育壮大氢能产业,深挖我市氢能资源禀赋,加快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完善基础设施,拓展应用场景,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推进“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扩大重点领域氢能示范应用,培育“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模式,打造氢能利用样板城市。规划建设一批集加油、充换电、加氢、加气等于一体的综合能源港,加大现有加油站点综合能源服务改造,实现多类型能源供给互联互通。到2025年,全市建成或改造综合能源港90座。研究地热能利用技术,建设地热能供暖项目。探索发展核能小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 2.推动煤电节能降碳。实施煤电机组转型升级行动,全面关停淘汰中温中压及以下参数或未达到供电煤耗标准、超低排放标准的低效机组,整合新上齐鲁石化化工区等一批大型高效机组。实施机组对标行动,加快煤电机组节能技改,统筹推进现有小煤电机组实施生物质等非煤燃料改造,现有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挖掘余热利用潜力,不断降低供电标准煤耗。到2025年,煤电机组正常工况下平均供电煤耗降至280克标准煤/千瓦时左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3.合理调控油气消费。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持续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积极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实施燃气发电等示范工程,在有稳定热、电负荷的开发区、工业聚集区、产业园区,适度发展热电联产燃气项目。稳妥拓展城镇燃气、天然气发电和工业燃料等领域,以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医院、学校为重点,有序发展天然气分布式热电联供能源项目,提升天然气利用效率。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有序推动交通用气发展,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到2025年,力争全市燃气热电联产机组装机容量达到80万千瓦,天然气利用量达到30亿立方米;到2030年,天然气利用量力争达到40亿立方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4.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大幅提高新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到2025年,消纳比重达到10%。落实省级储能配套政策、储能市场化交易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在加强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在沂源等区县规划抽水蓄能电站,推动新型储能发展,全面提升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的应用水平。到2025年,新型储能容量达到100万千瓦;到2030年,力争达到300万千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以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总抓手,制定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推动主要行业碳排放有序达峰。 1.大力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组织实施热电、石油、化工、建材等高排放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选取 “两高”重点企业,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能效诊断,利用数字化推进企业能效对标达标,加速高碳行业智能化升级和绿色降碳转型。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绿色化循环化改造,大力发展高值化循环利用产业,建设绿色工业园区,全市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和能源清洁低碳安全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建立。到2025年,新增50家以上国家、省、市级绿色工厂,形成 “典型带动、全员跟进”的绿色制造梯次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2.坚决遏制“两高”行业盲目发展。强化源头管控,从严落实国家、省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管理要求,严格执行 “五个减量替代”,从严控制新上 “两高”项目。强化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结果运用,倒逼能耗产出效益低的企业整合出清。加快存量项目节能减排改造升级,按照“四个区分”要求,先立后破、分类处置,对标国家规定的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坚持“一业一策、一企一策”,达不到规定能耗和排放标准的,列入关停计划,加快淘汰。完善煤电机组结构优化方案,大幅压减小煤电机组规模,30万千瓦以下机组全部改造为背压机组,不断加大整合力度。到2025年,全市“两高”行业企业全部达到能效基准水平,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到2030年,能效基准水平和标准水平进一步提升,达到标准水平企业比例大幅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3.推动重点工业行业碳达峰行动。石油化工行业,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严控新增炼油产能,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齐鲁石化转型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加快炼油企业减油增化、绿色发展。瞄准绿色高端化工新材料,加快推动产品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精馏系统综合提效降碳,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新型技术,积极推进建设绿色高端化工产业基地。建材行业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加快低效产能退出,引导其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进一步提升绿色建材、特种玻璃等高端品种比重。加快推动水泥、陶瓷、玻璃等生产企业绿色能源替换,进一步提高建材行业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提升重点行业企业和产业链数字化水平,探索构建建材行业企业碳评价体系,推动行业碳足迹追踪与碳核算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先行先试。到2024年年底,除特种水泥熟料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产线外,2500吨/日及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整合退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4.大力实施工业余热再利用。将工业余热利用纳入城市供热规划,统筹工业余热资源和热力需求,加快供热管网互联互通,为大范围工业余热利用提供保障。积极发展中低温余热回收利用技术,选择具有引领带动作用、辐射效应的园区和建成区,统筹化工、电力等富集余热资源和区域用能需求,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工业供热生产、输送环节积极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降低热力输送过程的损耗。(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住建局) (三)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落实能耗双控工作要求,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加快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从源头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节能减碳水平,加强重点领域节能管理,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加快实施节能低碳技术改造。提升能源计量支撑能力,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实施低碳计量重点工程,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技术、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市、县两级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 2.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聚集度高的园区为重点,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打造一批先进节能低碳园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税收、价格、补贴等多种手段,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能效监测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管、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统筹谋划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空间布局,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绿色低碳升级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提高现有设施能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 (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 加快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全面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建设管理机制,推进建筑领域碳达峰。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科学确定建设规模,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完善城乡建设管理机制,落实建筑拆除管理办法,杜绝大拆大建。