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加强新能源、碳达峰碳中和、量子计量等前沿计量技术研究》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 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5-02-19
  • 2月11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进一步做好计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25〕4号)。

    其中提到,围绕全市科研和产业发展需求,加强新型传感、新能源、碳达峰碳中和、量子计量等领域基础前沿计量技术研究。研制标准物质数量累计达132项以上,主导或参与制(修)订计量技术规范18项以上,完成国家、行业、地方计量标准或团体标准4项以上。

    还指出,围绕郑州市未来产业发展重大需求,在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智能传感等领域开展精密测试技术、新型计量方法及设备的研究与应用。

    其中明确,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围绕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开展全产业链检验检测设备、设施的量值溯源工作。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检定工作,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远程计量核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检定能力。加快智能网联汽车的测试设备、设施校准方法研究,探索研究智能网联汽车封闭测试场地的计量技术指标及相应的测量方法,为智能网联汽车的研制及试验提供准确的计量保障。

    同时,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构建碳达峰碳中和计量管理体系、计量技术体系、计量服务体系,为温室气体排放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提供计量支撑。重点加强碳排放、生态环境、气候变化等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提升碳排放测量和碳监测能力水平。加强碳计量相关的计量标准和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建设碳计量实验室,服务碳计量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建设“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技术创新中心(碳计量)”和“河南省碳测量技术与高端仪器装置工程研究中心”,搭建碳计量公共服务平台,共享碳计量技术资源,为政府、行业、企业提供差异化、多样化、专业化的碳计量服务。建立健全能耗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计量数据的采集、监测、分析和应用,助推重点企业节能减排降碳。

    原文如下: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进一步做好计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进一步做好计量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

    郑州市进一步做好计量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3〕1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计量科技创新能力、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计量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部分领域产业计量服务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计量支撑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

    (一)计量科技水平持续提升

    围绕全市科研和产业发展需求,加强新型传感、新能源、碳达峰碳中和、量子计量等领域基础前沿计量技术研究。研制标准物质数量累计达132项以上,主导或参与制(修)订计量技术规范18项以上,完成国家、行业、地方计量标准或团体标准4项以上。

    (二)计量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初步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复合型计量人才及专家队伍。计量技术机构实力不断壮大,量值传递溯源能力更加完备,与我市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围绕我市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需要,打造一批服务产业发展的科创平台。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2个、计量重点实验室3个、产业计量测试中心2个、碳测量技术与高端仪器装置工程研究中心1个,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累计达230项以上。

    (三)计量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健全

    深化计量技术机构改革,提升计量技术服务有效供给。完善计量监管制度,加强计量监管与产业发展政策协调。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引导经营者公开诚信计量自我承诺达10000家以上,营造诚信计量市场环境。

    到2035年,全市计量科技创新水平与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关键领域计量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在线测量技术得到广泛应用,计量监管全面加强,建成符合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现代先进测量体系,计量事业实现快速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计量技术创新

    1.加强计量基础和前沿技术应用研究。围绕我市未来产业发展重大需求,在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智能传感等领域开展精密测试技术、新型计量方法及设备的研究与应用。积极推动基于量子效应和物理常数的量子传感和芯片级计量标准技术的研究。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开展碳计量在线监测技术、碳数据不确定度分析、碳足迹、碳汇计量方法的研究。围绕高端装备制造,逐步建立精密测量体系,提升精密、超精密测量能力,补齐高端装备制造质量短板。支持我市加快新材料、机器人、低空经济等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开展计量测试技术研究与应用,加速形成产业集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新型量值传递溯源技术创新。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新型仪器设备和量值传递溯源方法的研究,解决远程计量、实时在线和新场景的计量测试需求及综合参量的测量难题。落实国家“量子度量衡”计划,跟踪量子传感、量子精密测量及嵌入式、芯片级、小型化计量标准等量子计量前沿技术,推动量值传递数字化、量子化、扁平化。对复杂环境、实时工况和极端环境条件下的量值溯源需求,采用“互联网+”实时远程、在线、动态检测技术,提供多样化、远程式、即时式测试服务。(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计量数字化转型。加强计量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积极参与国家计量科学数据中心河南分中心建设。借助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加速计量数字化转型,促进计量器具制造智能化发展。推动计量技术机构通过计量数字化,优化业务流程,推广使用数字计量证书,提升服务创新能力。加强产业计量数据搜集整理,开展计量数据分析研究,推动企业生产控制过程改进。发挥计量数据在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应用,提升计量数据的准确度、时效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让计量数据在归集整合、技术创新、产业赋能、体系建设等方面形成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推动我市产业结构数字化转型升级。(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计量科技创新生态。加快实施计量科技创新,提升计量对超硬材料、新能源汽车、碳达峰碳中和、智能传感、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等领域的战略支撑能力。发挥科技创新平台科创引领作用,开展多学科融合、多领域合作。深化计量技术机构与科研院所、高校、企业深度合作,产学研用协同发展,鼓励联合申报计量科技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推进高水平计量科技创新,推动先进测量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打造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计量科技创新新生态。(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产业计量服务

    1.服务高端装备制造业。聚焦精密测量的技术难题,支持建立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加强产业链中关键计量测试技术、测量方法的研究和装备的研制,为产业发展提供全溯源链、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并具有前瞻性的计量测试服务。研制一批满足产业量值溯源需求的高准确度、高稳定性计量标准,补齐产业链中量值溯源短板。建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将计量测试嵌入产品全过程工艺控制中,实现测得准、造得精。(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服务新型传感器和高端仪器仪表产业。支持在郑州高新区建设中国(郑州)智能传感谷、智能仪器仪表产业集群,加快对新型传感器与高端仪器仪表核心材料、核心器件、核心算法、量值溯源等技术的研究,推动关键计量测试设备国产化。促进量子芯片、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计量仪器设备中的应用,培育具有核心技术和核心竞争力的仪器仪表品牌。鼓励计量器具制造企业通过计量测试评价,提升高端仪器仪表、测量设备、测量装置和测量系统的质量控制。(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围绕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开展全产业链检验检测设备、设施的量值溯源工作。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检定工作,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远程计量核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检定能力。加快智能网联汽车的测试设备、设施校准方法研究,探索研究智能网联汽车封闭测试场地的计量技术指标及相应的测量方法,为智能网联汽车的研制及试验提供准确的计量保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城建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构建碳达峰碳中和计量管理体系、计量技术体系、计量服务体系,为温室气体排放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提供计量支撑。重点加强碳排放、生态环境、气候变化等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提升碳排放测量和碳监测能力水平。加强碳计量相关的计量标准和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建设碳计量实验室,服务碳计量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建设“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技术创新中心(碳计量)”和“河南省碳测量技术与高端仪器装置工程研究中心”,搭建碳计量公共服务平台,共享碳计量技术资源,为政府、行业、企业提供差异化、多样化、专业化的碳计量服务。建立健全能耗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计量数据的采集、监测、分析和应用,助推重点企业节能减排降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服务大众健康与安全。加快医疗健康领域计量保障体系建设。在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医疗器械、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提高关键计量测试技术和服务能力。加快计量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民生领域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等强制检定项目覆盖率。(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服务交通运输领域。持续提升计量对交通运输领域的技术保障能力,服务数字交通建设。开展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周期检定,确保执法公平、公正,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创新道路交通监管计量基础设施检测,开展北斗高精度位移监测等交通安全方面的关键计量技术研究和应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计量能力建设

