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申报2018江苏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4-09
  • 苏经信运行〔2018〕204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昆山、泰兴、沭阳经信委(局):

    为深入开展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加快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制造企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提高全省服务型制造整体发展水平,根据《关于推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工作意见》(苏经信运行〔2015〕497号)精神,现决定开展2018年度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下称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积极鼓励制造企业顺应发展趋势,从主要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和服务转变,拓展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增值服务,加快实现从生产加工向材料供应、研发设计、品牌建设、管理服务、营销推广等环节延伸。推动服务化模式创新,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创新多种形式“产品+服务”经营模式。实现企业在服务中收益、在服务中增值、在服务中创新,形成制造与服务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重点领域如下:

    (一)总集成总承包。制造企业以价值链延伸与再造为重点,具有系统集成和一站式解决方案的服务能力,提供产品的同时,也提供设计、承接项目等系统方案的总集成总承包服务。

    (二)个性化定制。制造企业通过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改造,建立产品多样化和定制化的生产模式,使生产和消费环节对接。把用户体验视为企业战略的核心要素,围绕发现用户核心价值,加强体验设计,畅通用户体验渠道,优化用户体验环境,构建全流程用户体验服务,实现个性化的精准营销。

    (三)在线支持服务。制造企业通过发挥技术、人才、品牌、服务优势,以生产制造为中心,开展在线监控检测。围绕企业自身产品,利用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数据服务平台和设备跟踪系统,进行在线数据采集、运行分析、故障诊断、系统维护和设备升级等服务。

    (四)全生命周期管理。制造企业延伸服务链条,从主要提供产品制造向提供产品和服务转变。通过整合产业链上下游生产与服务资源,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维护管理、产品再制造和回收处置能力,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

    (五)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制造企业依托技术的人才专业优势,通过业务流程再造,面向行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立足企业产品功能,为其他单位(个人)开展检验检测、仓储物流、电力需求侧管理、视频会议、互联网管理等专业化服务。

    (六)融资租赁服务。制造企业通过建立企业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方式开展融资租赁服务,通过开展设备融资租赁服务,扩大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

    (七)供应链管理。制造企业开展生产物流的优化提升,实施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库存、精益供应链等模式,高效运用订单管理、物流配送、仓储库存等供应链服务,通过优化供应链管理,实现企业提质增效。

    二、申报条件

    (一)省内依法注册的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已正常经营两年以上,拥有自主品牌或自主生产的核心产品,企业组织结构健全,申报主体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规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同一集团的多个子公司不得重复申报。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培育企业经培育已符合示范企业条件的,可按申报程序进行申报。

    (二)企业服务管理体系健全,具有较强的服务型制造能力,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良好的盈利能力,近三年内实施服务型制造项目不少于3个。2017年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其中综合服务收入占比不低于25%,企业利润总额不低于100万。(注:其中申报供应链管理方向的企业对近三年内实施服务型制造项目的个数和企业综合服务收入占比等两项内容不设指标要求)

    (三)企业服务型制造发展符合国家和省服务型制造发展方向,在本行业或行业细分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等具有一定的优势地位,企业能够通过模式创新形成核心竞争力,并在战略规划、管理运营、模式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服务绩效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对行业服务型制造发展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工作要求

    请各地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审核筛选企业申报材料(附件1),在确认企业申报材料符合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于2018年4月30日前汇总上报我委(电子版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附件2)请一并报送)。之前已申报过但未被评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可按照要求组织材料再次申报,所占比例不超过当地申报总数的50%。我委将通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信用审查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2018年度“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名单。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我委将予以重点培育和指导,相关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引导资金给予优先支持。

    联系电话:025-83392419

    邮箱: shenmb1510@126.com

    附件:1、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材料.doc

    2、汇总表.xls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27日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通知.pdf

