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进步、创新和创造力取决于能否获得、分享现有的知识和思想,并以此为基础。长期以来, 图书馆一直是传递这一观点的核心力量。然而,近年来图书馆在促进开放和分享方面的作用逐渐增强。除了负责采购书籍和期刊,并使其可获取之外,他们还对档案类馆藏进行管理,并提供使用, 开发图书馆所属的资源,帮助个人和研究人员创造新的作品,并跨越界限,在机构间通过合作的方式对知识进行管理。
同时,在过去的十六年里,创作共用运动通过给作者和其他创造者提供工具,使其明确他们的作品可供使用和重用,以促进开放和分享,其与图书馆追求共同的目标。创作共用许可协议,通过挑战“所有权利保留”的传统授权方式,在遵循版权制度的前提下,提供了一种替代当前图书和论文的限制性条款的许可方式。已经有超过12亿已出版的作品通过这种方式实现开放和可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