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发展智能机器人产业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 来源专题:智能制造
  • 编译者: icad
  • 发布时间:2024-01-18
  •   从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东莞市印发了《东莞市发展智能 机器人 产业行动计划(2023-2025年)》(简称《行动计划》)。东莞市将进一步推进制造强市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发展壮大智能机器人产业集群,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智能机器人创新发展新高地。
      《行动计划》从加强产业链建设、打造标杆产业园区、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强化示范应用推广、抢抓人形机器人发展机遇、重点发力无人自主技术、强化机器视觉产业优势、培育优势企业发展、加快支撑能力建设、大力营造产业氛围10个方面推动智能机器人产业升级。
      东莞市希望力争到2025年,智能机器人核心产业营业收入突破8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营业收入突破800亿元,工业机器人年产量超过2万套。到2025年,智能机器人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超过10%,形成一批关键核心领域高价值专利,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强企。到2025年,智能机器人创新产品和解决方案有力支撑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培育形成100个智能机器人深度应用场景。到2025年,智能机器人标准测试、公共服务平台以及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等支撑体系日益完善,汇聚全球创新资源,智能机器人高端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
     关于印发东莞市发展智能机器人产业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发展智能机器人产业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399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发展智能机器人产业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27日
    .
  • 原文来源:https://www.gkzhan.com/news/detail/167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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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zhang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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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4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联电子〔2018〕68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更好理解和贯彻实施《行动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负责人就《行动计划》进行了解读。 问:《行动计划》出台的产业基础是什么? 答: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光伏产业已经成为我国为数不多、可以同步参与国际竞争、并有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成为我国产业经济发展的一张崭新名片和推动我国能源变革的重要引擎。从产业基础来看,目前我国光伏产业在制造业规模、产业化技术水平、应用市场拓展、产业体系建设等方面均位居全球前列,已具备向智能光伏迈进的坚实基础。 一是制造规模全球领先。我国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逆变器等光伏主要产品产量均连续多年位居全球首位,并持续占据较大市场份额,中国产品在2017年的全球产量占比中:多晶硅占55%、硅片占83%、电池片占68%、组件占71%、光伏应用市场占47%,各环节产量前10名的企业中有半数以上位于中国大陆。 二是产业化技术不断突破。多晶硅行业平均综合电耗已降至70KWh/kg以下,综合成本已降至6万元/吨。普通结构单、多晶电池光电转换效率已分别达到20.2%和18.6%,高效电池达到21.3%和19.2%,黑硅、PERC、N型等电池技术以及半片、MBB、双玻双面等组件技术快速产业化。 三是应用市场快速成长。2017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达到53.06GW,占全国电源新增发电的装机39%,连续5年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全球第一;累计装机130.25GW,连续三年全球第一,占全球光伏总装机量的32.4%。 四是产业体系逐步健全。我国已基本实现常规光伏产品生产线的设备配套,浆料、背板、铝边框、光伏支架、封装胶膜、光伏玻璃、逆变器等辅材辅料和发电部件也已能够实现产业供应。随着《太阳能光伏产业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发布实施,光伏相关标准制修订速度正在加快,检测测试认证机构正在逐步建立健全。 问:《行动计划》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光伏行业是基于半导体技术和新能源需求而兴起并快速发展的朝阳产业,也是未来全球先进产业竞争的制高点,其重要性随着国际绿色能源需求拓展而日益凸显。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创新引领、绿色低碳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这对光伏产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从行业发展自身来说,当前我国光伏产业发展正处于从追求规模与速度向重视效益与质量转变的关键时期,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硬件、移动宽带互联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光伏产业从自动化向智能化升级,加快实现智能制造和智能应用,已成为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综上考虑,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率,加快培育新产品新业态新动能,实现光伏智能创新驱动和持续健康发展,支持清洁能源智能升级及应用,按照《中国制造2025》和“十三五”系列规划的总体部署,相关部门共同编制了《行动计划》。 