  • 原文来源:http://jssjxw.jiangsu.gov.cn/art/2018/4/8/art_6278_7561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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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zhang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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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经信软件〔2018〕584号 省大数据发展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经信委,昆山、泰兴、沭阳经信委(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强化大数据引领推动融合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数动未来”专项行动),培育融合创新骨干企业,促进我省软件企业向以大数据为核心的新技术新模式转型升级,现组织实施2018年软件企业转型升级计划(“腾云驾数” 转型升级计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推荐、优选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转型成效突出的软件企业,整理汇编示范案例,全面宣传、推广转型经验。推动地方、高校、园区和有关软件企业技术中心开放已建平台、提供各类工具,为软件企业提供转型发展所需资源,重点培育平台类企业。分行业、分领域整理发布“腾云驾数”计划企业、产品、服务推荐目录,帮助对接国家和省级工业云平台、工业互联网、工业大数据等相关工程,助力企业开拓市场。 (一)优选 1、优选转型升级成效突出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在全省征选一批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实现有效转型升级的优秀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及其提供的优质产品、平台、服务和解决方案,并汇编成册。 2、征集重点行业新一代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应用需求。从我省先进制造业企业中征集新一代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应用需求,同时从省大数据办成员单位所辖行业中征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的行业应用需求,并汇编成需求目录。 3、优选“腾云驾数”融合创新发展案例。在全省优选100个利用大数据等新一代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进行融合创新发展的案例,汇编“江苏省‘腾云驾数’融合创新发展案例集”,并进行推广发布。 (二)宣传 1、在《江苏软件与服务》期刊开设的“热点聚焦”栏目,重点宣传100个融合创新发展案例。 2、在“江苏软件搜索网”上,发布“行业应用需求目录”。 3、在第十四届南京软博会中心展区,展示优选的“腾云驾数”转型升级企业、产品、平台、服务、解决方案目录和融合创新发展优秀案例。 4、在“江苏软件服务”微信公众号上,展示“腾云驾数”转型升级企业、产品、平台、服务、解决方案目录和融合创新发展优秀案例。 (三)对接 1、举办江苏省企业“腾云驾数”转型升级对接推介会,宣传推介“腾云驾数”转型升级企业、产品、平台、服务、解决方案目录和融合创新发展优秀案例,进一步营造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輿论氛围。 2、省大数据办各成员单位优先推荐“腾云驾数”入选企业与所辖行业应用单位进行对接。 (四)支持 1、对优选的“腾云驾数”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在项目申报、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省“数动未来”融合创新中心等重要评审中,给予适当加分,并重点推荐。 2、面向积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进行业务升级的中小企业发放“数动未来”升级券,面向积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进行创新提升的社会治理单位发放“数动未来”创新券。升级券和创新券可以用来补助购买“腾云驾数”目录中的平台、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 3、推动地方、高校、园区和有关软件企业技术中心开放已建平台、提供各类工具,为“腾云驾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提供转型发展所需资源,重点培育平台类企业。 4、帮助“腾云驾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对接国家和省级工业云平台、工业互联网、工业大数据等相关工程,助力企业开拓市场。 二、阶段安排 7月25日前,完成“腾云驾数”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产品、平台、服务、解决方案征集,以及行业应用需求目录和“腾云驾数”融合发展案例征集工作。 8月上旬完成“腾云驾数”优选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名录和产品、行业需求目录和“腾云驾数”融合发展案例的优选和汇编,启动线上宣传。 8月31日-9月3日,在南京软博会“中心展区”展示转型升级成效突出的“腾云驾数”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类企业和部分优秀融合发展创新案例。 9月-12月,举办江苏省“腾云驾数”转型升级企业线下对接推介活动。 三、工作分工 (一)宣传发动。省大数据发展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地方经信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和工作分工,转发有关文件并组织相关行业应用单位和软件企业积极参与。 (二)推动落实。请各市经信部门指导相关软件企业填报“腾云驾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融合创新发展案例申报表(见附件2),省大数据发展办成员单位指导所辖行业应用单位填写行业应用需求征集表(见附件3),并于7月25日前,将相关表格发送至指定邮箱:573693453@qq.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经信委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胡锦恒,025-69652627;省软件行业协会 何满怀,025—83344015、13851662078;夏冰莹,025-83344016,13913308713 附件: 1、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申报表.doc 2、融合创新发展案例申报表.doc 3、行业需求征集表.doc 江苏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大数据发展办公室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18日
