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用钨丝实现小范围供应》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2-03-27
  • 光伏硅片切割新技术正加速孵化。近日,中钨高新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表示,公司计划新增年产100亿米钨丝产能改造,拟加速光伏产业的切割用丝替代。这是今年以来,继岱勒新材、厦门钨业后,又一家公司公开宣布拟推进光伏用钨丝商业化、市场化进程。

    在业内人士看来,行业内企业将目光瞄向硅片切割技术替代,是为了进一步实现降本增效。据中钨高新透露,目前,用于光伏产业的年产100亿米细钨丝扩能改造项目已经启动建设。由于此次扩产将充分利用现有厂房,成本不大,仅需购买、安装并调试设备,增加人工等环节,初步估计建设周期约9个月。

    今年1月,厦门钨业也曾宣布,公司将投资8.42亿元建设600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项目。厦门钨业认为,目前,市场主流硅片切割所使用的金刚线母线为高碳钢丝。钨丝具备高强度、可加工极细、柔软性好等特点,可替代原有高碳钢丝,在光伏行业、半导体领域显现较高的应用价值。

    西南证券研究发展中心分析师邰桂龙在研报中指出,与高碳钢丝相比,钨丝线径更细,可以切出更薄的硅片,符合行业薄片化的发展趋势,硅料损耗更低,有利于节省硅料成本。

    “简单来说,薄片化硅片最直接的效果是减少原材料的用量,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打一个比方,在保证桥梁安全性的情况下,用10厘米的钢筋和9厘米的钢筋如果可以达到同等效果,选择薄一些的钢筋就是省钱。因此,若硅片的厚度不影响产品转换效率等重要指标,从经济性出发,优势更明显。”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干事张博告诉记者。

    民生证券分析师李哲在硅片切割环节报告中引用中环股份的测算数据称,硅片每减薄10微米,成本原材料对应下降2.5%。此外,薄片化还可为电池片以及组件端带来更多的可能性,对称结构的电池片、低温等完全可以适应更薄的硅片却不影响其转换效率。

    中钨高新指出,钨丝的直径更细,钢丝最细约为42微米,而钨丝目前可以达到35微米。同时,钨丝的寿命更长。在单晶硅生产中,用钢丝制作的丝绳使用寿命只有2-4次,而用钨丝制作的丝绳可以达到40次以上。更细的直径、更久的寿命促使材料成本快速下降。

    目前,部分企业已经实现了光伏用钨丝的小范围供应。2月底,岱勒新材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表示,目前,公司以钨丝作为母线制作的金刚线产品开始给客户小批量供应,公司已完全具备以钨丝替代碳钢母线的生产技术。

    中钨高新也指出,细钨丝目前在市场上还无法批量供应,但下游又因其高效、节料等特征存在大量需求,目前来看发展前景较好。公司看好这一市场,预计该部分业务将成为新的增长点。

    钨丝要完全实现对碳化钢丝的替代还需要时间。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硅片产量约为2.27亿千瓦,预计今年国内硅片产量将超过2.93亿千瓦。多家券商分析称,碳化钢丝仍然是市场主流,将保持较高的需求度,预计今年市场需求或达1亿公里。

    张博表示,目前,碳化钢丝可以满足行业需求,企业认可度较高。随着薄片化发展趋势渐明,行业也正在储备碳化钨等其他技术路线。但由于线越来越细,硅片越来越薄且易碎,为了保证硅片的稳定性,避免隐裂等问题的出现,对抗压性、抗拉性、强度等要求也不断提升,这就需要进一步提高工艺水平。

    下游电池片、组件企业也提出,在硅片实现薄片化的同时,还需要保证组件的可靠性,减少机械载荷、层压引起的破片以及隐裂的风险。同时,硅片薄片化与电池片工艺关联性较大,薄片化是否会影响光的吸收也有待论证。

    厦门钨业在宣布计划投建光伏用钨丝项目时表示,高强度钨丝目前在超细丝领域与高碳钢丝是互为替代品,不能排除今后碳钢丝技术的突破带来反渗透的可能。岱勒新材也提醒,钨丝能不能全面替代碳钢丝,还需要市场验证。

  • 原文来源:http://www.cnenergy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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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现光伏平价需要降低软成本》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0-06-06
