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绿电直连破解配电改革三大“痛点”》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 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5-06-03
  • 在“双碳” 目标以及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大背景下,配电体制改革的核心已聚焦于如何实现新能源的高效、安全、经济的消纳。围绕这一目标,衍生出源网荷储一体化、智能微电网等多种配电业务改革形式。然而,这些改革形式在推进过程中面临诸多相同难题,致使项目进展并不顺利。

    这些难题主要集中在三方面:项目能否针对存量负荷和存量新能源,影响了项目可实施范围;为满足供电合法性的电力业务许可证获取方面存在博弈,各方对配电区域划分、资产处置等存在争议,使得业务开展中需耗费大量精力;因对政策理解的误区导致此类项目余电无法公平参与该省电力市场,导致项目技术方案配置的扭曲和经济性的降低。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以下简称“绿电直连文件”)正式印发,以极为简洁的方式,直接针对上述难题进行了管理优化。

    突破增量局限

    构建全维度绿电直供消纳场景

    在以往的增量配电业务、源网荷储一体化业务等新型配电业态改革进程中,各方往往将焦点集中于诸如项目是否属于增量负荷、是否为增量电源、以及电压等级是否合理等方面展开讨论与博弈。这不仅消耗了大量时间与精力,还极大地降低了项目推进的效率以及成功落地的概率。

    此次绿电直连文件显著突破,以明确且有力的方式大幅拓展了相关范围。其一,该文件所涉范围不仅覆盖增量负荷,还将部分符合要求的存量负荷纳入其中;其二,把已建但因消纳原因并网受限的新能源项目也涵盖在内,为这些新能源的并网与消纳提供了新的途径;其三,再次明确电压等级相关规定,指出最高可达220(330)千伏电压等级,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更为清晰的标准。

    去许可证化革新

    解放思想激活商业模式

    在以往的新型配电业务发展过程中,被“供电即要取证”的思想束缚,导致并网型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等业务为确保合法供电身份而陷于取证难题,博弈于与取证相关的配电区域划分、存量资产处理等难题。

    此次绿电直连文件做出了重大创新性突破,明确指出此类业务仅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或多年期购售电协议便可确立电源、负荷合作方式的合法性。这一举措极大地简化了以往这类业务复杂的开发流程。同时,这延续了去年11月份《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于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管理思想,进一步解放了此类项目所面临的思想束缚,为项目的快速推进创造了有利条件。

    余电上网破冰

    塑造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新生态

    过去几年,无论是大规模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还是面向用户的单一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受相关思想观念束缚,均面临余电倒送电网的难题。这种限制与公平原则相悖。各类合法市场主体均应享有公平参与市场的权利与机会,余电倒送限制无疑削弱了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主体在市场中的自主性与竞争力。

    此次绿电直连文件在政策上取得重要突破,明确规定在现货市场连续运行的地区允许余电上网。这一规定不仅体现了对市场主体公平地位的尊重,保障了各主体在电力市场中的平等参与和公平竞争,更是顺应了电力市场建设的客观要求。通过绿电直供并允许余电上网的方式,能够优化电力资源的配置,有效提升电网运行的安全性与稳定性,推动电力市场朝着更加公平、高效、安全的方向发展。

    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关键期,绿电直连文件以“极简政策设计”直击配电业务改革的三大核心堵点:通过“增量+存量”全场景覆盖打破范围壁垒,以“去许可证化”改革重构商业模式,用“余电上网”机制激活市场主体活力。

    这一政策组合拳不仅化解了长期存在的政策博弈、身份认证与市场权利不均等问题,更通过“简化流程、放宽限制、释放权利”的三重革新,为就近新能源规模化应用、用户侧资源聚合等新业态开辟了制度通道,其价值不仅在于解决当下改革困局,更在于构建了“需求导向、市场驱动、制度护航”的新型配电发展范式,为我国能源结构低碳转型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本文系《中国电力企业管理》独家稿件,作者供职于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专委会。

