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技中心印发水稻、玉米、大豆等秋季粮油作物重大病虫提单产技术指导意见》

  • 来源专题:现代化工
  • 编译者: 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06-26
  • 世界农化网中文网
    报道:近日,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印发《秋季主要粮油作物防病虫提单产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
    秋季主要粮油作物防病虫提单产技术指导意见
    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关键时期也是作物营养生长和生殖生长的重要阶段,通过科学使用杀虫、杀菌和植物生长调节剂,能有效防治病虫害,促进作物健康、增强作物抗逆性,提升作物单产和品质。为支撑秋季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实现防病虫、减损失、提单产、促丰收的目标,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重点防控对象
    以水稻、玉米、大豆等秋季粮油作物重大病虫害为防治对象,以作物营养生长期、营养生长与生殖生长并行期、生殖生长期等为关键防控时期,重点防控水稻二化螟、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稻瘟病、纹枯病,玉米草地贪夜蛾、粘虫、玉米螟、玉米大小斑病、玉米灰斑病、玉米南方锈病,大豆根腐病、霜霉病、食心虫、大豆蚜虫等重大病虫害。
    二、综合防控策略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促进植物健康和病虫害协同防治,综合运用适宜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使用的经济、高效的绿色防控技术措施,依托适用性强、工效高的智能化、精准化的施药机械,结合实施秋粮作物′′一喷多促′′,实现防病治虫减损失、促植物健康提单产的目标。
    三、关键技术措施
    (一)水稻防病虫提单产关键技术措施。水稻秧苗期、分蘖期、孕穗期、破口期至齐穗期是重要的病虫害预防控制时期,也是提高水稻产量和品质的关键阶段。
    播种期,采用具有杀虫杀菌作用的种子处理剂,以及芸苔素内酯、谷维菌素等植物生长调节剂浸种,预防水稻恶苗病、细菌性病害、稻瘟病、线虫病、稻飞虱及其传播的病毒病、稻蓟马、立枯病等种传或苗期病虫,提高水稻秧苗期的抗病虫性及抗逆性,促进苗齐苗壮,预防烂秧。
    秧苗期,秧苗移栽前3天内施用内吸性药剂,带药移栽,预防螟虫、稻叶瘟、稻蓟马、稻飞虱及其传播的病毒病。可以结合施用芸苔素内酯、多效唑、萘乙酸等植物生长调节剂或氨基寡糖素等植物诱抗剂,提高水稻抗逆性,培育壮秧。
    分蘖期,可使用赤·吲乙·芸苔、芸苔素内酯、噻苯隆、14-羟基甾醇·噻苯隆等药剂促进水稻分蘖。
    孕穗初期,可选用氟环唑、丙环唑、戊唑醇、申嗪霉素、井冈·蜡芽菌、丙环·咪鲜胺、苯甲·丙环唑、咪铜·氟环唑、肟菌·戊唑醇、噻呋酰胺、嘧菌酯等预防纹枯病等病害;选用三氟苯嘧啶、吡蚜酮、呋虫胺、烯啶虫胺防治稻飞虱,遏制危害加重。
    破口前7天至齐穗期,重点防控稻瘟病(穗颈瘟)、稻曲病、二化螟、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等,结合′′一促四防′′,喷施植物生长调节剂,增强水稻抗逆性,防早衰,增加粒重。杀菌剂可选用吡唑醚菌酯微囊悬浮剂、三环唑、稻瘟灵、丙环·咪鲜胺、肟菌·戊唑醇、春雷·三环唑、咪铜·氟环唑、稻瘟酰胺·嘧菌酯等;杀虫剂可选用氟铃脲、四氯虫酰胺、茚虫威、多杀霉素等;植物生长调节剂可选用赤·吲乙·芸苔、芸苔素内酯、冠菌素、赤霉酸、24-表芸苔素内酯·S-诱抗素、调环酸钙、二氢卟吩铁、三十烷醇、噻苯隆等。
    (二)玉米防病虫提单产关键技术措施。玉米喇叭口期及穗期是病虫害防控关键时期,也是提升单产的关键时期。
    播种期,做好种子处理。可选用含有精甲·咯菌腈、苯醚甲环唑·噻虫嗪、吡唑醚菌酯、噻虫胺、噻虫嗪、氯虫苯甲酰胺或溴氰虫酰胺等进行拌种或包衣,能有效预防根腐病、茎腐病、丝黑穗病等种传土传病害、地下害虫及蓟马、甜菜夜蛾等苗期主要害虫。同时,可以使用芸苔素内酯、矮壮素、二氢卟吩铁等进行种子拌种或浸种。
    喇叭口期,根据病虫实际情况合理混用杀虫剂、杀菌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可防控草地贪夜蛾、玉米螟、粘虫、蚜虫、双斑长跗萤叶甲、叶斑病和大小斑病等病虫,增强玉米抗倒伏抗逆能力,能促进玉米植株叶壮、杆粗、穗大、粒多。杀菌剂可选用吡唑醚菌酯、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戊唑醇、氟嘧菌酯·戊唑醇、醚菌酯·氟环唑等,杀虫剂可选用氯虫苯甲酰胺、四氯虫酰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溴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等,植物生长调节剂可选用三十烷醇、噻苯隆、芸苔素内酯、吲哚丁酸、胺鲜酯、乙烯利等。
    穗期,根据病虫发生为害情况,合理混用杀虫剂、杀菌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加强玉米螟、棉铃虫、桃蛀螟、穗腐病等穗虫穗病防治,减少病虫害危害产量损失,增强群体抗逆能力,提高灌浆效率。宜使用高秆作物喷杆喷雾机或航化作业提升防控效率和效果。
    (三)大豆防病虫提单产关键技术措施。大豆苗期、结荚鼓粒期是重要的病虫害预防控制阶段,也是大豆单产提升关键时期。
    播种期,做好种子处理。大豆播种前使用生物菌剂或二氢卟吩铁、羟烯腺嘌呤等植物生长调节剂+大豆种子包衣剂包衣,种子包衣剂可选用精甲·咯菌腈、精甲霜灵、咯菌腈、氟环·咯·精甲、阿维·多·福、吡唑酯·精甲霜·甲维、多·福·甲维盐等,能有效预防苗期根腐病、胞囊线虫病和其它根部细菌、真菌性病害及地下害虫、蚜虫等。
    苗期,加强食叶类害虫、刺吸类害虫以及根腐病等病虫害防治,喷施芸苔素内酯、吲哚丁酸、二氢卟吩铁等植物生长调节剂提高大豆植株抗性,预防病毒病。选用唑醚·氟环唑、嘧菌酯等药剂喷施茎基部防治大豆根腐病;可选用高氯·吡虫啉、噻虫·高氯氟等化学药剂或苦参碱、阿维菌素等生物农药喷雾防治害虫。
    结荚鼓粒期,施用杀菌剂、杀虫剂防治叶荚部病害及大豆食心虫、豆荚螟等蛀食性害虫,选用聚集信息素诱捕防控点蜂缘蝽。同时,喷施生长调节剂、诱抗剂等强健植株,预防根腐病引起的早衰,促进大豆结荚和鼓粒。杀菌剂可选择吡唑醚菌酯、嘧菌酯、吡唑醚菌酯·氟环唑、苯甲·丙环唑等,杀虫剂可选择氯虫·高氯氟、噻虫·高氯氟、溴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氰戊菊酯、甲维·毒死蜱等,植物生长调节剂可选择三十烷醇、芸苔素内酯、吲哚丁酸、二氢卟吩铁等。
    三、注意事项
    (一)选择对路药剂。要根据当地病虫害发生种类科学选用对路药剂,结合综合防治措施实行达标防治,严格按照农药标签登记的剂量使用,针对部分病虫害抗药性地区要及时开展轮换用药。稻田综合种养区和桑蚕养殖区及其邻近区域,应慎重选用药剂,避免造成药害损失。黑龙江、内蒙古等北方大豆产区在大豆生长后期避免使用吡唑醚菌酯等易导致大豆植株贪青旺长作用的农药。
    (二)科学混用农药。结合作物关键生育期病虫害混合发生的特点,选择适合抗性低、防效好的杀虫剂、杀菌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进行桶混,实现病虫害协同防治、促进作物健康、增强抗逆性,提升作物单产和品质目标。要严格按照农药标签上对农药酸碱性和混用要求,选择药剂种类进行桶混使用,对于同时添加叶面肥等进行混用时,要提前做好桶混试验,确保药液混合后1小时内不出现结晶和絮凝现象。
    (三)规范作业管理。
    一是喷施时间。喷施作业时,风力应在三级以内,温度不超过30°C,一般选择在无雨天的上午9时前、下午4时后进行,避开正午高温时段;如喷后24小时内遇中到大雨,要及时补喷;可因地制宜选择无人机夜间作业。
    二是喷施方式。优先选择无人机作业,对于田间无电线杆等障碍物的集中连片田块也可以选择有人驾驶直升机或固定翼飞机开展航化作业;对于不适用于无人机作业的田块,可采用高地隙喷杆喷雾机、车载式担架机进行喷雾作业。
