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 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2-04-11
  • 据新华社消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4月10日发布。意见明确,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

    业内人士表示,意见建规立制稳定市场预期,为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行动纲领,将对新形势下深化改革开放,更好发挥我国市场资源巨大优势,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产生重要影响。

    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基础支撑

    意见强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

    “近年来,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双循环发展战略,逐渐形成更为统一的大市场。”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说,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资源配置的关键之举。当前,资本、劳动力、科技等生产要素已在全国范围进行配置,各地纷纷优化营商环境,形成良性竞争,借助市场之力获得发展之机。在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执行副院长董煜看来,通过改革巩固和扩展市场资源优势,形成大工厂和大市场的协同效应,是中国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必然选择。

    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

    意见就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方面,意见明确,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加快培育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认为,统一要素和资源市场主要是优化供给,包括要素供给改善和市场体系优化两方面。未来,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能源、生态环境等要素都将获得进一步优化,促进要素市场公平竞争,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方面,意见提出,统一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依法发展动产融资。强化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统筹监管,统一监管标准,健全准入管理。选择运行安全规范、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全国性证券市场板块间的合作衔接。推动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债券市场要素自由流动。

    “立破并举”成为关键词

    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具体操作原则方面,“立破并举”成为关键词。

    在“立”的方面,意见明确要抓好“五统一”: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

    围绕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意见指出,健全统一市场监管规则,强化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并非‘一刀切’,而是在两方面实现统一。一方面,在监管标准化、规范化上实现统一;另一方面,通过执法联动、多头并进、齐抓共管的方式推进市场监管,通过多部门之间的联动和信息共享,建立立体化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率。”盘和林说。

    从“破”的角度,意见提出“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其中,在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方面,意见指出,指导各地区综合比较优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基础、防灾避险能力等因素,找准自身功能定位,力戒贪大求洋、低层次重复建设和过度同质竞争,不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更不能以“内循环”的名义搞地区封锁。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综合形势研究室主任郭丽岩表示,类似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以及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区域,在要素资源市场的统一、市场平台设施的统一等方面,已经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区域样板”的构建将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重要基础。(来源:中国证券报)