  • 原文来源:https://news.bjx.com.cn/html/20250530/14442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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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解读 |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4-08-12
    •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发改能源〔2024〕1128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便于各方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内容,国家能源局电力司主要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 01 请介绍一下《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就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意见》中,对加快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作出部署。新形势下,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意义重大,是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载体、是长远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战略选择、是应对好电力转型挑战的有效举措。 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单位扎实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在统筹协调、明确方向、夯实基础等方面开展了系列工作。加强行业统筹,进一步明确有关单位工作分工,有序推进各项任务。针对“双碳”目标实现过程中电力系统持续发生的结构、形态、特性变化,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指导电力行业转型发展。召开新形势下全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印发《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4〕187号)、《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号)等文件,强化稳定管理、打造新型配电系统、完善新能源消纳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将有关工作考虑进一步明确为具体任务,联合印发了《行动方案》,加快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效,为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02 《行动方案》对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有何总体考虑?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时间跨度长、涵盖领域广、涉及方面多,各发展阶段侧重点不同,需统筹推进实施。《行动方案》着重从三个方面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一是切实落实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二十字方针,分别从不同角度对应提出专项行动,统筹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协调发展。二是力求解决近期关键问题。立足当前发展阶段,聚焦近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亟待突破的关键领域,明确2024—2027年重点任务,务求尽快取得成果,服务当前电力系统转型发展实际需要。三是采用先行先试的工作方法。在各项关键领域中,选取攻关收益高、提效潜力大、引领效应强的方向开展探索,发挥好试点的引领带动作用,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 03 《行动方案》重点部署了哪些任务主要解决哪些问题,将达到哪些效果? 《行动方案》提出,2024—2027年重点开展9项专项行动。 一是电力系统稳定保障行动。新型电力系统“双高”(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和高比例电力电子设备)特性日益凸显,安全稳定运行面临较大风险挑战。针对电力系统生产结构、运行机理和功能形态转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系统稳定问题,《行动方案》提出着力优化加强电网主网架、提升新型主体涉网性能、推进构网型技术应用、持续提升电能质量,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安全稳定保障。 二是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攻坚行动。目前,在运跨省区输电通道主要输送煤电、水电等传统电力,新能源电量占比较低。随着“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水风光综合基地的有序建设,新能源外送消纳需求将进一步增加。