    • 光伏与其他电源相比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主要看它是否能够实现平价上网。“平价”是相对概念,如果光伏度电成本在大多数情况下能够低至相同区域的煤电度电成本,就可称之为平价。光伏度电成本以元/千瓦时为单位,即是光伏系统每发1千瓦时电量的综合成本,包括硬成本和软成本两部分。 我国光伏平价上网的总体评价 作为基准电价的火电价格,包括上游火电厂的售电价格(也称上网电价)和下游用户的购电价格两类。集中式光伏类似于火电厂,属于生产侧,所发的电能经过输电网集中外送,其度电成本与火电厂的售电价格具有可比性;分布式光伏直接布局在下游消费侧,所发的电能可以自用,也可以通过配电网上网销售,其度电成本与当地居民或工商业企业的购电价格具有可比性。集中式光伏平价被称为生产侧平价,分布式光伏平价被称为用户侧平价(详见表1)。整体看,我国光伏平均度电成本已低于煤电,用户侧可以实现平价,但发电侧平价尚有难度。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19年,我国集中式光伏累计装机占比为69.4%,因此我国尚未实现光伏全面平价上网。 (一)我国光伏平均度电成本已低于煤电 我国光伏的平均度电成本已经低于全国煤电的平均度电成本。从2014年开始,全球最大的财经资讯服务提供商彭博资讯集团(Bloomberg L.P.),每年分两次对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光伏度电成本进行统计测算。结果显示:我国光伏平均度电成本从2014年上半年的1.08元/千瓦时降至2019年下半年的0.3元/千瓦时,降幅约为72%。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我国光伏平均度电成本降至0.38元/千瓦时,已经低于煤电的平均度电成本0.40元/千瓦时。详见图1。 (二)分布式光伏平价已经实现 我国分布式光伏的平均度电成本为0.27~0.48元/千瓦时,全国用户侧平均电价为0.5135~0.6948元/千瓦时,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平价已经实现。 分布式光伏利用屋顶、院落等闲置资源,几乎不需考虑土地成本,也不需考虑长距离输送产生的相关成本。首先,看分布式光伏度电成本。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18年,我国分布式光伏度电成本在0.27~0.48元/千瓦时的区间。2019年光伏度电成本整体低于2018年水平。其次,看用户侧的购电价。分布式光伏用户包括居民用户和工商业用户两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数据,2019年6月,我国居民用户电价平均为0.5135元/千瓦时,工商业用户电价处于0.5379~0.6948元/千瓦时的区间。可见,我国已实现用户侧分布式光伏平价。详见表2。 综合国家统计局和彭博数据库数据,同样可以得出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已经实现用户侧分布式光伏平价的结论。详见图2。 (三)发电侧平价有难度,目前仅在少数地区可以实现 集中式光伏的情况相对复杂,其度电成本往往高于分布式光伏,实现平价上网尚有难度,仅有少数地区和先进的领跑基地项目可以实现。 我国集中式光伏度电成本整体高于分布式光伏。首先,集中式光伏需要较大面积的土地载体,与分布式光伏相比增加了土地成本。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的用电大省,土地成本不仅难降,还会逐年提升。其次,为降低土地成本,集中式光伏电站往往布局在土地资源丰富的西北部地区,但由于远离电力的主要消费中心而需要远距离输送,又会带来电力外送成本和电力协调消纳费用。再次,集中式光伏电站一次性投入资金规模大,并网发电后需要专业化的运营和维护,因此融资成本和运营成本普遍高于分布式。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18年,集中式光伏系统的度电成本在0.22~0.55元/千瓦时的区间,以0.3元/千瓦时以上为主,整体高于分布式。 如果集中式光伏发电系统所处区域地价便宜、光照条件好,安装的设备效率高,则可以实现平价。根据国家能源局、彭博数据库数据,我国黑龙江、海南和广东省的集中式光伏度电成本已低于当地煤电标杆上网电价;辽宁、河北、山东、陕西、山西和江苏等地的集中式光伏度电成本已接近平价;而湖北、湖南、安徽、贵州、重庆和新疆等地实现平价还存在挑战。黑龙江、海南和广东省能够实现发电侧平价,与所在地的地价便宜、项目设备先进、煤电上网电价较高有很大关系。详见图3。 此外,先进的领跑基地项目可以实现发电侧平价。光伏应用领跑基地第三期项目中的青海格尔木和德令哈两个基地中标上网电价分别是0.31元/千瓦时和0.32元/千瓦时,已低于当地超过0.32元/千瓦时的燃煤机组脱硫标杆电价。近期,国家电投中电国际朝阳平价项目的集中式光伏度电成本经测算约为0.34元/千瓦时,也已低于当地超过0.37元/千瓦时的燃煤机组脱硫标杆电价。 我国光伏实现全面平价的主要问题 光伏系统每发1千瓦时电量的综合成本可进一步细分为硬成本和软成本两部分。国内一些企业将其分别定义为技术成本和非技术成本。硬成本包括组件、逆变器、支架等所有硬件成本之和;软成本是指所有的非硬件成本,包括发电前的交易、安装、上网、土地等成本,以及发电系统运行后的财务、运维、税费、租金、人力资源等成本。今后硬成本下降的空间越来越小,相反,软成本对全面平价的约束力正在不断加强。 (一)软成本成为光伏全面平价的主要约束力 硬成本未来的下降空间有限。我国光伏度电成本快速下降主要是源于技术创新带来的硬成本下降。接下来,硬件制造成本依托技术进步仍可下降,但空间已经不大了。例如组件,组件是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硬件,组件价格在硬成本中的占比约为40%。截至2020年1月8日,单晶组件(输出功率320瓦)价格为1.72元/瓦,多晶组件(输出功率275瓦)价格为1.5元/瓦。假定组件价格再降20%,也只有0.3~0.4元/瓦的空间,转换为度电成本不足0.04元/千瓦时。其他硬件也是如此。例如电池,2020年1月8日的价格已经普遍低于1元/瓦,再降的幅度十分有限。 光伏软成本正在成为实现更广范围光伏平价的主要约束力。在光伏发电高成本阶段,硬成本占比在70%以上。目前,我国一些光伏项目的软成本占比已经超过70%,与10年前的情况恰好相反。 