问:《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和主要思路是什么? 答:《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智能光伏产业生态体系。 围绕上述要求,基于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创新驱动、产用融合,坚持协同施策、分步推进等原则,通过统筹资源、协同施策,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提升光伏产业智能制造水平,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光伏产业深度融合,鼓励特色行业智能光伏应用,促进我国光伏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问:《行动计划》的发展目标是如何考虑的? 答:从智能光伏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技术装备突破、智能光伏产品供给、智能光伏系统建设运维、智能光伏产业发展环境等多个角度出发,《行动计划》提出了到2020年的总体发展目标。例如,提出智能光伏工厂建设成效显著,行业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实现突破,支撑光伏智能制造的软件和装备等竞争力显著提升。再如,提出智能光伏产品供应能力增强并形成品牌效应,“走出去”步伐加快;智能光伏系统建设与运维水平提升并在多领域大规模应用,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解决方案供应商。又如,提出智能光伏产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人才队伍基本建立,标准体系、检测认证平台等不断完善。同时,围绕上述目标,细化为多项具体行动。 问:《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有哪些?为何选择这些方向? 答:与发展目标相对应,《行动计划》分别从加快产业技术创新、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发展智能光伏集成运维,促进特色行业应用示范、积极推动绿色发展,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四大领域,提出了相关重点任务。 一是提升行业智能制造水平,推动光伏基础材料、先进太阳能电池及部件生产的智能升级,提高光伏产品全周期信息化管理水平。例如,目前我国重点企业电池和组件生产自动化水平已经得到明显提升,但在多晶硅后端处理、铸锭/拉棒到切片等环节的自动化水平还有待提升。同时,虽然生产自动化已经取得一定进步,但行业生产制造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仍较低,需进一步提升。 二是提升智能光伏产品和技术供给能力。智能光伏产品应用、光伏系统智能集成与运维能有效提升光伏系统设计能力、提升发电量、降低建设与运维成本,是降低光伏发电成本的重要途径。目前行业已经在研发相关的智能光伏产品,并在推动光伏系统智能集成与运维,但相关产品供给能力仍然有限,技术尚待完善,采用无人机、自动清洗机器人等智能集成与运维技术仍有场景限制,还未大规模推广,需进一步加以扶持。此外,针对分布式光伏市场提出加快发展安全可靠、优质高效、使用便利的户用智能光伏产品,并鼓励光伏与其他行业相结合发展新型光伏产品。 三是促进特色行业应用示范,联合相关部委共同开展智能光伏工业园区、智能光伏建筑及城镇、智能光伏交通、智能光伏农业、智能光伏电站、智能光伏扶贫等应用示范。统筹多方力量促进智能光伏发展。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推进智能光伏产品、系统和服务的应用,为智能光伏产业发展创造广阔市场空间,从而拉动智能光伏产品、系统和服务供给能力的提升。特别是积极推动高转换效率、高可靠性能的智能光伏产品在一些典型行业加快推广应用,既能促进智能光伏产品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步伐,也可通过应用模式的创新进一步激发光伏产业转型升级的活力。 四是完善智能光伏产业发展环境,建立健全智能光伏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建设研发、检测认证、科技服务、孵化器等智能光伏公共服务平台。产业发展,标准先行,推动智能光伏产业发展,需建立从智能光伏产品与测试方法、智能生产与评价到光伏系统智能运维等领域的标准体系,同时支持各环节的检测认证工作,以规范产业发展。此外,也需为智能光伏领域相关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产品设计、众创众筹等创新创业环境。 问:如何保障《行动计划》的实施? 答:为保障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行动计划》提出四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协同。六部门将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同时充分发挥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力量,确保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推动智能光伏试点应用。培育一批国家智能光伏示范企业,支持若干行业特色智能光伏项目建设,探索智能光伏建设先进模式并加强全国推广。 三是加大多元化资金投入。建立智能光伏领域产业发展基金,引导多方资本促进智能光伏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加大对智能光伏产业扶持力度。 四是促进光伏市场规范有序发展。逐步完善相关标准检测认证等体系,建立智能光伏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加强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对消费者的使用培训服务。
  • 《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 国家+地方政策文件梳理》

    • 来源专题:光电信息技术
    • 编译者:王靖娴
    • 发布时间:2025-07-28