    三是喷药液量。采用无人机作业时,每亩喷液量1.5升以上,对于稻飞虱、纹枯病等作物下部病虫害,药液量要适当增加到3升以上,并在药液中添加适量改性植物油、矿物油以及高分子聚合物等助剂,提高雾滴沉降、抗飘移、抗蒸发等性能。采用高地隙喷杆喷雾机、车载式担架机进行喷雾作业时,亩喷液量要达到30升以上。
    四是作业要求。无人机飞行速度控制在3—5米/秒,飞行高度要根据无人机载重量进行调整,载重30升以下无人机飞行高度距作物冠层2—3米,载重30升以上无人机飞行高度距作物冠3.5—4.5米,防止作业时吹断茎秆。
    五是安全事项。喷施作业前,综合评估潜在风险,防止喷雾雾滴飘移造成非靶标生物毒害和周边作物药害。无人机起降作业时,应远离障碍物和人员,作业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避开喷雾下风位,严禁在施药区穿行,作业时禁止吸烟及饮食。
    查看全部内容
  • 原文来源:http://cn.agropages.com/News/NewsDetail---31887.htm
相关报告
  • 《关于印发《2025年“三夏”小麦、玉米、大豆生产机械化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

    • 来源专题:农机装备
    • 编译者:江浩
    • 发布时间:2025-05-23
    • 农机化总站〔2025〕60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四川、陕西、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中心(鉴定站、推广站): 为贯彻落实《2025年全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实施方案》要求及夏粮机收服务保障工作视频推进会精神,切实做好小麦减损收获、玉米大豆高质量播种等“三夏”机械化生产工作,我站联合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专家指导组制定了《2025年“三夏”小麦、玉米、大豆生产机械化技术指导意见》,供参考使用。请各地结合实际,完善工作措施,强化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全力保障夏粮丰收到手,为秋粮丰收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5年5月21日 2025年“三夏”小麦、玉米、大豆生产机械化技术指导意见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专家指导组 当前,小麦大规模机收即将陆续展开,夏玉米、夏大豆播种也将接茬推进。为切实做好小麦减损收获、玉米大豆高质量播种等“三夏”机械化生产工作,高效开展应急抢收抢烘抢种作业,加强机械化措施助力粮油等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确保夏粮丰收到手,夯实秋粮丰收基础,制定本技术指导意见,供各地参考。 一、小麦减损收获 “减损就是增产”,减少小麦机收环节损耗是增加粮食产量的重要措施。应从选择适宜收获期、适用机具、调整良好作业状态、提升机手操作技能等方面入手,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收获损失,确保小麦颗粒归仓。 (一)选择适宜的收获期 小麦机收宜在蜡熟末期至完熟初期进行,此时产量最高,品质最好。该时期小麦主要特征为:蜡熟末期植株变黄,仅叶鞘茎部略带绿色,茎秆仍有弹性,籽粒黄色稍硬,内含物呈蜡状,含水率20%—25%;完熟初期叶片枯黄,籽粒变硬,呈品种本色,含水率在20%以下。 应根据当地天气情况、品种特性和栽培条件,合理安排收获作业顺序,适时抢收,确保颗粒归仓。如急需抢种下茬作物,或收获易落粒品种,或出现折秆、折穗、穗上发芽等情况,应适当提前收获时间。如遇“烂场雨”等大范围长时间降雨,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雨前集中力量抢时收获,必要时可充分利用夜间作业,及时将小麦收获归仓。 (二)选择适宜的机具 小麦收获作业一般选用全喂入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宜配置茎秆切碎和抛洒装置,为玉米、大豆等下茬作物免耕播种提供良好作业条件。为提高收获作业质量,降低损失率,宜选择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新型谷物联合收割机,不能选用作业质量不达标的老旧农业机械。应根据地块大小、小麦产量等因素合理选择适宜的喂入量。 (三)机具调整与调试 1、检查与保养 作业季节开始前,应根据产品使用说明书对联合收割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保养,确保机具作业性能正常。经重新安装、保养或修理后的谷物联合收割机应按照先局部后整体做好试运转,应逐项检查行走、转向、制动、灯光、割台、输送、脱粒、清选、卸粮等机构的运转、传动、操作、间隙等情况,确认有无异常响声和三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应检查各操纵装置功能是否正常;离合器、制动踏板自由行程是否适当;发动机机油、冷却液是否适量;仪表板各指示是否正常;轮胎气压是否正常;传动链、张紧轮是否松动或损伤,运动是否灵活可靠;重要部位螺栓、螺母有无松动;割台、机架等部件有无变形等。应检查和调整各传动皮带的张紧度,防止作业时皮带打滑。应备足备齐田间作业常用工具、零配件、易损零配件及油料等,以便出现故障时能够及时排除。 2、调整拨禾轮速度和位置 拨禾轮线速度一般为联合收割机前进速度的1.1—1.2倍;拨禾轮弹齿或压板作用一般在小麦高度的2/3处;如作物植株密度大或者倒伏时,应适当前移,以增强扶禾能力。调整后,应从驾驶室观察,以拨禾轮不翻草、割台不堆积麦秆为宜。 3、调整脱粒清选等工作部件 在保证破碎率不超标的前提下,可通过适当提高脱粒滚筒的转速,减小滚筒与凹板之间的间隙,正确调整入口与出口间隙之比(一般为4∶1)等措施,提高脱净率,减少脱粒损失。在保证含杂率不超标的前提下,可通过适当减小风扇风量、调大筛子的开度及提高尾筛位置等,减少清选损失。 4、试收 大面积正式作业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块进行试收,作业长度一般30m左右。应根据作物、田块等条件确定适宜作业速度,及时检查损失、破碎、含杂、留茬高度等情况,直至达到质量标准和农户要求。小麦品种、成熟度、干湿程度、田块条件有变化时,应重新调试机具并试收。试收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倾听机器工作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解决。 (四)减损收获作业 1、选择适宜的作业路线 小麦收获作业一般采取顺时针向心回转、逆时针向心回转、梭形收获三种作业方式;必要时,可提前开出作业道。作业前,应提前查看地块,对地块中的沟渠、田埂、通道等予以平整,并将水井、坟头、电杆拉线、树桩等不明显障碍进行标记,据此合理规划路线,科学避让。 2、科学规范驾驶操作 作业时,应尽量保持匀速直线行驶,避免急加速或急减速。转弯时,应停止作业,将割台升起,采用倒车法转弯或兜圈法直角转弯,不能边收获边转弯,以防因分禾器、行走轮或履带压倒未收获小麦,造成漏收损失。应注意地头、边角和障碍物附近作物收获情况,做到应收尽收,减少损失。 3、合理控制作业速度 应根据联合收割机自身喂入量、小麦产量、自然高度、干湿程度等因素选择合理的作业速度,并确定适宜的作业挡位,当小麦稠密、植株大、产量高、早晚及雨后植株湿度大时,应适当降低作业速度。作业时,一般先低速收获,然后逐步提高至正常作业速度;严禁使用行走挡位进行收获作业;低速行驶作业时(包括收获作业开始前1分钟、结束后2分钟),应尽量保持发动机在额定转速下运转,不能降低发动机转速。 4、调整适宜作业幅宽 作业时,可通过调整作业速度和幅宽实时控制喂入量,使机具在额定负荷下工作,降低夹带损失,避免发生堵塞故障;应注意幅宽衔接,避免相邻两个作业带之间出现漏收损失。作业幅宽以割台宽度的90%为宜,保证喂入均匀。如小麦产量过高、湿度过大或留茬高度过低,以最低挡速度作业仍超载时,应适当减小作业幅宽,一般作业幅宽减少到80%时即可满足要求。 5、收获作业监测 谷物联合收割机可装配收获作业监测终端,作业时动态监测损失率、含杂率、破碎率等参数,并根据相关参数和终端提示,及时调整作业速度、喂入量、留茬高度等,尽力降低损失率、含杂率、破碎率等,进一步提高作业质量。 (五)特殊作业场景 1、收获倒伏小麦 收获倒伏小麦时,应适当增加风量,调好风向和孔筛开度,避免糠中裹粮;应通过降低作业速度等方式减少喂入量,防止堵塞;割台底板应轻触地面,割刀距地面高度视倒伏情况调整,一般低于10cm。倒伏严重时,应采取逆倒伏方向收获,拨禾弹齿后倾15—30度,拨禾轮适当前移,必要时可安装专用的扶禾器。 2、收获过熟小麦 收获过熟小麦时,应在早晨或傍晚茎秆韧性较大时作业;应适当调低拨禾轮转速,防止拨禾轮板碰撞麦穗造成掉粒损失;应降低作业速度,并适当减小清选筛开度。 3、收获过湿地块小麦 当发生降雨来不及收获小麦时,一般应在雨后及时排水晒田,待小麦籽粒含水率降低和土壤坚实后再进行收获作业,避免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作业时发生陷机或破坏耕层土壤结构;如遇到连阴雨天气造成“烂场雨”灾害,小麦面临倒伏、发霉、生芽等风险,为挽回损失开展抢收,应尽可能采用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作业时应降低行进速度,减少喂入量,避免急进、急退,做到匀速作业;转弯调头应缓慢,避免在同一位置多次转弯调头;应及时卸粮,尽量减轻整机重量;如遇机具打滑、下陷、倾斜等情况,应及时停车处理。 4、收获稀矮秆小麦 今年部分地区小麦生长期偏旱,个别小麦植株≤50cm、亩穗数≤30万穗、不饱满籽粒比例增大。收获稀矮秆小麦时,应将割台高度降低至8cm左右,防止漏割;将拨禾轮高度调整至弹齿作用在植株高度的2/3处,并适当后移拨禾轮,减小拨禾轮与割台距离。根据机收损失情况,可适当调小滚筒与凹板间隙,增强脱粒能力;可适当降低清选风扇风力,避免籽粒随杂质排出。 (六)作业质量要求 采用全喂入联合收割机进行小麦收获作业时,作业质量宜达到以下要求:总损失率≤1.2%,破碎率≤1.0%,含杂率≤2.0%;留茬高度应满足当地农艺要求和下茬作物播种需求;收获作业后无油料泄露造成的粮食和土地污染。 二、小麦应急烘干 小麦收获时,籽粒含水率一般不超过20%,采用自然通风晾晒方式即可达到13%安全贮藏含水率要求。如遇连阴雨天气甚至“烂场雨”灾情导致小麦籽粒含水率过高,应及时开展应急烘干,确保小麦不发霉、不变质,减少灾害损失。 (一)技术路线 小麦应急烘干,宜采用不落地及时干燥方式,即小麦收获后,不在地上堆放,直接清选,尽快烘干;如条件不具备,在等待应急烘干时,应及时做好通风晾晒,避免堆积发热、发酵霉变;必要时,可堆积存放并采用风机等设备及时通风散热。烘干时,一般采用常规烘干法,即直接将湿小麦烘干至安全贮藏含水率;如有大量过湿小麦待烘,为提高烘干效率、避免小麦变质,可采用分段烘干法,即将湿小麦烘干至临时存储适宜含水率(一般为20%左右),待所有过湿小麦集中处理完成后,再将小麦烘干至安全贮藏含水率。 (二)选择适宜的机具 常规天气条件下,小麦机械化烘干作业需求不大,一般兼用水稻、玉米或其他作物烘干机,如循环式烘干机、连续式烘干机、平床式烘干机、移动式烘干机等。麦玉两熟区,一般兼用连续式烘干机,干燥工艺为:预热→干燥→缓苏→冷却;稻麦两熟区,一般兼用循环式烘干机,干燥工艺为:多次干燥→缓苏→冷却。移动式烘干机无用地指标要求,无配套设施建设周期,可短时间内提升烘干能力,应根据需求提前储备;在遇“烂场雨”等大范围长时间降雨时,应根据需求缺口尽快补足烘干能力,按需完成湿粮抢烘任务。 (三)烘干作业 小麦烘干前,应进行清选,含杂率不应大于2%,不应有长茎秆、麻袋绳、聚乙烯膜、土、石块等异物。同一批烘干的小麦水分差不应大于3个百分点,含水率差异大的小麦宜分别进行烘干;当小麦水分差大于3个百分点时,应进行自然风循环干燥,水分差适宜时再开始烘干;当小麦水分差大于3个百分点且小麦含水率大于28%时,应边进湿小麦边通自然风循环干燥,水分差适宜且含水率不大于28%时开始通热风烘干;当小麦含水率超过30%时,装载量应小于额定量的80%,避免发生堵塞和崩仓毁机;连续开展烘干机作业时,应安排专业人员值守,及时检查供热源使用等作业状态,确保烘干作业正常进行。 小麦烘干介质温度(风温):循环式横流干燥机,硬质小麦50—60℃、软质小麦55—65℃;循环式混流干燥机,硬质小麦55—65℃、软质小麦60—70℃;连续式顺逆流干燥机、硬质小麦65—75℃、软质小麦70—80℃;连续式混流干燥机硬质小麦55—65℃、软质小麦60—75℃;连续式横流干燥机,硬质小麦50—60℃、软质小麦55—65℃。小麦受热温度硬质小麦≤50℃,软质小麦≤55℃。 (四)作业质量要求 小麦烘干作业质量应符合GB/T 21016-2023《小麦干燥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破碎率≤0.3%;干燥不均匀度:循环式干燥机≤1.0%,连续式干燥机降水幅度≤5%时,≤1.0%;5%<降水幅度≤10%时,≤1.5%;降水幅度>10%时,≤2.0%。烘干后色泽、气味无明显变化,无热损伤,无焦糊,容重不低于干燥前。 三、玉米、大豆高质量播种 “七分种、三分管”。机播质量是直接影响作物出苗质量并直接关系作物单产水平的核心要素。全方位提高粮油作物机播质量,是大面积提升单产潜力的有效措施。应从选择适用机具、配套良种良法、作业状态调整、机手操作技能提升等方面入手,提升播种质量,提高生产效率,为增产潜力转化为大面积单产提升提供有力的机械化支撑。 (一)技术路线 密植精准调控技术有利于提升玉米、大豆单产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应优先选用该技术,合理提升种植密度,采用配套北斗导航辅助驾驶系统和铺滴灌带功能的高性能精量播种机,一次完成播种、铺滴灌带作业。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应以玉米、大豆大面积单产提升为目标,宜采用配套北斗导航辅助驾驶系统的高性能精量播种机,切实提高播种质量,做到苗齐、苗匀、苗壮;不应采用传统的“一炮轰”施肥方式,宜采用分层施肥、分次施肥、深施肥作业方式或采用缓释肥,避免苗期旺长、生育后期脱肥、倒伏等问题。 (二)选择适宜的机具 为抢农时,黄淮海地区一般采用免耕播种,由于存在大量鲜湿秸秆和根茬残留,容易造成播种机具拥堵、种子土壤结合不紧密;经过前茬小麦生产多次碾压,耕层土壤容重大、较坚实,播种开沟深度稳定性和回土效果较差;部分地块土壤高低不平,播种时易造成深浅不一,导致出苗整齐度差。选择机具时,应充分考虑作业条件,选用带北斗导航功能的高性能免耕精量播种机,保证播种株行距均匀、播深稳定、种子土壤结合紧密,提高播种质量;采用密植精准调控技术的,还应具备铺滴灌带功能。 1、高性能免耕精量播种机 高性能免耕精量播种机应具备破茬开沟、播种、施肥、覆土、镇压等功能,排种机构应配置指夹式或气吸式排种器,提高播种粒距均匀性,减少重播、漏播,实现较高作业速度下均匀播种;仿形机构应采用单体独立同步仿形机构,在播种机开沟器位置同步仿形,实现播种深度均匀一致,提高出苗整齐度;镇压机构应采用V型或单体轮式苗带镇压机构,提高镇压效果,确保种子与土壤紧密结合;播种作业速度超过6km/h时,一般应配置播种作业监测终端。 播种作业监测终端应具备种子漏播与堵塞报警、实时作业速度实时获取并显示以及作业面积、各行播量(株数)和亩播量(株数)统计等功能,可实现数据在线采集上传和作业轨迹回放,从而帮助机手实时掌握播种机工作状态,避免缺种、漏播等。 2、北斗导航辅助驾驶系统 从各地应用案例来看,采用北斗导航辅助驾驶系统可有效提高单产。播种作业时,应加装北斗导航辅助驾驶系统,提高播种直线度和衔接行间距一致性,提升土地利用率,降低劳动强度。 应根据当地定位基站、网络信号、地块坡度、扩展性等因素,优先选择配置具有作业线共享功能、支持移动、联通和电信“三网合一”的网络差分方式系统;在网络信号无法覆盖的区域,可选用星基增强差分方式或者增配移动电台基站;在地面坡度较大时,优先选择双天线定位等具备姿态和地形补偿功能的辅助驾驶系统。 (三)做好良种良法搭配 1、选用良种 种子质量直接影响着作物产量和品质。选择玉米、大豆种子时,应根据当地生产条件、地力基础和气候条件,选用经审定的优质高产、耐密抗倒、适应性广、宜机化的优良品种。高性能免耕精量播种机属单粒(精密)播种机,使用不达标种子会造成大量空穴,降低产量。因此,应选用合格的商品种,种子纯度、净度、发芽率、含水率等均应符合GB 4404.1-2024 《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技术要求,并采用种子包衣或药剂拌种进行病虫害防治,形成“高品质商品种+高性能播种机”协同应用方式。 2、适期播种 黄淮海地区玉米、大豆播种一般在小麦收获后一周内完成。小麦收获后,若墒情适宜,应立即抢墒播种;若墒情较差,应等墒播种或浇水造墒后播种;若适播期内未达到播种条件,应及时改种早熟品种,并适当增加种植密度。采用密植精准调控技术的可麦收后及时播种,播后2天内接管滴水出苗。 3、合理密植 根据品种特性、土壤肥力、管理水平等,确定适宜种植密度,构建合理群体结构,应确定科学合理的种植株距和行距。