美国非常重视降低光伏发电的软成本。早在2013年,美国能源部就将降低光伏软成本作为一项能源发展目标,并由下属的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主要针对分布式光伏发布了2013~2020年削减非硬件成本的路线图。根据路线图,美国住宅光伏软成本将从2013年的1.50美元/瓦降至2020年的0.65美元/瓦,小型商用光伏软成本将从2013年的1.25美元/瓦降至2020年的0.44美元/瓦。反观我国,对降低光伏软成本尚未给予足够重视。今后,软成本对我国光伏实现全面平价的约束力将越来越强。 (二)光伏市场服务体系不完善 1.专业化的分布式光伏交易市场缺位。 我国分布式光伏发展速度开始超过集中式光伏,将产生大量的交易需求,但缺少专业化的分布式光伏交易市场。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19年,光伏新增装机容量中,分布式占比为40.5%,与2015年相比提升了约31.5个百分点。2019年,我国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容量占光伏总累计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0.6%,与2015年相比提高了近23个百分点。分布式光伏开始规模化发展后,将产生大量的交易需求。一方面,电量交易需求将快速增长,不仅限于用户与电网之间的双向交易,还包括居民用户、工商业用户之间以电网为平台进行的户对户交易;另一方面,其他交易需求也会产生,主要是指闲置屋顶、院落、水面等载体的租赁交易,光伏发电系统的租赁交易,以及回购交易,等等。现阶段,我国建立了面向分布式光伏交易的平台,例如光伏云,但这只是服务于电网和用户之间的双向交易,无法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户对户多功能交易服务。 2.光伏标准化服务不到位。 我国一直在推动光伏标准的制定工作,目前已经形成了包括制造标准、服务标准等在内的整套光伏标准体系,但仍不完善。首先,标准体系存在空白点,尤其是服务标准。例如缺少光伏与环境保护标准,以及国家级的户用和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安装标准、服务规范标准、建筑安全标准等等。其次,标准水平参差不齐。不同地区具有不同的光照条件和环境特点,屋顶因民俗等原因也结构各异。地方除了遵循国家统一标准外,还需要出台差异化的地方标准。有些地区已经率先出台,但多数地区执行的只有国家统一标准。而且,标准执行力不足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较为突出。 3.光伏金融服务短缺。 我国针对光伏市场的金融服务主要是债务融资,成本较高,而且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安装光伏系统需要一次性投资,有时投入的资金还要包括屋顶翻新的费用,因此很多安装方存在融资需求。随着光伏市场规模的增长,融资需求也会越来越多。目前的光伏金融服务主要以传统的债务融资为主,缺少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相适应的更低成本的金融创新。一些有意愿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的农村用户因缺少抵押物而存在融资难的问题,有些工商业用户也因多种原因而面临光伏融资难题。对于集中式光伏安装方而言,不仅一次性的系统安装投入费用巨大,还要承担系统并网发电后的运营任务,对融资的需求更为迫切。 4.光伏供应链管理服务仍是空白。 我国光伏市场服务刚刚起步,缺少专业化的光伏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光伏市场的客户需求千差万别,系统安装方要根据载体的具体情况、客户的资金实力、当地的光照特点等,提供发电系统的集成设计服务和安装设计服务,并代为采购和集成硬件,随后负责安装、调试、上网等,有时还要提供协助贷款服务。因此,光伏服务属于典型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光伏服务不同于空调等电器设备的安装。空调的安装是在客户购买好硬件之后的配套服务,而光伏服务是要在客户购买硬件前根据其个性化需求提供的一揽子解决方案。但目前的光伏服务较为粗放,主要以代为购买、安装、协调上网等基本服务为主,缺少能够集成定制光伏市场资源、整体降低供应链成本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商。 (三)集中式光伏电站运营成本因补贴拖欠而大幅增加 集中式光伏电站的补贴拖欠问题较为严重,增加了集中式发电侧的软成本。首先,光伏补贴缺口大,难以弥补。据财政部统计,我国光伏补贴缺口预计到2020年超过600亿元。其次,国家补贴目录确认周期和发放周期较长,从申报到资金拨付时间跨度长达一年甚至两年以上。补贴长期拖欠影响集中式光伏电站现金流,造成财务成本增加,加剧了经营困难。 不同于传统电站多由体量大、专业性强、内部资源丰富的国有电力企业运营,我国绝大多数的集中式光伏电站由民营企业建设并运营,难以承受补贴拖欠之重。在光伏产业发展的初始阶段,专业化分工尚未形成,民营制造企业虽然具备较强的制造能力,但不擅长中下游服务,而且与国有电力企业相比体量相对小、内部可调配的资源有限,因此它们缺少一体化运营电站的服务能力和资源配置能力。补贴预期是民营光伏企业涉足电站的一个重要原因,但预期难以达成。补贴未兑现的光伏电站已经成为一些民营光伏企业的成本包袱,是集中式光伏发电侧软成本难降的一个重要因素。 