  • 原文来源:http://www.cnenergynews.cn/guonei/2022/04/11/detail_202204111213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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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11月24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2021-2023年)》、《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关于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的若干措施》。 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开展科技体制改革攻坚,目的是从体制机制上增强科技创新和应急应变能力,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锚定目标、精准发力、早见成效,加快建立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制度体系,提升科技创新体系化能力。要遵循电力市场运行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优化电力市场总体设计,实现电力资源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要在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提高文物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水平,让文物真正活起来,成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成为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名片。要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更好发挥科技资源和制度创新优势,开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克强、王沪宁、韩正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系统布局和整体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科技领域基础性制度基本确立,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啃下了不少硬骨头。但是,同新形势新要求相比,我国科技体制仍存在一些突出短板,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还没有根本破除。 会议强调,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发挥党和国家作为重大科技创新领导者、组织者的作用,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高效组织体系,建立使命驱动、任务导向的国家实验室体系,布局建设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改革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加强体系化竞争力量。要优化科技力量结构,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推动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要完善科技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服务、支持、激励等体制机制,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在履行国家使命中成就人才、激发主体活力。要以更大勇气加快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坚持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的定位,强化规划政策引导,加强对重大科研项目的领导和指导,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指导和服务。要根据任务需要和工作实际向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充分授权,建立责任制,立“军令状”,做到有责任、有管理、有监管,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的要问责,保证下放的权限接得住、用得好。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有序推进,市场化交易电量比重大幅提升。要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国家电力市场,引导全国、省(区、市)、区域各层次电力市场协同运行、融合发展,规范统一的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推动形成多元竞争的电力市场格局。要改革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完善电价传导机制,有效平衡电力供需。要加强电力统筹规划、政策法规、科学监测等工作,做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兜底,确保居民、农业、公用事业等用电价格相对稳定。要推进适应能源结构转型的电力市场机制建设,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科学指导电力规划和有效投资,发挥电力市场对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支撑作用。 会议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要在深入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任务,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把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刻融入到学校教育中来,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加强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推动改革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文物事业得到很大发展,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不断提高。要加强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统筹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本体保护和周边保护、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维护文物资源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筑牢文物安全底线。要准确提炼并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更好体现文物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审美价值、科技价值、时代价值。要创新转化手段、强化平台建设、夯实人才基础、完善体制机制,以实施重大项目为牵引,提升文物科技创新能力和各项工作保障水平。要开展创新服务,使文物更好融入生活、服务人民,积极拓展文物对外交流平台,多渠道提升中华文化国际传播能力。 会议指出,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要瞄准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最突出的短板、最紧迫的任务,在做强创新主体、集聚创新要素、优化创新机制上求突破、谋创新,加快打造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和创新高地。改革要拿出更多实质性举措,起到试点突破和压力测试作用,积极探索破解难题的现实路径,注意积累防控和化解风险的经验。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按下“快进键”》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02-09
    • “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自2021年11月24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出“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国家电力市场”以来,能源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应声而动,加快出台改革落地必备的“说明书”“施工图”。 1月2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下称《意见》),明确提出我国将分两个阶段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协同运行,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设计、联合运营,跨省跨区资源市场化配置和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显著提高,有利于新能源、储能等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初步形成。到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要求,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联合运行,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自主选择,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 业内普遍认为,《意见》的印发,意味着全国性电力市场建设按下了“快进键”,标志着我国电力计划机制将全面走向市场化,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也将顺势走向深入。 追本溯源,提出针对性建设“清单”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指出,“要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国家电力市场,引导全国、省(区、市)、区域各层次电力市场协同运行、融合发展,规范统一的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推动形成多元竞争的电力市场格局。”这些具体的任务目标,此次印发的《意见》均有涉及。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冯永晟表示,《意见》从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层次特征、基础功能、交易机制、规划监管、系统转型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设“清单”,“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将在‘十四五’期间全面提速。” 据了解,针对“如何处理省、区域、国家三个层级电力市场的关系”这一问题,业内已讨论多年,其中“省内、区域市场分级运行,最终融合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观点最普遍,也最具代表性。但也有不同观点认为,将电力市场分级会割裂供需,“省为起步、扩围为区、继而统一”的方案更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对此,《意见》明确,有序推动国家市场、省(区、市)/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加强不同层次市场的相互耦合、有序衔接。条件成熟时支持省(区、市)市场与国家市场融合发展,或多省(区、市)联合形成区域市场后再与国家市场融合发展。推动探索组建电力交易中心联营体,并建立完善的协同运行机制。 广东电力市场从业人士蒋江告诉记者:“新一轮电改配套文件中其实已经明确,区域和省(区、市)电力市场不分级别。《意见》追本溯源,明确各层次市场只有分工差异,并无等级之分。从资源优化配置角度看,三个市场是同等重要的平行关系。至于哪种路径建成国家市场最可行,《意见》给出的方案是交由市场检验。” 冯永晟进一步指出,新一轮电改已推进七年有余,深层次体制机制症结逐渐显现,扩大电力资源配置必然会成为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这是国际经验,也是普遍规律,《意见》出台恰逢其时。” 破旧立新,逐步打破市场壁垒 在操作层面,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意义是什么? 冯永晟告诉记者,《意见》明确现有市场设计完善的方向是适应并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无共识也就难以形成合力,《意见》旨在打破市场建设的诸多壁垒,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以技术规范为例,一位电力行业专家指出,长期以来,我国以省为实体的电力市场根据自身情况,设计了不同模式的交易体系。“比如当前中长期市场有的带曲线、有的不带;现货市场有的以15分钟为一节点,有的是5分钟;有的省区只开放发电侧,有的则发用电全面开放。在这种情况下,跨省区的市场衔接难度必然增加,从而因地区间的制度差异产生交易壁垒,市场流动性必然受限。如果有了全国统一市场,这些问题可能就会迎刃而解。” 记者还注意到,“十四五”规划明确要求“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对此,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研究中心副主任吴俊宏表示,集中式电力消纳环节的一个“硬骨头”,就是破除跨省跨区交易的“双轨”制。 “当前,跨省跨区交易有相当大的比例是依据‘计划电’进行保量保价交易,即无论受端省份电力供需情况如何变化,双方都要依据合同优先消纳外来电。但这种计划体制下‘外来电’的‘贵宾待遇’,很容易造成送受两端市场都出现不平衡。” 吴俊宏说。 冯永晟进一步指出,对于“外来电”产生的“双轨”问题,解决之道就在于要先破除“外来”与“外送”之分,此次《意见》也已明确,“按照先增量、后存量原则,分类放开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计划”“鼓励支持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用户等开展直接交易”。 同时,“风光”消纳需要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蒋江认为,随着新能源大规模并网,仅依靠省内灵活性资源难以平抑“风光”给电力系统带来的巨大挑战。“若灵活性资源在区域市场乃至全国市场进行互补互济,对消纳‘风光’将大有裨益。” 凝聚共识,为电改带来新期待 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并非易事,需要克服电力系统形成的路径依赖,需要在本质上变革调度模式,更需要“刮骨疗毒”式的改革勇气、详尽成熟的政策指导以及与时俱进的管理模式。 蒋江认为,当务之急是理顺电力交易现货市场、中长期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的关系,这也是2022年全国能源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当前我国中长期市场价格与现货价格常有较大偏离,甚至部分地区和时段形成割裂,抑制了真实价格信号发挥作用。2021年的种种情况就说明,市场主体未能基于中远期市场供需基本面形成价格预测,导致中长期价格信号失真,并给市场正常运转造成实质性影响。” 针对上述难点痛点,《意见》进行了一一回应:制定市场准入退出、交易品种、交易时序、交易执行结算等基本交易规则,以及统一的交易技术标准和数据接口标准;明确了电力现货市场、中长期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职责功能;明确提出加强和完善电力监管体制等。 此外,《意见》首次提出注重发挥市场价格信号对电力规划建设的引导作用;推动电网企业输配电业务和购售电业务分开核算,妥善处理政策性交叉补贴;首次提出完善电力应急保供制度、首次提出“报价未中标电量不纳入弃风弃光电量考核”、首次提出因地制宜建立发电容量成本回收机制、首次提出通过现货市场实现调峰服务等。业内认为,这些“首次”都将从操作层面推动电力计划机制走向市场化。 在冯永晟看来,虽然《意见》缝补了诸多政策“缝隙”,但电力体制改革仍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意见》所能带来的改革成效仍将取决于各项具体方案的制定和落实。“但可以肯定的是,《意见》不断凝聚各方对市场模式与改革路径的共识,将为下一步电改带来更多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