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益阳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配电网智能化、数字化提档升级》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 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08-20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根据《湖南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做好碳达峰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益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益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坚持“目标导向、统筹推进,供需互动、同向发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市场主导、政策引导,系统观念、保障安全”的基本原则,从益阳市情出发,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基础上,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实现用能方式绿色转型,推进能源产业链减排,强化绿色低碳转型关键技术创新,落实完善碳达峰体制机制,构建具有益阳特色的新型能源体系,科学有序推动全市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主要目标
    锚定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远景目标,力争全市能源领域碳排放2030年前达到峰值。主要目标如下:
    到2025年,能源安全保供能力持续增强。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2%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2020年下降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风、光等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逐步提高,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稳步推进,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能源生产环节持续降碳提效,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初步形成,能源领域碳排放如期实现达峰。能源结构优化取得显著成果,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省下达目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显著提升,能源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能源转型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优化
    1.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发展。加快推进赫山区、安化县、桃江县、沅江市、南县、大通湖区等县市区已批复的“十四五”集中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充分发挥沅江市漉湖和安化县大峰山、芙蓉山、天子山等区域的风能资源优势,推动集中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因地制宜开发利用一批农光互补、林光互补和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项目,打造“光伏+生态治理”模式。重点依托资源禀赋较好,且具备建设条件的安化县、沅江市、大通湖区等县市区,布局建设一批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支持“风/光+储能”开发模式,鼓励分布式新能源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全面推进南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积极推动工业园区、公共机构、商场等屋顶光伏开发,支持园区结合消纳条件积极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促进分布式光伏与交通、建筑、园区等多场景融合发展。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建设。到2030年,力争全市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2.积极推动水电深度挖潜和其他清洁能源发电
    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鼓励有条件的水电站扩机增容,重点对现有大型水电站进行扩机提质,有序推进已开工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大型水库项目建设。推进在运水电站优化升级,对老旧电站设备实施改造与技术升级,实现市域内多点式小水电集中式管理和智能化运维托管。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固体成型燃料综合利用项目,提高全市垃圾处置能力。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鼓励沼气、液体生物燃料、液体及固体成型燃料综合利用。继续做好桃花江核电场址保护工作。到2025年,常规水电装机规模达到140万千瓦以上,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11万千瓦以上。
    3.因地制宜推动非化石能源非电利用
    充分挖掘益阳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开展浅层地热能集中规模化应用,以资水沿岸及以南区域为重点,优先发展地埋管地源热泵,积极发展地表水源和污水水源热泵,积极在适宜地源热泵系统开发的地区开展小型浅层地热能开发试点项目。鼓励新开发片区将地热能集中供暖/冷作为必备的市政基础设施,支持在有条件的老城区探索开展地热能集中供暖/冷改造试点,建设冬暖夏凉幸福新益阳。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发展,推动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综合应用;鼓励生物质直燃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在具有稳定燃料来源和热负荷的工业园区就近布局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和集中供热供气项目,重点推动已纳入《湖南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全面推动非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4.充分发挥煤电基础保供作用
    筑牢能源安全供应保障底线,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充分发挥煤电项目对全市、长株潭地区兜底保障作用,优化存量煤电机组运行,加强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继续推进煤电扩建,提高煤电能效准入门槛,加快推动已开工煤电项目建成投产,新建的煤电机组原则上采用超超临界且供电煤耗低于27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机组。到2025年,全市支撑性煤电装机规模达380万千瓦以上。
    5.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锚定“源网荷储运”各环节,加快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增强电源协调优化运行能力,创新电网形态和运行模式,显著提升电力负荷弹性,大力推进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发展,保障新能源消纳和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创新电网结构形态和运行模式。积极构建坚强电网主网架,拓宽省网电力输送通道,为新能源电力输送提供接入点。加快建设桃江县、沅江市等县市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实现220千伏电网县级全覆盖。加快全市配电网智能化、数字化提档升级,巩固满足大规模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的配电网,建设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推动电网之间柔性可控互联。增强系统资源调节能力。加快已开工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为湖南省电网安全运行提供强有力保障。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支持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推动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别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的15%、5%比例(储能时长2小时)配建储能电站。充分挖掘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能源、微网、储能、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等智慧高效用能模式,引导企业自备电厂、工业可控负荷等参与系统调节。提升系统智能调度运行水平。积极推动电力系统各环节向智能化、数字化方向转型,加强电网柔性精细管控,促进源网荷储衔接和多源协调,巩固提升农村电网,形成结构合理、绿色智能、经济高效的现代配电网,基本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2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全市电网尖峰负荷响应能力达到5%以上。
    专栏1 能源结构调整优化重点行动
    1.新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行动。风电:充分发挥沅江市漉湖和安化县大峰山、芙蓉山、天子山等区域的风能资源优势,推动集中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光伏:加快推进赫山区、安化县、桃江县、沅江市、南县、大通湖区等县市区已批复的“十四五”集中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推进南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生物质:推动已纳入《湖南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
    2.调节性电源规模化多元化发展行动。抽水蓄能:积极开展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试点,加快推进已开工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成投产。煤电灵活性改造:优先提升30万千瓦级煤电机组锅炉稳燃改造,提升煤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新型储能:推动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别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的15%、5%比例(储能时长2小时)配建储能电站。
    3.适应新能源跃升发展的电网构建行动。提高配电网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智能化技术应用,满足大规模分布式电源广泛接入和高效消纳。加快建设桃江县、沅江市等县市区的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实现220千伏电网县级全覆盖;依托500千伏变电站新建补强区域网架结构,科学实施分区分片运行。推动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并网。
    (二)推动用能方式绿色转型
    1.控制化石能源消费
    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强度,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实施用能预算管理制度,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创造条件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科学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除国家和省规划布局的煤电、石化、热电联产等重大项目外,原则上不新增煤炭消费,新建项目煤炭消费量通过存量挖潜置换。组织建材、煤电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对标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建立企业能效清单目录,实施节能减煤降碳攻坚行动。对涉煤企业开展煤炭消费普查,因地制宜推动“煤改电”“煤改气”工程,推广热电联产改造和工业余热余压综合利用,鼓励公共机构、居民使用非燃煤高效供暖产品,逐步淘汰燃煤锅炉和散煤。合理调控油气消费,有序推进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替代油品,合理控制石油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持续推动成品油质量升级,以交通领域为重点推动燃油清洁替代和能效提升。推进“气化湖南”益阳工程建设,加快沅江市、大通湖区、安化县、桃江县等县市区乡镇分布式燃气微管网建设,逐步推进天然气“进镇入乡”,提高偏远及农村地区天然气通达能力。积极开拓工业消费市场,支持工业园区、大工业用户直供,引导机电、医疗、轻纺及食品加工等工业企业利用天然气。持续扩大居民商服用户市场,加快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推进现有未覆盖燃气居民加装燃气“愿装尽装”,稳步提升天然气消费量。
    2.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用能
    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用能,大力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优选企业厂房屋顶、厂区空地,发挥企业产权集中、厂房屋顶单体屋面面积较大等优势,因地制宜布局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分布式光伏适当配备一定容量比例储能电站,推动提升分布式光伏对电网的灵活调节能力,逐步形成以分布式光伏电力为核心,企业负荷侧、储能侧协调平衡优化的绿色微电网。提升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实施节能技改升级,全面对标对表重点耗能行业单位产品基准能耗水平与标杆能耗水平,培育能效“领跑者”。推进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应用,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屋顶分布式光伏、户用光伏发电等多模式光伏发电项目,积极探索新能源技术在供电、用热和建筑节能中的应用,逐步实现采暖、供冷、生活热水用能清洁化。鼓励应用多式联运,加快推进洞庭湖区、资水航道建设,畅通上下游。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加快益阳市洞庭湖泛长江流域船舶油改气(LNG)及港口岸电建设项目推进。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3.大力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
