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3日
中国和越南的核安全监管机构今天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两国于2000年签署了核能源合作协议。
越南辐射与核安全机构(VARANS)总干事阮浩海(Nguyen Tuan Khai)与中国驻美大使、中国国家核安全管理局(National Nuclear Safety Administration)签署了《谅解备忘录》。
这份备忘录是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越南总书记阮富仲(Nguyen Phu Trong)会晤期间签署的。
该协定主要集中在《核安全与安全条例》领域的合作;培训和发展人力资源;安全检查和评估;事件反应;以及环境辐射观测技术。
瓦拉斯指出,自2000年12月两国签署核能源合作协议以来,这是越南与中国在核安全领域的首次合作文件。它还说,自2004年10月以来,双方在国际会议和研讨会上通过双边交流、会晤和交流,就《合作协定》的内容进行谈判和议定。
瓦拉斯说,该协议是“在和平利用原子能领域与中国建立合作关系的积极信号”。它不仅提供了与瓦兰人合作的基础,而且是越南技术援助机构和中国原子能领域技术援助机构合作的先决条件。
2014年8月,莱特桥公司(Lightbridge Corp)成为第一家与瓦兰公司合作的美国公司,此前他们签署了一份备忘录,以开发支持越南核电项目所需的行政、法律和监管基础设施。两个月后,美国与越南就民用核能合作达成了一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