为适应新能源快速发展需要,《行动方案》提出提高在运输电通道新能源电量占比、开展新增输电通道先进技术应用,依托先进的发电、调节、控制技术,实现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 三是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近年来,雨雪冰冻、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频发,用户供电可靠性受到影响;分布式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新型主体大规模并网,对配电网承载力提出更高要求。针对新型电力系统对配电网在电力保供和转型方面的新要求,《行动方案》提出组织编制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健全配电网全过程管理,制定修订一批配电网标准,建立配电网发展指标评价体系,实现与源、荷、储的协调发展。 四是智慧化调度体系建设行动。随着大量新型主体接入,电力系统可控对象从以源为主扩展到源网荷储各环节,控制规模呈指数级增长,调控方式需从传统的“源随荷动”向“源网荷储融合互动”转变,调控技术手段和智能化水平亟待升级。为优化完善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调度系统,《行动方案》提出加强智慧化调度体系总体设计,着力创新新型有源配电网调度模式。 五是新能源系统友好性能提升行动。目前,风电在电力规划中参与平衡的比例较低,负荷晚高峰时段光伏参与平衡的比例基本为零,新能源可靠出力水平亟待提升。为提升新能源系统友好性能、创新风光储互补及源网荷储协同发展模式,《行动方案》提出着力打造一批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实现新能源置信出力提升至10%以上;探索实施一批算力与电力协同项目,提高数据中心绿电占比;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智能微电网项目,提升新能源发电自发自用比例。 六是新一代煤电升级行动。未来一段时期,煤电仍是我国电力可靠供应的重要支撑电源,实现碳达峰目标要加快低碳化改造,进一步提升运行灵活性。针对新型电力系统对煤电加快转型升级的要求,《行动方案》以清洁低碳、高效调节、快速变负荷、启停调峰为主线任务,开展新一代煤电试验示范;应用零碳或低碳燃料掺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低碳煤电技术路线,促进煤电碳排放水平大幅下降;推动新一代煤电标准建设,重点完善系统设计及设备选型标准体系。 七是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行动。近年来,部分地区的新能源短期内快速发展,灵活调节资源与新能源在建设规模、时序上相互衔接不足,新能源消纳压力逐渐增加。针对新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需求持续增长的实际,在用好常规调节措施的基础上,《行动方案》提出充分发挥新型储能调节能力,通过建设一批共享储能电站、探索应用一批新型储能技术,加快实现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同步完善调用和市场化运行机制。 八是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拓展行动。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驶入“快车道”,保有量的大幅增加对配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电动汽车电池作为储能资源,为电力系统灵活调节提供了更多选择。针对电动汽车大规模充电需求及储能资源的有效利用,《行动方案》提出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加强电动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加快推动电动汽车与能源转型融合发展。 九是需求侧协同能力提升行动。负荷侧灵活调节资源的充分调用,有助于缓解尖峰负荷问题、促进低谷时段新能源消纳。针对新型电力系统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建设要求,《行动方案》提出开展典型地区高比例需求侧响应,充分激发需求侧响应活力,典型地区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或以上,具备条件的典型地区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10%左右;利用源荷储资源建设一批虚拟电厂,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完善相关规则,提升电力保供和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 04 如何保障《行动方案》各项任务有效落地?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源网荷储各环节统筹推进、电力行业各方面协同配合。为推动《行动方案》落实落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数据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强指导协调,强化评估问效。针对《行动方案》提出的9项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研究,根据需要出台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高效有序推进各项行动落实落地。及时总结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工作推进模式,具备条件的加快扩大实施范围。研究完善配套支持措施,做好后续政策衔接,鼓励多元主体参与项目投资建设,增强社会各界对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参与度和支持度。