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能源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 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01-11
  • 吉林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能源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 .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 来源:长白山管委会 ???? 2024/1/5 18:52:59 ?? 我要投稿 ??
    关键词: 数字化新型电力系统碳达峰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月2日,长白山管委会发布关于印发《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碳达峰 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加快建设 新型电力系统 。提升电力系统服务能力,保障能源安全,积极布局一系列新能源电力增量项目和应用举措,因地制宜地推进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开发,提升电力系统消纳能力,提高新能源应用比重。配合推动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优化电力输送通道,推进输变电项目建设。落实全省“六新产业”发展、“四新设施”建设总体部署,促进能源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快能源基础设施 数字化 、智能化建设。
    原文如下:
    长白山管委会关于印发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长管发〔2023〕8号
    各区、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驻区各中、省直部门和单位:
    经发局制定的《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白山管委会
    2023年12月29日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吉林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做好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碳达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世界级生态旅游目的地总体目标,坚持“保护第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部署,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提前布局碳中和。
    (二)工作原则
    ――系统谋划、科学施策。坚持区域一盘棋,统筹规划、战略谋划、整体推进,强化对碳达峰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考虑区域和领域之间差异,针对不同领域特点,制定差异化政策措施,加强分类指导,分阶段、分步骤有序达峰。
    ――突出重点、优化路径。以旅游产业升级和生态系统保护为重点,强化科技支撑,深入推进旅游、交通、生活消费等重点领域降碳,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加强政策引导,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充分发挥企业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完善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以及碳排放权交易等市场化机制,形成有效激励约束。
    ――先立后破、安全降碳。强化底线思维,处理好降碳与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旅游服务正常运营的关系,着力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稳定降碳。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生态旅游业成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主导产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新能源应用比例进一步增加,低碳技术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采用,低碳旅游体系初步建立,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到2025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省下达目标,为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基础。
    “十五五”期间,以生态旅游业为主导的产业体系进一步优化,清洁低碳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低碳技术应用领域更加广泛,低碳旅游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普遍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完善。到2030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进一步下降,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省下达目标,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三、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推进能源结构低碳转型,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推动化石能源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在确保能源安全基础上,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 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利用长白山光照充足、水源、地热资源丰富等优势,结合乡村振兴,选择适宜地点,积极发展光伏、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清洁能源,实现传统能源供给升级换代。加快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技术成熟项目推广和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合理适度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在工业生产、商业供暖等领域探索开展生物质颗粒、天然气等生产供热、集中供暖特色应用。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省定目标。(经发局、规划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水利局、住建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池北区、池西区、池南区负责抓好落实,以下任务都需要三个区负责落实,不再重复强调)
    2.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规范实行煤炭消费控制目标管理。挖掘现有锅炉运行能力,全区建成区内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开展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25年底前,全区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实现超低排放。进一步加强对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监管以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因地制宜推进冬季清洁供暖,开展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推进散煤清洁替代。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加强集中供热热源和配套管网建设,淘汰管网覆盖内的散煤锅炉。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建立完善散煤监管体系,合理划定禁止散烧区域,有序推进散煤替代,逐步削减小型燃煤锅炉、民用散煤用煤量。强化风险管控,完善煤炭供应体系和应急保障能力,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平稳过渡。(经发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提升电力系统服务能力,保障能源安全,积极布局一系列新能源电力增量项目和应用举措,因地制宜地推进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开发,提升电力系统消纳能力,提高新能源应用比重。配合推动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优化电力输送通道,推进输变电项目建设。落实全省“六新产业”发展、“四新设施”建设总体部署,促进能源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快能源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经发局、农业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坚持节约优先方针,全面推进节能管理,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综合运用法律制度体系手段和技术手段助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能效水平,促进区域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1. 全面加强节能管理。全面开展清洁生产行动,强化能耗、用水、环保、安全、技术和质量等标准约束。严格执行节能减排相关法规,推行精准执法、柔性执法。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全覆盖,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严惩无证排污和超标准排污等违法行为。健全节能监察体系,建立人才配套的节能监察队伍。重点企业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加强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加大有关部门及监察执法机构、企业等节能减排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经发局、生态环境局、农业水利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统筹城镇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推动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探索开展多能互补耦合供能,推广余热供暖、可再生能源供暖等取暖方式,提升城市综合能效。实施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支持新能源技术和低碳技术在旅游业、城市基础设施中的示范应用和推广。(旅游文体局、经发局、住建局、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动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以“数字长白山”建设为引领,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推动数据中心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快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调整,采用新能源供电、“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方式。提高数字化设备能效,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推动既有设施绿色升级改造。加快数字城镇建设,围绕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建设,加快推动5G基站、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智慧城镇。推进新一代信息网络建设,大力推进5G网络和千兆光纤宽带建设,实现5G网络在景区、商圈等深度覆盖。提升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加快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构建高效便捷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十四五”时期,实施5G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数字政务建设工程、数字社会建设工程和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等项目。到2025年,实现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全面升级;形成数据资源共享基础设施;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政务各领域普及应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大幅提高;形成高效数字化公共服务,努力实现“一屏观全域、一网管全城”数字化城市管理。(政数局、经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结合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和节约能源为核心,加快推动城市更新。
