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生态环保产业全年营收2.22万亿元 》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3-02-24
  • 刚刚闭幕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对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强调要大力发展生态环保产业,产业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

    “据测算,2022年生态环保产业全年营收约2.22万亿元,较2021年同期增长约1.9%,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各项工作取得成效。”在近日召开的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行业发展状况与成果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郭承站向记者表示。

    按照产品服务领域分类,环保产业可以分为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和土壤修复等领域。目前,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在整个环保行业中占主导地位。近年来,环保相关企业都在不断拓展业务规模、拓宽服务领域,行业整合加速。专业上,都在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和专业化服务,向“专精特新”发展,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履行社会责任。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生态环保产业大展宏图的一年。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将全面发力,“十四五”各项规划目标将持续推进。

    未来,作为生态环保企业,我们也将坚持创新引领、需求引领,把握政策方向,加强顶层设计,抢抓市场机遇,深化数字转型、智能转型、节能低碳转型,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为生态环保事业添砖加瓦。

  • 原文来源:https://www.china5e.com/news/news-11479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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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15日,江苏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若干政策举措》。文件提出,大力培育光伏、风电、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培育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前瞻布局氢能、新型储能、零碳负碳、合成生物等未来产业,支持苏州、南京等城市积极争创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2万亿元左右,打造一批零碳工厂和园区。 详情如下: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全面绿色转型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 (苏政发〔2025〕1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若干政策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全面绿色转型若干政策举措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我省在2035年之前提前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主要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的目标,制定以下若干政策举措。 一、全面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一)打造世界级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大力培育光伏、风电、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培育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前瞻布局氢能、新型储能、零碳负碳、合成生物等未来产业,支持苏州、南京等城市积极争创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2万亿元左右,打造一批零碳工厂和园区。对符合条件项目给予制造业贷款贴息、专精特新贷、设备担等支持。强化绿色低碳领域重大项目要素保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二)加快推动传统产业绿色焕新。深入实施传统产业焕新工程,加快传统产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持续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每年实施一批绿色低碳改造项目。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钢铁、石化、建材行业新改扩建项目需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到2030年,短流程炼钢占比不低于20%。支持符合条件项目发行转型债券,申报国债资金、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贷款贴息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 (三)培育壮大绿色低碳服务业。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和合同能源管理,探索实行智慧生态管理、环境托管、合同环境管理,培育绿电交易、碳资产管理、碳足迹认证等服务。支持打造一批有全国影响力的绿色服务业集聚区,培大育强绿色低碳服务业龙头企业。鼓励金融机构设置绿色金融专业部门或特色分支机构。推动高水平、国际化碳专业服务机构聚集,逐步完善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加快建设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和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到2030年,完成500个以上碳标识认证应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四)打造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优势。持续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引导数字科技企业绿色发展。推动算力中心、数据中心、基站绿色化建设运行。加快数字技术赋能电力、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绿色化转型。加快建立数字化碳管理体系,推动各类用户“上云、用数、赋智”。深入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建设一批先进级及以上智能工厂。推进实景三维江苏建设与时空信息赋能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五)加速能源供给低碳转型。推动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探索生物燃料掺烧、绿氨、碳捕集利用封存等技术应用,促进煤电机组碳排放持续下降。加快海上风电建设,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和老旧风机改造升级。拓宽分布式光伏应用场景,推动海上光伏规模化、立体式开发。稳步推进核能供热,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加快布局一批可持续燃料项目,积极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实施“绿电进江苏”“绿电进园区”“绿电进企业”三大工程。到2030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亿千瓦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到25%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负责〕 (六)全面推动能源消费绿色替代。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强化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与可再生能源耦合发展,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探索绿氢炼化、氢冶炼。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持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确保“十五五”时期煤炭消费逐步减少。鼓励实行新上项目可再生能源消费承诺制,到2030年,高耗能企业绿色电力消费占比达30%以上。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供热、生物天然气、绿氢的市场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源随荷动”向“源网荷储融合互动”转变,加快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沿海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到2030年,规划建设20个左右新型电力系统应用试点园区,新型储能和抽水蓄能装机规模达到1300万千瓦左右。落实新型储能价格扶持政策、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和清洁水电送苏落地电价机制,探索体现不同品质电能价值的电力市场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负责〕 三、加速推进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八)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提升新建建筑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比例,推动建筑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应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推广力度,推广绿色建造和智能建造。采用先进高效节能设备,推进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加强公共建筑用能管理。高标准推进省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建设。建立建筑能效等级制度。到2030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可用屋顶面积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 (九)加快交通运输领域绿色转型。加快“水运江苏”建设,构建特色化多式联运和江海河联运体系,着力提高大宗货物的铁路、水路运输比重。