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MW!中国能建中标两个海上风电EPC大单》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 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5-02-26
  • 日前,中国能建广东院接连中标中核集团新华发电湛江徐闻东二、明阳巴斯夫湛江徐闻东三两个海上风电EPC总承包项目,总装机容量达800兆瓦。

    中核集团新华发电湛江徐闻东二海上风电项目

    该项目位于湛江市徐闻县锦和镇以东海域,是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00兆瓦,拟布置单机容量为13~1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陆上集控中心和海上升压站各1座、220千伏海缆1回、养殖水体约1.3万立方米的桁架式海洋牧场1座,并将通过租赁方式配置30兆瓦/60兆瓦时储能。

    项目建成后,每年可提供绿色电能10.02亿千瓦时,等效节约标煤约29.0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77.31万吨,对推动地区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助力广东省打造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具有积极意义。

    明阳巴斯夫湛江徐闻东三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该项目位于湛江市徐闻县锦和镇以东海域,是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也是国内首个获得核准的中德合作海上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500兆瓦,拟布置30台16.7兆瓦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220千伏海上升压站和陆上集控中心各1座,并将通过租赁方式配置50兆瓦/100兆瓦时储能。

    项目采用大容量风力发电机组和先进的风电转换技术,建成后,每年可提供绿色电能15.61亿千瓦时,节省标煤45.27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20.44万吨,为巴斯夫湛江一体化基地提供稳定、可靠的绿电供应,推动化工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助力湛江市乃至广东省的能源结构优化和绿色发展。