    1. 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合理利用自然,优化空间结构,构建科学合理的城乡发展格局。实施城市更新计划,逐步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积极应对城市内涝,逐步解决城镇防洪和排水防涝等问题。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大幅提升降雨的就地消纳和利用水平。鼓励推广使用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推动建立以绿色低碳为突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加强建筑拆除管控,杜绝大拆大建。积极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商场、绿色景点、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到2025年,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旅游文体局、经发局、民政局、规划资源局、住建局、商务局、机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广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和高效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适当提高城镇新建建筑相关节能设计标准,推行建筑能耗测评标识和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低碳建筑。持续推进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等既有建筑和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低碳改造。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持续增加星级绿色建筑。加大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供给,推进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落地。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经发局、住建局、机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 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在城乡建筑中分布式、一体化应用。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继续调整和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快煤炭减量步伐。推动冬季清洁取暖,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开展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坚持“增气减煤”同步,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支持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连接光伏发电、储能设备和充放电设施的微网系统,实现高效消纳利用。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省里要求,城镇清洁取暖比例大幅提高。(经发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坚持绿色转型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低碳环保的绿色交通发展体系,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速度保持在合理增长区间。
    1.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积极推广应用高能效、低排放的新能源交通运输装备,提升车辆能源消费清洁化水平。积极落实“旗E春城、旗动吉林”行动,加快新能源汽车替代。持续推进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城市、城乡公共服务车辆,实现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100%,到2025年实现新能源出租汽车占比25%,到2030年实现占比35%。推动高排放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及更新,不断增加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比重。到2030年,营运车辆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8.5%左右。(经发局、交通局、公安局、机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提高城市配送专业化、绿色化水平,推动构建跨行业城市配送网络,提升货运物流运输效率。全面推广应用厢式化货车和新能源配送车辆,推动道路运输向绿色物流发展,构建全链条绿色物流体系。合理规划交通道路交通线路,提高车辆和交通运输效率,减少交通运输能耗与排放。完善旅游客运网络体系,推广公铁联运新模式,不断丰富定制客运、专线大巴等多样化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倡导绿色出行,广泛传播绿色出行理念,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服务系统。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扩大公交系统服务范围。到2025年城市公共客运绿色出行率将大幅提高,出行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住建局、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加强新建工程的全过程生态保护与修复,集约节约使用土地资源,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建设绿色公路,推动施工材料、废旧材料综合利用,强化公路交通建设、运营期间产生污染物排放的达标控制。进一步优化客货运枢纽布局。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改造,有序推进加气站、充电站、换电站等公共设施建设,稳步增加公交新能源充电桩数量,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加速智慧交通建设,推广应用基础设施健康及交通运行状态监测,推动智慧交通引领工程,开发互联网+公众出行、客运、货运物流、政务等多样化智慧服务。(经发局、住建局、交通局、政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废旧材料、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的利用效率,协同推进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
    1. 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建筑垃圾等大宗固体废弃物为重点,推广运用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装备及高附加值产品,因地制宜实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强化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遏制固体废物违法转移倾倒。推动废旧材料在建设养护中的循环利用,探索建筑垃圾用于基层填筑等循环利用技术,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保持打击“洋垃圾”走私高压态势。到2025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生态环境局、农业水利局、执法支队、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完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合理布局废旧资源回收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利用,推动废旧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相结合,构建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健全“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减量化、资源化利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按国家和省里要求,适时推进全区废弃产品逆向回收体系建设。(经发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商务局、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发挥“一格三长四员”作用,加强对居民日常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和指导。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它各类生活垃圾。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与上门收集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生活垃圾不落地”。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和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加快推进池北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优化池北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运行和管理工作,结合垃圾分类产业园运营管理,加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中的危险废物的分类妥善处置。2025年底前,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经发局、住建局、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着力构建研究开发、应用推广、产业发展贯通融合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格局。
    1. 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加大生态环境领域创新技术推广力度,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广生态环境整体解决方案、托管服务和第三方治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专利权、著作权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运用,建立多元化支持产权纠纷和维权救援机制。(经发局、教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支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增强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创新引才聚才政策,打造引才孵化基地。培育一批绿色低碳生态示范企业。(经发局、教科局、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与修复,提升森林、湿地、土壤等生态系统的服务效能,有效发挥其固碳作用。
    1. 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设河流水系、生物迁徙通道等生态廊道,筑牢吉林省东部生态安全屏障。完善区内自然保护地勘界、提升信息化水平,以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稳定现有森林、湿地、土壤等生态空间的固碳作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立体开发利用模式。开展森林资源等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和潜力分析,探索将碳汇价值纳入生态保护补偿核算内容,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财政局、生态环境局、规划资源局、农业水利局、保护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大力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完善城市绿色空间体系,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森林城市和园林城市建设。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长白山森林带等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强化水源涵养区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开展绿美行动。落实天然林保护政策,健全天然林管护体系,实施森林管护和培育,开展林分修复,强化森林质量提升。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规划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保护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稳步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碳汇。落实湿地管护责任,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措施为辅”为原则,利用生态补水、建设人工湿地等方式,加强湿地保护和恢复。完善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湿地的基础设施,加强河口、河滨湿地建设,推进泥炭地保护与修复,提升各类湿地景观连通性。充分发挥碱水河湿地公园等湿地景观建设带来的生态效益。优化湿地生态系统结构,提高固碳释氧能力。常态化推进湿地监测工作。到2025年,全区湿地保有量总体稳定,湿地保护率达到50%。(规划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自觉践行。
    1.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创新宣传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把绿色低碳理念融入人们日常工作学习生活。拓展生态文明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依托长白山自然博物馆,开辟低碳科普专区,利用现代技术展示低碳技术应用,鼓励开展废物利用DIY、自行车发电、世界无车日等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办公室、经发局、规划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科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从源头减少物耗和污染物排放。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发展绿色金融。实施清洁能源替代行动,推动燃煤替代,提高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低碳景区、低碳家庭、低碳学校、低碳社区、低碳商场等低碳生活创建行动,倡导低碳旅游活动。加大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高绿色出行和清洁能源比例。实施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按照国家和省政策要求,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建设“无废城镇”,推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加强宣传引导,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旅游文体局、经发局、教科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将绿色发展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活动。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节能设备、产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排放。强化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重点领域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压减落后产能,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广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方案,积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重点用能单位要主动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分析研究碳减排路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实施节能降碳改造。〔经发局、财政局(国资委)、生态环境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应将碳达峰、碳中和内容纳入党工委和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计划。鼓励从事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领导干部主动学习碳达峰、碳中和业务知识,提升能力,增强推动工作本领。选拔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派往国内外一线地区和企业,开展绿色低碳发展考察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绿色低碳区域合作