针对水肥供应充足、生产条件整体较好,且使用耐密抗倒伏品种的地块,可适当增加种植密度。采取密植精准调控技术的田块,应按技术路线增加密度。 4、科学布置水肥一体化滴灌系统 采用密植精准调控技术,应根据自然条件和生产管理水平等因素,以及水源出水量、田块地形、当地气候等因素科学合理布置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黄淮海地区宜采用地表或浅埋滴灌方式,沿黄灌区宜在此基础上推广黄河水直滤滴灌技术。应根据水源杂质配置过滤系统,河、湖、塘、堰等地表水源推荐使用砂石+网式(或叠片)过滤组合;井水水源可使用离心+网式(叠片)过滤组合。玉米、大豆种植灌溉系统一般采用轮灌模式,根据水源出水量、水泵及滴头参数、轮灌周期等合理划分轮灌组数量及轮灌小区面积。施肥设备应根据灌溉系统规模大小等选择,推荐使用压差式施肥罐,管理水平较高地区可选择水肥一体机,设备安装及使用过程中注意防止肥液倒流。 玉米、大豆种植滴灌一般采用适宜大面积滴灌作业的复合式主管道铺设,要求水源与地块较近,田间有可供配备使用动力电源的固定场所。应加强田间管网设计,一般以PE或编织软带作为田间干支管网,配套专用管件。滴灌带连接支管,可选用预制孔软带;投资较高的灌溉系统可选择PE、PVC等硬质管道,地埋铺设,提高使用年限。应合理选择滴灌带,采用带铺滴灌带功能的高性能免耕精量播种机进行铺管播种一体化作业。 (四)播种机调整与调试 1、检查与保养 作业季节开始前,应根据产品使用说明书对播种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保养,确保机具作业性能正常。具体操作步骤可参照上文谷物联合收割机进行。 2、行距调整 各播种单体应根据作业需求在播种机机架上对称排布,避免两侧阻力不同影响作业直线性。奇数行播种机,应先确定中间行播种单体的位置,再根据行距确定其他行播种单体的位置,并固定好;偶数播种行播种机,应先确定中间两行播种单体的位置。 3、株距调整 应按照说明书上的指示图对株距进行调整。气吸式播种机可结合更换不同孔径大小排种盘的同时选择适宜的吸种孔数量,并调节播种机比实现株距调整;指夹式播种机应调节播种机传动比进行株距调整。电驱播种机通过在显控终端上输入所需要的株距即可实现株距调整。 4、清茬防堵调整 通过调节三点悬挂装置及机具自带限位机构,合理调整清茬防堵机构的位置,确保能有效切断并清理播种带的秸秆和杂草。调整后应达到播种行秸秆残留量少、清垄一致性好、无壅土及堵塞现象。 5、播深调整 播深应根据土质、墒情、品种特性及田间秸秆覆盖量等要素综合确定,可通过播深调节手柄标识位置进行调节。玉米播深一般在3—5cm,土壤墒情较差的地块可4—5cm深播;大豆播种宜采用深开沟浅覆土的方式,开沟深度5cm,覆土厚度在3cm左右,以保证种子既播在湿土层上,又出苗整齐。 6、镇压力调整 覆土镇压力可通过镇压轮挡位调节装置进行调整。播玉米时镇压力一般选用II—III级镇压挡位,沙土地可提升至III—IV级;播大豆时镇压力一般选用I—II级镇压挡位,干旱地块可提升至II—III级。 7、排肥量调整 按照说明书上排肥量调节指示图进行调整,确保符合农艺要求。一般通过调节排肥口挡板开度或排肥轮转速来调整排肥量。调整后应进行各行排肥量一致性及总排肥量测试,作业过程中应关注肥管弯曲程度与排肥流畅性,避免堆积堵塞。 8、风机压力调整 气力式播种机在地头起步阶段,对于机械传动的应提前手动转动传动机构保证排种盘转动1圈,对于电机驱动的应提前通过电机驱动排种盘转动1圈,实现种子在种盘上的预吸附,种盘吸孔填充率需达95%以上,避免地头漏播,转弯掉头时也应保持气压稳定。播种过程中风机压力应稳定,一般控制在60—80mbar;应具备风压监测装置,实时监测风压情况,风压异常波动时(超过±5mbar)应报警。其中,采用拖拉机PTO驱动风机的播种机,通过调节拖拉机PTO输出转速实现合理风机压力;采用液压马达驱动风机的播种机,通过调节液压马达转速实现合理风机压力。 9、铺滴灌带调整 采用密植精准调控技术,应在播种时同步铺设滴灌带。在播种开始前,先把滴灌带的头部固定住,注意观察滴灌带铺放状态,确保铺设的滴灌带长度满足支管间距的要求。贴片式滴灌带铺设时,贴片滴孔应朝上,滴灌带浅埋,覆土2—4cm。 10、试播 大面积播种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块进行试播。试播作业一般30m左右,应根据田块、机具等条件选择适宜的播种速度,检查行距、粒距、播种深度、施肥量、施肥深度是否满足当地农艺要求,有无秸秆拥堵、种管和肥管是否堵塞等异常情况,并以此为依据进一步调整。调整后应再次进行试播和调整,直至达到作业质量标准和农户要求。作物品种、田块条件有变化时应重新试播和调整机具。试播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倾听机器工作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排除。 (五)高质量播种作业 1、科学规划路线 播种作业一般采取往复作业方式。作业前,应提前查看地块,将水井、坟头、电杆拉线、树桩等不明显障碍物进行标记,据此合理规划路线,科学避让。 2、规范驾驶操作 起步时,通过机具液压控制系统缓慢降落播种机,并逐步提高作业速度。作业时,应尽量保持匀速直线行驶,避免急加速或急减速。作业过程中严禁倒车;转弯时应停止播种作业。悬挂式播种机转弯或完成播种作业时,应及时升起播种单体。牵引式播种机机组长,转弯半径大,倒车操作较复杂,播种前应对机具充分熟悉。播种作业过程中,应及时关注作业监测终端提示和各行单体作业状态,如发生报警或夹草、拥堵情况,及时停车并排除后再进行播种作业。 3、合理控制速度 播种作业时,应根据地块条件、播种机性能等选择适宜的播种作业速度。指夹式、气吸式排种器有外力作用种子,受振动颠簸干扰小,排种稳定性较高,能够实现高速播种作业;指夹式播种机作业速度一般控制在6—8km/h,气吸式播种机一般控制在8—10km/h;勺轮式排种器无外力作用,高速作业时重播、漏播严重,作业速度应严格控制在4—5km/h。 4、保持直线作业 采用北斗导航辅助驾驶系统的播种机,作业前,应查看车载显控终端,确认系统处于差分定位状态;如未处于差分定位状态,可检查差分信号来源,选择合适的网络基站或电台基站。应设置导航线,机组行驶至地头,车头朝向作业的方向,设置A点;手动驾驶机组行驶至地尾,设置B点,完成AB直线的设置;如重复或继续同一地块作业,可以直接导入AB线。作业时,应及时查看车载显控终端提示信息,如误差较大或有故障提示,应及时解除辅助驾驶功能,按照使用说明进行调试,作业精度符合要求后,再进行大面积作业。 如条件不具备,未安装北斗导航辅助驾驶系统,应及时放下播种机划行器,确保衔接行间距一致性。 5、保持气压稳定 拖拉机牵引的气力式播种机一般采用手油门控制,保持PTO输出转速稳定。开始作业时,先增加油门,提高转速,一般PTO输出转速维持在540r/min左右,风机压力60—80mbar,再缓慢降下机具开始作业;作业过程中,应确保PTO转速和风机压力稳定;转弯时应保证转速不降低,否则易导致地头漏播;掉头时,应先提升机具,再降低转速。 6、合理铺设滴灌带 采用密植精准调控技术,播种时同步铺设滴灌带一体化作业,应及时关注滴灌带铺设情况,如发生滴灌带拖拽、断裂、用完等情况时,应及时停机,处理完成后再进行播种作业。 7、及时维护保养 播种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将种箱、肥箱清理干净。应检查秸秆处理装置、排种(肥)开沟器等易损部件磨损程度,磨损较大时,应及时更换,避免影响后续作业质量。 (六)作业质量要求 采用单粒(精密)播种机开展免耕精量播种作业时,作业质量宜达到以下要求:播种深度合格率≥85%;种肥间距合格率≥90%;晾籽率≤2%;当播种粒距≤10cm时,粒距合格指数≥70%,重播指数≤20%,漏播指数≤10%,合格粒距变异系数≤35%;当10cm<播种粒距≤20cm时,粒距合格指数≥80%,重播指数≤15%,漏播指数≤8%,合格粒距变异系数≤30%;当20cm<播种粒距≤30cm时,粒距合格指数≥90%,重播指数≤10%,漏播指数≤6%,合格粒距变异系数≤25%。
  • 《五部门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

    • 来源专题:水体污染治理
    • 编译者:王阳
    • 发布时间:2018-11-09
