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如无法与中方达成解决方案,针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的方案将于7月4日起实施。欧盟委员会表示,对抽样的三家企业——比亚迪、吉利汽车和上汽集团,将分别加征17.4%、20%和38.1%的反补贴税;对参与调查但未被抽样的电动汽车制造商平均加征21%的反补贴税;未配合调查的电动汽车制造商将被加征38.1%的反补贴税。 目前,欧盟对所有进口车征收10%的关税。再加上此次的反补贴税,这意味着,比亚迪旗下电动汽车出口至欧洲,所要缴纳的关税将合计达到27.4%;吉利汽车达到30%;上汽集团更是高达48.1%。 除了上述三家企业外,参与调查但未被抽样的企业包括:爱驰、江淮、宝马、奇瑞、一汽、长安、东风、长城、零跑、南京金龙、蔚来、特斯拉和小鹏,这些企业需要平均额外缴纳21%的反补贴税,也就是说,关税合计达到31%。至于其他未配合调查的企业,将要面对的是总计高达48.1%的关税。
欧盟委员会公告发布后,欧盟中国商会随即发表声明,对欧盟委员会不顾各方劝阻、执意采取贸易保护主义行动的做法表示非常失望和强烈不满。欧盟中国商会认为,该措施不仅将严重损害中欧汽车企业及汽车供应链企业正当权益,扭曲中国电动汽车企业在欧洲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还将冲击中欧汽车及相关领域的正常经贸往来,其“溢出效应”更将对中欧经贸关系和双边关系带来挑战。 “欧盟中国商会调研显示,对大多中国车企而言,欧方加征10%以上关税即为高位区间,将对其对欧出口带来直接负面影响。当前的17.4%到38.1%的临时关税区间意味着严峻的市场准入障碍。”欧盟中国商会强调。 事实上,欧盟委员会征收的反补贴税,其税率之高也超出了外界的预期。此前欧洲专业机构
企业方面,德国车企一直表态反对欧盟对中国产电动汽车加征关税。公告发布后,宝马集团董事长齐普策随即发表声明称:“欧盟委员会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是错误的决策。加征关税将会阻碍欧洲车企的发展,同时也会损害欧洲自身利益。”齐普策还指出,对宝马集团来说,类似增加进口关税这样的保护主义措施,无法帮助企业提升全球竞争力。 目前尚不确定中方是否会采取反制措施。此前业内有传闻称,中国考虑对大排量进口车提高临时关税,且不局限于汽车领域,还可能对欧洲的葡萄酒和乳制品等征收相应的关税。
6月12日早些时候,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在回应有关欧盟将从下月起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关税一事时表示,中方已多次阐明了有关立场,这起反补贴调查是典型的保护主义。欧方以此为由对自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加征关税,违背市场经济原则和国际贸易规则,损害中欧经贸合作和全球汽车产供链的稳定,最终也会损害欧洲自身的利益。 欧盟委员会公告发布后,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也表态称,欧委会罔顾中国电动汽车优势来自开放竞争的客观事实,罔顾世贸组织规则,罔顾中国相关企业对有关调查的全面配合,人为构造并夸大所谓的“补贴”项目,滥用“可获得事实”规则,裁出畸高的补贴幅度,是赤裸裸的保护主义行为,是制造并升级贸易摩擦,是以“维护公平竞争”为名行“破坏公平竞争”之实,是最大的“不公平”。中方将密切关注欧方后续进展,并将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定捍卫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消息来源:中国汽车报 文丨张冬梅 中国能源报(ID:cnenergy) 编辑丨闫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