    进一步拓展电能替代的广度和深度,提升重点领域电气化水平。大力推进工业领域电气化,在工业领域的不同行业、不同用能形式、不同生产环节全面推广应用电转供热、电转动力等电能替代形式,扩大全市建材、食品加工等行业的不达标燃煤锅炉淘汰范围,推广电锅炉、电炉窑、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深入推进交通领域电气化,加快推广电动汽车、氢能汽车、液化天然气商用车和船舶等新能源运输工具,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组织实施高效清洁运输装备推广工程,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购置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资水等流域主要港口岸电全覆盖工程,提升港口岸电覆盖率和使用率。加快推进建筑领域电气化,建立以电力消费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依托政府机关、高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全面推广全电中央空调、热泵、电锅炉等技术应用。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等建筑推广应用热泵、电蓄冷空调、蓄热电锅炉等电能替代设备。积极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电气化,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提升乡村电气化水平,在农业副产品加工领域推广电烘干、电加工,大力推广电制茶技术,推动电保温设备、电熔炉、空气源热泵在制茶领域的全方位应用,提高农业生产质效。
    4.大力发展优先消纳新能源的新型负荷
    加强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大力发展需求可调控、能量可交互的新型负荷,促进新能源消纳利用。积极推广“新能源+”的发展模式,加强新能源与智能电网、储能、充电桩信息交互,大力推广用户侧储能、大数据中心负荷、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能量互动等新模式,实现新能源电力优先储存和高效消纳。加快构建以分布式储能和虚拟电厂为核心的新型智能可控负荷体系,发挥资源聚合管理效能,采用数字化技术和先进控制技术,充分调动建筑楼宇、工业可控负荷灵活响应能力参与系统调峰,开展综合能源管理。
    专栏2用能方式绿色转型重点行动
    1.“气化益阳”行动。提升天然气通达能力,推动沅江市、大通湖区、安化县、桃江县等县市区乡镇分布式燃气微管网项目建设;优化管网布局,建设南县、大通湖区、安化县、桃江县等县市区天然气利用工程。
    2.“电动益阳”行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推广电动汽车、氢能汽车、液化天然气商用车和船舶等新能源运输工具在公共交通、家用、货运等领域应用,推广电动船舶、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交通基础设施优化升级,有序推进新建住宅小区、公用停车场、服务区等地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应用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形成“车桩相随、开放通用、标准统一、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到2025年,全市共建成充电桩不少于16500个(含私家桩)。
    3.园区用能系统改造行动。优化园区能源系统,在益阳高新区、龙岭产业开发区、长春经开区、沅江高新区、桃江高新区等企业相对集中的产业园区推广集中“三联供”和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对园区燃煤锅炉、余热锅炉、供热管网进行改造,增加分布式清洁能源供应,形成太阳能、生物质能与常规能源多能互补的供能模式。
    4.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行动。依托南县国家“整县光伏”试点示范,大力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在居民生活、交通枢纽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支持既有和新建建筑建设低碳智慧用能系统,鼓励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进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发展。
    5.低碳零碳乡村建设行动。引导一批拥有特色产业的乡村实施农业生产、乡村产业和生活用能设施全电化改造,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推广高效节能技术装备,推动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供能,促进乡村能源高质量发展。
    (三)推进能源产业链碳减排
    1.加强能源领域碳排放计量监测
    积极开展能源行业产业链碳足迹核算,探索建立我市能源领域重点碳排放企业碳账户,核算企业碳排放信息数据。对照国家、省标准要求,加强县市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健全区域、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基础统计报表制度,进一步完善能源消费计量、统计、监测体系。推进温室气体排放实测技术发展,积极推进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监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推动能源统计信息资源共享,制定碳排放数据管理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人员业务培训机制,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和信息化体系建设。倡导重点能源企业开展碳排放强度对标,鼓励企业制定碳减排路线图。
    2.推动能源产业节能降碳
    推动煤炭清洁低碳运输,进一步提升市外优质煤炭调入能力,加强流通环节煤炭质量跟踪监测和管理,严防劣质煤炭在我市流通、销售和使用。加快存量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加强自备电厂调度运行管理。加强电网老旧设备改造、用户表计轮换和接户线改造。加快推进全市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的淘汰改造,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合理控制石油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持续推动成品油质量升级,并以交通领域为重点推动燃油清洁替代和能效提升。加快能源产业链数字化升级,推动实现能源系统实时监测、智能调控和优化运行,提高能源系统整体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到2025年,全市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0克/千瓦时以下。
    3.提升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积极推动煤炭转化、储运等环节的余热、余压等余能资源回收利用,在水泥、化工等行业优先布局余能综合发电项目,提升能源梯级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充分发挥益阳市静脉产业园示范作用,推进安化经开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建设。加快工业固废规模化综合利用,推进尾矿(共伴生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化工废渣等工业固废在有价组分提取、建材生产、市政设施建设、井下充填、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动力电池、废铅蓄电池、废油、废旧纺织品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力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等资源化利用,提升再生产品的市场使用规模。到2025年,在资阳区、赫山区、沅江市和桃江县建设4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1000万吨左右。到2030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1300万吨左右。
    4.加强能源生产和生态环境治理协同
    积极推动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大力推广生态修复类新能源项目,充分发挥新能源的生态环境保护效益。科学评价新能源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和效益,支持在荒山、废弃工业场地及周边协同开发建设一批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效益的风电、光伏发电、植物碳汇等新能源项目。进一步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聚焦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调整,加强“三线一单”与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体系的衔接。探索风光储设施,强化风电、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专栏3能源产业链减碳重点行动
    1.燃煤发电机组节能降碳行动。推动煤电机组低温省煤器、汽轮机流通部分改造,到2025年,力争市域范围内煤电机组供电煤耗下降5.66克/千瓦时。
    2.燃煤发电机组供热改造行动。促进煤电机组向热电联产机组转型,推动煤电机组抽汽供热改造,积极拓展工业供热市场,适当发展长输供热项目。到2025年,力争市域范围内煤电机组供电煤耗下降2.7克/千瓦时。
    3.能源产业链智慧化减碳。加快数字化技术应用,推动能源全产业链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升级,实现能源开发、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全过程用能和碳排放监测。鼓励智能光伏等产业技术创新升级和多行业特色应用。鼓励能源企业建设智慧能源管理系统,更大强度实现节能降碳。
    (四)强化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关键技术创新
    1.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
    推动研发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市十大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驱动引领作用,助力碳达峰。支持科研机构、高校和上下游龙头企业重点关注新能源及电工装备、储能、氢能、新型电力系统、能源数字化等领域,培育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打通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实现各类创新要素集聚融合、开放共享。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培育一批能推动和引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发展的顶尖人才和领军团队,重点支持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技术需求,支持益阳市高等院校与长沙市高校及科研院所,在能源、环境、材料、生物、计算机等相关学科开展合作交流,培养复合型绿色低碳人才,加强技术转化和服务人才培养,构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三位一体的人才流动机制。
    2.促进低碳先进技术转化应用
    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低碳技术领域公共创新服务平台、技术交易平台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加快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益阳)及县市区平台建设,推进科技要素市场化。实施创业创新主体培育行动,支持“校院企”等创新主体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商业模式研究,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服务,切实加快绿色低碳科技成果登记、转移转化速度。促进数字化与低碳化融合发展,大力推广太阳能、风电、生物质能、地热能利用、多能共用及能源互联先进技术。积极探索开展储能、智能电网、氢能产业、装配式建筑技术、碳捕集封存与利用等领域示范项目建设。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制造、碳捕集封存等技术对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的支撑。构建面向应用需求的创新成果评价激励机制,深入实施政府采购两型(绿色)产品政策,奖励首台(套)绿色技术创新装备示范应用和绿色技术创新首次应用的示范工程。
    专栏4能源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1、能源与数字技术融合创新攻关。充分利用本市智慧城市与大数据中心已有的充沛算力、存储和网络资源,进一步加强数字技术与能源系统的深度融合。统筹推进全市煤、电、油、气、新能源和储能灵活高效利用。开展综合能源与数字能源系统(源网荷储)一体化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推进全市能碳一体化数据平台建设,实现多层级能耗和碳排放数据一体采集、一体统计、一体监测。
    2、新能源及电力装备技术攻关。重点发展以配套新能源装备的电子元器件产品、动力电池及电池动力系统、太阳能发电、风电装备等核心产品。尤其是大功率电容、电阻、动力电池、镍氢电池、石墨烯固态电容、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等。重点打造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镍氢电池关键材料,加强电解液、动力电池隔膜的技术攻关。加大新能源发电装备的设计、研发,发展风电发电机组及关键部件,以太阳能光伏硅片、磁性材料、蓝宝石、碳化硅为重点,推动消费电子和光伏产业链智能装备研发技术升级。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模式,加快风力发电机、光伏控制器、风机控制器以及光伏并网逆变器和风机并网逆变器等系列产品的升级。
    3、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攻关。鼓励在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具备氢能生产、利用条件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园区,加强富氢尾气PSA提纯制氢及高效利用、高性能燃料电池及高效氢气制取、纯化、储运和加氢站等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示范。重点突破大规模、高效率、长寿命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技术,研究电解水制氢技术、合成氨技术以及氨燃烧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一体化协同技术创新。积极探索氢能冶金、水泥熟料煅烧氢能利用技术。
    (五)完善碳达峰体制机制
    1.参与构建加快新能源发展的市场机制
    积极组织参与全国绿电市场交易,推进省内绿电交易,发挥益阳市省内重要能源基地优势,做好绿电交易与绿证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的衔接。依托益阳高新区增量配电改革试点经验,探索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发展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增量配电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建立容量市场,在确保健康可持续发展前提下,推进煤电向基础性、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