政策建议 (一)将光伏平价作为我国再降电价的措施之一 对光伏平价的意义不能局限于新能源产业发展层面,而是要上升至我国经济的全球竞争力高度,将实现更广范围的光伏平价作为我国保持低成本电价竞争优势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并在“十四五”能源规划中给出明确定位。我国已形成居民电价与工商业电价的交叉补贴,将居民电价长期稳定在低水平;新一轮电改启动后,不断提升大用户直接交易量,确保大工业用户电价保持在较低水平;同时,连续两年每年降低工商业电价10%,进一步整体降低了全社会电价水平。但在现有电源结构下,通过以上措施再次降低电价存在较大难度。随着电力技术不断进步和产业生态不断完善,光伏的度电成本还可下降,会较快实现更广范围的“平价”,并走向未来“低价”。这就为我国保持全球低电价竞争力创造了更大的空间。 (二)以培育光伏交易市场为切入点重点降低软成本 首先,提高对降低光伏软成本的重视度。硬成本迅速降低体现了我国光伏产业不断强化的制造能力。但随着光伏市场规模的增长,服务滞后的不利因素也愈发明显。我国可借鉴美国的经验,将实现光伏全面平价上网的重点明确为降低软成本。 其次,考虑到光伏服务软成本主要产生于电力产业链中下游的发电、交易、安装和运维等市场环节,可将培育光伏交易市场作为降低服务软成本的切入点。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选择光伏消费大省试点建设光伏交易市场,例如浙江、山东、河北等地,探索光伏新能源电力双边或多边交易模式,配套建设微电网服务区、光伏服务培训基地、标准化示范区、光伏设计园等,支持成立光伏服务协会,以市场需求吸引高端人才和各类社会资本集聚,在光伏市场体系加速完善的进程中有效降低光伏的软成本;支持从事光伏市场服务的企业转型为光伏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在分布式光伏项目配置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例如指标配置,“一带一路”光伏扶贫项目支持等。 (三)破解集中式光伏电站的补贴难题 首先,处理好历史欠账。对于已经形成的历史欠账,可出台专门政策,明晰从2020年开始的问题解决思路,可对拖欠时间较长、运营指标良好的项目优先解决,以此优化市场预期。 其次,从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出发,鼓励运营集中式光伏电站的民企与国有电力企业开展新能源发电领域的跨所有制合作。2019年以来,运营电站的民营企业为减轻电站负担开始尝试通过股权出让的形式与国有电力企业合作。这种尝试具有现实意义,民营企业走专业化道路,重点提升制造能力;国有电力企业发挥规模优势、资源优势和电站管理优势,主导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营和维护。鼓励双方合作,不仅可以解决电站运营难题,还可通过上下游的分工合作让民营光伏企业更好地融入我国电力格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 周健奇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穆静
  • 《光伏进入“大合作时代”》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0-11-12
    • 事情正在起变化! 2020年以来,中国光伏正加速步入“大合作时代”。   “大合作时代”就是真正的强强联合、强强互补,甚至强强之间互相参股。   从企业的迎来送往看,今年很多光伏企业拜访央企/国企的频率明显增多,企业高层次互访更加频繁。比如,6月5日,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带着一众高管在京拜会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钱智民。   此外,光伏企业各路称得上“大佬”的企业家们彼此的“迎来送往”和战略合作明显增多。比如,7月14日-15日,钟宝申、曹仁贤、高纪凡和远景能源的董事长张雷一起出现在通威集团总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热情接待。今年先后“做客”通威的“大佬”,还包括华为数字能源产品线总裁周桃园、TCL科技董事长李东生等一众光伏企业家。   再者,今年先后成立的"M10联盟"和600W+光伏开放创新生态联盟,两者几乎形成明显的阵营区分,明枪暗战,你来我往,成为光伏行业众所周知的“事件”。到了9月25日,隆基股份和通威股份发布公告,两大巨头深度战略合作“刷屏”业界。   不管是高层的迎来送往、战略合作还是成立“联盟”,其核心目的就是形成更深入、更紧密、更长远甚至“排他”的利益联盟。2020年,企业之间的各种“大合作”,很可能深刻改变未来的竞争格局;并深刻影响产业的竞争形态。   1.通威股份&隆基股份   9月25日,通威股份发布公告,正式宣布与隆基的战略合作进展。同时,隆基股份也发布《隆基股份关于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根据通威与隆基双方公告,对于双方加深合作,根据智汇光伏梳理分析如下3点:   1)通威、隆基互相大比例持股。A.双方以每年 10.18 万吨为多晶硅料供需合作基础目标,隆基优先采购通威;通威优先供应隆基。(参照目前技术水平,1W大概折合约3g硅料,10.18万吨大约35GW )B.四川永祥新能源:年产7.5万吨硅料,永祥股份持股85%,隆基持股15%;云南保山通威:年产4万吨,通威持股51%,隆基持股49%!   2)都是各自环节的老大,门当户对。