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发布HPAI风险评估报告》

  • 来源专题:食物与营养
  • 发布时间:2017-04-18
  • 德国发布26个欧洲国家就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HPAIV)H5N8的检测报告。报告显示病毒正在快速蔓延,该疫情在空间上正在快速扩散。欧洲不同地区的禽流感案例每日增加;动物园以及野生动物园的鸟类也受到波及。德国野生鸟类和禽类感染禽流感病毒的数量已达69例,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

    野生鸟类

    虽然在2014年与2015年爆发的H5N8疫情中,只在个别看起来并无异样的野生鸟类(三只野鸭,一只水鸭和一只海鸥)中发现H5N8禽流感病毒,但目前已在大量死去的水禽和吃腐肉的猛禽(如秃鹰、白尾鹰和海鸥)体内发现禽流感病毒。截止到目前,已在47种不同的鸟类物种中检测到该病毒,包括潜鸭、水鸟、海鸥、天鹅等鸟类,以及个别案例中的野鸭、鹅、猛禽和吃腐肉的鸣禽(例如乌鸦)。健康的水禽体内或其粪便中也检测出了H5型禽流感病毒,这表明了一种可能性:野生鸟类可以将该病毒排泄出体外而不导致疾病或死亡。已经得出的结论是,在野生水鸟中H5N8禽流感病毒正在持续蔓延,并且已发现的死禽只是冰山一角。

    如果天气继续寒冷下去,鸟类会继续迁徙。大多数水鸟选择离开寒冷的地区,前往无冰的水域。这种天气条件可能导致疫情在内陆地区和南欧的野生鸟类中扩散。

    家禽与动物园/野生动物公园

    德国已有 54个家禽饲养场和15个动物园或野生动物园感染了H5N8型禽流感病毒。几乎所有感染病毒的饲养场都位于已发现众多死亡的、呈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阳性的水禽的地区内。在爆发疫情的野生动物园中,很有可能接触到野生水鸟的水禽受到了波及。在大多数家禽饲养场中,直接或间接接触受污染材料(鞋、车辆、物体)是最可能的感染途径。德国弗里德里希洛弗勒研究所(FLI)调查发现,所有疫情中,通过购买家禽、饲料和饮用水可能被感染的风险都被忽略了。受感染的地区的大多数是初次爆发疫情,并没有进一步扩散。但有三例疫情很可能是二次爆发。在野生鸟类和家禽可能接触的地区,很有可能爆发以及扩散疫情,并产生新的感染源。

    系统发育分析

    遗传分析显示,该病毒与在2016年夏天首次在俄罗斯南部检测到的H5N8病毒相似。该病毒与在2014年与2015年在欧洲爆发的H5N8病毒具有显著遗传性差异。因此,该病毒很可能是最新引入的,且传播途径与2014年的途径相同,即在俄罗斯通过野生鸟类传播。系统发育分析认为,从中亚到中欧的过程中,发生了至少一种其他禽流感病毒的基因重组事件。通过购买家禽和家禽产品从中国或邻近亚洲国家直接引入病毒是不太可能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病毒会呈现其他遗传规律。疫情爆发调查的结果表明,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德国感染疫情的饲养场与东亚或东南亚地区感染疫情的饲养场有任何直接关联。(必须指出,所有受高致病性禽流感影响的国家均已禁止进口家禽和家禽产品)。已在水禽中发现的禽流感病毒,与在2014年与2015年流行的病毒相比,和当前H5N8病毒经过变化的基因组片段构成有一定关联。

    自2016年12月中旬起,H5N5亚型禽流感病毒在野生鸟类中爆发,该病毒现已首次蔓延至家禽饲养场。这种病毒是原始H5N8病毒的重组。如果几种亚型病毒存在于同一受感染的动物中并且在复制期间交换遗传物质,则产生了混合型病毒,被称作重组。H5N5病毒的首例分析也显示其与来自俄罗斯-蒙古边境地区的H5N8病毒有一定联系。它似乎与H5N8同时或在其不久后进化,但与H5N8具有遗传性差异,之后被引入德国。当致病性或高或低的流感病毒在一个群体中感染时,总是会产生病毒重组。