    (一)开展绿色经贸、技术合作。可优化贸易结构,发展高质量绿色产品贸易,促进长白山辖区内绿色商场和绿色市场的创建工作。加强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进口。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联合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教科局、商务局、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融入国家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立足区位优势,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共同推广城市可持续发展理念、技术和融资模式。推进双边和多边的城市合作,开展国际可持续发展城市试点工作,继续举办“世界旅游名镇(T20)长白山峰会”“长白山国际生态论坛”等活动,分享可持续城市发展趋势和成功经验。(旅游文体局、经发局、生态环境局、保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政策保障
    (一)提升统计核算能力。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范,建立健全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规范编制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发挥统计核算对碳达峰的作用。加强能源生产、消费、流通数据采集、审核和评估,科学核算能源消费数据,加强分析研究和监测预警。落实国家各项绿色标准,严格节能标准实施和监督。(经发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财税、价格。财政部门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支持力度。全面落实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水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绿色电价政策。(经发局、财政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市场化交易。推动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做好交易对象核查复核、碳排放权配额发放等工作,指导企业进行碳市场上线交易、配额清缴履约等。按照国家部署,开展用能权交易工作,衔接能耗双控制度。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经发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经发局要加强对碳达峰工作的统筹协调与指导,形成政策合力,优化相关审批流程,加快审批进度,保障资金、土地等要素的有效供给,定期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实,重要事项及时提请省能源安全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制定详细实施计划,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各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围绕碳达峰目标要求,全面实行“五化”闭环工作法,细化分解重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按照碳达峰工作有关部署,加强碳达峰目标分解和责任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和分工,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和力量,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各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监督考核。落实国家和吉林省碳强度和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同管理、同分解、同考核,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区、部门和单位、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标的区、部门和单位依法依规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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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01-11
    • 吉林通化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智慧电网建设.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通化市人民政府     2024/1/10 15:58:16   我要投稿 关键词: 智慧电网 抽水蓄能电站 新型电力系统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月3日,通化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通化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充分发挥我市水力资源丰富优势,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大力开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升清洁能源本地消纳能力,促进绿色能源转型。鼓励电网、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合理配置必要设施,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增强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构建多层次智能电力系统调度体系,加快智慧电网建设,推动储能配套设施发展,打造安全、可靠、绿色、高效、智能的现代化电网。借助全省新基建“761”工程有利契机,推进能源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建设。 大力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太阳能、风能和水力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利用,推进全市行政村分布式光伏和风电项目,实现光伏和风电产业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抓紧落实柳河县新能源乡村振兴风力发电项目,填补我市风力发电空白;充分发挥我市水力资源丰富优势,实施“山水蓄能三峡”工程,加快推进纳规项目建设;支持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清洁供暖和生物质天然气等可持续能源项目发展,做好二道江区信能和辉南县汇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跟踪指导,实施柳河县生物质供热项目。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50%以上。 原文如下: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通化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市政发〔2023〕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驻通中省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通化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化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化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统筹推进全市绿色低碳转型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好我市碳达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系统观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主动融入全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强生态通化建设,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提前布局碳中和。 (二)工作原则。 ――系统谋划、科学施策。坚持全局统筹、战略谋划、整体推进,强化对碳达峰工作的衔接协调与整体部署。充分考虑区域与领域之间差异,贯彻差异化政策措施,加强分类指导,分阶段、分步骤、循序渐进推进碳达峰。 ――突出重点、优化路径。以产业结构优化和能源结构调整为重点,强化科技支撑,深入推进工业、农业、能源、建筑、交通运输、生活消费等重点领域降碳,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政府引导、市场发力。落实政策引导,加强机制体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推进投资、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以及碳排放权交易等市场化机制,形成有效激励约束。 ――先立后破、安全降碳。强化底线思维,处理好降碳与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关系,着力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稳定降碳。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新能源产业得到有效开发,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被公众普遍接受。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6%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15%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为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重点领域低碳模式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技术在重点行业普及应用,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三、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制定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立足全市能源禀赋,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严格控制重点行业煤炭消费,合理引导油气消费,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1.大力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太阳能、风能和水力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利用,推进全市行政村分布式光伏和风电项目,实现光伏和风电产业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抓紧落实柳河县新能源乡村振兴风力发电项目,填补我市风力发电空白;充分发挥我市水力资源丰富优势,实施“山水蓄能三峡”工程,加快推进纳规项目建设;支持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清洁供暖和生物质天然气等可持续能源项目发展,做好二道江区信能和辉南县汇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跟踪指导,实施柳河县生物质供热项目。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5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制定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规范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管理。合理控制煤电发展规模,严控新增煤电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煤电机组严格落实煤炭等量(减量)替代。实施煤电机组升级改造行动,加快现役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新增煤电机组发电效率、污染物排放控制达到领先水平。加强“两高”项目用能管理,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按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引导企业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依法依规限时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加强风险管控,建立全市煤炭运行监测体系,完善煤炭保供应急管理机制,确保煤炭发电、供暖等民生用碳稳定供应。