隆基是目前全球最大的单晶硅片生产企业,如不出意外,2020年组件出货量可能可能第一或者第二;通威目前是全球最大的电池片生产企业,如不出意外,通威明年将成为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级多晶硅料生产企业。硅料(通威)→硅片(隆基)→通威(电池片)→组件(隆基)都是全球第一,而且业务互补,这门亲事看起来似乎很门当户对!    3)合同标的在各自产能中占比很大。根据隆基近期的扩产计划可推算:2020年底,隆基单晶硅片产能将达到75GW;2021年底,隆基单晶硅片产能将达到105GW;此次35GW的合作大约占到隆基2021年底三分之一的产能!   根据通威2月12日发布的硅料和电池片产能的2020~2023年规划,硅料产能扩产计划如下:此次10.18万吨的产能几乎是通威2021年底硅料的绝大部分产能。可见,无论对隆基来说,还是通威来说,35GW、10.18万吨的合作,都在公司整体盘子里占有非常大的比例!    2. 通威股份&天合光能   9月10日,通威股份(600438.SH)、天合光能(688599.SH)等两家公司的创始人,双双出现在四川成都通威国际中心的五楼会议大厅内。双方宣布共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强调各自产业链分工,继续携手推动光伏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签署仪式上,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表示,垂直一体化发展存在一定风险,未来仍将以电池、组件业务为核心,目标是成为全球领先的光伏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在上游环节,会与行业内龙头企业深度合作,利用双方优势,实现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推动行业走上新的高度。   刘汉元则指出,分工合作可以让行业生态更好发展,让彼此利益最大化。从全球领先的企业经验来看,产品专业化程度相对较高,着力点相对更聚焦,利人利己,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3. 大唐集团&隆基股份   9 月 25 日, 隆基股份与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在西安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大唐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陈飞虎,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彭勇与隆基股份董事长钟宝申、隆基全球营销高级副总裁佘海峰,作为见签嘉宾共同出席了本次签约仪式。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在新能源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和技术创新优势,建立全方位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进全球清洁能源的规模化发展和应用,加速能源结构转型升级。   隆基股份董事长钟宝申在会议中介绍了隆基在光伏领域的产业布局和技术创新优势,并对全球光伏市场的发展态势做了展望。大唐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陈飞虎则表示希望双方能共同秉持高质量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深化开展多渠道、多领域、多层次的深度合作。   4. 隆基股份&华能集团   9月5日,隆基股份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在西安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隆基股份总裁李振国、华能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邓建玲出席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全方位战略合作关系,在光伏基地项目开发、设备技术供应,项目集约化管理效率升级及“大数据平台+数字化电站”研发等方面开展合作,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5、云南能源投资集团&隆基股份   6月8日,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李振国一行到访云南能源投资集团,李振国与云南能投董事长段文泉交流座谈。   李振国表示,隆基股份构建了从硅片生产到组件制造、电站开发的光伏产业链布局,近年来致力于战略布局云南,打造绿色高效光伏产业基地。希望双方在此次战略协议签署的基础上,依托云南省绿色能源载能产业的发展,实现强强联合,延伸光伏产业链,推进产业协同发展,带动云南省绿色能源产业做强做大。   此次会面,西安隆基清洁能源公司董事长张长江与云南能投集团总裁谢一华代表双方签署协议。双方围绕绿色能源开发、产业链协同等方面达成合作意向,旨在推动云南省绿色能源及先进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6.华为&华电山西能源公司   6月29日,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全面合作协议,进一步拓宽华电在晋绿电发展空间。