  • 《江苏出台《行动计划》 三年培育百家智能制造领军企业》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7-12
    •   为进一步做好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工作,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日前印发了《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江苏将创建约50家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培育约100家智能制造领军企业,形成一批智能制造标准,引导和带动全省智能制造水平稳步提升。   据了解,自2015年以来江苏省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已累计创建示范智能制造车间536个,为创建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奠定了良好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创建一批示范智能工厂,培育一批智能制造领军企业的要求,结合《江苏省“十三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和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推进工作部署,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明确,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注重工厂建设与互联网平台建设、产业生态建设相结合,充分依托和发挥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和省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的创建优势,聚焦“设施互联、系统互通、数据互享、产业互融”建设内容,培育创建一批示范引领作用强、综合效益显著,覆盖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引导和带动全省智能制造水平稳步提升。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以机械、汽车、电子、医药、纺织、轻工等领域为重点,创建50家左右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培育100家左右智能制造领军企业,形成一批智能制造标准。   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总体上分为离散型智能工厂和流程型智能工厂两类,《行动计划》指出,每类智能工厂创建遵循相应示范体系要求,总体上各类智能工厂遵循以下共同原则与要求:   一是设施高度互联。建立各级标识解析节点和公共递归解析节点,促进信息资源集成共享;建立工业互联网工厂内网,采用工业以太网、工业无源光网络PON、工业无线、IPv6等技术,实现生产装备、传感器、控制系统与管理系统的互联;利用IPv6、工业物联网等技术实现工厂内、外网以及设计、生产、管理、服务各环节的互联,支持内、外网业务协同。   二是系统高度互通。工厂的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数字化模型可进行模拟仿真,应用数字化三维设计与工艺技术进行工艺设计、工艺仿真;建立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计划、调度、质量、设备、生产、能效等管理功能;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供应链、物流、成本等企业经营管理功能;建立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实现产品设计、工艺数据的管理;建立试验数据管理系统(TDM),实现产品试验、测试、在线检测数据的管理;建立质量信息管理系统(QMS),实现供方质量检验、关键工序SPC分析、过程质量数据采集、管理与分析等。在此基础上,制造执行系统(MES)、企业资源计划(ERP)与数字化三维设计仿真软件、产品数据管理(PDM)、试验数据管理(TDM)、质量信息管理(QMS)、供应链管理(SCM)、客户关系管理(CRM)等系统实现互通集成。   三是数据高度互享。建立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SCADA),实现生产进度、现场操作、质量检验、设备状态、物料传送等生产现场数据自动上传,并实现可视化管理。制造执行系统(MES)、企业资源计划(ERP)与数字化三维设计仿真软件、产品数据管理(PDM)、供应链管理(SCM)、客户关系管理(CRM)、质量管理系统(QMS)、试验数据管理系统(TDM)等系统之间的多元异构数据实现互享。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有功能安全保护系统,采用全生命周期方法有效避免系统失效。   四是业态高度互融。构建基于云计算的集成共享服务平台,实现从单纯提供产品向同时提供产品和服务转变,从大规模生产向个性化定制生产转变,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相融合。   《行动计划》强调,创建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一是科学筛选项目。分业分类制定智能工厂示范体系,调研建立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创建项目库,同时对省内智能制造领军服务企业进行调研摸底,建立领军服务企业基础数据库。按年度动态明确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在申报基础上组织委内相关处室和行业专家遴选优质项目。   二是加强过程管理。组织专家对入库项目进行诊断,形成目标明确、操作可行的诊断报告,企业根据诊断报告意见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形成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创建任务书。建立创建目标考核责任制,加强实施过程监管,确保时间进度和创建成效。   三是加强工作协同。建立统筹协同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加快发展智能装备和工业软件,培育壮大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四是优化服务保障。组织开展专题现场对接推进活动,促进智能装备制造商、系统集成商与创建企业对接。加强产融合作,促进金融机构为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加强协调服务,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的有效支持。加强经验总结,及时宣传推广智能工厂创建经验,引导带动相关行业企业加快发展智能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