    2.完善支持能源低碳转型的财税金融政策
    统筹整合现有符合条件的各类新能源项目,包装形成能源低碳转型示范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省级专项债支持。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绿色低碳发展领域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能源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以绿色交易市场机制为基础开发金融产品,拓宽企业节能降碳融资渠道。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交通工具购置等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积极对接国家及湖南省有关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价格支持政策,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促进节能减碳。落实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加快推进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引导居民节约用电。
    3.健全保障能源安全的风险管控机制
    统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安全保供,提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各种极端情况的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完善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协调机制。强化煤电兜底保障作用,有序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科学布局建设大容量高参数煤电。充分发挥大型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作用,提升电网负荷预测和管理调度水平,增加电力供应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加强极端情形下电力风险管控,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尖峰负荷等情况的能源应急保供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和抗灾能力。加快成品油和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提升油气供应保障能力。完善能源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与事后快速恢复能力。加强能源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部门、县市区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做好与国家、省碳达峰行动方案的衔接,统筹推进全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对各地区和重点行业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进展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县市区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资源禀赋,根据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各部门主体责任,做好专项规划、部门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科学衔接,使各类规划在发展目标、空间布局、政策取向、重大项目等方面保持协调一致,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能源企业要积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推动全市能源低碳转型。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宣传引导。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积极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各种社会力量,开展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培训、知识培训和教育科普活动,促进全社会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印发
  • 原文来源:http://www.chinasmartgrid.com.cn/news/20240816/6560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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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01-11
    • 吉林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能源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 .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 来源:长白山管委会 ???? 2024/1/5 18:52:59 ?? 我要投稿 ?? 关键词: 数字化新型电力系统碳达峰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月2日,长白山管委会发布关于印发《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碳达峰 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加快建设 新型电力系统 。提升电力系统服务能力,保障能源安全,积极布局一系列新能源电力增量项目和应用举措,因地制宜地推进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开发,提升电力系统消纳能力,提高新能源应用比重。配合推动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优化电力输送通道,推进输变电项目建设。落实全省“六新产业”发展、“四新设施”建设总体部署,促进能源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快能源基础设施 数字化 、智能化建设。 原文如下: 长白山管委会关于印发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长管发〔2023〕8号 各区、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驻区各中、省直部门和单位: 经发局制定的《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白山管委会 2023年12月29日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吉林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做好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碳达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世界级生态旅游目的地总体目标,坚持“保护第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部署,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提前布局碳中和。 (二)工作原则 ――系统谋划、科学施策。坚持区域一盘棋,统筹规划、战略谋划、整体推进,强化对碳达峰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考虑区域和领域之间差异,针对不同领域特点,制定差异化政策措施,加强分类指导,分阶段、分步骤有序达峰。 ――突出重点、优化路径。以旅游产业升级和生态系统保护为重点,强化科技支撑,深入推进旅游、交通、生活消费等重点领域降碳,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加强政策引导,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充分发挥企业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完善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以及碳排放权交易等市场化机制,形成有效激励约束。 ――先立后破、安全降碳。强化底线思维,处理好降碳与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旅游服务正常运营的关系,着力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稳定降碳。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生态旅游业成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主导产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新能源应用比例进一步增加,低碳技术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采用,低碳旅游体系初步建立,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到2025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省下达目标,为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基础。 “十五五”期间,以生态旅游业为主导的产业体系进一步优化,清洁低碳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低碳技术应用领域更加广泛,低碳旅游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普遍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完善。到2030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进一步下降,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省下达目标,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三、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推进能源结构低碳转型,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推动化石能源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在确保能源安全基础上,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 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利用长白山光照充足、水源、地热资源丰富等优势,结合乡村振兴,选择适宜地点,积极发展光伏、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清洁能源,实现传统能源供给升级换代。加快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技术成熟项目推广和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合理适度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在工业生产、商业供暖等领域探索开展生物质颗粒、天然气等生产供热、集中供暖特色应用。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省定目标。(经发局、规划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水利局、住建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池北区、池西区、池南区负责抓好落实,以下任务都需要三个区负责落实,不再重复强调) 2.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规范实行煤炭消费控制目标管理。挖掘现有锅炉运行能力,全区建成区内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开展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25年底前,全区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实现超低排放。进一步加强对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监管以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因地制宜推进冬季清洁供暖,开展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推进散煤清洁替代。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加强集中供热热源和配套管网建设,淘汰管网覆盖内的散煤锅炉。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建立完善散煤监管体系,合理划定禁止散烧区域,有序推进散煤替代,逐步削减小型燃煤锅炉、民用散煤用煤量。强化风险管控,完善煤炭供应体系和应急保障能力,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平稳过渡。(经发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提升电力系统服务能力,保障能源安全,积极布局一系列新能源电力增量项目和应用举措,因地制宜地推进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开发,提升电力系统消纳能力,提高新能源应用比重。配合推动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优化电力输送通道,推进输变电项目建设。落实全省“六新产业”发展、“四新设施”建设总体部署,促进能源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快能源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经发局、农业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坚持节约优先方针,全面推进节能管理,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综合运用法律制度体系手段和技术手段助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能效水平,促进区域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1. 全面加强节能管理。全面开展清洁生产行动,强化能耗、用水、环保、安全、技术和质量等标准约束。严格执行节能减排相关法规,推行精准执法、柔性执法。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全覆盖,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严惩无证排污和超标准排污等违法行为。健全节能监察体系,建立人才配套的节能监察队伍。重点企业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加强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加大有关部门及监察执法机构、企业等节能减排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经发局、生态环境局、农业水利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统筹城镇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推动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探索开展多能互补耦合供能,推广余热供暖、可再生能源供暖等取暖方式,提升城市综合能效。