    至今,尚未发现人感染H5N8或H5N5禽流感病毒的案例。

    结论与建议

    由于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H5N8在26个欧洲国家的野生鸟类中以及德国15个州中蔓延,估计很有可能会通过野生鸟类和家禽之间的直接与间接接触而致使病毒被引入家禽饲养场或动物园中,尤其是水鸟休息区和聚集区,包括野生鸟类聚集的农田。

    当前的首要任务是保护国内家禽饲养场不被感染H5N8病毒。重点是在野生鸟类栖息地和家禽饲养场之间建立物理性和功能性隔离。将家禽在室内饲养以及采取其他生物安全措施可以最大程度降低其与被感染野生鸟类直接和间接接触的风险。尤其是间接传播途径,例如受到野鸟污染的饲料,必须与水和受污染的垃圾和物品(鞋、手推车、车辆等)相隔绝,并采取适当的消毒措施。必须防止家禽饲养场之间的病毒传播。这需要实施严格的生物安全措施,特别是对设备和车辆进行清洁和消毒。生物安全措施的修订、优化以及严格执行至关重要。家禽饲养者有义务依据法律遵守基本的生物安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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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欧盟可再生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总量中占比增至18%,有12个成员国的进展符合其国家目标,但仍有5个成员国进展较为缓慢。总体而言,欧盟有望实现其2020年可再生能源目标。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越来越受市场因素驱动,成员国越来越倾向于通过竞争性招标来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并确保按照国家援助和欧盟内部能源市场规则的要求,将可再生能源整合到电力市场。欧盟鼓励成员国探索使用合作机制的所有方案,包括统计数据转移,以确保实现其2020年可再生能源目标。欧盟委员会准备支持成员国之间缔结统计协定和开展相关对话,包括通过正在筹备的欧盟可再生能源发展平台。2020年后,欧盟将全力推进成员国对2030年可再生能源目标的贡献,包括通过2021年发布《可持续增长战略》(Sustainable Growth Strategy)以及欧洲旗舰计划“Power up”以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使用。最近商定的欧盟可再生能源融资机制允许成员国投资可再生能源项目,以换取参与成员国的统计归属。此外还将修订相关的国家援助指南,特别是《国家环境和能源援助指南》,以加快可再生能源的部署。 3、能效 欧洲能源联盟已经认识到能效在实现所有气候和能源目标方面的关键作用,并将“能效第一”原则写入相关法案。2018年,欧盟终端能源消费同比上升0.2%达到11.24亿吨油当量,比2005年下降了5.9%,比2020年目标高出3.5%;一次能源消费同比下降0.6%达到15.52亿吨油当量,比2005年下降了9.8%,比2020年目标高出4.6%。由于经济活动增长推动能源消费上升,成员国实施的新政策和措施不足以降低能源消费并使其回到实现2020年目标的轨道上。欧盟能效领域创造的直接就业机会从2000年的24.4万个稳步增加到2017年的96.4万个,年均增速(17.4%)超过了其他经济体(0.5%)。 2020年的部分数据表明,新冠疫情危机对欧盟能源需求产生了重大影响。即使这有助于实现2020年的能效目标,也不会导致能源消费的结构性下降。一旦经济复苏,预计会出现反弹效应。欧盟计划通过2021年《可持续增长战略》以及欧洲旗舰计划“Renovate”,提高公共和私人建筑的能源和资源效率,并通过智能家居和智能电表推动数字化发展,帮助欧洲从新冠疫情危机中复苏。欧盟委员会正在制定更多指导方针,并将“能效优先”原则纳入所有相关政策提案,如欧盟能源系统集成战略、“翻新浪潮”计划和即将修订的跨欧洲能源网络。成员国还需要在经济规划、政策和投资决策中考虑能效措施。 4、能源安全 尽管新冠疫情危机对能源需求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但欧盟成员国确保了能源基本业务的连续性。