    • 近日,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种养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绿色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对流域水质的污染显著降低。其中,重要河流湖泊、水环境敏感区和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要进一步强化治理措施,提高治理要求。农田污染治理方面,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养殖污染治理方面,畜禽养殖污染得到严格控制,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方面,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全覆盖,垃圾污水治理水平和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升。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改农经〔2018〕1542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局)、农业(渔业)厅(局、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员会)、城市管理部门、水利厅: 为贯彻落实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精神,根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部署,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 长江经济带是我国重要的粮油、畜禽和水产品等主产区,也是经济和人口相对集中、河流水系比较发达的区域。近年来,长江经济带相关省市不断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资源开发强度大、生产经营方式不合理、历史欠账多等原因,农业农村面源污染仍是长江水体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为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改善长江水质,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精神,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正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杜绝欠新账、逐步还旧账,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各方责任,完善治理机制,强化政策举措,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持续改善长江水质,实现农业农村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统筹推进,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种植业、畜禽水产养殖业和农村生活污染防治,系统设计治理方案,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阶段的治理重点。紧扣关键环节和主要矛盾,优先解决沿江养殖污染和重点区域、敏感区域的污染问题,做到重点突破和统筹推进相统一。 转变方式,绿色发展。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根本途径,优化种养业布局和结构,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全面推进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实现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政府引导,多元共治。强化政府在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组织动员等方面的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注重激励性措施与强制性措施相结合。广泛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建设美丽乡村,保护长江生态。 落实责任,健全机制。落实地方政府统筹推进和监管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推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付费”,强化规模化种养主体防治污染的首要责任,健全污染防治投入、建设、运行和管护机制。 (三)治理目标 长江经济带作为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区域,要切实加大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加快治理进度,确保治理成效。同时,要充分认识到治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持不懈推进污染治理。总体目标是,到 2020 年,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种养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绿色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对流域水质的污染显著降低。其中,重要河流湖泊、水环境敏感区和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要进一步强化治理措施,提高治理要求。农田污染治理方面,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提高农业资源、投入品利用效率和废弃物回收利用水平,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到 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提高到 90%以上,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到 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率提高到 4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 0.55 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 85%以上,农田残膜回收率提高到 80%以上。 养殖污染治理方面,畜禽养殖污染得到严格控制,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 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高到 95%以上,大型养殖场2019年底前达到100%。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水平进一步提升,主产区水产养殖尾水实现有效处理或循环利用。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方面,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全覆盖,垃圾污水治理水平和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升。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有较好基础的地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 85%左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 二、明确重点任务 (一)优化发展空间布局,加大重点地区治理力度优化农业农村发展布局。加快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积极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实现重要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向资源环境较好、生态系统稳定的优势区集中。