双方将根据协议,紧密结合新能源发展趋势以及山西省“新能源+储能”试点示范要求,加强储能技术研发、推广应用等交流与合作,共同打造朔州市“光+储联合技术创新应用中心”,加快晋北光伏发电基地与配套储能项目的一体化开发,促进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早日落地。   7.协鑫集团&山东能源集团   3月16日下午,山东能源集团与协鑫集团采取线上视频签约的方式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山东能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位民,协鑫集团董事长朱共山在签约仪式上致辞,并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   李位民表示,山东能源集团与协鑫集团的战略发展方向和企业愿景目标高度一致,双方在做大做强电力产业、打造新兴综合能源标杆企业等方面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是一次双赢的战略选择。下一步,希望双方在合作开发光伏电站项目的基础上,围绕风电、LNG码头、煤与电等产业领域,完善会晤与沟通协调机制,搭建平台、深化合作,实现共赢新局面。   朱共山在致辞中对山东能源集团在合作前期做出的大量细致工作表示感谢。希望在国家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的政策驱动下,依托山东能源集团作为“山东第一企”的综合优势,融入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五新产业”的建设热潮,与山东能源集团开展全方位、深层次、高规格的合作。   8.协鑫新能源&国家电投贵州金元   8月底9月初,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苏州举行华南区域新能源项目协议签约仪式,贵州金元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鹤与协鑫新能源副总裁任峰签署了《华南区域 7 个光伏电站项目并购框架协议》、《广西钦州300MW 光伏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   8 个项目总规模共计 65 万千瓦。签约仪式后,双方就目前光伏上游产业链发展、光伏+储能市场开发,光伏电站投资市场前景、光伏资源与运营管理等展开了探讨与交流。下阶段,双方将重点围绕绿色能源领域,在广西、广东、海南等华南区域就光伏发电平价项目及存量项目等方面合作。   9.中电科装备&国电投   9月21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独资公司中电科电子装备集团与国电投北京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电站项目合作开发、综合智慧能源建设、优质光伏产品供应、国际业务等领域深化扩展合作空间,实现长期稳定共赢,推动双方实现高质量发展。中电科电子装备集团是我国以集成电路制造装备、新型平板显示装备、光伏新能源装备以及太阳能光伏产业为主的科研生产骨干单位。   10.上能电气&上海电气   6月19日,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以下简称“输配电集团”)总裁肖卫华率队到访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能电气),并与上能电气董事长吴强、总裁段育鹤进行亲切会谈,双方就未来发展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开拓能源产业发展新局面。   输配电集团战略规划部部长李晓明与上能电气副总裁李建飞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公司总经理张文忠、副总经理郑锐,上能电气华东区域销售总经理何杰、总裁助理刘洋、供应链总经理文晓飞等领导陪同双方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共同见证了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赢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产业竞争优势,在光伏发电、储能业务、国际市场开拓、环境保护及技术创新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创新商业模式及合作方式,共同推进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应用,携手迈向产业价值链高端。   11.正泰电源&中国水发兴业能源集团   8月8日,上海正泰电源有限公司与中国水发兴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开展深入合作,携手探索新能源及储能领域。   中国水发兴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历经25年的稳健发展和持续创新,公司逐步发展为专注清洁能源、绿色建筑、新型材料三大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资产规模达120亿元人民币。   