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624.86万吨以内。(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合理引导油气消费。严格控制石油消费总量处于合理区间,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推动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完善天然气储输网络设施,利用“平山线”(四平―白山)输气管道,稳步推进“气化通化”“气化辉南”“气化集安”等惠民工程,全面提升天然气应急储备调峰能力,合理引导企业用气和化工用气,实施天然气入户改造工程。借助省级油气资源平台,打通油气供应管网,实现天然气供应管道覆盖城区。加大通化县油页岩勘察力度,加快推进油页岩的开发利用。(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充分发挥我市水力资源丰富优势,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大力开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升清洁能源本地消纳能力,促进绿色能源转型。鼓励电网、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合理配置必要设施,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增强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构建多层次智能电力系统调度体系,加快智慧电网建设,推动储能配套设施发展,打造安全、可靠、绿色、高效、智能的现代化电网。借助全省新基建“761”工程有利契机,推进能源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国网通化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坚持节约优先,落实能耗“双控”指标,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将节能降碳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加快建设集约型社会。 1.全面加强节能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建设方案、节能措施、用能设备、能效水平等进行客观分析,确保项目建设符合节能相关要求。提高碳排放企业在线监测水平,推广应用具备智能采集、智能分析的在线监测系统,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普及率。加强节能监察执法,完善市县两级节能监察体系,做好与省级节能监察体系的有效衔接,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差别电价等手段,增强各级监管部门监察执法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推动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动建筑行业绿色转型,提升城市综合能效水平。探索多能互补耦合供能模式,推进清洁供热方式联合使用和清洁能源梯级利用,推广余热供暖、可再生能源供暖、电能供暖的供暖方式。实施重点园区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园区节能降碳综合改造,在园区规划环评中增加碳排放和减排潜力分析,推动园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严格落实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推动电力、钢铁、石化、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加强降碳减排技术攻关,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推动重点行业能源资源高效利用。开展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支持新型能源技术和低碳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加快推动绿色产业链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用能设备能效水平。以电机、风机、工业锅炉、变压器等通用用能设备为提升重点,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进行设备升级改造,提升设备能效。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依法依规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有效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以“数字吉林”建设为引领,加快“数字通化”建设,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能源体系,推动信息化平台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调整,探索直流供电、“光伏+储能”、分布式光伏等多种用能模式。提高通信、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依法依规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推动既有设施设备绿色升级改造。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制定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持续推动落后产能淘汰,鼓励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 1.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依法依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加快发展数字信息、新能源、新装备、新材料、生物技术等新兴产业,推动传统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推进能源装备产业升级,发展新型节能抽油机、油田环保设备等石油机械和石油工具,提升传统能源装备制造业科技水平。积极参与“吉氢经济带”建设,加快融入省氢能全产业链开发战略,推动清洁化氢源保障体系构建。加快推进碳纤维、秸秆生物质、石墨等新材料产业化进程,打破关键技术壁垒,推动碳纤维规模化、稳定化、连续化生产。推动柳河石墨电极项目建设,提高新能源汽车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能力。推广厂房光伏、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开展电气化改造,推动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建设。加强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绿色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实施生产工艺深度脱碳、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等绿色低碳技术示范工程。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大幅下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执行产能置换,严禁新增产能,优化存量,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发展短流程炼钢。加强能效标准对标,推动钢铁企业节能降碳技术和工艺流程升级。加大节能监察力度,执行专项监察,督促指导能耗超标的企业整改落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钢铁行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支持开展废弃钢渣和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研究,提升钢铁行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积极开发利用城市污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引导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控,提升污染物排放监管的智慧化水平和溯源能力,推动企业清洁生产。探索开展氢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体化等试点示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优化产能规模和产业布局,合理调控产能,加快发展百亿级化工产业,打造医药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三大板块”。严格项目审批,科学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引导企业转变用能方式,鼓励企业采用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调整原料结构,控制新增原料用煤,推动石化化工原料轻质化。优化产品结构,促进石化化工与煤炭开采、冶金、建材、化纤等产业协同发展,推进副产气体高效利用。鼓励化工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升资源高效利用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加强产能置换监管,加快淘汰低效产能,严格执行国家水泥熟料相关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规定,推动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建立清洁能源原燃料替代体系,加大清洁能源使用比例,鼓励企业结合实际实施余热余压利用、分布式发电等,提升能源自给能力,减少对化石能源及外部电力的依赖。优化水泥产品结构,提升水泥产品等级,鼓励企业以高炉矿渣、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等为主要原料的超细粉替代普通混合材料,支持企业应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污泥、生活垃圾及其他有害废弃物的技术装备。合理减压水泥工厂排放,推动水泥行业全流程、全环节超低排放。推广节能技术设备,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实现节能增效。(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建设。建立“两高”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坚决退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全面梳理排查在建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停工整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项目,对标国内及国际高水平项目,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对本地双控指标、碳排放以及对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影响,有序开展拟建项目建设。加强存量项目监管,开展存量“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复核,严格整治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的项目,合理设置政策实施过渡期,有序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改造后达到当前行业能耗先进值、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的方可复产。(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制定城乡建设领域和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乡体系,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中绿色低碳发展要求。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和城乡建设功能分区,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统筹提升城乡建设能级和品质。倡导绿色低碳设计理念,实施城市生态功能修复工程,完善城市生态功能布局,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安全韧性城市、海绵城市。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推广装配式建筑,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倡导绿色设计和施工管理,发展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推进建材行业循环利用。创建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严格建筑拆除和建设管理。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以节能标准为基准,结合我市气候特点,加强建筑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合理提高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低碳建筑。推动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等既有建筑和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低碳改造。加大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供给,根据国家、省相关标准,推进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落地。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天然采光等清洁产能降低用能需求,应用晶硅、薄膜、斯特林、发电玻璃等多种新型发电系统和产品,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强与相关企业合作,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板建筑一体化设计和分布式应用。全面开展冬季清洁取暖行动,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工业余热供暖,对城市中不具备集中供暖的棚户区、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等,采取煤改电、煤改气及清洁型煤替代散煤等措施。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的电气化和低碳化,积极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与微电网、智慧楼宇、光储充一体化融合发展模式,鼓励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农村用能低碳转型。