实施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支持新能源技术和低碳技术在旅游业、城市基础设施中的示范应用和推广。(旅游文体局、经发局、住建局、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动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以“数字长白山”建设为引领,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推动数据中心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快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调整,采用新能源供电、“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方式。提高数字化设备能效,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推动既有设施绿色升级改造。加快数字城镇建设,围绕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建设,加快推动5G基站、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智慧城镇。推进新一代信息网络建设,大力推进5G网络和千兆光纤宽带建设,实现5G网络在景区、商圈等深度覆盖。提升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加快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构建高效便捷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十四五”时期,实施5G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数字政务建设工程、数字社会建设工程和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等项目。到2025年,实现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全面升级;形成数据资源共享基础设施;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政务各领域普及应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大幅提高;形成高效数字化公共服务,努力实现“一屏观全域、一网管全城”数字化城市管理。(政数局、经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结合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和节约能源为核心,加快推动城市更新。 1. 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合理利用自然,优化空间结构,构建科学合理的城乡发展格局。实施城市更新计划,逐步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积极应对城市内涝,逐步解决城镇防洪和排水防涝等问题。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大幅提升降雨的就地消纳和利用水平。鼓励推广使用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推动建立以绿色低碳为突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加强建筑拆除管控,杜绝大拆大建。积极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商场、绿色景点、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到2025年,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旅游文体局、经发局、民政局、规划资源局、住建局、商务局、机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广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和高效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适当提高城镇新建建筑相关节能设计标准,推行建筑能耗测评标识和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低碳建筑。持续推进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等既有建筑和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低碳改造。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持续增加星级绿色建筑。加大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供给,推进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落地。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经发局、住建局、机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 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在城乡建筑中分布式、一体化应用。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继续调整和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快煤炭减量步伐。推动冬季清洁取暖,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开展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坚持“增气减煤”同步,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支持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连接光伏发电、储能设备和充放电设施的微网系统,实现高效消纳利用。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省里要求,城镇清洁取暖比例大幅提高。(经发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坚持绿色转型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低碳环保的绿色交通发展体系,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速度保持在合理增长区间。 1.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积极推广应用高能效、低排放的新能源交通运输装备,提升车辆能源消费清洁化水平。积极落实“旗E春城、旗动吉林”行动,加快新能源汽车替代。持续推进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城市、城乡公共服务车辆,实现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100%,到2025年实现新能源出租汽车占比25%,到2030年实现占比35%。推动高排放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及更新,不断增加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比重。到2030年,营运车辆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8.5%左右。(经发局、交通局、公安局、机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提高城市配送专业化、绿色化水平,推动构建跨行业城市配送网络,提升货运物流运输效率。全面推广应用厢式化货车和新能源配送车辆,推动道路运输向绿色物流发展,构建全链条绿色物流体系。合理规划交通道路交通线路,提高车辆和交通运输效率,减少交通运输能耗与排放。完善旅游客运网络体系,推广公铁联运新模式,不断丰富定制客运、专线大巴等多样化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倡导绿色出行,广泛传播绿色出行理念,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服务系统。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扩大公交系统服务范围。到2025年城市公共客运绿色出行率将大幅提高,出行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住建局、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加强新建工程的全过程生态保护与修复,集约节约使用土地资源,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建设绿色公路,推动施工材料、废旧材料综合利用,强化公路交通建设、运营期间产生污染物排放的达标控制。进一步优化客货运枢纽布局。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改造,有序推进加气站、充电站、换电站等公共设施建设,稳步增加公交新能源充电桩数量,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加速智慧交通建设,推广应用基础设施健康及交通运行状态监测,推动智慧交通引领工程,开发互联网+公众出行、客运、货运物流、政务等多样化智慧服务。(经发局、住建局、交通局、政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废旧材料、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的利用效率,协同推进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 1. 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建筑垃圾等大宗固体废弃物为重点,推广运用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装备及高附加值产品,因地制宜实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强化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遏制固体废物违法转移倾倒。推动废旧材料在建设养护中的循环利用,探索建筑垃圾用于基层填筑等循环利用技术,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保持打击“洋垃圾”走私高压态势。到2025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生态环境局、农业水利局、执法支队、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完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合理布局废旧资源回收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利用,推动废旧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相结合,构建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健全“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减量化、资源化利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按国家和省里要求,适时推进全区废弃产品逆向回收体系建设。(经发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商务局、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发挥“一格三长四员”作用,加强对居民日常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和指导。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它各类生活垃圾。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与上门收集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生活垃圾不落地”。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和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加快推进池北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优化池北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运行和管理工作,结合垃圾分类产业园运营管理,加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中的危险废物的分类妥善处置。2025年底前,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经发局、住建局、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着力构建研究开发、应用推广、产业发展贯通融合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格局。 1. 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加大生态环境领域创新技术推广力度,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广生态环境整体解决方案、托管服务和第三方治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专利权、著作权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运用,建立多元化支持产权纠纷和维权救援机制。(经发局、教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支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增强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创新引才聚才政策,打造引才孵化基地。培育一批绿色低碳生态示范企业。(经发局、教科局、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与修复,提升森林、湿地、土壤等生态系统的服务效能,有效发挥其固碳作用。 1. 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设河流水系、生物迁徙通道等生态廊道,筑牢吉林省东部生态安全屏障。完善区内自然保护地勘界、提升信息化水平,以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稳定现有森林、湿地、土壤等生态空间的固碳作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立体开发利用模式。开展森林资源等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和潜力分析,探索将碳汇价值纳入生态保护补偿核算内容,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财政局、生态环境局、规划资源局、农业水利局、保护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大力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完善城市绿色空间体系,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森林城市和园林城市建设。