正泰电源系统依托并传承正泰集团35年专业的电源及电力研发制造经验,为户用、商用屋顶及地面电站光伏系统提供完善的全产业链解决方案,正泰电源光伏逆变器安装量超过15GW,储能安装量超过50MWh,项目遍布全球25个国家。   12.东方日升&中广核集团   6月11日,中国广核集团在北京召开新能源业务领域2020年供应商大会。本次大会以“破局求新、笃信伴行、共赢未来”为主题,聚焦新能源行业进入平价竞价时代及如何与供应商伙伴携手破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作为组件品牌价值前五龙头企业,东方日升应邀出席并凭借行业领先的产品品质和专业完善的服务水平,获“战略合作供应商”及“五星级供应商”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发挥各自在产业领域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行业的繁荣和规范发展,中广核新能源与东方日升在会上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全面落实战略合作协议各项内容,加大资源配置与整合力度,以开放的姿态和方式,在产业链上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开展合作,开拓产业新格局,在实现企业自身发展的同时,推进我国新能源产业链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13.SNEC期间超过50家企业达成战略合作   2020年6月初,上海SNEC期间,超过50家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并在现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这些企业包括天合光能、协鑫、阿特斯、爱康光电、中建材新能源、隆基股份、晶澳太阳能、华为、金风、华东院、电建国际、贵州工程、宁德时代、康恒环境、江西电建、正泰新能源、澳洲茂能、通威股份、日托光伏、中广核新能源、沃太能源、尚德电力、科华恒盛、中建材浚鑫、GreenDeal、普兆新能源、安泰新能源、锦浪科技、爱士惟、东方日升、TüV莱茵、英威腾、上海派能、晶科能源、因能、One Stop Warehouse、采日能源、长江智慧、航天机电、上海航融新能源、DEPCOM POWER、优得运维、Sunseap集团、天马光伏和富阎能源等。   14.晶科科技&bp中国   7月6日,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科技”)发布关于与 bp 中国签订合作备忘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指出双方有意在光伏领域的技术创新,能源服务能力的孵化,光伏项目的开发与投资领域寻求潜在合作机会。   公告提到,晶科科技和bp 中国签订了《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双方合作的内容为探索以设立合资公司的方式,联合开发中国境内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或者地面式电站。此合作将授予晶科科技在设备、工程总承包和运营维护服务方面的优先合作权,晶科科技将向bp 中国授予晶科科技储备项目的优先合作权。晶科科技或者合资公司可为bp 中国本地的运营资产、bp 中国的供应商或合作伙伴提供低碳化的解决方案。   15.阳光电源&凯盛科技集团   4月8日,阳光电源与凯盛集团在安徽蚌埠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中国工程院院士, 凯盛科技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彭寿,阳光电源党委书记、董事长曹仁贤出席仪式,凯盛科技集团常务副总经理、蚌埠院常务副院长马立云,阳光电源电站事业部副总裁焦文广分别代表双方签字。   根据协议,阳光电源与凯盛集团将在技术研发、项目推广、产品互用、国际业务支持和行业协会建设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战略合作,重点加强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系统设计、工程施工、运营方面的技术、质量、管理规范等领域的深层次合作。   5月7日,中建材浚鑫与阳光电源在合肥就进一步深化落实凯盛集团与阳光电源战略合作进行深入交流并达成广泛共识。   16.林洋能源&华能集团江苏公司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签订光伏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根据公告,林洋能源将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其中江苏华能占股90%,林洋能源占股 10%,双方均以货币按股比同步出资。合资公司由江苏华能管理,江苏华能运用合资公司与林洋能源开展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合作。此外,公告表示,双方一致同意以合资公司或合资公司设立的项目公司名义在重点布局地区按江苏华能技术经济标准开发大型光伏电站,计划在2020年至2022年每年开发不少于50万千瓦,累计开发不少于150万千瓦光伏电站。   17.