    1.加强计量标准建设和标准物质研制应用。建立以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行业计量标准、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为主体的层次分明、链条清晰的立体化计量标准设施网络。提升计量标准能力,重点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医疗健康、乡村振兴、新能源、新材料、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新建一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加快推进各领域计量标准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提升农业生产中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领域的计量测试水平,加强粮食、农资等涉农计量器具和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管理。加快研制生物医药、临床检验、材料科学等领域新型标准物质,鼓励企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增加对标准物质的研发投入,加强对标准物质研制(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政策扶持,激发标准物质研制(生产)单位创新活力,提高我市标准物质质量和供给能力。(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计量技术机构建设。持续加强计量技术机构体系和能力建设,优化计量技术机构布局,健全以法定计量技术机构为主体、行业主管部门专业计量技术机构和社会服务机构为补充的计量技术机构框架,构建与郑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匹配的计量技术服务体系。各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建立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保持稳定的计量技术人员队伍,提高保障民生领域的计量服务能力和风险防控需要的快速反应能力。市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要不断提升服务能源资源计量、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的技术能力。支持国家计量技术机构来郑建设高水平研究机构,鼓励开展碳计量技术和方法研究、高端仪器仪表研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市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郑州系列人才计划,将紧缺的高层次计量人才引进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培养聚合计量人才,为我市计量事业发展提供支撑。积极在居住、教育、落户等方面为符合条件的高端计量人才提供支持,引导高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与计量技术机构、企业合作办班、合作办学,联合开展计量职业人才培养。加强计量领域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进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与工程技术人才系列职称的有效衔接。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创新岗位设置,建立首席计量师聘任制度。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培养全市计量高端人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企业计量体系。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引导其建立完善与其科研、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鼓励企业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倡导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实施计量伙伴计划,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提升中小企业计量保证能力。鼓励社会各方加强对企业计量发展的资金投入和支持,按规定落实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郑州航空港区税务局、河南省第三税务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区域间计量交流合作。加快“1+8”郑州都市圈一体化计量合作,构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落地落实。促进省会经济圈计量融合发展,建立信息互通、需求对接、资源共享、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扩大计量科研、技术规范、测试以及专业人员培训等资源共建共享共用。参与国家、省级及区域间计量比对活动,促进计量技术水平提升。(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6.支撑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鼓励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智能汽车和高端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加大计量投入力度,开展专用测量设备和测试方法研究,研究建立全过程的计量测试体系,逐步提升工业领域精密测量能力,助推工业体系高质量发展。深化质量基础设施协调发展,在关键领域开展“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全链条“一站式”质量基础支撑服务。(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计量监督管理

