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市长蓝绍敏: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长江水利网》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9-03-20
  • 系统谋划沿江生态保护、沿江岸线保护与利用、沿江地区功能布局与产业转型、沿江空间特色塑造等重点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市长蓝绍敏认为,必须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致力把长江南京段打造成为绿色生态带、转型发展带、人文景观带、严管示范带。 描绘“一张蓝图”,以规划指引严管。蓝绍敏代表说,规划是发展的先导。在新一轮城市总规修编过程中,明确“生态优先、拥江发展”的战略思路,系统谋划沿江生态保护、沿江岸线保护与利用、沿江地区功能布局与产业转型、沿江空间特色塑造等重点问题。 建设“一个中心”,以科技支撑严管。蓝绍敏代表说,汇聚整合全市、全省、全国乃至全球的优势环境科技资源,全力推进扬子江生态文明创新中心建设,努力实现扬子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城、海”协同治理、生态系统水陆统筹整体修复、天地一体化生态监测预警和饮用水风险防控,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南京示范”。 打造“一大平台”,以监控助力严管。蓝绍敏代表说,下决心打造长江生态监控平台,启动实施“生态眼”多源感知系统项目,实现长江生态的智慧展示、沿江生产的智慧监视、滨江风貌的智慧显示。 形成“一套体系”,以法治保障严管。蓝绍敏代表说,认真落实《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办法》这部全国首部聚焦长江岸线保护的地方政府规章,率先将长江保护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 整合“一支队伍”,以协同落实严管。蓝绍敏代表说,建立完善长江综合执法机制,协调整合水上公安、海事、水务、交通、生态环境等执法力量,打造一支联合执法、综合执法队伍。进一步强化海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水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建立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不断提升长江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效能。

相关报告
  • 《修复长江生态摆在压倒性位置》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8-12-05
    • 中国环境报讯: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近日实地调研、现场督导安庆市江豚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他强调,要大力加强长江江豚等濒危物种栖息地保护和恢复,坚定不移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加快建设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   生态环境部通报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例《安庆市江豚自然保护区不断瘦身“水中大熊猫”生境堪忧》后,李锦斌立即作出批示,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11月28日一大早,李锦斌来到位于望江县境内的武昌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察看了解情况;随后,他来到安庆西江江豚迁地保护中心,仔细了解江豚种群分布、迁地保护进展等情况。   当天下午,李锦斌从安庆海事码头乘船沿长江下行,沿途察看安庆江豚保护区总体情况。来到安庆市迎江区,李锦斌沿江堤察看城东污水处理厂入江排污口,看在线监测,问处理工艺,谈达标排放。在安庆港中心港区五里庙集装箱作业区,李锦斌考察了码头泊位整改前后对比情况。   调研期间,李锦斌主持召开安庆市江豚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题汇报会。他强调,必须树牢“四个意识”,强化“两个维护”,大力实施以长江江豚等为代表的濒危生物抢救性保护行动。   李锦斌指出,要以加强江豚自然保护区建设为着力点,切实构筑长江江豚等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的保护网络。要重规划,强化科学保护,科学编制规划、分析评估、界定范围,确保江豚栖息地得到全面有效保护。要重整改,强化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清单,完善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抓好落实。要重修复,强化生境保护,深入开展江豚自然保护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一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要重法治,强化依法保护,清理取缔各种非法利用和破坏江豚等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生境的行为。要重投入,强化政策保护,强化各类要素支持。(记者 潘骞)
  • 《中新网: 长江的病, 我们治得怎样了?非法码头有效整治-长江水利网》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8-01-05
    • “化工围江”,重化工污染沿着长江下游向上游转移;污水涌入,8000多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沿江分布;非法采砂频现,近千个非法码头侵蚀岸线…… 面对生病了的长江,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2016年初在重庆明确提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 两年过去了,长江的病治得怎么样了? 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罗国三。他表示,近两年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沿江省市和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6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工作,研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探索出一条以专项行动促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路径。 罗国三强调,通过专项行动,解决了许多多年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使沿江生态环境有所改善,今年前三季度,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了77.3%,比去年同期提高2.5个百分点。 非法码头有效整治 非法采砂初步遏制 长江沿江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严重干扰长江行洪能力和航道通航条件,对防洪安全和通航安全造成威胁。 罗国三介绍说,2015年底以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沿江省市和有关部门先后开展了三个阶段的整治工作。 一是2015年底,组织开展了沿江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核查摸底,依法提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是2016年底,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要求对长江干线非法码头和非法采砂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加快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2017年4月26日,组织开展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一个确保两个力争”,即确保2017年9月底前应取缔非法码头全部拆除完毕,力争2017年年底前已拆除码头要完成生态复绿,力争年底前应规范提升码头完成整改。 罗国三指出,总的看,经过努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长江沿江非法码头已经得到有效整治。