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坚决防止出现违法占用耕地等行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 来源专题:耕地保护与污染治理
  • 编译者: 王晓梅
  • 发布时间:2023-08-31
  • 2023年6月14日,自然资源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主要是为了督促提醒地方在做好用地要素保障、服务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不能忘记守住底线,坚决防止出现违法占用耕地、用地粗放浪费、破坏生态和人居环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突破底线、红线的行为。《通知》重点围绕6个方面:

    一、在加强规划管控方面,强调坚持以国土空间规划作为用地依据,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管控规则批准用地;强化土地利用计划管控约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批准用地。

    二、在严格耕地保护方面,要求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要求,严禁违法批准占用和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进一步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强调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实施补充耕地项目;要稳妥有序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要求各地有计划、有节奏、分类别、分区域逐步推动耕地调入。

    三、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方面,坚决杜绝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的违法建设行为。

    四、在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方面,分阶段明确规划期内增量空间使用规模,避免“寅吃卯粮”。

    五、在着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强调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对于不符合标准的用地,坚决予以核减;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处置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园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清查摸底和处置力度。

    六、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强调实施土地征收、先行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回国有农用地等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的用地行为,要严格落实法律规定,确保程序规范、补偿到位。实施复垦复耕,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经济补偿,留出一定过渡期,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相关报告
  • 《甘肃省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意见》等》

    • 来源专题:耕地保护与污染治理
    • 编译者:王晓梅
    • 发布时间:2023-10-08
    •   2023年9月21日,记者从“打造‘三大高地’ 实施‘五大战略’贯彻落实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日,江西省印发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坚守4004.59万亩耕地保护红线,实现全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更加合理、数量稳中有增、质量稳步提升。   江西省始终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划定耕地保护目标4004.5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3545.46万亩。近年来,我省先后实施了一系列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初步遏制了耕地总量逐年下降趋势,连续4年获得国务院大督查奖励,卫片执法连续14年实现国家层面“零问责”,为全省粮食稳产保供提供了有力保障。《意见》提出,要科学统筹耕地保护和利用。加强规划管控,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突出严格耕地保护导向,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耕地保护专项规划。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坚持以补定占,根据补充耕地能力,统筹安排占用耕地项目建设时序。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深入推进“节地增效”工作,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突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严格控制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为全面提升耕地数量质量,《意见》提出通过建立储备耕地机制,充分挖掘和保护利用宜耕后备资源,优化耕地和林地、园地等农用地之间的空间布局。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全面提升补充耕地质量,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管理办法,建立全省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网上交易平台。通过持续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逐步补齐设施短板,真正把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现代化良田。预计到2025、2030年,全省将分别建成3079万亩、3330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35年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意见》将加强耕地动态监管作为重点任务之一,强化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监测、查处、监督全链条监管,用“长牙齿”的硬举措,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来源:江西日报陈晖 .
  • 《河北沧州出台“田长制”制度》

    • 来源专题:耕地保护与污染治理
    • 编译者:王晓梅
    • 发布时间:2023-08-31
    • 日前,从河北省沧州市农业农村局出台《关于建立“田长制”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建立“县、乡、村、网格四级田长负责制”耕地保护工作体系,形成相关配套制度,实现“每块农田有田长”的管理模式,将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人,建立层层有责任、基层抓落实的保护机制,构建集约高效、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新格局。 按照规定,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分级设立县、乡、村、网格四级田长。县级田长由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田长由分管自然资源规划和农业农村工作的县(市、区))负责人共同担任,以乡镇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乡级田长由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田长由分管自然资源规划和农业农村工作的乡镇负责人共同担任,以村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村级田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主任共同担任,副田长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以村民组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村民组设立网格管理员,由村民小组负责人担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明确耕地承包者和种植者主体责任,落实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相应责任。 各级田长对责任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监督管理与保护利用工作负责,坚持做好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预防承包人改变耕地用途,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发现辖区内出现耕地撂荒、改变农业种植结构等“非农化”“非粮化”现象,要及时对承包户进行教育引导,必要时向上级田长报告,确保耕地恢复种植。实施意见强调,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田长制”标志牌设立、奖励资金、补偿资金等有关费用,由县(市、区)财政统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