依据土地消纳粪污能力合理确定养殖规模,适度调减水网密集区的畜禽养殖,引导畜牧业向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严格落实禁养区管理。在确定水域滩涂承载力和环境容量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依法划定养殖区,布局限养区,明确禁养区。加强村庄规划管理,稳步推进村庄整治,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引导农民向规划保留的城镇周边地区、中心村和新型农村社区适度集中居住,有序搬迁撤并空心村和过于分散、条件恶劣、生态脆弱的村庄。(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负责,沿江 11 省(市)落实。以下任务均需沿江 11 省(市)落实,不再列出) 强化重点区域污染治理要求。将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沿线,丹江口库区、南水北调水源及沿线、三峡库区及其上游等重大工程区域,鄱阳湖、洞庭湖、洱海、滇池、巢湖、太湖和千岛湖等汇水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域作为重点治理区域,以县为单位集中连片开展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全覆盖、“拉网式”治理。强化重点区域治理要求,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 93%以上,大面积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到 2020 年化肥农药使用量比 2015 年减少 3%-5%,鄱阳湖和洞庭湖周边地区化肥农药使用量比 2015 年减少 10%以上;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线延伸至陆域 200 米范围内基本消除畜禽养殖场(小区),强化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建设,基本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面依法清理非法网箱网围养殖;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监管,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村庄,要全面采用水冲式厕所,建立管网集中收集处置系统,减少污水直排口,按相关环境质量管理目标实现达标排放。(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生态环境部负责) 加快经济发达地区治理进度。经济发达地区要合理保障投入,加快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进度,力争提前完成治理目标。长三角地区2019 年底前完成化肥农药减量目标。长三角、长江中上游城市近郊区,要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全覆盖,完成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基本实现厕所粪污的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显著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严格管控河道堤防内农业污染。严格执行《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清理整顿在河道堤防内违法违规种养殖行为。严禁在河道堤防和护堤范围内进行垦地种植、放牧和畜禽养殖,严禁畜禽粪污等直接排入水体。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围湖造田,已经围垦的要限时退田还湖。严禁未经批准挖筑鱼塘。严禁倾倒垃圾和排放未经处理的农村生产生活污水。(水利部、生态环境部负责) (二)综合防控农田面源污染,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化肥减施增效。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机械施肥、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技术,推广缓控释肥料、水溶性肥、生物肥等新型高效肥料,提高利用效率。鼓励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积造农家肥、开发商品有机肥。以果菜茶大县和畜牧大县等为重点,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农业农村部负责)实行农药减量控害。提高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快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依法禁限用高毒农药。普及科学用药知识,推行精准施药。集成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大规模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发展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农业农村部负责) 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强化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大力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完善农作物秸秆还田技术模式,加大秸秆还田力度。因地制宜发展秸秆热解气化、秸秆沼气等农村清洁能源,推动秸秆高值化综合利用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有机结合。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在重点区域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负责) 加强地膜等废弃物处理利用。合理应用地膜覆盖技术,降低地膜覆盖依赖度,严禁生产和使用未达到新国家标准的地膜,从源头上保障地膜减量和可回收利用。推进地膜捡拾机械化,推动废旧地膜回收加工再利用。开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研发和试验示范。加强农用化学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负责)控制和净化地表径流。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加强灌溉水质监测与管理,严禁用未经处理的工业和城市污水灌溉农田。充分利用现有沟、塘、窖等,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沟渠、地表径流集蓄与再利用设施,有效拦截和消纳农田退水和农村生活污水中各类有机污染物,净化农田退水及地表径流。(水利部、农业农村部负责) 推行用养结合的耕作模式。在湖南长株潭重金属污染区继续实行多年休耕,修复治理污染耕地。在贵州、云南石漠化区的坡耕地和瘠薄地,实行生态修复型休耕。推动长江流域小麦稻谷低效低质区开展稻油、稻肥等轮作。鼓励其他地区推行用养结合、良性循环的种植模式。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和退田还湖。(农业农村部、林草局、水利部负责) (三)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改造圈舍和更新设备,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提高集约化、自动化、生态化养殖水平。