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相关企业等承担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具体任务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职责做好各项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推动解决关键问题,保障各项任务扎实开展。结合本地区、企业的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优选项目,扎实推动实施,尽快形成一批建设成果。推动先进成熟技术推广应用、相关技术标准制修订、调度运行及市场机制优化完善,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助力电力领域新质生产力发展。 01 中国工程院院士 刘吉臻: 打造一批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 随着新能源渗透率的不断提升,当前电力系统“双高”(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高比例电力电子设备)特性明显,造成电源主动支撑能力不足、系统惯量降低、调控难度增大、暂态稳定电压失稳、电力平衡保障和源荷不确定性加剧以及宽频振荡等系统性问题。 在提升新能源系统友好性方面,《行动方案》提出两方面工作要求。一是要建设一批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的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逐步实现新能源在电力供应和稳定支撑方面的可靠替代。二是加强电站升级改造,并对已配置新型储能但未有效利用的新能源电站进行构网型特性升级改造,提升新能源电站惯量响应、一次调频、主动调压、阻尼能力等系统关键指标,提升新能源系统的友好性能。 在提高新能源配储电站调节能力方面,《行动方案》提出两方面工作,一是整合源储资源,优化储能系统的配置和运行策略,发挥配储电站的调节能力,最大限度提升新能源配储的调节能力和运行效率。二是完善市场规则,积极推动各类调节资源参与电力市场,提高储能系统的市场化运行水平和经济效益。 《行动方案》推动提升新能源系统友好性能,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适应能源转型需要的必然选择。有助于推进大型新能源基地、调节支撑电源和外送通道开发建设,保障外送电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缓解系统高峰缺电时段的电力供应保障问题,提高新能源可靠出力水平,更好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 02 中国工程院院士 汤广福: 要优化电源配置,提升在运输电通道新能源电量占比 在运输电通道配套电源以常规电源为主,支撑调节能力充沛,新能源接纳空间大。同时,在运输电通道送受端通常接入强交流系统,电网安全稳定水平高,部分通道具备网汇新能源外送的条件。要高度关注在运输电通道输送新能源的适应性,一是要加强支撑能力建设,一方面新能源开发宜靠近送端换流站和火电、水电等其他配套电源,以利于打捆送出,另一方面要加强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支撑资源配置。二是要提升常规直流技术性能。常规直流技术不能频繁调节功率,主要受制于换流变压器分接开关和交流滤波器的动作次数限制,应加强直流控制策略优化研究,提升输送新能源适应性。三是要保障在运通道保供能力。重视配套新能源占比提升对受端电力保供的影响,推动送受端就通道功能定位和电力支撑能力取得一致。我国部分在运通道投产已达20年,逐步达到改造年限,可以借助改造,加强新技术应用,有效解决常规直流换相失败问题。 03 中国工程院院士 饶宏: “共享储能”是发挥新型储能优化系统调节能力的重要方式 《行动方案》提出“建设一批共享储能电站”,这一举措将有力推动新型储能实现更加科学合理的统筹布局,有效解决当前新型储能面临的资源分散、管理复杂、运转低效等深层次问题。相对于安装位置分散、所有权多样的新能源场站配储等方式,布局建设共享式储能,尤其是在电网侧集中配置大容量共享式储能,可以充分发挥规模化储能应对调峰、调频、调压等调节需求的综合效益,能够减少电网调度管理的对象,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和降本增效。同时,新能源场站按照配比要求购买或租赁共享资源及相应服务,可解决新能源场站配储利用率低和缺乏投资回收机制等问题,实现多方共赢。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通过布局建设共享储能电站,有利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发展模式,推动共享储能从试点示范走向工程化、规模化、系统化和产业化,为新能源快速发展下切实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供宝贵的实践经验。 来源 |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中国电力报
  • 《谁在买绿电绿证?》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08-20