    1.完善计量监管制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提升计量依法行政水平,加强计量管理、技术机构、产业计量等方面政策和制度研究,推动相关计量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严格执行计量法律法规,规范完善计量监管制度。积极参加国家、省级计量技术委员会相关活动,推动国家、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优化计量监管体系。运用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管理、社会监督的计量综合监管体系。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建立智能计量管理系统,推动设备自动化、数字化改造,打造智慧计量实验室。利用互联网技术对在线计量器具数据进行解析,抽查强检计量器具状态,创新计量监管方式。加强计量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完善覆盖监测、预警、处置等关键环节的计量器具风险管理机制,落实市场主体计量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市市场监管局,市委智慧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民生计量监督管理。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加强民生计量基础设施和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对集贸市场、加油站、商场、超市、眼镜制配场所、医疗机构等重点领域,以及供气、供水、供电、供热等基础民生计量行业的计量监督管理,持续开展专项计量监督检查。强化乡村民生计量保障,提升乡村计量服务供给质量,加大对涉农领域的计量监管,推动计量技术服务向乡村地区延伸。(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4.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为补充的诚信计量管理模式。推行计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诚信计量宣传工作,在商业、服务业等领域全面开展诚信计量行动,引导经营者开展诚信计量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5.加强计量执法协作。加强计量执法队伍建设,增强计量业务监管与综合执法的衔接。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研究计量作弊防控技术和查处技术,严厉打击计量器具作弊、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检定证书和报告等违法行为,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处罚有效衔接。(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将计量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推动工作责任落实。加大支持力度,从政策、资金、科研、人才等各方面推动计量深度参与重大科学问题攻坚突破,各区县(市)政府要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予以支持,加强公益性计量工作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计量科研项目和计量科技创新支撑平台的支持。强化社会共治,努力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和推动计量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原文来源:https://news.bjx.com.cn/html/20250218/14276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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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际单位制基本单位全面采用物理常数定义,国际测量技术规则与格局将予重构,由此带来的影响广泛而深远。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领域对精准测量测试的需求与计量供给不充分、不平衡、不全面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部分领域量值传递溯源能力还存在空白,关键计量测试技术有待突破,计量监管思路和模式有待进一步创新,计量社会共治亟需加强。实施计量优先发展战略,加强计量基础研究,强化计量应用支撑,提升国家整体计量能力和水平已成为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国家重大需求为牵引,以重大技术突破为主攻方向,充分调动社会各方资源和力量,加强计量顶层制度设计,加快构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为引领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计量基础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突破、改革引领。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大力加强计量科技创新,加大基础、前沿和应用领域计量薄弱环节技术研究,推动计量产学研协同创新。探索建立新型计量监管模式和思路,推动计量制度改革,提升计量管理能力和水平。 坚持需求牵引、供给提升。面向经济主战场和重大民生需求,围绕计量供给不充分、不平衡、不全面的问题,加强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强化计量服务支撑,提升计量自主可控能力和水平,培育计量新业态、发展计量新模式,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计量发展新机制。 坚持政府统筹、市场驱动。突出计量战略资源地位,加强政府对计量事业发展的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市场主体地位,培育计量校准、测试等高技术服务业,规范各类市场计量行为,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坚持协同融合、开放共享。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积极性,着力完善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计量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计量发展新格局。加强国际交流,促进开放合作,推进计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初步建立,计量科技创新力、影响力进入世界前列,部分领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计量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协同推进计量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计量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加强量子计量、量值传递扁平化和计量数字化转型技术研究,建立国际一流的新一代国家计量基准,攻克一批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制一批具有原创性成果的计量标准装置、仪器仪表和标准物质,建设一批国家计量科技创新基地和先进测量实验室,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计量科研团队和计量专家队伍,确保国家校准测量能力处于世界先进水平。 计量服务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计量在国家重大战略中的基础支撑和保障作用更加突出,计量测试服务能力基本覆盖重要产业发展领域。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建立一批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研制一批专用计量测试设备,形成一批专用计量测试方法和标准规范,计量服务经济社会各领域高质量发展体系日趋完善。 计量监督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推动计量法和配套法规规章的制修订,构建适应时代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探索建立新型计量监管模式和制度,推动监管重点从管器具向管数据、管行为、管结果的全链条计量监管体制转变。社会各方计量溯源性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开放共享的计量协同发展机制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 展望到2035年,国家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大幅提升,关键领域计量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综合实力跻身世界前列。建成以量子计量为核心、科技水平一流、符合时代发展需求和国际化发展潮流的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 三、加强计量基础研究,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四)加强计量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加强计量学基础理论和核心技术的原始创新。实施“量子度量衡”计划,重点研究基于量子效应和物理常数的量子计量技术及计量基准、标准装置小型化技术,突破量子传感和芯片级计量标准技术,形成核心器件研制能力。研究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精密测量技术。开展测量不确定度、测量程序与有效性评价、计量作用机理和效能评价等理论研究。 (五)开展计量数字化转型研究。推动计量数字化转型,加强数字国际单位制建设,推行国际公认的数字校准证书。推动跨行业、跨领域计量数据融合、共享与应用,建设国家计量数据中心,加强计量数据统计、分析和利用,强化计量数据的溯源性、可信度和安全性。在生命健康、装备制造、食品安全、环境监测、气候变化等领域培育一批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建设国家标准参考数据库。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推动计量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六)开展新型量值传递溯源技术研究。针对复杂环境、实时工况环境和极端环境的计量需求,研究新型量值传递溯源方法,解决综合参量的准确测量难题。建立扁平化场景高适应性的量值溯源体系。研究数字化模拟测量、工业物联、跨尺度测量、复杂系统综合计量等关键技术。加强国家标准物质在制备、定值、保存、溯源评价及量值传递应用新模式等方面的全寿命周期、系统性研究与评价。加快推进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及标准物质智能化、网络化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七)加强关键共性计量技术研究。加快开展量热技术、数字化模拟测量技术、工况环境监测技术等基础共性计量技术研究。加强智能化计量校准技术研究,开展计量软件功能安全测评等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加强高精度、集成化、微型化、智能化的新型传感技术研究,攻克高端计量测试仪器设备核心关键部件和技术。建立有利于计量新技术、新方法向产业转移的服务平台。 (八)构建良好计量科技创新生态。强化国家级科研机构导向作用,发挥综合性、行业性科研院所引领作用,建设一批高水平先进计量基础设施,打造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的先进计量测试实验室。充分发挥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计量优势资源力量,建立一批计量科技创新基地。加大产学研用计量科技合作,推动计量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构建计量、质量、标准、知识产权等融合联动的计量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四、强化计量应用,服务重点领域发展 (九)支撑先进制造与质量提升。实施制造业计量能力提升工程,建立一批先进制造业发展急需的高准确度、高稳定性计量基准、标准。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建设一批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联盟,搭建计量公共服务平台,聚焦制造业领域测不了、测不全、测不准难题,加强关键计量测试技术、测量方法研究和装备研制,为产业发展提供全溯源链、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并具有前瞻性的计量测试服务。开展产业计量基础能力提升行动,实施工业强基计量支撑计划,充分发挥计量对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研究建立国家工业计量基础数据库,加强工业制造领域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和检测数据的采集、管理和应用。 (十)服务高端仪器发展和精密制造。加强高端仪器设备核心器件、核心算法和核心溯源技术研究,推动关键计量测试设备国产化。推动量子芯片、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计量仪器设备中的应用。加强高精度计量基准、标准器具的研制和应用,提升计量基准、标准关键核心设备自主可控率。加强色谱仪、质谱仪、扫描电子显微镜、高精度原子重力仪等高端通用仪器设备研制,加快面向智能制造、环境监测、国防等领域专用计量仪器仪表的研制和推广使用。加快量子传感器、太赫兹传感器、高端图像传感器、高速光电传感器等传感器的研制和应用。实施仪器设备质量提升工程,强化计量在仪器设备研发、设计、试验、生产和使用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建立仪器仪表计量测试评价制度。建立仪器仪表产业发展集聚区,培育具有核心技术和核心竞争力的国产仪器仪表品牌。 (十一)提升航空、航天和海洋领域计量保障能力。建立完善航空、航天、海洋等领域计量保证与监督体系,加强产品型号总计量师系统建设。推动航空装备计量数字化、体系化发展,健全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计量评价体系,为航空装备发展提供一体化计量测试技术支撑。研究建立空间计量技术体系,提升空间领域计量保障能力和航天装备质量控制水平,补齐关键、特色参数指标计量测试能力短板。开展海上卫星导航设备、海洋装备测量测试技术研究,提升海洋装备数字化测量能力。健全海洋立体观测、生态预警、深海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监测等领域计量保障体系。 (十二)服务人工智能与智能制造发展。加强人工智能计量基础理论、评估方法和技术研究,开发用于评测人工智能系统性能的参考数据集。研究智能基础设施计量测试技术,形成各领域通用的人工智能计量体系框架、接口与方法、标准规范。开展工业机器人机械系统、控制系统、驱动系统等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提升智能工业控制系统整体测量性能。