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长白山森林带等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强化水源涵养区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开展绿美行动。落实天然林保护政策,健全天然林管护体系,实施森林管护和培育,开展林分修复,强化森林质量提升。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规划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保护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稳步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碳汇。落实湿地管护责任,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措施为辅”为原则,利用生态补水、建设人工湿地等方式,加强湿地保护和恢复。完善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湿地的基础设施,加强河口、河滨湿地建设,推进泥炭地保护与修复,提升各类湿地景观连通性。充分发挥碱水河湿地公园等湿地景观建设带来的生态效益。优化湿地生态系统结构,提高固碳释氧能力。常态化推进湿地监测工作。到2025年,全区湿地保有量总体稳定,湿地保护率达到50%。(规划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自觉践行。 1.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创新宣传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把绿色低碳理念融入人们日常工作学习生活。拓展生态文明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依托长白山自然博物馆,开辟低碳科普专区,利用现代技术展示低碳技术应用,鼓励开展废物利用DIY、自行车发电、世界无车日等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办公室、经发局、规划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科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从源头减少物耗和污染物排放。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发展绿色金融。实施清洁能源替代行动,推动燃煤替代,提高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低碳景区、低碳家庭、低碳学校、低碳社区、低碳商场等低碳生活创建行动,倡导低碳旅游活动。加大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高绿色出行和清洁能源比例。实施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按照国家和省政策要求,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建设“无废城镇”,推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加强宣传引导,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旅游文体局、经发局、教科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将绿色发展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活动。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节能设备、产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排放。强化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重点领域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压减落后产能,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广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方案,积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重点用能单位要主动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分析研究碳减排路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实施节能降碳改造。〔经发局、财政局(国资委)、生态环境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应将碳达峰、碳中和内容纳入党工委和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计划。鼓励从事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领导干部主动学习碳达峰、碳中和业务知识,提升能力,增强推动工作本领。选拔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派往国内外一线地区和企业,开展绿色低碳发展考察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绿色低碳区域合作 (一)开展绿色经贸、技术合作。可优化贸易结构,发展高质量绿色产品贸易,促进长白山辖区内绿色商场和绿色市场的创建工作。加强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进口。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联合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教科局、商务局、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融入国家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立足区位优势,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共同推广城市可持续发展理念、技术和融资模式。推进双边和多边的城市合作,开展国际可持续发展城市试点工作,继续举办“世界旅游名镇(T20)长白山峰会”“长白山国际生态论坛”等活动,分享可持续城市发展趋势和成功经验。(旅游文体局、经发局、生态环境局、保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政策保障 (一)提升统计核算能力。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范,建立健全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规范编制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发挥统计核算对碳达峰的作用。加强能源生产、消费、流通数据采集、审核和评估,科学核算能源消费数据,加强分析研究和监测预警。落实国家各项绿色标准,严格节能标准实施和监督。(经发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财税、价格。财政部门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支持力度。全面落实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水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绿色电价政策。(经发局、财政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市场化交易。推动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做好交易对象核查复核、碳排放权配额发放等工作,指导企业进行碳市场上线交易、配额清缴履约等。按照国家部署,开展用能权交易工作,衔接能耗双控制度。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经发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经发局要加强对碳达峰工作的统筹协调与指导,形成政策合力,优化相关审批流程,加快审批进度,保障资金、土地等要素的有效供给,定期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实,重要事项及时提请省能源安全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制定详细实施计划,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各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围绕碳达峰目标要求,全面实行“五化”闭环工作法,细化分解重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按照碳达峰工作有关部署,加强碳达峰目标分解和责任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和分工,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和力量,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各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监督考核。落实国家和吉林省碳强度和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同管理、同分解、同考核,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区、部门和单位、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标的区、部门和单位依法依规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分享到: 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北极星投稿热线:陈女士 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换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
  • 《《国家碳达峰试点(襄阳)实施方案》发布》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4-07-23
    • 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政府7月19日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襄阳)实施方案》(襄政发〔2024〕5号),推进襄阳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紧抓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机遇,立足襄阳先进制造、传统工业、资源循环利用等产业优势,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打造工业强市,建设数化襄阳。大力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推动电子信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建材、化工、冶金、汽车、纺织等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结合襄阳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基础优势,推进城市绿色化与数字化协同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探索现代工业城市碳达峰路径。 国家碳达峰试点(襄阳)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22〕22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要求,推进襄阳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托襄阳市实力雄厚的工业基础优势、数字产业优势,聚焦破解襄阳市绿色低碳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以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为主线,以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发展为抓手,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打造工业强市、建设数化襄阳,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探索现代工业城市绿色低碳转型路径,为建设汉江生态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力量,为推动中部地区崛起、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为工业主导型城市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益经验。 二、试点目标 紧抓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机遇,立足襄阳先进制造、传统工业、资源循环利用等产业优势,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打造工业强市,建设数化襄阳。大力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推动电子信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建材、化工、冶金、汽车、纺织等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结合襄阳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基础优势,推进城市绿色化与数字化协同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探索现代工业城市碳达峰路径。到2025年,初步构建现代化绿色低碳工业体系,完成省定单位GDP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1.4%;重点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建成全市城市数字化公共基础设施,数字经济发展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到2030年,基本建成现代化绿色低碳工业体系,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基本建成绿色化与数字化深度融合的智慧低碳城市。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优化产业结构,锻造产业竞争新优势 1.大力发展汽车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化落实先进制造业基地战略。以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为重点,打造汽车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加快传统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轻型商用车和中高端乘用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转型,大力发展高附加值专用车产品,重点支持东风日产襄阳工厂、东风康明斯、骆驼股份等核心企业转型提质。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支持东风纳米等企业做大做强,推动高新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和东津新区车联网产业园建设。优化汽车产品结构。以低碳化、绿色化、智能化为方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丰富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系列。