加快“交能融合”,枢纽场站、公路及服务区等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加快构建充(换)电站、加氢站、岸电等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城市智慧交通管理系统建设,构建“轨道+公交+慢行”深度融合的绿色出行体系。加快发展电动乘用车,全面推动公交车、公共服务车辆、货车、船舶、航空器、作业机械等绿色转型,开展纯电动内河集装箱船舶规模化应用试点。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进一步提升。落实和优化公铁水联运、新能源车船税费优惠和财政资金支持政策。(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 (十)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有序推动城市更新、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加快燃气、供排水等老旧管网和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推进城市公园更新提质和功能完善,加快城市设施智能化升级和物联网应用。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和节能降碳改造,到2030年,新增一批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推进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加强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因地制宜推动绿色农房建设改造。优化农村用能结构,加快推进太阳能、空气能应用。推进农林废弃物、畜禽粪污等与农村有机垃圾等协同处理,合理布局集中式生物质清洁供暖和生物天然气项目。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户厕改造短板,全域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扎实推动资源全面节约战略 (十一)一体化推进节能降碳增效。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报告、能源和碳排放计量审查,推广节能降碳“诊断+改造”模式。鼓励推行“能效论英雄”“亩产论英雄”机制,多层次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有序推动将碳排放评价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将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健全节能验收机制,完善常态化节能监察机制。落实高耗能行业差别化电价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全过程加强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发展节水产业,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扎实推动粮食生产、储存、运输、加工、消费各环节节约减损和反食品浪费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化推进存量土地盘活焕新、产业园用地提质增效,提升海域空间利用效率。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较2020年下降30%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全链条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加强工业、农林、社会源废弃物精细管理和有效回收。推动资源回收循环利用产业、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再生材料和产品的质量。围绕报废汽车、废旧家电拆解、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废旧电池拆解、退役风光设备回收利用等关键环节,加强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打造一批特色循环产业集聚区。到2030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45%左右。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措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五、前瞻布局绿色技术创新赛道 (十四)强化绿色技术创新策源。建立前沿颠覆性技术评估机制,聚焦低碳技术迭代、零碳能源革新、负碳技术应用等领域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围绕新型高效光伏电池、全固态电池、先进核能、绿色氢能和新型储能等重点方向,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等组织方式,组织实施一批战略需求、市场需求的重大科技项目。聚焦清洁低碳能源、零碳工业、生物固碳等重点领域,加大省级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组织力度,集中力量攻克一批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综合运用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财政奖补等方式,积极引导企业及社会资金投入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快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围绕氢能、新型储能、生物基替代等前沿领域,布局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验证平台。鼓励科技设施、科研数据、技术验证中试环境共享共用,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加速绿色技术应用场景创新,鼓励各方主动开放场景,每年征集发布一批绿色技术应用场景清单和典型案例。建立绿色低碳技术成果库,定期发布成果目录。(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积极推动消费模式绿色转型 (十六)加快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系统推进吃、穿、住、行、用、游等各领域绿色转型,引导公众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反对铺张浪费、推广“光盘行动”、抵制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倡导绿色出行。鼓励开展碳普惠行动,实施大型活动碳中和,探索个人碳账户和碳积分激励机制。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到2030年,推动全省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100%建成节约型机关。(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激发绿色消费市场潜力。加大绿色产品供给,鼓励电商、商超设立绿色产品专区。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和绿色智能家电、环保家具、可再生能源供热发电设备、节水节能厨卫用品、绿色建材等下乡活动。鼓励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碳足迹标识农产品。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加速智能绿色的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积极推行绿色办公,加快线上线下融合的公物仓建设。(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持续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 (十八)加快绿色标准标识体系建设。服务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围绕产品能效、碳减排和清除、回收循环利用等领域,积极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补充制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加快产品碳足迹、零碳园区等标准建设。完善能效、水效标识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到2030年,新增牵头和参与绿色发展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100项以上,发布相关地方标准、团体标准200项以上。(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十九)完善绿色转型财税价格政策。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财政贴息、担保费补贴、政府采购等多种工具支持绿色转型。继续实施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财政政策。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绿色转型。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贯彻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和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政策。动态调整农业水价,建立城镇生活垃圾减量化激励机制,完善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政策,优化居民用水、电、气阶梯价格制度。(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二十)丰富绿色转型投融资政策。用好绿色产业发展相关基金,引导发展绿色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耐心资本。支持发行绿色债券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大力发展碳中和债、绿色转型债券等产品。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鼓励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品。探索将企业绿色绩效作为贷款审批、额度测算、利率定价的重要参考。支持金融机构将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因素纳入信用管理。(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金融监管局、江苏证监局牵头负责) (二十一)健全绿色转型市场化机制。完善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探索基于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统筹推动绿色电力、绿证、碳排放权、用水权等交易,鼓励绿电绿证交易。健全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有序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创新。(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2年工业互联网产业规模预计达1.2万亿元》