    •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高比例新能源时代来了。 在浙江,甲辰龙年春节期间,全省新能源最大出力1957万千瓦,占比达59.1%。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30.7亿千瓦,同比增长14.1%。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7.1亿千瓦,同比增长51.6%;风电装机容量约4.7亿千瓦,同比增长19.9%;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约占全国总装机53.8%,风电光伏发电合计装机11.8亿千瓦时,已超过煤电装机(11.7亿千瓦时)。 能源转型比预想中来得更快,相应的消纳、调控等问题,也不再是未雨绸缪,而是极为迫切的当下。作为消纳高比例新能源的核心枢纽,电网在新能源产业链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不久前,笔者分赴浙江各地,走访调研供电企业、新能源制造企业及工业园区等,看各方如何群策群力推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尤其电网企业如何以新技术为起点优化要素配置,发挥好“链长”“平台”作用。 新能源螺旋式向上发展乘坐观光电梯52秒便可来到高达130米的观景平台,目之所及的厂房屋顶铺满光伏板,25台风机在杭州湾岸边徐徐转动,生物质能电厂的蓝色烟囱高高挺立。 这里是海宁尖山新区,钱江潮涌的起潮之地,2000年前后历经八年围垦形成,并迅速成长为浙江省百亿级工业强镇。这里也是我国分布式光伏起步最早、发展最快、最密集的区域,也是国家首批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全省县域规模最大的光伏行业集聚区。 截至2023年底,尖山新区人均光伏装机达15.7千瓦,光伏渗透率超过96.81%;全年新能源就地消纳量达6.11亿千瓦时,占当地全社会用电量的14.1%。 “这些厂房都是近十几年新建,屋顶平坦,结构合理,周围没有遮挡,很适合开发屋顶光伏电站。”国网海宁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褚明华说,海宁市政府近年来持续发力新能源赛道,产业链日趋完善,区域内企业、公共机构、居民开发分布式光伏的氛围非常浓厚。 不只海宁一域。纵观浙江全省,各地从政府到民间,都对新能源发展“踌躇满志”。 从钱塘江入海口,沿海岸线往南,宁波、舟山、台州、温州等沿海城市,都因地制宜加快新能源产业布局,沿海核电基地、海上风电等一批重大项目纷纷落地。最南端,资本嗅觉灵敏的温州,“核风光水蓄氢储”全链条持续发力,风光装机从2020年的100万千瓦增长至2023年的400万千瓦。 从能源变革中看民营经济发祥地的“二次创业”路 内陆地区,山水资源丰富。在“九山半水半分田”的丽水,新能源和抽水蓄能可开发容量双双超800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占比高达98%。目前,浙江已投产抽水蓄能合计668万千瓦,并有3860万千瓦纳入国家中长期抽蓄规划,已核准规模位列全国第一。 数据显示,浙江全省风光新能源装机增长率连续三年超过30%。截至2024年6月底,浙江清洁能源装机7118万千瓦,占比已达全省电力装机总量的52%。其中,新能源装机4813万千瓦,占比超三分之一。 一次能源匮乏但经济发达、嗅觉敏锐的浙江,不仅从自身能源供给角度大力推动新能源发展,更是积极布局新能源全产业链,加快培育形成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 钱塘江源头所在、浙皖闽赣四省边际的衢州,致力打造产业结构完善的新能源产业集群,过去两年,已有5家超百亿元新能源锂电池产业链项目落户衢州。 同时,不少浙江新能源制造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也形成了比较优势。晶科能源2006年在海宁成立之初只是一家小型光伏企业,通过持续创新和技术研发,其光伏产品不仅在国内市场占据领先地位,也在国际市场崭露头角,全球每10块光伏组件中,就有一块来自晶科。 采访中不少业内人士坦言,如今的局面来之不易。从挣点没有技术含量的组装辛苦钱艰难起步,到一步步突破关键技术,经历过高歌猛进的狂欢时代,遭遇欧美卡脖子“铩羽而归”,伴随国家新能源扶持政策相继出台的“柳暗花明”,又陷入过甚嚣尘上的“弃风弃光”“产能过剩”“行业洗牌”等争议,再到当下迎来无可辩驳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新能源产业在不看好和长期看好不断交织着的“一波三折”中,以螺旋式向上发展。 电力系统需要重构平衡逻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陆续出台诸多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从技术、管理、市场等不同层面推动新能源发展。我国新能源产业也迎来持续高速增长期,但不可避免地出现利用率高低起伏、消纳困难等问题。 去年6月,国家能源局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对包括浙江在内的6省开展分布式光伏剩余可接入电网容量摸底。结果显示,除浙江外,其余省份均出现了并网困难情况。实际上,作为分布式光伏大省,浙江局部地区、部分时段也存在着光伏消纳的困扰。 海宁尖山新区新能源发展早,也就更早遭遇发展中的问题。褚明华回忆说,2016年春节期间,电网负荷需求下降,而天气晴好光伏大发,尖山电网就遭遇了潮流倒送大电网问题。 无现成经验可借鉴,国网海宁市供电公司通过技术、管理、机制等多维度创新,从新能源接入、预测、调控等各环节入手,在“试验田”里不断探索,逐步构建了“54321”工作体系。 在尖山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区,褚明华向笔者演示源网荷储一体化协调控制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数千座分布式光伏电站、上百兆瓦可控负荷、数座储能电站的能量流转清晰可见。该平台可对聚合的“源网荷储”四侧资源池进行分析,自动生成策略,调控各侧资源,实现全域的多级源网荷储协同互动,寻求新能源发展状态下能源供需多维度的“自我平衡”。 褚明华说,“自我平衡”即在各层各级区域范围内实现“平衡自治”,可以理解为“不把矛盾上交”。 这一思路已得到广泛认可,浙江各地从自身条件出发在不同实施路径上积极实践。 