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7,国土资源部发布了《2015年全国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主要数据成果的公告》(2017年第3号)。
公告的主要数据显示,全国耕地评定为15个等别,1等耕地质量最好,15等最差,全国耕地质量平均等别为9.96等,优等地、高等地、中等地、低等地面积占全国耕地评定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2.94%、26.53%、52.84%、17.69%;2014年度内新增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9.88等,减少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8.60等,质量建设项目实施后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8.49等。与2014年发布成果相比,我国耕地质量水平总体稳定,即通过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耕地质量建设工程,弥补了耕地占补过程中的耕地质量损失,保障了全国耕地质量水平的总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