三峡新能源&电规总院   10月10日,三峡新能源与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在京举行座谈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三峡新能源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赵国庆,电规总院党委书记、董事长杜忠明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前,双方就加强资源共享、深化新能源领域业务合作,推进资本战略合作、人才交流等方面深入交换意见,并达成重要共识。   18.国家电投&爱康集团   2020年5月,国家电投福建公司与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暨山西、河北400MW项目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张家港市举行。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光伏、风电项目合作开发建设、光伏电站并购、异质结太阳能电池产研结合、光伏电站运营服务等领域全面深化战略合作,并建立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促进双方的产业发展。   19.大唐国际&亿利集团   7月28日,亿利集团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举行了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根据协议,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在光伏发电、清洁能源、煤炭供销、环境治理等方面开展全面战略合作。   20.晶澳科技&彩虹集团   3月18日,晶澳与彩虹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过“云签约”方式,就采购光伏玻璃产品及服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晶澳执行总裁牛新伟博士与彩虹新能源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仝小飞分别代表双方签约。   21.晶澳科技&新特能源   9 月 15日丨晶澳科技(002459.SZ)公布,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海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东海晶澳”)与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特能源”)签订《战略合作买卖协议书》,达成战略合作,东海晶澳及其所属集团公司下其他公司(“买方”)计划于2020年10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向新特能源及其下属公司(“卖方”)采购原生多晶硅9.72万吨,产品单价以月度议价方式进行确定,以签订的当期合同执行确认单为准。   22.隆基股份&亚洲硅业   8月18日 - 隆基股份(601012)晚间公告称,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为保证多晶硅料的稳定供应,公司全资子公司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银川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与亚洲硅业(青海)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多晶硅料的长期采购协议。   公告显示,本合同为多晶硅料长单采购合同,根据PVInfoLink2020年8月13日公告的多晶硅料均价测算,预估本次合同总金额约为94.98亿元(不含税),约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的40.16%。   23.上机数控&大全新能源   上机数控(603185)8月24日晚公告,子公司签订重大采购合同: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拓展单晶硅业务,产能逐步扩大,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的需求也逐步增加。   为充分保障原材料的供应,公司下属全资子弘元新材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就“多晶硅料”的采购签订合同,参照 PVInfoLink 最新公布的价格估算,预计合同金额约为 2020-2022 年19.44-28.80 亿元(含税),不含税为 17.20-25.49 亿元,占公司 2019 年营业成本 4.92 亿元的 350%-518%,属于特别重大合同。   24.600W+光伏开放创新生态联盟成立   7月9日上午,600W+光伏开放创新生态联盟正式宣告成立。联盟由硅片、电池、组件、跟踪支架、逆变器、材料及设备制造商等光伏产业链上、下游39家企业共同参与组建。联盟成员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发挥各自产业优势,串联产业链各环节,共同促进光伏产业迈入下一个具有突破意义的新时代,推动光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