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加快推进风光大基地建设》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2-02-12
  • 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意见指出,“十四五”时期,基本建立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框架,形成比较完善的政策、标准、市场和监管体系,构建以能耗“双控”和非化石能源目标制度为引领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机制。到2030年,基本建立完整的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基本制度和政策体系,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本满足能源需求增量又规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增强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

    意见指出,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对区域内现有煤电机组进行升级改造,探索建立送受两端协同为新能源电力输送提供调节的机制,支持新能源电力能建尽建、能并尽并、能发尽发。

    意见指出,完善交通运输领域能源清洁替代政策。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行绿色低碳交通设施装备。推行大容量电气化公共交通和电动、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完善充换电、加氢、加气(LNG)站点布局及服务设施,降低交通运输领域清洁能源用能成本。对交通供能场站布局和建设在土地空间等方面予以支持,开展多能融合交通供能场站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试点示范,推动车桩、船岸协同发展。对利用铁路沿线、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建设新能源设施的,鼓励对同一省级区域内的项目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核准(备案)。

    意见指出,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用能权交易市场、绿色电力交易市场。完善和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促进绿色电力消费。鼓励全社会优先使用绿色能源和采购绿色产品及服务,公共机构应当作出表率。在符合电力规划布局和电网安全运行条件的前提下,鼓励通过创新电力输送及运行方式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就近向产业园区或企业供电,鼓励产业园区或企业通过电力市场购买绿色电力。鼓励新兴重点用能领域以绿色能源为主满足用能需求并对余热余压余气等进行充分利用。

  • 原文来源:http://www.cnenergynews.cn/guonei/2022/02/11/detail_20220211117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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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部门:各地尽早建设具备开工条件的抽蓄项目》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04-15
    • 国家能源局近日称,为促进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已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加快“十四五”时期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建设。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发改委、能源局加快项目核准的同时,加强部门协调,推动加快办理项目用地、环评等审批手续,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同时,按能核尽核、能开尽开原则,加快推进2022年抽水蓄能项目核准工作,确保今年底前核准一批项目。 通知指出,加快发展抽水蓄能,对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以及促进扩大有效投资、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十四五”是落实《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加快推进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做好项目开发建设工作意义重大。 通知要求,承担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建设任务的中央能源企业要优化完善内部流程,提高项目投资决策、招投标等工作效率,加快投入资金、人力等要素,支持项目核准和开工建设。电网企业在电网规划及实施中,做好与各省(区、市)抽水蓄能项目建设的衔接对接,在项目接入系统设计的基础上,加快并网工程建设。 通知强调,用好国家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协调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抽水蓄能项目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在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等全过程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做到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以两部制电价为主体,通过竞争性方式形成电量电价,将容量电价纳入输配电价回收,推动抽水蓄能电站作为独立主体参与市场。 针对抽水蓄能行业管理,通知明确,建立调度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培训教育和能力提升等工作。强化项目投资、设计、施工、设备制造等产业链协同。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所在地区,抽水蓄能规划建设要与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和项目布局、输电通道做好衔接协调,促进电力外送。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按要求,落实责任,加大力度,抓紧开展工作,加快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建设。(本报记者 姚金楠)
  • 《第三批风光大基地正式启动申报!》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10-11
    • 近日,各省针对第三批风光大基地项目的申报已经陆续启动,多个省份已下发项目申报文件。 根据某省份申报文件,第三批风光基地同样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延伸至适油气田、采煤沉陷区、石漠化、盐碱地等,要求坚持集约整装开发,避免碎片化。优先申报100%离网制氢项目,鼓励开发企业与国家管网集团、中国石油达成氢能运输、消纳合作,利用天然气管道推进掺氢天然气等方式,实现氢能高消纳、利用。优先申报100%以上自主调峰、自我消纳项目,不增加系统调峰压力,根据消纳能力统筹设计电源、电网、储能。 在此前发布的山西省相关文件指出,项目申报不得涉及生态红线、应落实业主、用地、环评、并网消纳等条件,同样是单体规模原则上不小于50万千瓦,以联合体形式开发的联合体不超过2家,具体项目类型则为风光气储氢一体化和大规模离网式可再生能源制氢等领域项目。 两省文件均要求项目能够在今年年底前、最迟不晚于明年上半年开工建设,2024年底前并网投运。通过两省已启动的第三批风光基地项目申报的优先级来看,相比于第二批风光基地,源网荷储、离网制氢以及100%消纳项目,正逐渐成为第三批风光基地的重点。 此前,在北京召开的第二届清华大学“碳中和经济”论坛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已经表示目前正在组织谋划第三批基地项目,第一批基地已经全面开工,第二批基地的项目清单也已经印发。 根据此前公开信息显示,第一批风光大基地总规模约97.05GW,主要布局在内蒙、青海、甘肃等19个省份,包括2GW鲁北盐碱滩基地、2.6GW广西横州基地、青海海南、海西10.9GW基地、陕五一期6GW外送基地、渭南3.53GW基地、内蒙古2GW光伏治沙……等等均已悉数开工。目前包括三峡云南省小羊窝50MW光伏电站、大唐湖南娄底生态治理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均已并网或者即将并网。 第二批风光大基地则是于去年12月启动申报,目前各省市已经完成优选并成项目清单印发,项目主要布局在内蒙古、宁夏、新疆、青海、甘肃等三北地区。根据相关文件,库布齐、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基地规划装机2.84亿千瓦,采煤沉陷区规划装机0.37亿千瓦,其他沙漠和戈壁地区规划装机1.34亿千瓦。 根据公开信息,内蒙古共5个项目入选,规模达到了11.88GW;青海有7个项目入选,规模达到了7GW;河北5个项目入选,规模为5.85GW……根据央视财经报道,预计第二批风光大基地直接投入的资金将超过1.6万亿元,可带动相关产业投资3万亿元以上。 此外,部分省级新能源大基地也在陆续规划启动中,其中山东首批海上光伏基地已于今年完成优选,首批规模合计11.4GW,总规划为42GW,其中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山东发展、中国电建、华能、山东能源、中广核、大唐等入围首批项目优选。根据招标文件,山东省2022年度海上光伏项目包括10个海上光伏场址,总装机1125万千瓦。其项目建设地点主要位于山东省滨州、东营、潍坊、烟台、威海、青岛等地区临近海域。项目开工时间及规模分别为2022年3.8GW、2023年4.7GW、2024年2.75GW,预计今年并网规模为1.9GW,剩余项目分别在2023~2025年并网。 在山东省印发的《山东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已经明确表示,“十四五”期间山东省拟布局“环渤海”“沿黄海”两大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规划建设鲁北盐碱滩涂地千万千瓦级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和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到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达到6500万千瓦,其中海上光伏1200万千瓦左右。 国家能源局曾多次公开强调,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是“十四五”新能源发展的重中之重,建立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协调工作机制,督促相关省份加快推动项目“能开尽开”。同时,建立了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接网工程纳归审批的“绿色通道”,确保大基地项目“能并尽并”。此外,在不触碰生态红线、不占用耕地的前提下,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和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加快落实大基地项目用地、环评、金融等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