推广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行绿色建造,加快推进超低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2.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落实绿色建筑标准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制度要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公共建筑、老旧居民小区等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3.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广清洁能源和跨区域供热体系,推动清洁取暖与热电联产集中供暖。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局) 4.推进农村用能结构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推动新建农房执行节能设计标准,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实施农房节能改造。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生活和农村建筑中的应用。因地制宜选择适宜取暖方式,持续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加强清洁取暖跟踪管理服务,确保清洁取暖设施平稳运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科学制定交通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加快构建绿色低碳运输体系,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交通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加快推进物流园区及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推动铁路向重要货源地延伸。加快推进绿色公路、绿色铁路建设,提升绿色建设施工水平,推动老旧交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持续完善充电桩、LNG加注站、加氢站等设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深入推动运输结构调整。积极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提升铁路货运比例,拓展管道运输优势,大力推进铁路、公路、水路、管道的高效顺畅衔接,打造智慧低碳物流枢纽先行区。到2025年,全市多式联运货运量年均增长10%,运量达到1850万吨,建成8个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绿色物流园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物流产业发展中心) 3.促进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出租汽车 (含网约车)和公交车行业的应用范围,全市巡游出租车、公交车新增和更新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力争到2025年,我市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新增和更新比例达到80%,公交车100%实现新能源化。加快公共机构用车新能源化,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或更新一般公务用车 (除特殊要求用车外)100%新能源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局) 4.加快专用车新能源化。加大环卫、城市配送、邮政、渣土车等专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十四五”期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比例逐年提高。优化新能源汽车运营环境,除上下班交通高峰时段外,放开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渣土车、城市配送车等专用车辆通行区域通行时间限制。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每年新增和更新的环卫、城市配送、邮政、渣土车等专用车辆(除有特殊要求的)均采用新能源车。(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物流产业发展中心) 5.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争创全国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城市,按照 “适度超前、布局合理、智能高效”原则,加快推进充换电站(桩)建设。有计划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100%配建要求。“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建各类充电桩4万个以上,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具备满足全市11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减碳的协同作用。 1.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平台,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到2030年,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2.促进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照省级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政策、标准、规范、技术,坚持绿色消费引领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促进秸秆、畜禽粪污等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加快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建设。到2030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2000万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 3.扎实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完善垃圾分类标识体系,健全垃圾分类奖励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等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优化处理工艺,增强处理能力,降低垃圾填埋比例。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4.健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搭建“互联网+回收”应用平台,鼓励企业创新综合利用技术,不断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水平。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水利局)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发挥科技创新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强化科技支撑能力,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充分发挥科研机构作用,强化绿色技术产学研协同攻关,鼓励相关设施、数据、检测等资源开发共享。对接省级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一批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评估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2.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推动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引导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共建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建立完善绿色技术创新科研人员激励机制,激发领军人才绿色技术创新活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 3.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落实“揭榜挂帅”机制,加大绿色低碳科技研发力度,重点突破绿色低碳领域“卡脖子”和共性关键技术。集中力量开展高效光伏、大容量电化学储能、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关键技术攻关,建设齐鲁石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一体化工程等项目。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更新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开展技术示范应用。加快氢能技术发展,推进氢能在工业、交通、城镇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4.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引育。对接国家、省碳达峰碳中和专业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完善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引进低碳技术相关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培育一批优秀的青年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支持本地高校开设节能、储能、氢能、碳减排、碳市场等相关专业,建立多学科交叉的绿色低碳人才培养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的质量与稳定性,充分发挥森林、农田、湿地等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强化生态系统碳汇作用。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要求,实施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策略。