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以动力电池、发动机为核心,强化研发投入,优化设备能效水平,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产品,推动传统汽车向高端化、节能化发展。加强过程管理。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回收处理的全过程,鼓励汽车链主企业加强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提升汽车产品碳排放水平。全面提升产业园区资源能源利用水平。通过推进能源替代、提高能效、推动生产工艺与装备升级、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设施共享等措施,推动汽车制造进一步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2.加快壮大绿色低碳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襄阳市“144”产业体系,结合各区域产业基础和发展定位,大力发展高能效高产值产业,壮大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数字、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打造中部地区高端装备制造基地。突破性发展航空航天、智能装备、轨道交通等高端装备制造业,谋划建设华中地区先进制造业产业转移承接备份基地。支持航宇救生、航宇嘉泰、超卓航科等企业发展壮大,支撑中国商飞“大飞机”产业发展,鼓励金鹰重工等企业向轨道交通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变。加快打造中部地区电子信息产业新城。大力发展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新产品。壮大节能与环保装备产业。巩固电机软启动、节能光源、高低压设备产业优势,支持大力电工、万洲电气等企业拓展生产高效节能系统产品。以新能源储能电池为重点壮大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立足磷矿资源构建磷系新材料全产业链条,推动硅基新材料产业链双向发展,加快形成全钒液流电池领域链式发展格局,支持湖北锂源、赣锋锂电、双登集团、特瑞阳光等储能电池项目建设,推进中化学新能源产业园、贝特瑞新材料、襄州远景风机制造、枣阳市华润大力风电钒液流电池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引进氢燃料整车及核心零部件龙头企业。着力构建完善的产业链体系,培育新质生产力,锻造“双碳”目标下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到2025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工业总产值比重提高到3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地耗、能耗等资源消耗率持续下降。(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数据局) 3.强力推进数字经济建设。积极培育数字产业新业态。发展数据生产和安全服务业,做强做优做大襄阳数字经济。鼓励行业骨干企业联合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装备制造商等开展技术攻关,聚集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需求,创新开发专业工业软件和智能装备,研究形成数字化、智能化、专业化系统解决方案,加强数字技术、产品、装备供应链配套支撑能力。培育一批数字化系统供应商以及专注细分领域、数字化水平较高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打造数字化低碳转型典型场景。以能源介质优化、能源平衡优化和汽、水、低温热管网和系统优化等为核心,推进关键业务场景数字化改造,鼓励企业搭建能源资源综合利用与管理平台、碳排放监测大数据平台和重点产品碳足迹基础数据库,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双碳”管理和资源循环利用数字可视化,实现用能侧与供能侧的智能调度与最佳匹配,汇聚和分析碳排放数据,开展碳排放计算与碳足迹追溯,夯实能源、资源、碳排放管理数字智能化管理基础。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标杆工厂。基于数字技术开展装备及工艺流程优化升级改造,促进减污降碳、节能增效。组织开展石化化工、钢铁、建材行业等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活动,通过对标找差距、整改促提升,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标杆工厂,推动传统“两高”行业重大工业装备智能化改造升级。到202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达到90%、75%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4.推动重点排放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严禁新增产能。严禁违规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化工、钢铁产能,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优化用能结构。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技术研究,逐步提高氢能、绿电在重点排放行业能源消费中的比例。鼓励重点行业推广使用电锅炉等替代工艺技术装备,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持续提高原料替代比例。鼓励企业开发高固废掺量替代生料的水泥生产技术,更大程度消纳磷石膏等大宗固废,加快水泥窑协同处置替代燃料技术推广。推动传统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积极培育和引进特色化学原材料、中间体、基础化学品等配套产业,形成涵盖原料、产品、副产品在内的化工产业链。大力推广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引导高耗能企业加快先进节能技术装备更新换代;聚集襄阳特色优势产业,推动绿色家纺产业基地建设、食品工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一批先进低碳技术示范项目建设。支持企业研发并引进碳捕集项目、全废钢短流程炼钢等示范项目。支持武钢重材公司开展富氢碳循环高炉、高效电炉及立晋钢铁公司应用直接还原、熔融还原等非高炉炼铁技术低碳冶金项目试点示范,发挥非高炉炼铁与电炉短流程炼钢的协同减碳效应。(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深挖节能降碳潜力,全面提升能源管理能力 5.提升能源资源管理能力。探索建立能源资源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系统评价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项目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工作有序改进和定向优化。强化用能预算管理。优化调整能耗双控政策,创造条件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资源节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局、市统计局) 6.推动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提升行业能效标准,实施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计划,推动火电、建材、化工、钢铁等高耗能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推进华电、葛洲坝老河口水泥等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实施。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减污工程。支持襄城、谷城、老河口、南漳、枣阳等合规化工园区的发展,强化园区碳排放情况管理及碳减排潜力分析,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聚集度高的园区为重点,统一规划建设园区能源环境基础设施,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实现原料互供、资源共享、设施共用、土地集约,提高园区绿色化、智慧化、集约化建设水平,积极建设绿色园区、低碳园区。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以建筑、交通、市政设施设备改造为重点,支持电梯加装及改造、供水、污水处理、供热、充(换)电基础设施、建筑施工、交通桥梁、照明等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提升城市综合能效。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推动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探索在化工、建材行业开展绿电制氢、氨、甲醇和CCUS等低碳示范应用工程,大力推进高新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实施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工程。聚焦钢铁、石化、化工、冶金、建材、电力、机械、航空、轻纺、电子等行业需求,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以工业锅炉、电机、变压器、风机、制冷供热空压机、换热器、泵等通用设备为重点,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开展重点用能设备系统匹配性节能改造和运行控制优化,加快淘汰落后低效用能设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城管委) 7.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拓展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范围,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精细化管理。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制定实施节能与碳减排计划。完善能源计量体系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促进互联网与节能管理深度融合,提高能源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严格落实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要求,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诊断,制定“一企一策”节能改造升级方案,深入挖掘节能潜力,腾出用能空间。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节能监察体系,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8.全面推进绿色智能制造。完善绿色智能制造体系。推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优势产业深度融合,积极构建面向生产全过程、全业务链的智能制造和能效管理协同创新体系,推动产业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在汽车、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电子信息、医药化工等重点行业,择优选择一批基础较好、代表性较强的企业,建立“襄阳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培育库”,到2025年,建设国家、省级绿色制造试点示范15家以上。鼓励新建项目按智能工厂标准设计和建设。鼓励企业基于能源管控系统探索实施数字化碳管理。深入开展“千企千亿”技改提质行动。引导企业加快推进以智能化升级、绿色化转型、服务化延伸、集群化发展、安全化管控为重点的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动长源东谷汽车压铸件、中力电动叉车等生产线升级改造。实施“技改焕新、数字赋能”行动。推进一批数字化转型项目,深入实施制造业智改数转提质工程,持续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诊断,支持“144”产业体系龙头企业搭建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强化绿色供应链管理,推动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鼓励汽车、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企业以建设数字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为标准,加快智能化改造步伐,推动制造业数字化发展。加快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鼓励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工厂、申领“企业绿码”、生产绿色产品、打造绿色供应链,强化采购中的能效约束,推动全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鼓励建设一批“超级能效”工厂和“零碳”工厂。到2025年,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10家、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10家、绿色园区1-2个。(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9.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把“两高一低”项目入口关。深入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以及产能置换等要求,严把项目准入关口,新建“两高”项目重点用能设备要达到一级能效水平,主要产品能效水平对标国家能耗限额先进标准并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持续开展存量“两高一低”项目清查。实行清单管理、动态监控,对存量“两高一低”项目分类处置,推动企业实施改造提级或低效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强化常态化监管,坚决关停不符合要求的“两高一低”项目。加强重点行业排查力度。坚决杜绝钢铁、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新上落后产能项目,严格合理控制重工业新增产能规模。对传统产业中能耗高,以及环保、安全、技术不达标或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品的产能,坚决做到应退尽退。(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 (三)统筹减煤增绿,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10.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有序推进散煤减量。逐步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非电行业燃煤锅炉和散煤,在居民采暖、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领域加快推进“煤改电”“油改电”,扩大电能利用和替代领域。推进煤电清洁高效发展。重点发展百万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压缩淘汰落后燃煤小机组,推进现役煤电机组因地制宜开展“三改联动”。科学制定“煤改气”工作计划,按照“以气定改”原则有序推进工业燃煤天然气替代,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窑炉和自备燃煤电站等清洁能源改造力度。合理控制油品消费。