沿江应取缔的959座非法码头已于9月底全部拆除。值得注意的是,其中809座完成了生态复绿,恢复生态岸线100多公里。生态复绿大大降低了这些违法码头死灰复燃的可能性!此外“应规范提升码头绝大部分已经完成整改,实现了合法运营”。 与此同时,非法采砂得到了初步遏制,保持打击非法采砂高压态势,有效打击了非法采砂运砂行为。 罗国三说,下一步,将会同沿江省市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沿江码头规范提升,规范码头运营管理;加快推进生态复绿,修复长江岸线;加快建立码头长效监管机制,严防非法码头、非法采砂反弹和死灰复燃;研究推动整治行动向支流延伸,实现干支流协同打击非法码头和非法采砂行为。 突破“化工围江” 划定“一公里”红线 化工污染是长江主要污染源之一。近年来,重化工企业沿长江“梯度转移”明显,恶意偷排突发水污染风险高。为逐步扭转“化工围江”造成的长江生态窘况, 2016年12月14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沿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清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的基本情况,分类施策,专项整治,确保长江黄金水道安全。 同时,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化工污染向长江中上游转移,加强污染源头治理。 罗国三介绍说,通过摸底调查,基本掌握了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化工园区的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环境敏感区域内尚存在化工企业、非法排污口,二是化工企业布局不尽合理,还有部分企业位于岸线1公里以内,三是化工企业存在超标排放等问题,四是化工园区监管不到位。 针对上述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拿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化工污染整改。 一是对在环境敏感区域内尚存在的化工园区、化工企业,要在2018年6月底前依法撤销;尚存在的排污口,要在2018年6月底前依法取缔。 二是对存在污水不达标或者超标排放等问题的化工企业,依法责令整改,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顿改造,其中处于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还要搬离、进入合规园区,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报请政府责令关闭。 三是对岸线1公里范围内、合法运行的化工企业,要对其风险防控、污染排放达标等情况进行重新评估,确保符合安全和环保标准,鼓励搬离1公里范围或者搬离、进入合规园区。对岸线1公里范围以外,不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或者安全和环境风险突出、经评估通过就地改造仍不能达到安全、环境要求的,要在2020年底前搬迁改造进入合规园区或者依法关闭退出。 八千多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沿江分布 将四方面整治 入河排污口是污染物排放入江的通道。为严格保护一江清水,今年4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部署开展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摸清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要湖泊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现状,排查问题并依法整改,切实保护长江水环境。 罗国三28日在京透露,通过调查发现,目前长江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有8000多个。 所谓“规模以上”是指排放量达到每天300立方米或每年10万立方米的排污口。 罗国三介绍说,从专项检查情况看,当前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少数入河排污口位于各类保护区内,二是部分入河排污口位于水质未达标水功能区内。三是入河排污口监管有待强化。 他表示,针对以上问题,今年11月15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推动入河排污口整改。 一是全面取缔各类保护区内的入河排污口。2017年底前,彻底拆除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入河排污口;2018年6月底前,拆除其他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入河排污口,迁建、拆除或关闭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入河排污口。 二是开展水功能区达标建设。对于位于水质未达标水功能区内的入河排污口,制定整治方案,纳入地方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满足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考核目标要求。 三是集中整改违规设置入河排污口。对未履行设置同意登记、环评审批手续的入河排污口,分类施策,2018年底前完成整改。 四是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优化入河排污口设置布局,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加强入河排污口清单管理,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他表示,下一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统筹协调,水利部牵头督促地方按照时限要求加快推进整改工作,特别是针对位于各类保护区内、水质未达标水功能区内的入河排污口,按月跟踪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查明近1200个饮用水水源地问题 明年底前完成整治 近年来,长江沿线一些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管理松懈、环境违法等现象,给饮用水安全带来不利影响。为切实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今年6月2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部署开展长江沿线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罗国三介绍说,截至9月底,省市自查、交叉检查、重点复查均按期完成,通过专项检查,初步查明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近1200个问题,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 一是在法律法规落实方面。主要表现为:未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未依法设立饮用水水源地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或设立不规范、不完善;水源地保护职责不明确;未对水源地安全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二是在安全风险隐患方面。主要表现为:水源保护区内存在各类入河排污口、网箱养殖或畜禽养殖等隐患;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建有无关建设项目;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建有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水源准保护区内建有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水源地存在危化品泄露风险、存在桥梁交通穿越问题。此外,还查出97个其他方面的问题。 他表示,针对查明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统筹协调,环境保护部将抓紧制定整改方案,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包括: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定标立界,开展保护区工业、生活、农业、流动等各类污染整治,加强水源地监测和风险防范。要求2018年底前完成长江经济带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