欧洲能源联盟关于能源安全的立法框架,如《电力部门风险防范条例》和《天然气供应安全条例》,在应对危机影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欧盟立法机构成立的专家组在促进跨境协调,以及成员国、系统运营商和能源部门相关机构之间的广泛合作和信息共享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作为后续行动,欧盟委员会正在评估能源供应的潜在脆弱性和提高能源技术关键供应链恢复能力的备选方案。欧盟新出台的《欧盟安全联盟战略》包括了一项加强关键能源基础设施恢复能力和网络安全的建议,欧盟委员会还开始制定网络法规,以确保跨境电力流动的网络安全。 电力部门方面,《风险防范法规》的实施确保各成员国能够相互合作,以预防、防范和缓解电力危机。此外,欧洲输电系统运营商网络(ENTSO-E)应用两种新方法能够首次确定最相关区域的电力危机情景,并可根据往年夏季情况进行季节充足性评估。欧盟委员会还通过了关于成员国在预防和管理危机方面相互提供援助时给予公平补偿的建议。 基础设施方面,欧盟制定了电力互联能力目标,一些成员国还没有达到2020年10%的互联目标。共同利益项目可以促进成员国的脱碳努力,并为欧洲的氢能市场奠定基础,这些措施可能涉及“互联欧洲”设施以及“促进经济复苏及其韧性增强基金”(Recovery and Resilience Facility)的旗舰行动Power up的支持,以通过现代化电网和增强互联性整合清洁技术和可再生能源。欧盟同时也在努力确保对现有的互联和数字平台进行充分利用,实施与内部电力市场设计相关的规定,使欧洲电力交易效率大幅提高。 天然气供应安全方面,成员国已经制定了预防措施和应急计划,包括减轻天然气供应中断影响以及确定国家和区域级的风险。欧盟委员会将继续帮助成员国执行团结原则,以确保即使在严重的天然气危机情况下,也能保障所有成员国的天然气供应。欧盟委员会已经评估了海上石油和天然气作业安全性的相关现行立法经验,并将于年底向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提交报告。 核安全保障方面,欧盟已建立涵盖整个核能生命周期的全面框架,包括对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欧盟委员会将继续监测这一框架在成员国的实施情况。欧盟还将继续在欧盟范围内促进核能安全发展,特别是在运营或计划建造核电站的国家,主要措施包括支持进行压力测试和采取后续行动,以促进合适和透明的执行过程。欧洲理事会特别强调了确保白俄罗斯Ostrovets核电站的核安全和环境安全的重要性。 5、内部能源市场 欧盟实施了一些重要举措加强内部电力和天然气市场,尽管取得了良好的进展,但还需做出更多努力。 在电力方面,欧洲清洁能源一揽子计划,尤其是2019年通过的新电力市场设计规则,为建立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能源市场铺平了道路。数据互操作性相关的实施法案有助于促进用户和新服务供应商参与市场,《电力法规》通过最大程度利用电力互连的规则来确保电力市场的进一步整合,这些规则将促进跨境贸易,使能源资源在整个欧盟得到更有效的利用。欧盟正实施一套全面的技术法规(网络法规),取得了积极成果。自2016年以来,各成员国零售电价逐渐接近,但仍存在较大差异,零售电价仍由监管机构制定,而不是由市场规律决定。税收对最终能源价格,特别是电力价格有着重大影响,这可以为推进特定能源品种的使用创造条件,成员国可以综合考虑税收影响以确保价格信号的变化能够促进清洁、公平的能源转型。欧盟能源税指令的一些税收减免实际是对化石燃料的补贴,与《欧洲绿色协议》的目标不符,对其的修订正在改进这些问题。 在天然气方面,欧盟内部市场已取得良好进展。欧洲天然气中心交易量一直持续增长到2020年,2020年第一季度仍同比增长了32%,不同天然气来源的连通性和获取途径也在不断改善。不过,2019年欧洲市场的天然气价格水平有所下降,但零售价格仍较2018年有所上涨。欧盟《能源进口法案》突出了欧盟对化石燃料进口的依赖以及面临的动荡国际市场。2016至2018年,欧洲能源进口总额增至3300亿欧元/年,扭转了从2013年最高峰(4000亿欧元)的下降趋势。