建立适用于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能安防等领域的智能水平评价标准和计量测试平台,提升数据和知识协同驱动的计量测试能力。 (十三)服务数字中国建设。加强计量与现代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以及产业数字化科研生产平台联动。针对工业先进制造,加快基于协调世界时(UTC)的分布式可靠时间同步技术、时空敏感网络、传感器动态校准等数字计量设施建设。以量值为核心,提升数字终端产品、智能终端产品计量溯源能力。开展智能传感器、微机电系统(MEMS)传感器等关键参数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提升物联网感知装备质量水平,打造全频域、全时段、全要素的计量支撑能力。 (十四)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完善温室气体排放计量监测体系,加强碳排放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健全碳计量标准装置,为温室气体排放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提供计量支撑。建立碳排放计量审查制度,强化重点排放单位的碳计量要求。在城市和园区开展低碳计量试点。建立完善资源环境计量体系,建设一批国家能源、水文水资源和环境计量中心,推进能耗、水资源、环境监测系统建设,加强能源资源和环境计量数据分析挖掘和利用。加快推进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工程建设,引导和培育能源资源和环境计量服务市场。 (十五)服务大众健康与安全。加快医疗健康领域计量服务体系建设,围绕疾病防控、生物医药、诊断试剂、高端医疗器械、康复理疗设备、可穿戴设备、营养与保健食品等开展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加强体育设施和器材计量技术研究和测试服务,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地质和海洋灾害、地震、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防御的计量保障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计量能力。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地质勘查等安全生产相关计量器具的研制生产和监督管理。加强公共安全领域计量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交通安全、社会稳定和安全等领域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推进交通监管设备、警用装备、刑事技术产品等计量测试基础设施建设。 (十六)提升交通运输计量保障能力。面向我国铁路、公路和水路领域重大工程、重大装备、重要运营线路计量需求,开展交通一体化综合检测、监测设备量值溯源和保证技术研究,开展智慧计量技术攻关与先进测量装备研发,持续提升计量对交通运输的技术保障能力,服务智慧交通建设。加强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领域相关计量测试技术、测试方法研究,研制相关测试设备。加强船舶和港口领域计量保障,提升港口物流效率和安全环保水平。开展新能源汽车电池、充电设施等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测试评价,加强智能汽车计量测试方法研究和基础设施建设。 五、加强计量能力建设,赋能高质量发展 (十七)构建新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适应国际单位制量子化变革发展和数字化、扁平化量值传递溯源新要求,构建依法管理的量值传递体系和市场需求导向的量值溯源体系。强化量值传递体系的法制保障和基础保障,科学规划计量基准、标准建设,填补应用领域的量值传递空白,确保体系完整、有效运行。以技术能力水平为主要标准,构建更加科学、高效、开放、灵活的国家量值溯源体系,优化量值溯源网络,提升量值溯源效能。鼓励和推动社会资源参与市场化、竞争性量值溯源技术服务。 (十八)提升计量基准能力水平。推动国家计量基准与原创性、引领性基础研究融通发展,增强国家计量基准自主可控能力,创新国家计量基准全链条管理机制。瞄准国际先进水平,以量子效应和物理常数为基础,建立原子时标基准、能量天平法质量基准和热力学温度基准等新一代国家计量基准。实施国家计量基准强基工程,强化量值源头能力供给,全面提升国家最高测量能力。 (十九)推进计量标准建设。改革计量标准体系架构,统筹考虑技术能力和现实需求,建立国家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行业计量标准、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为主体的层次分明、链条清晰的计量标准基础设施网络。实施计量标准能力提升工程,在重点领域新建一批国家计量标准,加快推进各级各类计量标准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建立嵌入式、芯片级、小型化的计量标准,推动对制造过程的实时在线测量和最佳控制。 (二十)加大标准物质研制应用。建立完善以国家基准物质、国家标准物质和工作标准物质为主要组成部分的标准物质体系。实施标准物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快生命科学、生物医药、环境监测、食品安全、自然资源、刑事司法等重点领域的标准物质研制和应用。加强标准物质监管能力建设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提升标准物质不确定度水平。探索建立标准物质质量追溯制度,建设一批标准物质量值核查验证实验室,建立标准物质质量追溯平台,形成研发、生产、应用全寿命周期的监管能力。 (二十一)加快计量技术机构建设。深化计量技术机构改革创新发展,优化整合国家计量技术机构、区域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地方各级计量技术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专业计量技术机构。大力推动国家计量技术机构创新发展,通过组织开展重大测量原理、方法前沿技术攻关,建立量子计量基准并保持国际等效,提供一流的量值溯源和测量服务,支撑国家科技创新、工业竞争力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省级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计量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自主权,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和公益性计量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计量技术机构服务市场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形成一批专业领域服务平台,培育一批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的服务机构,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创新提供计量测试服务。 (二十二)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建设平台,加大学科带头人培养力度,着力培养具有世界科技前沿水平的高层次计量领军人才。吸收引进国际计量人才,支持培养青年科技人才,打造一批计量科技创新团队。实施计量专业技术人才提升行动,建设计量公共教育资源开发、培训平台和实训基地。加强计量领域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改革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管理模式,推进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职业教育学分银行等制度有效衔接。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创新岗位设置,建立首席计量师、首席工程师、首席研究员等聘任制度。建立国际组织计量人才库和国际计量合作专家团队,支持科技人员开展多层次国际计量交流合作。 (二十三)完善企业计量体系。引导企业建立完善与其科研、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加大计量投入,加强计量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强化对工业测量过程、测量数据的管理,鼓励其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企业计量能力自我声明制度,开展工业企业计量标杆示范。发挥龙头企业和各类计量技术服务机构引领带动作用,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全面提升产业链相关中小企业计量保证能力。鼓励社会各方加强对企业计量发展的资金投入和支持,健全激励企业增加计量投入的普惠性政策体系,对企业新购置的计量器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十四)推动区域计量协调发展。建立与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区域计量发展统筹机制,推进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计量服务协同平台建设,研究建立区域计量数据协同应用中心。积极发挥区域国家计量测试中心的作用,完善区域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强化区域计量科技创新合作,开展区域性计量比对活动,推进区域计量能力、结果互认。优化区域计量发展互助机制,加大计量技术指导帮扶、计量项目援建力度,缩小区域计量发展差距,推动区域计量协调发展。 (二十五)支撑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积极发挥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体化质量基础支撑服务。推动计量与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领域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相互参考借鉴和共享共用,以精准计量推动标准数据和方法的科学验证。强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领域计量溯源性要求。深化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示范创新,在关键领域形成“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全链条整体技术解决方案。 (二十六)加强计量国际交流合作。深度参与国际计量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积极参与和主导国际计量规则和规范制修订。加强与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计量交流合作,建立健全双多边交流合作机制,加快计量双多边互认进程。加强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计量援助和知识传播,规划和实施一批重点计量援助项目,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计量能力和水平。积极参与国际计量比对,稳步提升国际互认的计量校准测量能力。积极推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证书互认制度,不断扩大互认范围,增加OIML证书指定实验室。 六、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提升计量监管效能 (二十七)完善计量法律法规体系。借鉴国际先进计量立法经验,推动计量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制修订。补充完善计量校准、标准时间、产业计量、计量数据等方面的法规规章,推动相关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动态调整国家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完善部门行业专用计量器具目录制定规则。加强国家、部门行业和地方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建立完善以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为主体、部门行业和地方计量技术规范为补充的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立计量技术规范与计量标准建设协调机制,开展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实施和效果评估。积极采用国际计量规范,提升我国计量技术规范的国际化水平。 (二十八)推动计量监管制度改革。坚持一般监管与重点治理相结合,深化计量监管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智能计量器具实时监控、失准更换和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新型监管制度。推动对计量器具、测量软件、测量系统等进行综合计量评价。健全计量比对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培育一批国家级计量比对中心。加强标准物质监管制度建设。积极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规范量和单位使用。推动对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项目量值准确性、可靠性计量评价,对重点实验室、重点工程、国家重大专项开展量值保障能力验证。落实市场主体计量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强化计量风险防范意识,快速有效处置计量突发事件。 (二十九)强化民生计量监督管理。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加强供水、供气、供热、电力、通信、公共交通、物流配送、防灾避险等相关计量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层民生计量保障能力。面向精准医疗、可穿戴设备、体育健身、养老等民生领域,完善相关计量保障体系,夯实高品质生活的计量基础。围绕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领域的计量监管需求,加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对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业、商店和眼镜店等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乡村民生计量保障,加大对涉农物资的计量监管,推动计量技术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 (三十)创新智慧计量监管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通过器具智能化、数据系统化,积极打造新型智慧计量体系。推广新型智慧计量监管模式,建立智慧计量监管平台和数据库。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建立智能计量管理系统,推动设备的自动化、数字化改造,打造智慧计量实验室。推广智慧计量理念,支持产业计量云建设,推动企业开展计量检测设备的智能化升级改造,提升质量控制与智慧管理水平,服务智慧工厂建设。 (三十一)推进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完善诚信计量体系,建立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为补充的诚信计量管理模式。在商业、服务业等领域全面开展诚信计量行动,强化市场经营主体责任,推行经营者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开展诚信计量示范活动。加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诚信计量社会共治可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数据可信、服务透明的诚信计量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市场主体计量信用记录,推进计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 (三十二)加强计量执法体系建设。加强计量执法协作,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计量作弊防控技术和查处技术研究,严厉查处制造、销售和使用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规范计量服务行为,严厉打击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的违法行为。加强计量业务监管与综合执法的衔接,加快信息共享,提升执法效率。加强计量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计量执法装备水平。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计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举报计量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三十三)推动计量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和力量,吸纳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法制计量工作,构建多元、开放的法制计量新格局。借鉴国际校准测量能力互认制度,探索建立中国校准测量能力承认制度。大力发展计量校准、计量测试、产业计量等高技术服务新兴业态,培育和壮大专业化计量技术服务市场,不断满足市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强化对高校、科研院所所属实验室及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在用仪器设备的计量溯源性要求,保障科研成果的有效性和测试结果的可信度。 七、保障措施 (三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计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实施全过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把计量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有效衔接,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要求,明确计量发展重点,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行业、企业要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实。 (三十五)加强政策支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予以支持,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和计量基准、计量标准、标准物质、计量数据等国家战略资源能力建设,强化计量监管和基层、基础能力建设,保障全国法制计量监督开展和国家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有效运行。公益性计量工作所需经费按规定纳入本级预算。发展改革、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相应的投资、科技和人才保障支持政策。加强对计量重大科研项目和计量科技创新支撑平台的支持,促进计量科技研发和重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鼓励采用多元化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计量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服务。 (三十六)加强学科和文化建设。加强计量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高校自主设立计量相关二级学科、交叉学科及计量相关专业,推进计量相关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将计量基础知识纳入公民基本科学素质培育体系,在义务教育中增加计量基础知识教育内容,开展计量线上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培育一批计量领域高水平学术期刊,提升计量学术影响力。加强计量文化建设、科普宣传和人才培养工作,培育计量文化研究及科普基地,发展计量文化产业,开发计量科普资源,推动计量博物馆、科技展览馆建设和开放。积极培育和弘扬新时代计量精神,选树计量先进典型,增强新时代计量工作者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三十七)加强协调联动。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协调,推进军地协同,形成落实规划的合力。充分发挥全国计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地方协调推进机制作用,努力构建统一协调、运行高效、资源共享、多元共治的大计量工作格局。积极发挥国家计量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作用,广泛吸纳高水平智库人才,研究趋势性、前瞻性重大计量问题,做好计量决策支撑和咨询服务。充分发挥学会协会、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的优势和作用,集聚各方资源和力量,共同推动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 (三十八)狠抓工作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行业、企业要建立落实规划的工作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通过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开展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总结评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发现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
  • 《“宜氢则氢”!绿氢30万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碳达峰实施方案发布》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11-08
    • 11月6日,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党工委、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印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到2025年,绿氢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到2030年,绿氢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 依托宁东光伏产业园和绿电园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实施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工程、绿氢耦合煤化工示范工程、绿氢加注和液化及氢制氨等储运示范工程、绿氢储能示范工程、氢能重卡组装及推广应用工程、天然气掺氢示范工程,加强产业链互补、应用链互联、科技链互促,促进氢能制储输用一体化发展,推动形成以光伏发电、绿氢制备、储运、应用为主的新能源产业生态圈,打造国家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区、西部绿氢产业示范基地和宁夏氢能产业核心示范区。 按照“宜氢则氢、宜电则电”原则,推广氢能、充换电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物流运输、公共交通、市政环卫等领域示范应用,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多能一体综合充能示范站。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车辆,科学推进绿色交通建设项目,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低碳出行。到2025年,建设公共充电桩65台以上,绿色出行比例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绿色出行比例显著提升。 原文如下: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碳达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统领,以推动宁东国家重要能源基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锚定二次创业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任务,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服务全局、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协同联动、防范风险”的总方针,扎实推进“碳达峰十大行动”,着力建设“一个基地”和“五个示范区”,坚定不移走出一条减煤加氢、减碳增效、循环利用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确保稳妥有序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能源结构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合理控制,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容量超过700万千瓦,绿氢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左右,力争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规模达到百万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累计下降1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18%。 “十五五”时期,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能源结构优化取得重大成果,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规模逐步扩大,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稳妥有序实现碳达峰。到2030年,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500万千瓦,绿氢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左右,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取得显著成效,力争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规模达到300万吨。 “十六五”时期,全面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和生活模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 三、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着力增强能源供应链安全性和稳定性,着力提升能源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着力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进新能源开发、绿氢生产、绿色发展,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均衡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高水平建设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 1.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抢抓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机遇,高水平建设国家大型光伏基地和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支持新能源项目与用户开展直接交易,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更好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作用。大力推进绿电园区建设,采用并网外送、离网制氢、源网荷储、多能互补等多种开发模式,加快实施分布式光伏和可再生能源制氢配套光伏等新能源项目,以及农光互补等“光伏+生态”立体开发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将宁东基地建成千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积极开发光热资源,推动太阳能光热发电+储能和集中供热一体化开发示范工程。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容量超过7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左右。到2030年,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500万千瓦。(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和交通局、招商局、国网宁东供电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宁东开发投资公司) 2.积极推动氢能应用示范。大力实施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工程,依托宁东光伏产业园和绿电园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实施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工程、绿氢耦合煤化工示范工程、绿氢加注和液化及氢制氨等储运示范工程、绿氢储能示范工程、氢能重卡组装及推广应用工程、天然气掺氢示范工程,加强产业链互补、应用链互联、科技链互促,促进氢能制储输用一体化发展,推动形成以光伏发电、绿氢制备、储运、应用为主的新能源产业生态圈,打造国家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区、西部绿氢产业示范基地和宁夏氢能产业核心示范区。