    • 国家篇: 1.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 2025 年初步建立创新体系,核心零部件安全供给,整机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批量生产”的目标。政策聚焦“大脑、小脑、肢体”三大技术群,要求突破端到端大模型、高精度传感器、轻量化骨骼等关键技术,确保核心部组件安全有效供给;并提出通过“揭榜挂帅”“赛马制” 等机制推动技术攻关,整机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实现批量生产,在特种、制造、民生服务等场景得到示范应用;培育2-3家有全球影响力的生态型企业和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2-3个产业发展集聚区,开拓一批新业务、新模式、新业态。此外,政策强调构建“科技 - 产业 - 金融” 良性循环,鼓励龙头企业上市融资,设立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支持产业链发展。 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发布《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 年)》,提出开展人形机器人运动、操作、交互、智能能力分级分类与性能评估等系统评测标准预研;推进机电系统、人机交互、数据隐私等安全标准预研;面向工业、家庭服务、公共服务等场景制定应用标准。 3.2023 年 10 月,《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发布,提出到 2025 年初步建立创新体系,培育 2-3 家全球影响力生态型企业和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 2027 年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形成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综合实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4.工信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制造业机器人密度较2020年实现翻番,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行业应用深度和广度显著提升,机器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聚焦10大应用重点领域,突破100种以上机器人创新应用技术及解决方案,推广200个以上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创新应用模式和显著应用成效的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打造一批“机器人+”应用标杆企业,建设一批应用体验中心和试验验证中心。推动各行业、各地方结合行业发展阶段和区域发展特色,开展“机器人+”应用创新实践。搭建国际国内交流平台,形成全面推进机器人应用的浓厚氛围。 地方篇: 1.北京:《北京具身智能科技创新与产业培育行动计划(2025-2027年)》,构建“政策 - 资本 - 产业 - 应用” 四位一体生态,设立 100 亿元机器人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核心零部件和创新应用。北京亦庄已集聚小米、优必选等 300 余家生态企业,形成 “核心零部件 + 六大机器人品类” 的完整产业体系,产业链规模突破百亿元。 2.上海:《上海市促进智能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通过算力补贴、场景开放等措施培育具身智能产业,目标到2027 年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新增估值过百亿企业 10 家以上。临港新片区建设年产能 1 万台的人形机器人制造工厂,推动特斯拉等国际企业落地。 3.广东:2025 年行动计划提出引进 3-5 家独角兽企业,依托汽车、电子等优势产业构建 “零部件 - 组装” 供应链,深圳同步推出《深圳市具身智能机器人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和《人工智能先锋城市行动计划》,目标2026 年培育超 3000 家 AI 企业。 4.山东:《山东省促进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要求2025 年培育 5 家重点企业,,对年销售额超 5000 万元的整机企业给予最高 800 万元奖励,对核心零部件企业给予最高 300 万元奖补,并设立语料库专项基金支持大模型训练。 5.浙江:《浙江省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力争到2027年,人形机器人产业核心产业规模达到200亿元,关联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协同布局和集群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建设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2个,打造示范应用场景50个,标志性产品在重点领域规模化应用取得实质性进展。依托“4+1”专项基金,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组建人形机器人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投资,发展耐心资本,加大人形机器人投资招引力度。 6.江苏:《江苏省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到2025年,省机器人产业链规模达2000亿元左右,机器人核心产业规模达到250亿元以上,成为全国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和集成应用高地,培育5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机器人企业、新增10家以上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遴选50个标杆示范机器人应用场景,重点制造业领域机器人密度(每万名员工使用机器人台数)达到500台/万人以上。 7.安徽:《安徽省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到2027年,安徽省将推动全省智能机器人产业链营业收入达到1000亿元,培育领航企业5个;突破100项以上关键技术,打造50个以上标志性产品,建设1~2个国家级创新平台,智能机器人产业链迈入中高端领域;打造5个以上领域不少于80项高价值示范应用场景。到2030年,智能机器人产业链营业收入达到1500亿元,技术创新、规模应用等综合实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8.重庆:《重庆市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在产品应用推广方面,将精准开放应用场景,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分期分批引导相关单位开展应用场景开放试点,与具身大模型企业、本体设计集成企业共建可全身移动和灵巧操作、能解决制造业柔性生产和非标自动化等问题的具身智能机器人整机产品,并对在智能化改造中规模化应用具身智能机器人产品的企业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