完善成品油配送体系,增强成品油储备能力,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有序推广车用乙醇汽油。积极扩大天然气消费。加快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积极拓展天然气在工业、交通、供暖等领域的应用,有效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完善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打造全市“一张网”,有序推进居民天然气分布式供暖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国网襄阳供电公司) 11.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推进生物质能源化利用。合理布局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结华电襄阳公司、绿鑫生态科技公司经验,有序推广生物质气化耦合发电、生物天然气入管网项目,加大襄阳地区绿色燃气开发力度,探索建立“绿色甲烷”认证体系。建设百万千瓦级新能源示范基地。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积极推广低风速风机规模化应用。支持襄州、枣阳、宜城等新能源资源丰富、消纳能力强的地区建设百万千瓦级新能源示范基地。大力推进太阳能应用。坚持因地制宜布局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在产业园区、公共屋顶规模化应用,积极推进襄城、谷城等整区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大力推广太阳能供热工程。统筹推进水电开发利用。统筹有序推进南漳张家坪、保康后坪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鼓励农村小水电绿色低碳改造。加强清洁供暖科技创新。研究探索小型核能供热项目建设。鼓励工业园区、大型商业体等开展空气源热泵、地热、生物质供暖等综合能源利用,支持东津新区开展分布式能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委、国网襄阳供电公司) 12.搭建绿色能源传输网络。积极引入市外清洁电力,推进500千伏卧龙-编钟-仙女山通道建设。建设鄂北新型电力系统先行区,以深圳工业园为试点,开展六大重点工程建设,建成跨地市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推广绿证绿电交易,引导绿色电力消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国网襄阳供电公司) (四)强化循环经济助力,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13.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持续推进园区内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开展园区物质流分析,推动企业和园区加强数字化能源资源管控,提高资源产出率。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制定实施年度清洁生产推行计划,建立基于技术进步的清洁生产推进模式。组织园区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改造,从源头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加强园区资源综合利用,通过建设能源岛、余热余能回收利用等,推进能源梯级利用。逐步推进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推进污水集中处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不断完善园区清洁能源、物流、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平台建设。到2025年,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14.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推动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渣、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鼓励建设面向行业的资源循环利用产品交易平台,促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品的推广应用。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逐步推广磷石膏在线预处理系统,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重点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探索拓宽磷石膏用于土壤改良、井下充填、路基修筑等途径,不断提高磷石膏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推进泽东化工、华邦保和等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进度。到2025年,全市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65%,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推动绿色建材产业集群发展。布局建设一批绿色建材产业园,鼓励海螺新材等骨干企业发展新型绿色建筑材料,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等绿色建材,壮大绿色建材产业。加快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和“原地再生+异地处理”模式。加快襄阳市建筑垃圾循环回收再利用和谷城县、南漳县、襄州区、老河口市等地区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等项目建设进度。鼓励秸秆多元化利用。严格管控农作物秸秆禁烧,推进秸秆生产环保板材、炭基产品、纸浆等利用途径,探索推进秸秆清洁能源利用模式,完善收储运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15.加快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生活源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推行“互联网+”回收及逆向回收模式,鼓励重点企业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加快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充分发挥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带动作用。总结推广谷城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老河口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经验模式,不断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引进主要再生资源、新型产业废弃物资源拆解利用及深加工项目,通过延链补链提链促进废旧物资集聚化、高值化利用。壮大再生资源利用规模。加快建设一体化大型废钢铁加工配送中心,积极引进洁净废钢加工技术,提升分拣加工规模。支持中再生汽车拆解利用废旧钢铁平台项目建设,推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示范发展。推进顺博铝合金、新金洋冶金、长申合金等再生有色金属加工项目建设。推进鹏威塑业、启成量环科技废塑料橡胶再生利用项目及嘉辐达废玻璃回收利用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推进动力储能电池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骆驼集团、景锂环保等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布局建设动力锂电池回收与梯次利用产业基地。突破制约产业发展政策。探索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统计核算标准,研究推动将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探索再生原料强制使用制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 16.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循环利用。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干湿分类为基础、节点细分为补充、回收利用为导向”的分类投放及转运系统,加快推进各地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推进保康县偏远乡镇生活垃圾处理模式试点建设。加快推进谷城县、南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积极布局建设一批集生活垃圾焚烧、污泥处置、医疗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餐厨(厨余)垃圾处置于一体的静脉产业园。探索布局大件垃圾回收处理项目。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建成一批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加快襄南、樊西、卧龙、伙牌镇等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改造,推进城乡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优化运营模式,加快推进宜城市、老河口市、南漳县等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进度。积极推进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建设。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落实整治过度包装相关政策措施,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到2025年,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自然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含水泥窑协同处理)占比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17.深化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积极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适度推广“稻虾共作”“稻鱼共养”“稻鸭共生”等立体养殖模式,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广立体种植,不断优化种养结构。依托襄阳正大、老河口宽泰、宏全农牧等一批规模养殖场,深化打造集生态养殖、农业生产、休闲采摘、种养旅游为一体的种养+农旅的新模式。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养专业大户等第三方机构与畜禽养殖场对接,打造畜禽粪污分散收集、集中利用的资源化利用模式。推广异位发酵床、床场一体化、传送带干清粪等粪污生产有机肥还田模式。(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 (五)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引领支撑能力 18.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和科创“新物种”企业培育计划,完善科技企业全链条梯次培育体系,鼓励企业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鼓励企业独立或牵头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组织实施一批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围绕5G、数字经济、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进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示范。聚焦襄阳市碳排放重点领域、行业和环节,加快布局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碳捕集等关键技术研究,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示范项目建设。完善科技服务产业体系,精准引进技术开发、成果评价、知识产权、科技金融、工业设计、质量认证、检验检测、决策咨询等各类国内外科技服务机构,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 19.不断加强绿色低碳创新平台建设。推进湖北隆中实验室建设,加快推进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的“能碳绿色智慧综合管控SaaS平台”建设;推进省科技重大专项“装备制造业能源/碳精益核算与绿色智慧综合管控关键技术研究”课题研究,重点突破装备制造业的能碳精益管控解决方案。持续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鼓励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在襄企业等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联盟,研究建立绿色低碳技术研究院、绿色低碳领域联合实验室,不断提升我市科技创新水平。积极落实创新载体奖励政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及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快建设绿色低碳科技服务平台,推进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积极开展多维度成果转化对接活动,强化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专业化服务。依托襄阳长江经济带磷石膏研究院、襄阳华中科技大学先进制造工程研究院、湖北隆中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能转化;探索发布绿色低碳技术目录,加强技术与成果的遴选和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20.强化绿色低碳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逐步建立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在襄职业院校通过“订单式”“现代学徒制”等模式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组织开展“双碳”领域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加快武汉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襄阳示范区、华中农业大学襄阳书院、襄阳华中科技大学先进制造工程研究院、湖北文理学院等高校的建设,不断提升高校科研水平和教学能力。支持湖北文理学院等研究开设“双碳”专业学科,加快绿色低碳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候鸟式”人才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等。深入实施隆中人才计划,培养和集聚一批具有较强创新潜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学科发展、带动产业转型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六)强化数字赋能,推动智慧低碳城市建设 21.建立襄阳市“双碳”智慧管理体系。