到2025年,绿氢生产规模达到8万吨/年;到2030年,绿氢生产规模达到30万吨/年。(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和交通局、国网宁东供电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宁东开发投资公司) 3.严格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统筹电力保供和减污降碳,加快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推进煤电由主体性电源向提供可靠容量、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的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转型,并向综合能源服务转型,鼓励煤电企业与新能源企业开展实质性联营;按照分类处置、保障供应的原则有序推动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持续淘汰关停不达标落后煤电机组,将符合安全、环保等政策和标准要求的淘汰机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或动力岛。全面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格煤化工领域能效约束,持续推动能效达不到要求的煤化工产能升级改造或关闭退出。合理控制成品油消费,大力推进绿氢、绿电等替代传统燃油,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提升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拓展天然气在交通、分布式能源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到2025年,燃煤电厂平均供电标准煤耗降低到300克标煤/千瓦时以下,煤焦化、煤制甲醇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分别超过40%、35%,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能效全部达到标杆水平;城镇居民气化率达到75%;“十五五”期间煤炭消费逐步减少。(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建设和交通局、财政金融局) 4.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逐步培育完善新型储能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鼓励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电储能企业等投资建设储能设施,支持建设电网区域性共享储能设施,创造共享储能电站盈利模式,支撑综合智慧能源系统建设。大力推进储能技术装备研发示范,积极推动长时间电化学储能、氢(氨)储能、空气压缩、热(冷)储能等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探索开展氢储能、废弃矿井井下和井上抽水蓄能电站、压缩空气储能工程示范。加快发展新一代动力锂电池及配套高性能电子化学品,加强安全经济的新型储能电池产业化技术攻关,加快研发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储能/燃料电池等新型电池,推进先进储能技术及产品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新型储能规模力争达到180万千瓦,新型储能建设取得显著成果。(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和交通局、国网宁东供电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宁东开发投资公司) 5.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的发展模式创建“绿电园区”,重点实施新能源保障园区新增负荷、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燃煤自备电厂清洁替代三大试点工程,支持制氢企业消纳电网新能源弃电,将制氢作为可中断负荷参与辅助服务交易增加收益,深度挖掘负荷侧调节能力和煤电机组调峰能力,综合应用市场化手段,精准控制可控用电负荷和储能资源,大幅提高源网荷储协调互济能力和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全面提升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推动“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促进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加快实施电能替代工程,持续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探索开展智慧能源系统、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增量配电业务、加氢站等建设,开发快速实时微电网协调控制系统和多元用户友好智能供需互动技术,加快适用于智能微电网的光伏产品和储能系统等研发,满足用户个性化用电需求。到2025年,基本建成绿色高效、柔性开放、数字赋能的新型电力系统。(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国网宁东供电公司、宁东开发投资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宁东科创公司)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严格落实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严格控制能耗强度,有效增强能耗总量管理弹性,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持续提升能源资源产出效率。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进一步完善用能预算管理体系,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强化用能预算管理,对关闭退出、挖潜改造等腾出的用能空间,实行用能预算统一管理,统筹支持重点项目新增用能需求。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落实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定期开展能源审计、节能诊断和能效对标达标。强化节能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动高耗能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中心。强化节能监察能力建设,争取建立节能监察体系,组建节能监察队伍。(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环境监测站、宁东新能源公司)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深入实施节能减煤加氢行动计划,对标国际国内能效先进水平,强力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全面开展节能诊断,制定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节能改造方案,持续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推动煤化工、煤电、电解铝等行业开展工艺系统升级、能量系统优化、装置能效提升、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降碳改造,列出关键节点和完成时限,对不能按期改造完毕的项目依法依规淘汰。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8%,重点耗能行业能效水平显著提升;到2030年,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生态环境局、宁东新能源公司)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严格用能设备能效标准约束,以电机、风机、压缩机、泵、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围绕煤炭、化工、电力等重点领域,重点推广大型干粉煤气化、密闭式循环冷却、高性能气体分离、高效精馏、绕组永磁等先进高效产品设备,鼓励企业开展大型用能设备能效测试和评估,不断提高重点设备能效水平。引导终端用户优先选用清洁能源,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热泵、电窑炉等新型设备,推动清洁能源取代化石能源。(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科技和信息化局、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宁东新能源公司)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统筹规划、科学配置新型基础设施,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调整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因地制宜采用自然冷源、工业余热制冷、直流供电、“光伏+储能”5G基站、氢燃料电池备用电源等技术,建立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提高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完善通讯、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标准,提升准入门槛,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将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推动既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升级改造,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和能耗管理平台,提高设施能效水平。到2025年,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高于1.2;到2030年,数据中心电能利用率和可再生能源使用率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科技和信息化局、宁东科创公司)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聚焦重点排放工业领域,坚持创新驱动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产业、产能、产品结构调整和低碳转型,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降低能源消耗,提升行业能效水平。 1.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实施工业领域结构、绿色、技术、智能四大改造,加快推动短板产业链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着力打造煤制油、煤基烯烃、煤制乙二醇、精细化工、高性能纤维及可降解塑料、锂离子电池材料、电子材料及专用化学品、绿色环保等八大细分产业链和清洁能源、装备制造、生产性服务业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和高端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创建,大力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低碳园区建设,开发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等特点的绿色产品,推行重点产品绿色设计,引导企业改进和优化产品及包装物的设计方案,推进绿色低碳产品标识认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新建(含改建、扩建)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不断提高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鼓励发展节能低碳服务业,加强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创新,为企业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能源托管等一站式节能低碳专业服务。到2025年,绿色园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绿色工厂达到5家以上,规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比重超过20%,先进制造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5%;到2030年,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工业体系基本形成。(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和信息化局) 2.推动化工行业碳达峰。严控新增传统煤化工生产能力,加快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严禁建设不符合国家战略布局和相关规划的现代煤化工项目,新建现代煤化工项目能效水平必须达到标杆水平。积极发展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精细化学品等产业链后端低能耗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打造全产业链条,形成高端产业集群,促进现代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提高煤炭作为化工原料的综合利用效能。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推动现代煤化工成套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提升系统集成优化水平和资源利用、环境保护水平,推动产业技术升级。对煤制甲醇、煤制烯烃(含焦炭制烯烃)、煤炭间接液化、焦炭等项目开展系统节能诊断,加快未达标项目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降低能耗水平。到2025年,单位电石生产综合能耗力争达到标杆水平,单位甲醇生产综合能耗下降6%;到2030年,化工行业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3.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严禁新增电解铝产能,着力推进电解铝清洁能源替代,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围绕电解铝产品,推广铝电解槽侧部散热余热回收、利用鼓泡流化床的技术改善残极和新极换热、铝新型阴极结构及焙烧启动与控制技术、大型铝电解系列不停电(全电流)技术、低温低电压铝电解新技术、高阳极电流密度超大型铝电解槽等先进工艺,实施装置内衬结构及工艺过程智能化改造,提升能效水平。