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推广精准配方饲料和智能化饲喂,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使用。落实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农业农村部负责)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采取就近就地还田、生产有机肥、发展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等方式,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力度。规模养殖场要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土地消纳能力,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周边土地消纳量不足的,要对固液分离后的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实现达标排放或消毒回用。支持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培育壮大畜禽粪污治理专业化、社会化组织,形成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农业农村部牵头负责) 加强养殖污染监管。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依法执行环评和排污许可制度。巩固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成果,全面依法取缔超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监管平台。畜禽养殖大县要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等目标要求逐一分解落实到规模养殖场,明确防治措施和完成时限。执行《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养殖规模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县要合理调减养殖总量。将畜禽废弃物治理与资源化利用量纳入污染物减排总量核算。(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负责) (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强化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养殖水域滩涂环境治理,全面清理非法养殖。加强养殖规划管理,规范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的水产养殖行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已批准养殖的区域按照养殖容量等相关要求调减投饵网箱网围养殖,发展不投饵滤食类、草食类网箱网围养殖。尽快撤出和转移禁养区内的水产养殖,合理确定限养区养殖规模和养殖品种。推进水产养殖节水减排,鼓励开展尾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加强养殖副产物及废弃物集中收置和资源化利用。推广以渔控草、以渔抑藻等净水模式,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负责) 转变水产养殖方式。推行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发展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多品种立体混养及稻田综合种养等养殖模式,推进水产养殖装备现代化、生产管理智能化。加快培育绿色生态特色品种,加强全价人工配合饲料的研发和推广。强化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和监测预警,加强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建设,推动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和监督执法,推进无规定疫病水产苗种场建设。(农业农村部负责) (五)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村庄干净整洁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统筹考虑农村生活和生产废弃物,合理选择垃圾收运处理方式,有条件的地区推广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对适合在农村消纳的有机垃圾,开展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抓紧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扩大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推行垃圾源头减量。大力开展厕所革命。加快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优先对江河湖泊水库周边村庄、一般村庄中的简易露天圈厕进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在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和人口集中区域,加快建设卫生公厕。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同步进行、一步到位。有条件的地方要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村庄区位、人口规模和密度、地形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的治理模式。积极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统筹城乡垃圾污水处理规划布局,整县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探索实行农村环保设施市场化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财政补贴、村集体自筹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在已实行垃圾处理制度的农村地区,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在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农村地区,探索建立农户付费制度。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理主体,加强资金保障,稳定管护队伍,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按照中央确定的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政策支持 (一)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构建公共财政支持、责任主体自筹和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中央有关部门结合现有资金渠道,以中西部地区为重点,支持地方加快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地方政府要合理安排资金投入,确保完成治理目标。鼓励地方按规定加强相关渠道资金和项目统筹整合。规模化种养大户、农业企业等排污主体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承担治污主体责任。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等领域。