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实施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以光伏为主的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建设。推进农村地区清洁供暖,大力发展以电采暖和生物质锅炉为主的清洁供暖。加快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实施太阳能路灯、太阳能热水器、小型家庭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动光伏与农业有机结合。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环保农机具和电动农用车辆。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推进综合能源服务、电能替代、全域电气化等融入电力物联网建设。支持农房节能改造,鼓励新建农房执行节能及绿色建筑标准。到2025年,建成一批绿色环保的宜居型农房。(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制定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形成低碳运输方式,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通过发放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实施新能源汽车政府指导价、设置政府定价管理的新能源汽车停车场,以及增加充电桩数量等多种形式营造良好的新能源汽车通行环境,提升新能源汽车的消费水平。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等在城市公交、环卫、执法、市政、园林、消防、景区等公共领域的应用,要求机关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新增或更新公务用车时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探索推广氢能等新能源交通工具。到2030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深入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依托境内沈吉铁路、鸭大铁路、梅集铁路、宇辉铁路等6条铁路线路及通化、集安、柳河、辉南等9个站场,围绕粮食、钢材、化工产品、特色农产品等大宗货物运输,积极发展铁路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统筹规划工矿企业、物流园区等铁路专用路线。完善1小时通达县(市)、2小时通达省会城市长春市和沈阳市、3小时通达丹东港的“1.2.3”公路运输网络。提升三源浦机场客、货运输能力。建立健全绿色出行体系,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道等慢行系统,加强非机动车管理,推行公交、行人先行,倡导绿色出行。到2030年,全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25.6%。(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融入绿色低碳理念,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统筹各级各类综合运输通道线位、土地、空域等资源,推进主要高速公路出口和国省干线公路对外出口建设,重点建设本集高速(G9111)桓仁(省界)至集安段,推动三源浦机场改扩建,打通我市对外开放的综合运输大通道,构建高品质交通运输网络。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交候车亭、5G公交智能平台,更新维修站牌、站杆,建设出租车停车服务区,推进大中型商场、商业街区建设出租车专用待客停车位,鼓励在枢纽场站和停车场合理建设充电设施。到2025年,建成高速公路出口20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对外出口13个;新建充电桩96个。(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高铁〔机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以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为核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协同推进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 1.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围绕优化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组织园区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管理机制创新,开展余热余压利用,推广应用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推动能源梯级利用,发展循环产业链,打造经济、高效、清洁、生态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园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及回用设施,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推动园区污水减量化、资源化。规范园区物质流管理,搭建园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到2030年,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快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强化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的高附加值利用。鼓励石化化工企业、钢铁企业等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提升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水平和综合利用率。探索煤矸石和粉煤灰在工程建设、塌陷区治理,以及磷石膏在土壤改良、路基修筑等领域应用。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打造绿色建造之路。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持续推进秸秆“五化”利用,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站点、中转站,加强废旧物资分拣中心规范建设,完善废旧物资三级回收体系,推动废旧物资回收专业化。提升废旧物资回收行业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流向监测,拓展在线交易、供需信息等业务。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利用。促进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废纸制浆生产包装用纸,提高废旧纸品的资源化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推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扎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面实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行无纸化办公,避免过度包装。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强化垃圾焚烧厂智能化动态监管。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制定科技支撑政策体系,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应用、产业发展,提升创新能力。 1.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科学编制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推动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强化“双碳行动”科技支撑。完善绿色技术全链条转化机制,积极融入省绿色技术转移、交易和产业化服务平台。推进绿色低碳技术监测、评估、咨询服务。(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鼓励重点用能企业、科研单位完善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机制,建立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平台,主动承接国家、省、市绿色低碳技术研发项目,用好科研项目资金,加强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鼓励高校加快建设绿色低碳技术相关专业,为社会输送低碳人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绿色低碳技术研究攻关和推广应用。开展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推进降碳减排技术创新与突破和工艺设备升级改造,鼓励二氧化碳规模化利用。支持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新型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智慧电网等关键技术研发,加快补齐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短板,积极申报相关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支持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耗能企业和科研院所针对绿色低碳领域的重点技术和关键环节展开研究,解决行业耗能高的核心技术问题,并推广应用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充分发挥全市森林、草地、湿地、土壤的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结合我市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建立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格局。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管控边界,严格控制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之间的用途转换。立足我市丰富的自然资源优势,构建“两屏三廊、两核多点”的生态格局,建设龙岗山脉、老岭山脉两大森林生态屏障,打造以鸭绿江、浑江、辉发河为核心的三大江河生态廊道,推动以吉林哈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吉林通化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两大生态核心为主体,以罗通山、?蛄河等多处自然保护地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完善城市蓝绿空间体系,持续拓展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美丽山水城市等荣誉称号后的森林生态资源,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森林生态环境修复和天然林保护修复,提高森林质量和稳定性。建立全市林地资源台账,组织林业碳汇开发相关培训,尝试储备并实施一批林业碳汇项目,探索长白山区林业碳汇方法。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6%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9500万立方米。(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稳步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碳汇。构建以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重要湿地为基本格局的湿地保护体系,加大哈泥河、辉南大椅山、三角龙湾、?蛄河、柳河凉水后河、鸭绿江集安段、佟佳江等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强化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落实湿地管护责任,最大限度保留湿地生态特征和自然风貌,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到2025年,全市形成湿地自然保护区3个、湿地公园3处。(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增强黑土地固碳能力。全面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推广固土保肥、提质增肥、改良育肥等技术模式,探索黑土地保护“通化”模式,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性耕作,协同推进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行动,重点开展小流域、侵蚀沟、坡耕地综合治理,提高黑土地固土保肥能力。因地制宜推广秸秆还田、畜禽粪污堆沤还田、米豆轮作等多种治理模式。到2025年,保护性耕作面积达到34万亩,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71.2万亩。到2030年,耕地质量比“十三五”初期提高1个等级。(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建设绿色低碳通化转化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搭建政府部门和广大群众沟通桥梁,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切实提升全民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使广大群众成为生态文明的建设者。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分析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挑战,向公众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组织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吉林生态日、黑土地保护日等主题生态宣传活动,使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全面提升公众节能环保意识。(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杜绝铺张浪费,坚决遏制餐饮浪费等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行为。推动绿色低碳生活,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出行、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绿色低碳生活的良好氛围。倡导绿色消费,鼓励机关单位、企事业和个人购买节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等低碳产品。