    • 来源专题: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
    • 编译者:icad
    • 发布时间:2023-02-16
    • 2022年,我国 工业互联网 规模化发展加快,随着产业升级动力不断释放,将进一步助力今年工业经济的稳步回升。 近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信息通信管理局局长赵志国介绍,2022年,我国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发展加快,产业规模预计将达到1.2万亿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产业取得三方面进展 赵志国介绍,2022年,我国工业互联网有以下三方面进展。 一是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全面建成。 东西南北中五大国家顶级节点和两个灾备节点全部上线,二级节点实现了31个省(区、市)全覆盖,服务企业近24万家,培育具有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达到了240余个,其中跨行业跨领域平台达到28个,有力促进了产品全流程、生产各环节、供应链上下游的数据互通、资源协同,加速企业 数字化转型 。  二是“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圆满收官。 打造了5个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为工业企业应用5G技术提供服务支撑。在汽车、采矿等十余个重点行业建设了4000多个项目,协同研发设计、远程设备操控等20个典型应用场景加速普及,有力促进了企业提质、降本、增效。工业5G融合产品日益丰富,模组价格较商用初期下降了80%。各地掀起了5G全连接工厂建设热潮,加速5G向生产核心控制环节进一步深化拓展。 三是赋能行业转型呈现千姿百态。 针对产业共性需求,打造了一批应用推广服务载体,培育了“低成本、轻量化”的解决方案,降低了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 数字化 转型门槛。聚焦各行业特性,制定推广钢铁、电子等10余个重点行业的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指南,引导行业企业因业制宜、因企制宜开展工业互联网应用。破解短板弱项,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加快关键技术产品攻关和产业化,发布了一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 升级动力将不断释放 赵志国指出,下一步,工信部将重点从三个方面发力,加快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发展,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释放产业升级动力,助力工业经济稳步回升。 一是优环境,加强政策引导。 会同各部门、各地方扎实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确保各项工作圆满收官,研究制定促进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发展的政策举措,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用好用足财税金融相关政策,加强产融合作、产教结合,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是抓创新,增强发展动能。 强化技术创新,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打好技术攻坚战,完善标准体系,破解制约规模化发展的关键短板。深化产业创新,支持电信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工业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联动协同,大力培育工业互联网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壮大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打造健康可持续的产业生态。 三是强应用,加快推广普及。 加快先进工厂培育,推动企业积极利用5G等技术开展工厂数字化改造,促进新技术新场景新模式的广泛应用。加速产业集群升级,开展工业互联网“百城千园行”活动,总结推广成功案例,促进工业园区数字化绿色化发展。深化重点行业拓展,广泛开展供需对接,加强工业互联网在重点产业链普及,以工业互联网的规模化应用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