实施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积极推动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开展工业用地利用情况调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2.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严控生态空间占用。实施林业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稳步提升全市森林覆盖率,持续增加林业碳汇。实施耕地、湿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程,提升土壤、湿地有机碳含量,增加农业和土壤碳汇。到203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完成省下达任务。(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 3.加快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发展节能农业大棚。积极推进农业生态技术、绿色技术和增汇型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大力发展绿色循环农业,整县推进畜禽粪污、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整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工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九)全民绿色低碳行动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领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美丽山东建设。 1.提升全民节能低碳意识。加大资源能源环境国情宣传力度,开展全民节能低碳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深入实施节能减排降碳全民行动,办好节能宣传周、科普活动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 2.推广节能低碳生活方式。推动低碳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继续推广节能环保汽车、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等节能产品。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等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加快畅通节能绿色产品流通渠道,拓展节能绿色产品农村消费市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增强企业减碳主动性,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鼓励重点领域用能单位制定实施碳达峰工作方案,国有企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从事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尽快提升专业能力素养,切实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绿色低碳对外合作行动 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完善绿色贸易体系,加强低碳对外合作,全面提高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1.加快发展绿色贸易。充分用好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等相关政策,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效益、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和技术贸易。落实高耗能高排放产品退税有关政策,严格管理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合理调节出口规模。积极扩大绿色产品和技术进口比例,发挥正向促进作用,鼓励引导企业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管理,加大绿色低碳贸易主体支持培育力度,加强经验复制推广,促进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绿色可持续发展。全面研究并有力应对国际“碳边境调节机制”等贸易规则。(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淄博海关) 2.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金融、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合作项目,扩大新能源技术、服务和产品出口。加强与国内外高端专业研发机构、头部企业合作,大力引进推广节能降碳领先技术,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绿色低碳领域科研联合攻关和技术交流。加强城市间多领域、多层次的低碳合作,发起成立双碳城市联盟,发展双碳城市合伙人,共同打造聚能共生、节能降碳行业新生态。积极推介全市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积极吸引权威机构、行业领军企业、绿色基金参与,推动全市节能降碳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外办、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 四、政策保障 (一)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有关要求,完善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方法,建立覆盖重点领域的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关联分析和融合应用,增强碳排放监测、计量、核算的准确性。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按要求配合开展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 (二)强化经济政策支持。统筹资金加大对相关领域重大行动、重大示范、重大工程的支持力度。落实财政激励、税收引导政策,支持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支持产能出清的企业转型升级。持续加大绿色低碳领域基础研究支持力度。支持实体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上市等方式融资。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绿色保险发展。对接建立“两高”行业重点企业碳账户,并逐步推广到全行业。积极对接集融资服务、披露核查、评价评级、政策集成于一体的碳金融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淄博银保监分局) (三)建立市场化机制。积极支持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加强碳排放配额分配管理。落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碳汇补偿机制要求。严格实施能耗指标收储使用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探索开展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四)完善价格调控机制。严格执行差别化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要求,对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实施差别价格、超额累进价格等政策,促进能源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全面清理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优惠电价。全面推广供热分户计量和按供热热量收费,完善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用气、用电价格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加大推进碳达峰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荐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区域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试点地区和园区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下同)〕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全市碳达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由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建立政策体系、开展重大工程。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分解落实到每个年度,明确推进措施,扎实抓好落地落实。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区县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责任单位: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县政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县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科学制定本地区碳达峰工作方案,经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审议通过后,由各区县印发实施。(责任单位: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三)严格监督评价。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各区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强化监督评价结果应用,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扬,对未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标的部门和区县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区县政府要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价,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责任单位: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