政府部门采购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以绿色采购为主,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管局、市妇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升企业绿色发展能力,引导企业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增强企业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建设资源节约型企业。推动钢铁等重点领域国有企业发挥带头作用,率先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升级改造生产工艺和设备。重点用能单位要主动核算并分析能源消费及碳排放现状,制定节碳减排工作方案,开展节能改造。相关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向社会公布碳排放信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在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中增加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加强对各层级领导干部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知识培训,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讲座,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党员带头作用,主动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各县(市、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各县(市、区)要主动融入全省创新型建设布局,围绕“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资源禀赋,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联动,有力有序推进碳达峰。 1.科学合理确定有序碳达峰目标。产业结构较轻的地区,要坚持绿色低碳发展,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建设,力争率先实现碳达峰。柳河、通化西北部等风光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要加快建设新能源产业项目,提高本地清洁能源消纳比例,力争早日实现碳达峰。钢铁、化工等重工业占比较高、能源消费以煤为主的地区,要大力开展节能技术和工艺改造,加快推动能源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力争与全市同步实现碳达峰。(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上下联动推进碳达峰方案。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布局、能源结构、发展阶段等,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避免“一刀切”,科学推进碳达峰实施方案。(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碳达峰试点示范。鼓励碳排放重点地区、行业、企业开展碳达峰新路径、新模式探索,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争取打造省级和国家级碳达峰试点,及时总结试点先进建设经验,为吉林省和全国碳达峰提供通化智慧。(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绿色低碳区域合作 (一)开展绿色经贸、技术合作。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贸易产品。加强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进口。积极培育自主品牌,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低碳产业链建设,支持企业开展国际认证,提升出口商品附加值。加大绿色技术合作力度,在吉林与东北亚相关国家绿色技术、绿色装备、清洁能源等方面合作中贡献我市力量。充分发挥我市企业和科技平台优势,引导相关机构开展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技术交流,加快推动我市绿色低碳技术突破。(市商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融入国家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立足我市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加快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地区务实落地。加快开展绿色低碳发展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东北地区多层次、多方位合作,融入吉林与黑龙江、辽宁合作共建东北东部绿色经济带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外办、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政策保障 (一)落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和标准要求。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基础统计报表,完善能源消费计量、统计和监测体系。加强能源消费核算人员业务培训,建设技术过硬的能源统计队伍。积极推进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在碳排放领域的应用,全面提升能源数据的精准性,提升核算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经济支持政策。统筹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碳达峰重点项目、重点行业的支持力度。制定绿色产品推广和消费政策,加大对绿色低碳产品的补贴力度。实行“差别电价”,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引导居民节约用电、用水,推动资源循环利用。贯彻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市场化机制。积极参与碳排放市场建设,按照碳排放交易部署,配合做好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复核、配额分配和监督等工作。鼓励企业积极利用国家碳排放交易平台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地方标准体系。全面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按照国家、省具体要求,结合市情需要研究制定我市循环经济、节能减排、新能源促进发展等政策文件。建立健全碳达峰监管机制,提升执法效能。积极构建我市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落实国家、省可再生能源、新型储能、能源化工、生态碳汇等重点领域标准。(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督促各地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实现碳达峰分步骤的时间表、路线图,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复杂性,按照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部署,细化分解重点任务,明确主要工作目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行清单化推进。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清单、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能源消费统计清单、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清单,摸清二氧化碳排放现状、能源消费现状,分析二氧化碳排放趋势,研判峰值目标,强化重大政策和行动,统筹推进能源、工业、建筑、农业、林业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指导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抢抓有利时机,通力合作,有力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落实省碳强度和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加强监督考核,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依法依规通报和约谈问责。(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分享到: 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北极星投稿热线: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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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益阳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配电网智能化、数字化提档升级》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08-20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根据《湖南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做好碳达峰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益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益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坚持“目标导向、统筹推进,供需互动、同向发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市场主导、政策引导,系统观念、保障安全”的基本原则,从益阳市情出发,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基础上,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实现用能方式绿色转型,推进能源产业链减排,强化绿色低碳转型关键技术创新,落实完善碳达峰体制机制,构建具有益阳特色的新型能源体系,科学有序推动全市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主要目标 锚定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远景目标,力争全市能源领域碳排放2030年前达到峰值。主要目标如下: 到2025年,能源安全保供能力持续增强。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2%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2020年下降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风、光等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逐步提高,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稳步推进,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能源生产环节持续降碳提效,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初步形成,能源领域碳排放如期实现达峰。能源结构优化取得显著成果,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省下达目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显著提升,能源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能源转型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优化 1.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发展。加快推进赫山区、安化县、桃江县、沅江市、南县、大通湖区等县市区已批复的“十四五”集中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充分发挥沅江市漉湖和安化县大峰山、芙蓉山、天子山等区域的风能资源优势,推动集中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因地制宜开发利用一批农光互补、林光互补和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项目,打造“光伏+生态治理”模式。重点依托资源禀赋较好,且具备建设条件的安化县、沅江市、大通湖区等县市区,布局建设一批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支持“风/光+储能”开发模式,鼓励分布式新能源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全面推进南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积极推动工业园区、公共机构、商场等屋顶光伏开发,支持园区结合消纳条件积极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促进分布式光伏与交通、建筑、园区等多场景融合发展。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建设。到2030年,力争全市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2.积极推动水电深度挖潜和其他清洁能源发电 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鼓励有条件的水电站扩机增容,重点对现有大型水电站进行扩机提质,有序推进已开工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大型水库项目建设。推进在运水电站优化升级,对老旧电站设备实施改造与技术升级,实现市域内多点式小水电集中式管理和智能化运维托管。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固体成型燃料综合利用项目,提高全市垃圾处置能力。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鼓励沼气、液体生物燃料、液体及固体成型燃料综合利用。继续做好桃花江核电场址保护工作。到2025年,常规水电装机规模达到140万千瓦以上,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11万千瓦以上。 3.因地制宜推动非化石能源非电利用 充分挖掘益阳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开展浅层地热能集中规模化应用,以资水沿岸及以南区域为重点,优先发展地埋管地源热泵,积极发展地表水源和污水水源热泵,积极在适宜地源热泵系统开发的地区开展小型浅层地热能开发试点项目。