丽水缙云县大洋镇,位于海拔800米的山区,水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资源丰富,但远离负荷中心、电网结构相对薄弱。去年投运了融合“风光水储”的能源汇集站,“脾气”不同的多种能源首先在此汇集,“步调一致”后打捆送出。 全国首个“共建共享”清洁能源汇集站在丽水投运 在宁波北仑灵峰工业园区,全球首套轻量化中压柔性互联装置日前投运,该装置安装在两座110千伏变电站的10千伏线路上,相当于在两个供区之间多了一个“双向开关”。当一个供区出现负荷紧张、另一个供区新能源出力富余时,该装置可随时“开”或“关”,实现“无时差”互济转供,不把“矛盾”上交到上级电网。 “电力系统在千变万化中追求平衡的艺术”,走访中不断有人表达这一观点。 传统技术条件下,电能难以大规模存储,即发即用的固有特性下,“平衡”是电力系统的生命线。长久以来,一头是相对稳定可控的传统火电水电机组,一头是预测准确度较高的刚性用电负荷,电力系统在强计划中保持了较好的平衡。 随着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的高比例加入,电源侧的“不可控”因素大大增加;在负荷侧,电动汽车、新型储能等非单一流向的新型产销型负荷也不断出现,发、用两头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系统平衡难度直线上升。 “需要重构平衡逻辑。”国网浙江电力新型电力系统研究中心研究表明,随着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加速推进,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过程,正是重构电力系统平衡逻辑,寻求安全、经济、绿色“三难问题”最优解的过程。 系统工程需要系统布局 电网系统是新能源高效输送和消纳的核心环节,但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先立后破,由政府主导、电网引导、各方参与。从新型电力系统省级示范区之一――浙江一域观察,笔者以为大力推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系统布局。 其一,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强大电力系统自身调节能力。 随着新能源的高比例加入,以及新型负荷的发展,电力系统保持平衡变得更为复杂,不断提升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非常重要。 近年来,特高压交直流、柔性直流、低频输电、智能配电网等一系列重大技术研发、重大装备研制,是各级电网协调均衡发展的关键。在浙江,依托物联网、5G通信、AI等技术,聚焦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资源,支撑源网荷储各方高效参与电网运行和常态化应用。建设资源配置型坚强主网、高效互动型新型配网、全域服务型数字电网,走访的过程中,“实干、实绩、实效”导向在科技创新中驱动效应明显。 对电网企业而言,必须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培育能源电力领域新质生产力,以强大的系统调节能力,包容、消解新能源“不稳定的脾气”。 其二,加速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大市场,以市场化手段改善时空错配问题。 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拉动,是新能源发展进程中无法逾越的“成人礼”。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2022年发布的《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30年,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其中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就是重要一环。 “新能源入市”逐渐成为各方共识。作为外向型经济大省,站在绿色低碳转型的风口,浙江的实践验证了市场的拉动力。自2021年9月绿电交易启动以来,截至2023年底,浙江电力市场注册用户超12.7万,居国家电网公司首位。 谁在买绿电绿证? 无现货、不市场;不市场、难风光。现有的绿电交易是在中长期交易框架下设立的,而现货市场能进一步在上游激励调节灵活资源响应促进新能源消纳,下游发现价格协调用电平衡。 据业内人士透露,浙江明年或将新能源、储能作为独立主体纳入现货市场交易,逐步形成发用两端双边参与的竞价机制,通过市场供需、价格信号引导各方资源发挥更大效用。这也意味着,新能源将承担系统平衡责任,重估投资收益,各利益主体关联密切,现货平稳运行尚需协同衔接。 其三,既要通过顶层设计统筹,也要允许基层因地制宜。 今年2月8日,衢州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须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方能办理备案手续。4月,浙江省能源大数据中心上线具有地区新能源消纳承载力评估功能的新能源e平台,优化各地新能源空间布局、发展规模和开发时序。 走过初生期政策扶持、补贴刺激下的“一哄而上”,我国新能源走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加强规划协同和机制约束,统筹推进源网荷储协同规划,合理确定各类电网和调节资源的建设规模、布局和时序。 有业内人士同时也指出,各地经济结构不同,用能需求不同,新能源禀赋也各异,消纳水平、电网承载能力都不尽相同,在强调顶层设计的同时,也要允许各地根据自身经济发展和能源结构,因地制宜优化调整相关措施。 “任何一个新兴产业在最初发展阶段,往前两步,又后退一步,再前进一步,都是无可避免的过程。”国网浙江电力发展策划部副主任孙可认为,新能源还处于高速增长期,尽管面临这样那样的问题,但问题不会无解,新能源产业长期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