有效利用绿色金融政策,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对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按照市场化和商业可持续原则,在符合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绿色金融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置和无害化处理试点。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大农业节水工作力度。落实有机肥产品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政策。完善化肥农药减量、有机肥替代化肥补贴政策,对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的有机肥,以及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有机肥积造、运输、施用等服务,按规定予以支持,地方要配套出台补贴政策。对畜禽水产禁养区关闭搬迁的养殖场,地方政府要给予合理补偿。落实沼气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和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推动符合标准的生物天然气并入城镇燃气管网,落实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鼓励各地将符合条件的施肥机械、水产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按规定申请开展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鼓励地方政府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实行敞开补贴。积极探索建立农业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 (三)完善用地用电等政策 完善畜禽规模养殖设施用地政策,适当提高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有机肥生产积造设施用地占比及规模上限。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收运处理设施,以畜禽养殖废弃物、农作物秸秆为主要原料的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大型沼气工程、有机肥厂、集中处理中心等,其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支持水产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尾水和废弃物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用地。落实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农业用电政策。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中央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长江经济带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和督导检查。各省(市)对本行政区内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要将本指导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县,明确各地区、各阶段的治理重点,同时及时跟踪掌握治理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市、县要明确污染治理路径和政策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和时间表,落实治理责任,实行挂图作战。 (二)强化考核督查 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是长江经济带“三水共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作为沿江省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由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组织部。将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范畴,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污染问题严重的地区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移交问责,督促限期整改。对治理成效明显的地区,通过表彰等方式予以激励。 (三)提高监测监管能力 尽快建立完善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的监测和评价体系,实现监测预报与预警的常态化、规范化。结合现有环境监测网络和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试点工作,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地、一定规模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和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污口的监测。加强政府监管队伍建设,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技术,切实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及时发现农业农村环境问题。 (四)完善污染防治标准和法规体系 制定完善农业生产、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和治理等标准及技术规范。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推动出台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研究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运处理规范,指导各地加快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鼓励地方特别是水环境敏感地区出台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完善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公安等部门执法协作,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科学普及和舆论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调动广大农民发展清洁生产、爱护环境卫生、建设美丽家园的主动性、积极性。鼓励公众对污染农业农村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完善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信用约束机制,地方人民政府归集并公开环保信用评价、污染源监测等信息。落实环保领域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要求,依法依规对规模化种养大户、农业企业中的失信主体实施惩戒和限制等约束性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 态 环 境 部 农 业 农 村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 利 部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