鼓励新开发片区将地热能集中供暖/冷作为必备的市政基础设施,支持在有条件的老城区探索开展地热能集中供暖/冷改造试点,建设冬暖夏凉幸福新益阳。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发展,推动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综合应用;鼓励生物质直燃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在具有稳定燃料来源和热负荷的工业园区就近布局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和集中供热供气项目,重点推动已纳入《湖南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全面推动非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4.充分发挥煤电基础保供作用 筑牢能源安全供应保障底线,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充分发挥煤电项目对全市、长株潭地区兜底保障作用,优化存量煤电机组运行,加强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继续推进煤电扩建,提高煤电能效准入门槛,加快推动已开工煤电项目建成投产,新建的煤电机组原则上采用超超临界且供电煤耗低于27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机组。到2025年,全市支撑性煤电装机规模达380万千瓦以上。 5.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锚定“源网荷储运”各环节,加快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增强电源协调优化运行能力,创新电网形态和运行模式,显著提升电力负荷弹性,大力推进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发展,保障新能源消纳和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创新电网结构形态和运行模式。积极构建坚强电网主网架,拓宽省网电力输送通道,为新能源电力输送提供接入点。加快建设桃江县、沅江市等县市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实现220千伏电网县级全覆盖。加快全市配电网智能化、数字化提档升级,巩固满足大规模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的配电网,建设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推动电网之间柔性可控互联。增强系统资源调节能力。加快已开工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为湖南省电网安全运行提供强有力保障。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支持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推动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别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的15%、5%比例(储能时长2小时)配建储能电站。充分挖掘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能源、微网、储能、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等智慧高效用能模式,引导企业自备电厂、工业可控负荷等参与系统调节。提升系统智能调度运行水平。积极推动电力系统各环节向智能化、数字化方向转型,加强电网柔性精细管控,促进源网荷储衔接和多源协调,巩固提升农村电网,形成结构合理、绿色智能、经济高效的现代配电网,基本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2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全市电网尖峰负荷响应能力达到5%以上。 专栏1 能源结构调整优化重点行动 1.新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行动。风电:充分发挥沅江市漉湖和安化县大峰山、芙蓉山、天子山等区域的风能资源优势,推动集中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光伏:加快推进赫山区、安化县、桃江县、沅江市、南县、大通湖区等县市区已批复的“十四五”集中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推进南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生物质:推动已纳入《湖南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 2.调节性电源规模化多元化发展行动。抽水蓄能:积极开展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试点,加快推进已开工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成投产。煤电灵活性改造:优先提升30万千瓦级煤电机组锅炉稳燃改造,提升煤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新型储能:推动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别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的15%、5%比例(储能时长2小时)配建储能电站。 3.适应新能源跃升发展的电网构建行动。提高配电网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智能化技术应用,满足大规模分布式电源广泛接入和高效消纳。加快建设桃江县、沅江市等县市区的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实现220千伏电网县级全覆盖;依托500千伏变电站新建补强区域网架结构,科学实施分区分片运行。推动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并网。 (二)推动用能方式绿色转型 1.控制化石能源消费 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强度,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实施用能预算管理制度,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创造条件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科学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除国家和省规划布局的煤电、石化、热电联产等重大项目外,原则上不新增煤炭消费,新建项目煤炭消费量通过存量挖潜置换。组织建材、煤电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对标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建立企业能效清单目录,实施节能减煤降碳攻坚行动。对涉煤企业开展煤炭消费普查,因地制宜推动“煤改电”“煤改气”工程,推广热电联产改造和工业余热余压综合利用,鼓励公共机构、居民使用非燃煤高效供暖产品,逐步淘汰燃煤锅炉和散煤。合理调控油气消费,有序推进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替代油品,合理控制石油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持续推动成品油质量升级,以交通领域为重点推动燃油清洁替代和能效提升。推进“气化湖南”益阳工程建设,加快沅江市、大通湖区、安化县、桃江县等县市区乡镇分布式燃气微管网建设,逐步推进天然气“进镇入乡”,提高偏远及农村地区天然气通达能力。积极开拓工业消费市场,支持工业园区、大工业用户直供,引导机电、医疗、轻纺及食品加工等工业企业利用天然气。持续扩大居民商服用户市场,加快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推进现有未覆盖燃气居民加装燃气“愿装尽装”,稳步提升天然气消费量。 2.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用能 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用能,大力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优选企业厂房屋顶、厂区空地,发挥企业产权集中、厂房屋顶单体屋面面积较大等优势,因地制宜布局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分布式光伏适当配备一定容量比例储能电站,推动提升分布式光伏对电网的灵活调节能力,逐步形成以分布式光伏电力为核心,企业负荷侧、储能侧协调平衡优化的绿色微电网。提升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实施节能技改升级,全面对标对表重点耗能行业单位产品基准能耗水平与标杆能耗水平,培育能效“领跑者”。推进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应用,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屋顶分布式光伏、户用光伏发电等多模式光伏发电项目,积极探索新能源技术在供电、用热和建筑节能中的应用,逐步实现采暖、供冷、生活热水用能清洁化。鼓励应用多式联运,加快推进洞庭湖区、资水航道建设,畅通上下游。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加快益阳市洞庭湖泛长江流域船舶油改气(LNG)及港口岸电建设项目推进。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3.大力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 进一步拓展电能替代的广度和深度,提升重点领域电气化水平。大力推进工业领域电气化,在工业领域的不同行业、不同用能形式、不同生产环节全面推广应用电转供热、电转动力等电能替代形式,扩大全市建材、食品加工等行业的不达标燃煤锅炉淘汰范围,推广电锅炉、电炉窑、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深入推进交通领域电气化,加快推广电动汽车、氢能汽车、液化天然气商用车和船舶等新能源运输工具,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组织实施高效清洁运输装备推广工程,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购置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资水等流域主要港口岸电全覆盖工程,提升港口岸电覆盖率和使用率。加快推进建筑领域电气化,建立以电力消费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依托政府机关、高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全面推广全电中央空调、热泵、电锅炉等技术应用。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等建筑推广应用热泵、电蓄冷空调、蓄热电锅炉等电能替代设备。积极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电气化,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提升乡村电气化水平,在农业副产品加工领域推广电烘干、电加工,大力推广电制茶技术,推动电保温设备、电熔炉、空气源热泵在制茶领域的全方位应用,提高农业生产质效。 4.大力发展优先消纳新能源的新型负荷 加强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大力发展需求可调控、能量可交互的新型负荷,促进新能源消纳利用。积极推广“新能源+”的发展模式,加强新能源与智能电网、储能、充电桩信息交互,大力推广用户侧储能、大数据中心负荷、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能量互动等新模式,实现新能源电力优先储存和高效消纳。加快构建以分布式储能和虚拟电厂为核心的新型智能可控负荷体系,发挥资源聚合管理效能,采用数字化技术和先进控制技术,充分调动建筑楼宇、工业可控负荷灵活响应能力参与系统调峰,开展综合能源管理。 专栏2用能方式绿色转型重点行动 1.“气化益阳”行动。提升天然气通达能力,推动沅江市、大通湖区、安化县、桃江县等县市区乡镇分布式燃气微管网项目建设;优化管网布局,建设南县、大通湖区、安化县、桃江县等县市区天然气利用工程。 2.“电动益阳”行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推广电动汽车、氢能汽车、液化天然气商用车和船舶等新能源运输工具在公共交通、家用、货运等领域应用,推广电动船舶、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交通基础设施优化升级,有序推进新建住宅小区、公用停车场、服务区等地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应用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形成“车桩相随、开放通用、标准统一、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到2025年,全市共建成充电桩不少于16500个(含私家桩)。 3.园区用能系统改造行动。优化园区能源系统,在益阳高新区、龙岭产业开发区、长春经开区、沅江高新区、桃江高新区等企业相对集中的产业园区推广集中“三联供”和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对园区燃煤锅炉、余热锅炉、供热管网进行改造,增加分布式清洁能源供应,形成太阳能、生物质能与常规能源多能互补的供能模式。 4.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行动。依托南县国家“整县光伏”试点示范,大力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在居民生活、交通枢纽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支持既有和新建建筑建设低碳智慧用能系统,鼓励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进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发展。 5.低碳零碳乡村建设行动。引导一批拥有特色产业的乡村实施农业生产、乡村产业和生活用能设施全电化改造,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推广高效节能技术装备,推动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供能,促进乡村能源高质量发展。 (三)推进能源产业链碳减排 1.加强能源领域碳排放计量监测 积极开展能源行业产业链碳足迹核算,探索建立我市能源领域重点碳排放企业碳账户,核算企业碳排放信息数据。对照国家、省标准要求,加强县市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健全区域、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基础统计报表制度,进一步完善能源消费计量、统计、监测体系。