依托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基础平台和汇聚的相关数据资源,支持市级智慧能源服务平台、全市统一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平台、国网新能源云碳中和支撑平台建设,实现“多网合一”,构建“双碳”智慧管理子平台,为服务政府政务管理、健全市场机制、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全民行动提供智慧管理载体。完善能源和碳排放数据库建设,集成能源、资源、碳排放和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等要素信息数据,为政府、财税、金融、企业等多用户建设管理应用平台,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双碳”智慧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国网襄阳供电公司) 22.强化数据管理与分析。锚定城市“双碳”管理需求,归集整合各级各部门数据资源,建立重要能源品种、重要参数检测、产品产量、交通运输信息等数据采集、清洗、转换、加载规则,形成数据资源清单管理机制,建立碳排放核算算法模型。采用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强化数据溯源和质量管理。研究建立适用于襄阳的“双碳”数据分析指标体系和算法模型,加强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在数据分析中的应用,准确把握重点领域、行业、单位的碳排放情况和波动趋势,强化监测预警分析能力。探索建立企业和个人碳账户,为能耗和碳排放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及个人提供碳减排可行路径。(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人行襄阳市分行、襄阳金融监管分局) 23.丰富“双碳”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推动建设一批“双碳”智慧城市治理应用场景,利用数字化推动精细化管理。强化重点碳排放单位智能管理。打造集能耗监测、能效管理、节能审查、节能诊断、碳排放统计核算、用能权、碳排放权、减污降碳协同管理等信息于一体的应用场景,构建“双碳”监测预警考核闭环机制。建设智慧交通。实施国家公路网智能运行监测网络工程,推进5G+车联网先导区和智慧汽车谷建设,融合车联网先导区建设和碳普惠场景应用,鼓励居民绿色出行,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发展智慧物流。建设综合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打造集企业、货物、运力、政策发布等信息数据于一体的智慧物流信息服务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积极推广网络货运平台,提升车货匹配效率,降低运输成本。建设智慧金融。结合产品碳足迹、企业碳账户推动开展绿色金融场景应用,引导资金向高效低碳产业、企业聚集。推广智慧服务。围绕民生服务开展智慧楼宇、智慧校园、智慧社区、智慧灯杆、智慧站台、智慧停车场等场景建设,深化建筑、社区、单元能耗数字化监管,依托物联网技术实现智能化节能低碳控制,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城管委、人行襄阳市分行、襄阳金融监管分局) 2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推广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鼓励数据中心提高绿电消费比例。落实数据中心和5G基站提质增效要求。推动华为数据中心、中国移动数据中心、中国电信云基地、中国联通东津云数据中心既有设施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标准开展系统节能改造,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和低功耗芯片等产品,提高设施设备能效水平,打造绿色低时延数据中心。加快发展智慧交通新型基础设施。积极开展公路、港口、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试点建设一批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园区、智慧公交。积极发展数字物流,推进人、货、车(船、飞机)、场等物流要素全面数字化转型,鼓励物流园区和大型仓储设施应用物联网、车联网技术,鼓励物流企业为货运车辆加装智能设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国网襄阳供电公司) 四、重点工程 根据襄阳市建设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的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拟部署能源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和攻关、环境基础设施、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保护修复和数字技术应用等重点项目,建立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库和标杆企业库,分年度推进重大项目实施,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逐步降低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强化全市智慧化管理水平,推进襄阳市绿色化数字化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数据局) 五、政策创新 (一)构建碳排放预算管理体系。研究制定襄阳市碳排放预算管理实施方案,构建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协同实施工作机制,创造条件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科学设定襄阳市年度碳排放预算总量,以“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约束性管理”为主、“能耗总量、碳排放总量”为辅,建立覆盖区域、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四级预算管理体系。制定能源资源和碳排放产出效益评价指标及标准,推动资源要素向高效益产业和项目倾斜。开展项目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将实施前的碳排放概算、建设运行过程中的碳排放计量、项目退出前的碳排放结算纳入碳预算管理,强化过程管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统计局) (二)建立健全碳排放评价制度。研究制定襄阳市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指南,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技术规范和政策要求充分衔接,明确碳排放评价相关定义和术语、试点工作范围等,探索在项目环评审批和节能审查中将碳排放评价作为重要内容。组织重点用能国有企业率先开展碳排放统计评价,实施低碳领跑企业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气象局) (三)建立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探索制定汽车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机制和重点再生产品碳足迹管理机制。组织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及产业链骨干企业,围绕原材料、生产制造和回收利用等建立口径、标准一致的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行业数据库。研究制定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全产业链碳足迹核算标准及方法,明确碳足迹核算的对象、范围和边界。依托谷城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老河口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建设基础,研究制定再生金属、再生塑料等再生产品碳足迹评价或核算、认证标准,明确再生产品碳足迹核算的基本原则、范围限定、数据获取方法、核算方法,开展再生产品碳足迹核算。开展汽车、再生产品碳标签认证制度研究。率先选择重点汽车企业和再生金属、再生塑料等1-2种再生产品探索开展碳足迹认证试点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探索加强财税支持路径。探索研究制定一揽子财政补贴支持政策,认真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引导企业节能改造,对主动关停高耗能项目、自主开展节能改造的企业,对使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的企业,对使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再生骨料等再生产品、再制造产品的企业,在争取到位的上级专项资金限额内,按照节能降碳和资源节约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加大政府对绿色低碳先进示范项目的投入,支持绿色低碳先进示范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鼓励强化科技创新,利用好市级重大科研专项,采用“揭榜挂帅”等机制,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碳捕集与封存技术等基础研究的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 (五)强化绿色金融支撑。加快建立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专业部门或特色分支机构,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实施差异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加大内部资源倾斜。丰富绿色低碳转型信贷产品和服务,发展碳排放权、CCER(国家核证资源减排量)、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普及推广与企业节能降碳、减污增效、资源综合利用、碳账户开发与碳排放强度挂钩的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建立发行绿色债券后备企业(项目)库,积极推进绿色企业(项目)认证及评级体系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积极拓宽实体企业的绿色融资融道。探索绿色保险费率调节机制,推动环境保护、气候变化、绿色产业和技术等领域绿色保险业务发展。探索襄阳“144”产业集群转型金融支持目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融资项目和融资企业的识别、认证、评估以及风险管理体系。开展银企绿色融资供需对接,建立健全金融、项目、环保、科创、技改、节能减排等领域的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依托襄阳市现有基金,探索推动设立绿色低碳发展基金,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牵头单位:人行襄阳市分行、襄阳金融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 (六)探索开展碳普惠体系建设。研究制定襄阳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碳普惠管理、碳普惠方法学开发、碳普惠信息平台建设等重点任务。构建碳普惠管理制度体系,确定碳普惠体系建设、运行、交易、监管等相关工作规范和程序;设立碳普惠管理机构,做好碳普惠平台的建设、管理和运营,开发碳普惠方法学,丰富应用场景,组织开展碳普惠减排量交易、碳中和认证等活动,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人行襄阳市分行) 六、全民行动 (一)加强生态文明科普教育。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体系,持续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入脑入心。积极建设生态环境科普基地。持续发挥“科普襄阳云”作用,广泛开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官网、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双碳”基础知识和政策。(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城管委、市人社局) (二)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全面推行低碳生活,引导激励市民积极参与绿色消费、低碳出行、可回收物分类等绿色低碳行动,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拒绝商品过度包装。完善绿色产品消费激励措施,大力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新能源汽车、节水器具等,鼓励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家装消费品换新。支持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发展二手交易市场,推进汽车、家电、电子产品等二手商品规范交易。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城管委) (三)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创新学习形式,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尽快提升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城管委) (四)加强企业双碳教育。推动建立“襄阳市企业碳达峰碳中和促进中心”,推动重点领域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实施碳达峰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双碳专题培训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专业碳交易管理机构,编制企业碳资产负债表。建立企业碳交易管理信息系统,积极参加全国和区域碳排放权交易。积极培育新产品新业务,开发碳汇项目与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全市建设碳达峰试点城市相关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聚焦工作重点、层层压实责任,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研究编制重要事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三张清单,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二)严格监督考评。逐步完善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考核机制,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市发改委要强化跟踪评估,定期组织开展对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目标任务的评估考核,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将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将有关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有关部门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梳理碳达峰试点建设优秀项目和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先进经验。鼓励地方、行业协会和相关机构组织开展技术产品对接交流会、应用示范现场会等活动,加大对示范效果突出、商业潜力较大的绿色低碳技术的宣传推广力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城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