  • 原文来源:https://news.bjx.com.cn/html/20250225/14288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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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24日,辽宁省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葫芦岛市省管海域8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结果的公示》。 根据公示,经评审专家组综合打分排序,推荐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为葫芦岛市省管海域8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业主。 葫芦岛市省管海域8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位于葫芦岛市东南部海域,场址离岸距离约11~22公里,水深17~20米,场址呈四边形,场址面积约120平方千米,总规模80万千瓦。 至此,辽宁省2024年度省管海域7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竞配已全部确定投资主体,其中大连市200万千瓦;丹东市350万千瓦;营口市70万千瓦;葫芦岛市80万千瓦。 大连市2024年度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范围为国家能源局批复的《辽宁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场址中大连市省管海域DL2(40万千瓦)、DL3(30 万千瓦)、DL4(60万千瓦)、DL5(20万千瓦)、DL6(50万千瓦)场址,规划总装机容量200万千瓦。其中,DL2和DL3场址业主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DL4和DL5场址业主为招运(辽宁)新能源有限公司;DL6场址业主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丹东市“十四五”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范围为辽宁省海上风电规划中位于丹东的省管海域DD1和DD2项目,装机容量分别为150万千瓦和200万千瓦,总容量350万千瓦。其中,场址DD1-1(容量50万千瓦)、场址DD1-2(容量50万千瓦)项目业主为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场址DD1-3(容量50万千瓦)项目业主为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场址DD2-1、DD2-2、DD2-3(容量共200万千瓦)项目业主为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营口市省管海域7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范围为辽宁省海上风电规划中位于营口市省管海域的Y1和Y2场址,装机容量分别为15万千瓦和55万千瓦,整体一次性开展竞争性配置,最终投资主体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 《海上风电“省补”来了!》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07-21
    • “省补”的出台势必会对本省的海上风电发展有正向的刺激作用,尤其是广东和山东出台的“省补”都按项目容量进行一次性补贴,更可以直接帮助项目降低成本。 近日,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发布《2022年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给予海上风电项目一定的省级财政补贴,2022年和2023年全省享受海上风电省级补贴标准分别为0.03元/千瓦时和0.015元/千瓦时。浙江由此成为继广东、山东后,第三个明确海上风电省级补贴支持政策的省份。省级补贴的陆续出台一时提振了海上风电市场,业界普遍认为,“省补”将有力推动海上风电向全面平价过渡。 “先建先得”,逐年退坡 去年11月,浙江省首次透露将为海上风电提供金融、财政支持,但并未公布补贴标准细则,时至目前,浙江省成为了全国第三个为海上风电提供省级财政支持的省份。 按照《通知》,2022年舟山市海上风电发展目标为开工30万千瓦,核准容量100万千瓦,2022年和2023年全省享受海上风电省级财政补贴规模分别按照60万千瓦和150万千瓦控制,以项目全容量并网年份确定相应的补贴标准,按照“先建先得”的原则确定享受省级补贴的项目,直至补贴规模用完。项目补贴期限为10年,从项目全容量并网的第二年开始,按等效年利用小时数2600小时进行补贴。 与广东和山东提供“省补”的方式类似,浙江海上风电补贴同样是逐年退坡,但从舟山市此次公布的补贴标准来看,其不同点在于,浙江是为海上风电项目按照度电补贴,而另两省则直接按照项目容量补贴。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2022年起,广东省财政对省管海域未能享受国家补贴的项目进行投资补贴,补贴标准为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分别补贴1500元、1000元、500元,对2025年起并网的项目不再补贴。山东省能源局副局长邓召军在今年4月公开表示,对2022-2024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海上风电项目,山东省财政将分别按照每千瓦800元、5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200万千瓦、340万千瓦、160万千瓦。 助力改善海上风电经济性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孙传旺指出,补贴是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的重要方式,但现阶段海上风电成本仍然较高,为直面海上风电平价压力,仍需政府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保障稳定的装机规模增长。在此背景下,“省补”出台接替“国补”,能够防止“国补”退出导致的资金流断裂情况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行业增长态势,稳定了市场预期,有利于推动技术进步与成本下降。 “‘省补’的出台势必会对本省的海上风电发展有正向的刺激作用,尤其是广东和山东出台的‘省补’都按项目容量进行一次性补贴,更可以直接地帮助项目降低成本。”睿咨得能源可再生能源分析师朱祎聪告诉记者。 从补贴力度上看,目前三省“省补”力度实际上远低于此前的“国补”,但在业内看来,这一补贴力度已足够提振市场,并吸引投资者。朱祎聪指出:“目前的补贴力度虽然总体上不如之前‘国补’的力度大,但可以使投资方更快回收资金,对投资者同样具有吸引力。三省的补贴也都以不同形式进行阶梯式退补,既能在现阶段帮助提升海上风电项目的经济性,又可以持续刺激产业链各个环节进一步降本增效,早日实现平价上网。相较于没有补贴的省份,出台‘省补’的几个省份也能够吸引更多投资方,选择更为优质的企业,对本省的产业发展也会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风电设备供应商大金重工指出,政策支持与电价补贴有效地促进了我国风电产业投入提高、产量提升、技术进步、成本下降,为最终实现平价上网奠定了发展基础。虽然海上风电2022年起不再享受国家补贴,但是鼓励地方继续补贴建设海上风电,风电行业政策趋势整体向好。据预计,未来10年,中国海上风电市场的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27%,累计并网装机将达到1亿千瓦。 海上风电平价仍需多方着力 密集的支持政策出台催热了海上风电市场,近几个月来海上风电项目招标也持续火热。据不完全统计,今年第二季度新增海上风电启动项目招标规模可达330万千瓦,增速超出业界预期。更为值得关注的是,近期海上风电项目风机中标价格也呈现大幅下降趋势,据浙商证券数据,目前,海上风机平均招标价格已下行至约3680元/千瓦,与2020年海上风机7003元/千瓦的平均招标价格相比,降幅达到一半。 朱祎聪认为,前两年的海上风电装机潮推动了风机价格的下降,在海上风电进入无“国补”时代后,进一步降本增效的需求更为强烈,风机价格的持续下降不仅能够使得海上风电项目尽早实现平价,也能推动产业链的持续创新。 海上风电的平价却不仅依赖于设备。有测算显示,2020年,海上风电投资成本结构中,风电机组占比仅约为35%,其余为电力设施、安装工程、海上桩基等。 对此,孙传旺指出,除削减风机成本外,海上风电项目还需协同产业链各个环节降本,比如,静态投资占比高的基础和海缆领域,也是未来降成本的主要着力点,与此同时,还需在安装环节与风电场规模化两个环节降本。“江苏、广东、福建等地的海上风电完全成本约在1.5万元/千瓦—1.8万元/千瓦之间,如果要实现7%的收益率,海上风电完全成本需降至1万元/千瓦左右,最终能否实现项目平价,仍需结合当地基准电价和‘省补’额度进行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