2020年新冠疫情将降低能源进口价格,随着经济复苏,价格有望上涨,但可能要到2021年才能恢复到2019年的水平。 6、研究、创新和竞争力 (1)研究与创新 在研究与创新方面,欧盟的清洁能源公共和私营支出发展趋势并不乐观。与前几年相比,欧盟成员国在清洁能源研究和创新方面的支出略有减少,而欧盟清洁能源技术研究和创新的公共投入总额在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占比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是最低的。全球对于清洁能源技术的投资都出现下降趋势,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统计,2019年全球低碳能源技术的公共投入低于2012年。相应地,2012年以来清洁能源技术的专利申请量也在下降,而电池和智慧能源管理等高价值技术的专利申请一直在增加。 近年来,欧洲能源联盟研究与创新优先领域的私人投资一直在减少。此外,欧盟成员国、工业界、学术界和欧盟委员会对欧盟“战略能源技术计划”(SET-Plan)涵盖的研究和创新活动相关投资仅占到2030年所需资金投入的15%。欧盟成员国能够利用一系列政策工具支持研究与创新活动,如“地平线欧洲”、“创新基金”和“投资欧洲”等。“地平线2020”框架计划针对欧洲绿色协议的招标预算为10亿欧元,旨在解决关键的能源和系统集成挑战,包括海上和陆上能源的生产、对大规模电解槽的支持、清洁能源在港口、机场的使用以及高能效建筑的建设和翻新。 (2)竞争力 第一份竞争力进展报告显示,欧盟工业部门成功抓住了清洁能源技术需求增加带来的机遇。在增加值、劳动生产率、就业增长和普及率方面,工业部门的竞争力优于传统能源技术。就GDP而言,清洁能源部门在欧盟经济中越来越重要,而传统能源的重要性正在下降。欧盟工业部门得益于风能、可再生氢能和海洋能技术的先发优势。在欧盟不具备(或已失去)先发优势的领域,也需要持续努力追赶并建立竞争优势。 考虑到对太阳能和锂电池的需求增长,这些技术的模块化和在其他领域的应用潜力尤为重要,如将太阳能系统集成到建筑、车辆或其他基础设施中。欧洲电池联盟已经证明了欧盟成员国、研究团体和工业界之间更好的协调能够促使工业利益相关方投资清洁技术。基于这一成功探索,欧盟委员会发起了欧洲清洁氢能联盟和欧洲原材料联盟。同样,智能电网等其他关键技术也很重要,预计欧盟智能电网行业将在未来十年显著增长。考虑到绿色技术的绝大多数投资将在欧盟以外地区进行,有必要确保欧盟产业能够在公平的环境中竞争。 (3)补贴 欧盟有必要加大努力,以减少能源浪费并促进能源转型,能源补贴数据是进行准确监控的关键。能源补贴相关数据仍然零散,各成员国《国家能源和气候计划》的报告基本不完整。欧盟能源补贴报告显示,2018年欧盟能源补贴总额达到1590亿欧元,较2015年增长5%。其中,超过一半的补贴支持清洁能源转型,但化石燃料补贴仍占1/3(500亿欧元)。化石燃料补贴在过去十年相对稳定,2012年达到530亿欧元的峰值,随后从2015年开始再次增长,到2018年增长了6%。奥地利、丹麦、爱沙尼亚和匈牙利等成员国与这一总体趋势相反,大幅削减了化石燃料补贴。 7、结论与展望 欧洲能源联盟已成为实现《欧洲绿色协议》目标的重要支柱,新冠疫情危机的巨大压力已经验证了能源联盟框架的韧性,总体而言,能源联盟可以支持欧盟实现2050年碳中和目标。欧盟委员会将在未来几个月全力支持成员国制定强有力且经得起考验的国家经济复苏计划,以可持续和社会公平的方式推动欧洲的发展。 在这种背景下,必须尽快加大努力以减少对浪费性能源消费的支持,并将其转向促进清洁能源转型的措施,如终止化石燃料补贴。欧盟委员会将与成员国合作,减少化石燃料消费并逐步取消化石燃料补贴。此外,委员会将着手应对国家层面对清洁能源技术研究和创新投入明显减少的问题,以增强长期可持续增长的潜力,包括通过建立产业联盟在整个价值链上整合公共和私人资金等措施。欧盟委员会将继续与会员国密切合作,提出加强立法执行力度的具体解决方案,例如通过欧盟可再生能源发展平台和可再生能源融资机制。除了已经达成一致的立法之外,针对建筑和甲烷排放发布的战略补充了欧盟为实现2030年气候目标做出的努力,欧盟将在今年晚些时候提出有关海上能源和泛欧能源基础设施的战略。此外,欧盟委员会将在2021年6月之前提出关键的立法提案,助力实现2030年气候目标。
  • 《德国联邦风险评估所认为食品污染物的 风险应尽早识别和评估》