推进温室气体排放实测技术发展,积极推进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监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推动能源统计信息资源共享,制定碳排放数据管理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人员业务培训机制,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和信息化体系建设。倡导重点能源企业开展碳排放强度对标,鼓励企业制定碳减排路线图。 2.推动能源产业节能降碳 推动煤炭清洁低碳运输,进一步提升市外优质煤炭调入能力,加强流通环节煤炭质量跟踪监测和管理,严防劣质煤炭在我市流通、销售和使用。加快存量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加强自备电厂调度运行管理。加强电网老旧设备改造、用户表计轮换和接户线改造。加快推进全市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的淘汰改造,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合理控制石油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持续推动成品油质量升级,并以交通领域为重点推动燃油清洁替代和能效提升。加快能源产业链数字化升级,推动实现能源系统实时监测、智能调控和优化运行,提高能源系统整体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到2025年,全市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0克/千瓦时以下。 3.提升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积极推动煤炭转化、储运等环节的余热、余压等余能资源回收利用,在水泥、化工等行业优先布局余能综合发电项目,提升能源梯级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充分发挥益阳市静脉产业园示范作用,推进安化经开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建设。加快工业固废规模化综合利用,推进尾矿(共伴生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化工废渣等工业固废在有价组分提取、建材生产、市政设施建设、井下充填、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动力电池、废铅蓄电池、废油、废旧纺织品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力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等资源化利用,提升再生产品的市场使用规模。到2025年,在资阳区、赫山区、沅江市和桃江县建设4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1000万吨左右。到2030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1300万吨左右。 4.加强能源生产和生态环境治理协同 积极推动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大力推广生态修复类新能源项目,充分发挥新能源的生态环境保护效益。科学评价新能源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和效益,支持在荒山、废弃工业场地及周边协同开发建设一批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效益的风电、光伏发电、植物碳汇等新能源项目。进一步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聚焦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调整,加强“三线一单”与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体系的衔接。探索风光储设施,强化风电、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专栏3能源产业链减碳重点行动 1.燃煤发电机组节能降碳行动。推动煤电机组低温省煤器、汽轮机流通部分改造,到2025年,力争市域范围内煤电机组供电煤耗下降5.66克/千瓦时。 2.燃煤发电机组供热改造行动。促进煤电机组向热电联产机组转型,推动煤电机组抽汽供热改造,积极拓展工业供热市场,适当发展长输供热项目。到2025年,力争市域范围内煤电机组供电煤耗下降2.7克/千瓦时。 3.能源产业链智慧化减碳。加快数字化技术应用,推动能源全产业链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升级,实现能源开发、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全过程用能和碳排放监测。鼓励智能光伏等产业技术创新升级和多行业特色应用。鼓励能源企业建设智慧能源管理系统,更大强度实现节能降碳。 (四)强化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关键技术创新 1.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 推动研发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市十大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驱动引领作用,助力碳达峰。支持科研机构、高校和上下游龙头企业重点关注新能源及电工装备、储能、氢能、新型电力系统、能源数字化等领域,培育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打通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实现各类创新要素集聚融合、开放共享。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培育一批能推动和引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发展的顶尖人才和领军团队,重点支持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技术需求,支持益阳市高等院校与长沙市高校及科研院所,在能源、环境、材料、生物、计算机等相关学科开展合作交流,培养复合型绿色低碳人才,加强技术转化和服务人才培养,构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三位一体的人才流动机制。 2.促进低碳先进技术转化应用 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低碳技术领域公共创新服务平台、技术交易平台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加快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益阳)及县市区平台建设,推进科技要素市场化。实施创业创新主体培育行动,支持“校院企”等创新主体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商业模式研究,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服务,切实加快绿色低碳科技成果登记、转移转化速度。促进数字化与低碳化融合发展,大力推广太阳能、风电、生物质能、地热能利用、多能共用及能源互联先进技术。积极探索开展储能、智能电网、氢能产业、装配式建筑技术、碳捕集封存与利用等领域示范项目建设。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制造、碳捕集封存等技术对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的支撑。构建面向应用需求的创新成果评价激励机制,深入实施政府采购两型(绿色)产品政策,奖励首台(套)绿色技术创新装备示范应用和绿色技术创新首次应用的示范工程。 专栏4能源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1、能源与数字技术融合创新攻关。充分利用本市智慧城市与大数据中心已有的充沛算力、存储和网络资源,进一步加强数字技术与能源系统的深度融合。统筹推进全市煤、电、油、气、新能源和储能灵活高效利用。开展综合能源与数字能源系统(源网荷储)一体化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推进全市能碳一体化数据平台建设,实现多层级能耗和碳排放数据一体采集、一体统计、一体监测。 2、新能源及电力装备技术攻关。重点发展以配套新能源装备的电子元器件产品、动力电池及电池动力系统、太阳能发电、风电装备等核心产品。尤其是大功率电容、电阻、动力电池、镍氢电池、石墨烯固态电容、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等。重点打造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镍氢电池关键材料,加强电解液、动力电池隔膜的技术攻关。加大新能源发电装备的设计、研发,发展风电发电机组及关键部件,以太阳能光伏硅片、磁性材料、蓝宝石、碳化硅为重点,推动消费电子和光伏产业链智能装备研发技术升级。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模式,加快风力发电机、光伏控制器、风机控制器以及光伏并网逆变器和风机并网逆变器等系列产品的升级。 3、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攻关。鼓励在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具备氢能生产、利用条件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园区,加强富氢尾气PSA提纯制氢及高效利用、高性能燃料电池及高效氢气制取、纯化、储运和加氢站等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示范。重点突破大规模、高效率、长寿命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技术,研究电解水制氢技术、合成氨技术以及氨燃烧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一体化协同技术创新。积极探索氢能冶金、水泥熟料煅烧氢能利用技术。 (五)完善碳达峰体制机制 1.参与构建加快新能源发展的市场机制 积极组织参与全国绿电市场交易,推进省内绿电交易,发挥益阳市省内重要能源基地优势,做好绿电交易与绿证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的衔接。依托益阳高新区增量配电改革试点经验,探索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发展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增量配电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建立容量市场,在确保健康可持续发展前提下,推进煤电向基础性、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 2.完善支持能源低碳转型的财税金融政策 统筹整合现有符合条件的各类新能源项目,包装形成能源低碳转型示范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省级专项债支持。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绿色低碳发展领域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能源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以绿色交易市场机制为基础开发金融产品,拓宽企业节能降碳融资渠道。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交通工具购置等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积极对接国家及湖南省有关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价格支持政策,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促进节能减碳。落实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加快推进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引导居民节约用电。 3.健全保障能源安全的风险管控机制 统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安全保供,提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各种极端情况的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完善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协调机制。强化煤电兜底保障作用,有序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科学布局建设大容量高参数煤电。充分发挥大型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作用,提升电网负荷预测和管理调度水平,增加电力供应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加强极端情形下电力风险管控,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尖峰负荷等情况的能源应急保供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和抗灾能力。加快成品油和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提升油气供应保障能力。完善能源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与事后快速恢复能力。加强能源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部门、县市区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做好与国家、省碳达峰行动方案的衔接,统筹推进全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对各地区和重点行业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进展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县市区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资源禀赋,根据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各部门主体责任,做好专项规划、部门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科学衔接,使各类规划在发展目标、空间布局、政策取向、重大项目等方面保持协调一致,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能源企业要积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推动全市能源低碳转型。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宣传引导。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积极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各种社会力量,开展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培训、知识培训和教育科普活动,促进全社会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