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初,住鄂全国政协委员召集人、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徐立全向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建议”的提案,建议制定新时代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十四五”规划,切实落实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强调的“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 徐立全委员说,中部崛起战略出台之后,特别是在“十三五”时期,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在全国经济格局中的地位稳步提升,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人民生活明显改善。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发展,先后在重庆、武汉、南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使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中共中央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建议中提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打造创新平台和新增长极。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把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重要支撑、国家发展的新增长极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城市群,应该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战略予以高度重视。 “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出现新的变化,新的增长极加速崛起。如何让中部地区六省102.8万平方公里国土和3.7亿人口活力迸发、奋进新时代?徐立全委员在提案中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国土面积31.7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33亿,是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和“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2012年8月,《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此后,国家在《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简称《规划》)等文件中,对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提出明确要求。自《规划》实施以来,三省在深化区域合作、基础设施联通、产业协同发展、生态文明共建、公共服务共享等方面紧密合作、同向发力,城市群发展势头良好,2019年完成生产总值约9.36万亿元,约占全国的9.4%,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 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建设有利于构建新发展格局。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中国经济地理中心,是联结东西部、统筹南北方的市场枢纽,拥有广阔的市场腹地、较大的战略纵深,蕴含着巨大的消费潜力,是国内经济大循环的重要枢纽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建设有利于拓展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回旋空间,为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提供加速度和驱动力。 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建设有利于推动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协同发展。目前长江上游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下游“长三角”一体化都已成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发展势头迅猛。作为长江经济带的“龙腰”,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有利于长江上中下游协同发展,缩小长江流域区域发展差距,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建设有利于衔接、畅通国家重大区域战略。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共建“一带一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的交汇地和承载地,是畅通和衔接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和成渝四大城市群的重要链接点。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有利于国家重大战略的相互衔接、协同联动、统筹推进。 二、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面临的问题 合作机制尚未完善。目前,在国家层面还没有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的协调办事机构。三省在省级层面进行了双边和多边协商,达成了合作框架协议,但缺乏实体性合作推进机构,这是当前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落后于长三角和成渝双城经济圈发展的关键因素。 中心城市带动作用不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指出,要以上海、重庆、成都、武汉等为中心,引领长三角、成渝、长江中游等城市群发展,带动相关板块融合发展。与上海在长三角城市群中发挥的龙头带动作用相比,武汉在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引领作用明显不足。 创新能力不足。一是高端创新平台缺乏。尽管长江中游城市群科研资源总量较大,但高端科研机构较少且分布不均,难以形成区域间创新合作机制,难以提供战略性的创新源泉。二是创新主体动力不强。长三角研发经费占GDP比重超过3%,其中企业研发经费占比超八成,但长江中游城市群研发经费占GDP比重仅有1.8%,企业研发比重不足一半。三是创新合作成果较少。2016年至2019年,上海、南京论文合作中心度位列全国第二、第三名,长江中游城市群仅有武汉一城入围前十;长江中游城市群内部城市间创新合作成果与长三角也存在明显差距。 产业协同程度不够。一是市场一体化水平不高。在企业投资方面,2019年湖北省上市公司的本地子公司数量约占全部子公司的一半,位于湖南和江西的子公司数量仅有不足5%。在居民消费方面,2019年跨省消费约占本省居民全部消费的不足一成。二是区域内部缺乏产业协作。城市群内部尚未形成合理的分工协作和互补关系,省际主导产业差异很小,产业同构现象突出,难以形成产业协作。三是市场主体实力偏弱,活力不足。2019年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名单中,长三角企业约入围三成,长江中游城市群入围企业仅有不足5%。 三、关于加快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建议 建立健全国家层面的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工作推进机制。编制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规划,并将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作为国家战略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借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的经验做法,在国家层面成立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一体化建设的领导,统筹推进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实施。 发挥武汉作为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的作用。建议进一步增强武汉作为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的能级和辐射带动能力,“十四五”期间,加大对武汉重大科研项目、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布局力度,在武汉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中部)科技创新中心,批准设立国家级武汉长江新区。 构建长江中游科技创新共同体。一是提升区域原始创新能力。支持三省共同设立联合科研基金与联合创新团队项目、三省重点高校结合自身优势学科和当地发展需求跨省开展合作办学和研发。二是充分发挥政府在科技创新中的基础性和引导性作用,提升资源共享与转化活力。探索建立区域创新收益共享机制,加快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优化升级,推动科技资源合理开放与流动,促进科技成果的本地转化。三是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支持三省龙头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引导地方产业集群高端化和专业化。 构建合理高效的区域产业空间布局。加强政策引导,规划若干战略性产业发展走廊,强化区域产业联动和协作,形成差异分工、协作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支持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等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市开展汽车电子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和平台建设,积极引导开展超高清视频协同中心建设,聚焦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等优势产业领域,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开展核心城市与周边城市的产业合作和基础设施联通,加快形成城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格局。 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大区域性大型交通设施项目布局力度,协调高铁、城际、高速和水运航线的跨省布局,有计划地引导要素向沿线城市集聚;支持加开省会间高铁直达班次,打造1小时交通圈。 加强生态建设省际合作。支持搭建省际生态合作平台和机制。依托洞庭湖、鄱阳湖、幕阜山等省际生态资源,成立一体化生态合作示范区,构建统一的“总体规划—单元规划—详细规划”三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制定统一的生态保护、城乡建设、全域旅游等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联合打造高品质的生态文旅标地。支持建立三省财政共同投入机制,设立一体化示范区投资开发基金,建立土地使用权、排污权、用能权、产权、技术等要素综合交易平台,并在条件成熟时扩大到全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