    • 来源专题:食物与营养
    • 发布时间:2018-07-10
    • 人们从饮食中获取物质不仅包含营养物质,还有二恶英、矿物油、全氟化物等超过特定摄入量就会影响人体健康的有害物质。德国联邦风险评估所(German Federal Institute for Risk Assessment)副所长莱纳•威特科斯基博士(Dr. Reiner Wittkowski)表示,对于食品污染物必须研发前瞻性的方法,及早发现新的威胁,才能避免事后诸葛。在食物中发现某种物质并不一定意味着会对健康造成威胁。但为了保护健康,食物中污染物的含量必须降低至人体可以接受的范围或技术水平允许的最小程度。随着工艺水平、环境条件、工业生产程序以及人们饮食习惯的不断变化,对食物中污染物风险的认知也需要定期更新。近期发布的特刊《食物中的污染物》(Contaminants in Foods)就介绍了评估健康威胁的方法,解释了污染物来源、污染物性质、潜在危害以及人们接触到污染物的含量(限指德国人) 。 食物污染物是指在生产、加工、运输等各个阶段受环境影响,并非有意添加到食物中的物质。现阶段关于污染物的科学知识以及是否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在食品中的含量的相关研究已经十分丰富。举例来说,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人们为减少二恶英污染采取了许多措施,这些措施减少了二恶英进入环境中的可能性以及进入食物中的几率,从而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母乳中二恶英的含量已经在过去30年间下降了近20%,由此可见,及早采取有效的措施调控污染物的含量就有利于长期减少污染物在环境以及人体中的含量。 此外,针对其他一些有害物质,例如全氟烷基或多氟烷基物质(per- and polyfluorinated alkylated substances,PFAS),因难以降解的工业化学品属性需要对其进行更多的研究并采取应对措施。由于具有特殊的技术性能,全氟烷基物质能够赋予水、尘土和油脂等物质以防护剂的性质,因此广泛应用于工业制造和产品生产中,基本上无处不在。部分全氟烷基物质在人体中的半衰期长达数年,浓度过高时会损害肝脏,未来需要高度关注。一些全氟烷基物质也已被证实能够影响生殖或引发癌症。因此,应该监控食物中全氟烷基物质的含量,避免全氟烷基物质进入环境中,尤其是一些已发现全氟烷基物质含量明显过高的地区。 除了二恶英和全氟烷基物质等顽固的有机污染物,特刊也谈到了关于食物中纳米和微米物质以及金属和非金属物质的最新研究,特别强调了包装材料也含有会进入食物中的污染物质。例如,报纸印刷用墨含有矿物油。同时,特刊也分析了由于自然因素或温度过高造成食品污染的案例。一种物质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的关键在于该物质的含量,即人体的实际摄入量。特刊对于人体实际摄入量的具体内容已在“餐饮研究”(MEAL Study)案例(分析和评估餐饮中食物含量的研究)中做出了解释。此外,特刊中也涵盖了一项食物中污染物风险感知的最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