采用风光互补模式开发,实施电解铝配套自备电厂灵活性改造,通过压减出力腾出的用电负荷由新能源清洁电力等量替代,大幅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到2025年,电解铝产能控制在57万吨以内,电解铝清洁能源替代取得显著成效;“十五五”期间,有色行业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4.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严禁新增水泥熟料产能,合理实施水泥错峰生产,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煤矸石、电石渣、脱硫石膏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加快实施水泥窑余热综合利用回收。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逐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到2025年,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100万吨以内;“十五五”期间,水泥行业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建设和交通局、科技和信息化局、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 5.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自治区能耗双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管。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推动在建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在履行各项审批手续之前,要深入论证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认真分析评估对能耗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的影响。深入挖潜存量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实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通过改造升级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强化常态化监管,坚决淘汰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招商局) (四)城镇建设绿色低碳行动。加快建设产业集聚产城融合示范区,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倡导绿色低碳设计理念,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节能低碳建造方式,强化绿色施工管理,推进绿色社区创建和数字化社区改造升级,建立绿色低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推行新建建筑全面绿色化,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重达到25%,新建居住建筑全部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比例达到50%,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既有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重达到35%,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建设和交通局、社会事务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国网宁东供电公司、宁东开发投资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五)交通运输清洁低碳行动。加快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结构。优化交通运输发展方式,大力调整原料及产品运输结构,加快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增加铁路运输比重,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散改集”,发展全程集装箱绿色运输,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加快建设绿色物流体系,科学布局宁东物流基础设施,打造多功能、多联运、多业态的复合型现代物流园区,实现多样化服务、一体化物流、行业化监管,提高利用效率,降低物流成本、能耗水平和污染物排放。到2025年,市政车辆全部实现新能源替代,大宗货物铁路运输率达到55%;到2030年,大宗货物铁路运输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建设和交通局、经济发展局、宁东铁路公司、宁东开发投资公司、宁东市政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2.加快能源输送通道建设。加快高效铁路网建设,向东连通包西线、浩吉线或经国铁通道延伸至黄骅港(天津港),为蒙煤进宁和产品外销构建更加便捷的运输通道;向南重点连接太中银正线,打通宁东至山西地区和山东沿海港口的货运通道;向西建设宁东至苏宏图、乌力吉(口岸)地方铁路实现疆煤、蒙古煤进宁便利保障通道;向北经三新、东乌、包神等地方铁路联合体实现货物直达沿海港口城市。重点推进宁东与新疆吐哈、准东、内蒙古鄂尔多斯、乌审旗、陕西榆林、甘肃庆阳等能源基地的大宗物流通道建设,建设宁东铁路与内蒙鄂尔多斯南部铁路连接线和宁东铁路至太中银正线(汪水塘)连接线,启动宁东至环县铁路、宁东至苏宏图至乌力吉口岸铁路项目前期研究工作,着力构建蒙煤入宁、疆煤入宁、甘煤入宁新通道。(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建设和交通局、宁东铁路公司) 3.推广新型智能低碳交通。推动新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互联网、5G等技术应用与融合。加强交通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园区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按照“宜氢则氢、宜电则电”原则,推广氢能、充换电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物流运输、公共交通、市政环卫等领域示范应用,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多能一体综合充能示范站。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车辆,科学推进绿色交通建设项目,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低碳出行。到2025年,建设公共充电桩65台以上,绿色出行比例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绿色出行比例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建设和交通局、宁东公安分局、宁东交警大队、宁东开发投资公司、宁东市政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全面提升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水平。 1.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全面加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构建源头减量、循环利用、链条资源互补和产业链合理延伸的循环型工业体系,促进资源型产业一体化、循环化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化、规模化发展,打造循环经济新引擎。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发展,加快实施节能减煤加氢和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强化土地资源高效配置,进一步深化副产物交换利用、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完善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及孵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提升园区循环发展技术支撑能力。搭建完善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建立园区能源资源环境管理和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到2025年,现代化循环型产业体系持续巩固,循环型生产方式全面推行。(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招商局) 2.加大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大力推行绿色设计,提高产品可拆解性、可回收性,减少有毒有害原辅料使用,培育一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加快实施以煤电、煤化工为主导产业的绿色供应链管理,发挥大企业带动作用,培育一批固体废物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示范企业。建设工业资源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和循环利用,提高气化残渣、电石渣、化工渣等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实施矿区生态修复工程,提高煤矸石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制造再生砂石骨料,加大固废在水泥、混凝土、砂浆中的应用比例,推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新型绿色建材中的应用,重点发展高档耐火材料、石膏制品、吸音板等高值化产品,着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部品,打造服务宁东基地、银川市及周边区域的装配式建筑部品供应基地。构建固废资源外运外销体系,支持产废企业联合物流运输企业通过铁路集装箱方式将固废资源运输至市场紧缺地区。积极拓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渠道,实施工业固废及利废产品外运外销示范工程、工业固废在道路交通领域应用示范工程以及工业固废在矿井充填、塌陷区治理等领域的生态化利用示范工程。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3%左右;到2030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利用产业体系不断完善。(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经济发展局、宁东开发投资公司、宁东科创公司、宁东市政建设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3.强化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积极扩大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的产业规模,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发酵制取丁二酸、加氢制取甲醇等应用示范及综合利用,开展CCUS/CCS工程示范和二氧化碳储能技术示范,有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加强与长庆油田开采合作,积极推进二氧化碳驱油示范工程。(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 4.强化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培育和引进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积极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废旧化学品等废物再利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延伸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循环产业链。推动餐饮企业、单位食堂餐厨垃圾定点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鼓励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协同处理,加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力度。到2025年,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率和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进一步提高;到2030年,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率和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持续提高。(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建设和交通局、生态环境局) (七)生态碳汇建设行动。坚持系统观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持续优化布局,形成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局面;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标准,加强节约集约利用,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严格执行林地、草地征占用审批程序,稳定林地、草原、湿地等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提高镇区、园区绿化率;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推进草原生态修复;科学实施河湖、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恢复生态功能,增强碳汇能力。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建立健全林草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计量体系,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碳储量本底调查、碳汇能力评估潜力分析,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体现碳汇价值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力争下降15%;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 (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大幅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工程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加快构建支撑绿色低碳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 1.加强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制定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攻关。加强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新型电力系统、节能、氢能、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加强煤制油产品质量提升技术、先进煤制烯烃技术、先进烯烃深加工技术、先进煤气化技术、新型催化剂技术、连续化及绿色化生产技术等研发应用。开展煤电二氧化碳捕集基础原理与机制、低能耗的二氧化碳吸收剂和捕集材料等研究,鼓励煤电二氧化碳捕集技术应用示范,研发二氧化碳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开展碳排放监测技术研究和体系建设。加强绿色低碳领域科技合作力度,开展可再生能源、氢能、储能、智能电网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责任单位:科技和信息化局、宁东科创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2.加快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化应用。围绕煤炭、化工、电力等重点领域,支持先进煤气化技术、连续化及绿色化生产技术等研发应用,鼓励发展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光伏/光热发电、智能电网关键装备等新型电力装备,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储氢、加氢等氢能装备发展,加快推动二氧化碳捕集装备等节能环保装备发展。在火力发电、煤化工等重点领域推进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引进研发和规模化示范应用。实施重大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推广节能、节电、节水等低碳设施和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应用,支持已取得突破的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开展产业化示范。(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科技和信息化局、宁东科创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3.加强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加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重点高校、发达地区共建绿色低碳技术协同创新共同体,强化与沿海地区人才、技术、设备等绿色创新要素对接,探索绿色低碳技术协同攻关新模式。实施企业科技创新平台提质赋能行动,推动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平台全覆盖,重点建设现代煤化工、新型材料、清洁能源等领域新型研发机构,促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快速发展。整合优化创新平台资源,建立健全企业绿色低碳技术需求、技术供给、专家人才、科技政策信息库。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设碳达峰碳中和人才体系,加快企业绿色低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低碳领域领军人才及团队引进力度,培育科技成果转化和低碳技术服务复合型人才。(责任单位:科技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局、宁东科创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创建贴近大众的绿色低碳实践活动,大力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形成绿色文明新风尚;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广应用宁夏“碳普惠”小程序,鼓励社会公众践行低碳行为;引导公众树立绿色消费理念,积极鼓励、支持公众参与有利于节能降碳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行动和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低碳产品,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委属国有企业带头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加快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指导重点用能单位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开展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制定“一企一策”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强化能力建设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分阶段、多层次开展培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认识、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局、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财政金融局,委属企业) (十)各行业有序达峰行动。坚持分企施策、上下联动,梯次有序推进碳达峰,避免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把煤电、煤化工、电解铝等行业节能降碳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推动达峰工作深入推进。加快构建高效率、低排放、清洁加工转化利用的现代煤化工产业体系,推动产业链纵向延伸补强、横向壮大集群,提升产业发展效率,加速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开展低碳企业试点,支持有条件的重点行业率先实现碳达峰,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探索有效模式和可供借鉴经验,积极开展低碳企业、零碳项目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财政金融局) 四、开放合作 (一)积极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依托国家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精准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深度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推进新型材料、现代化工、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国际产能合作,提升外向型产业集聚发展能力。引导新能源企业“走出去”开展绿色投资,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清洁能源开发合作,为“一带一路”增添绿色。积极构建内畅外联的物流通道,促进物流资源整合和产业集聚,加强交通运输国际通道建设,推动中欧班列开通运营,提升多式联运服务能力,构建安全、低碳和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升对外开放载体功能。(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招商局) (二)深化跨区域绿色低碳合作。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的对接合作,加快与河南郑州、陕西西安、成渝双城、甘肃兰州等中西部地区产业对接融合,大力引进低碳、零碳、负碳项目,整合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配套能力,打造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群。加强与东部地区人才、技术、设备等创新要素对接,走“科创+产业”道路,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积极引进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产学研创新链等资源,成立创新联合体,加快推动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招商局、科技和信息化局) (三)协同推进能源地区绿色低碳转型。围绕煤炭清洁生产、智能高效开采、分级分质梯级利用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强与甘肃陇东、陕北、青海河西等黄河流域能源地区合作,共同推动国家重要能源基地高质量发展。加强与新疆、内蒙古、陕西、甘肃等省区战略合作,畅通煤炭运输通道,打造区域性大型煤炭集散中心或大型煤炭储备基地,建立功能完备的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共同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深化与上海庙和周边地区战略合作,实现上下游产业有效衔接、互补互促、错位发展。(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建设和交通局、招商局、科技和信息化局) 五、政策保障 (一)完善统计核算体系。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鼓励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引导企业自主加强碳排放监测与管理。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和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持续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拓展碳排放核算监测功能,推动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应用,提高统计核算智能化、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和交通局、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完善财税价格政策。加大财政资金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重点行业低碳技术示范工程的引导支持力度,统筹用好节能降碳专项资金。用足用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差别化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宁东税务局、国网宁东供电公司) (三)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探索普惠金融服务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创新研发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相关服务,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发行绿色债券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鼓励委属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加大绿色低碳投资力度。(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宁东开发投资公司、宁东科创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四)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逐步扩大宁东基地碳排放权交易主体范围,落实企业及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率先探索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加强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综合服务。(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经济发展局)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工委加强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碳达峰相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解决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解决重大问题。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要加强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工作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评估,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坚决扛起碳达峰碳中和责任,拟定推进落实重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工作举措,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三)强化项目支撑。按照本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积极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建立碳达峰碳中和重大项目库。将重大项目分解到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单位和推进措施。建立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积极做好项目用地、环评、能评等前期工作,做到“谋划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达效一批”,有力支撑碳达峰目标任务实现。 (四)严格监督考核。将碳达峰行动开展落实情况和二氧化碳排放年度控制指标纳入考核体系,严格对重点企业碳排放达峰行动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跟进问题,适时有效地进行督促和纠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及时通报约谈,并依法依规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