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科研人员数据共享演化博弈研究:信任机制视角》

  • 来源专题:图书情报
  • 编译者: xuxue
  • 发布时间:2019-03-25
  • [目的/意义]大数据时代,全球科研数据爆炸式增长,科研人员亟须基于数据开放共享提高科研能力,而信任机制是影响科研人员数据共享的关键因素,因此在信任机制视角下通过演化博弈理论研究大数据时代科研人员数据共享行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方法/过程]利用演化博弈的分析方法,分别建立无信任机制和有信任机制下科研人员数据共享的博弈模型,分析并比较了这两种情况下科研人员数据共享行为的动态演化机理,提出了“成本—数据—信任—政策”四位一体的驱动策略,并结合实例进行了“应用实践分析”。[结果/结论]研究表明,博弈双方在无信任机制情况下进行数据共享的演化稳定策略为(共享,共享)或(不共享,不共享),而在添加信任机制后,(共享,共享)为博弈双方唯一的演化稳定策略,由此为促进科研人员数据共享提出相关策略建议。

相关报告
  • 《大数据时代,科学数据管理成新命题》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制造与材料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冯瑞华
    • 发布时间:2019-09-30
    • “人类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数字化革命,科学数据的丰富度、关联性与开放性,将成为21世纪驱动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近日,在北京召开的国际数据委员会(CODATA)2019年学术大会上,中国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长李树深院士认为,继“观察实验”“理论分析”“计算模拟”之后,“大数据驱动科学发现”已成为科学研究的第四范式。 但在现实世界中,科学数据的发展也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局面。“海量且多样化的科学数据不断产生,大家却没有足够的系统去存储或者处理,80%有价值的数据都在两年之后就浪费了。”国际数据委员会主席Barend Mons认为,过去的一些系统和方法已经不适用于当下的大数据时代,机器的智能化处理和使用数据的能力亟待提升。 “的确,在推动科学数据管理和开放共享工作向纵深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还有许多政策问题需要探索。”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主任苏靖坦言,如何真正实现科学数据可发现、可访问、可互操作和可重用?如何通过建立通用互认的科学数据标识体系来保障数据知识产权?如何进一步使科学数据的全生命周期和统一的技术标准更加完善?如何有效推动科学数据的开放和传播,同时保障数据的安全?如何使科学数据的应用成为解决复杂问题、推动科技创新的真正驱动力?等等。“这些问题的探讨和解决正逐步提上议程,中国也正在成为国际上推动科学数据资源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参与者。”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并启动了国家科学数据中心的部署和建设工作。时隔一年,科技部和有关部门立足前期工作基础,在高能物理、基因组、气象、地震、海洋等领域组建了20个国家科学数据中心。这些中心将成为我国科学数据管理和开放共享方面重要的基础设施和载体。 对于国家层面出台的第一个科学数据领域的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院士郭华东表示,这使得科学数据的管理和使用有了可遵循的章程和依据,也使得科学数据的开放共享在科学界达成共识。但他同时也提出:“在《办法》推进的过程中还需要着力解决数据权益保障等一系列问题,才能使办法真正落实落地。” CODATA中委会副主席、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主任廖方宇进一步解释说,站在科学家个人的角度来讲,存在一个科研竞争的压力问题,有的人很难得到科研数据,但有的人有了科研数据却不一定能产生很好的结果,如何来平衡评价?应该出台什么样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从国家的利益考虑,在国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科研数据提交到指定的储存机构,有时候就必然面临数据流失、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的问题。 而国家基础学科公共科学数据中心主任胡良霖最关心的则是数据质量的问题,哪些数据需要保存?该如何保存?比如,一些数据在最初采集的时候成本比较大,经过几年采集技术的快速发展,成本已经大大降低,而长期使用的存储介质的费用远高于最新采集的成本,要不要把历史上存留的这么多数据都保存下来?他建议,我国急需建立自主可控的国际级权威数据库,推动科学数据的分级保存,并且对保存的数据做出明确分级指导和界定。 会上,一些与会专家也呼吁,国际数据同样需要在全球开放共享。“多国科学家贡献科学数据共同建设的数据库,应当在贡献者所在国提供镜像服务,以保证各贡献国对数据的平等获取权;对于国际期刊发表论文要求提交数据,期刊应当与论文作者所在国联合确定论文关联数据的存储机构,首选在其所在国的优质数据存储机构。”专家们说。 苏靖表示,希望国家科学数据中心能够很好地承担起科学数据管理和开放共享的功能,支撑更多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原创性的技术突破,推动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
  • 《拥抱大数据时代 守护数字核安全》

    • 来源专题:大气污染防治
    • 编译者:APC
    • 发布时间:2019-12-04
    • 随着以超级计算技术、大数据技术、高速数据传输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全球信息化技术进入全面渗透、跨界融合、加速创新、引领发展的新阶段。“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各行业和领域都在致力于研究如何利用大数据分析来优化流程,监测发展趋势,从而更好地做出决策。  你知道吗?作为人类史上设计最为复杂的能源系统之一,核电领域也紧随时代脚步,抓住“大数据”时代所带来的巨大机遇,将大数据分析应用到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核电站的日常维护当中来。  利用大数据,构建现代化的监管工作格局  主泵、稳压器、蒸汽发生器、安全壳、汽轮发电机、危急冷却系统……这些都是核电厂中最常见的重要设备。在这些仪器设备的背后,则是一串串更为庞大的数字代码。这些数据不仅是核电站运行维护的关键,更是核安全监管的依据。  我国核电机组具有多种堆型、多种技术、多类标准、多国引进并存的局面,从而加大了监管难度。我国核电发展初期技术相对落后,缺乏对安全的定量判断,部分设计没有经过独立分析验证。早期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设计标准较低,设备老化,抵御外部事件能力较弱。  30年来,我国核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借鉴国际和国内其他工作领域先进的监督管理模式、法规标准体系和运作机制,在实践中发展,在创新中进步,使得核设施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积累了丰富的核安全监管成熟经验。与此同时,核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  “面对这些困难,急需借助更多科学化、现代化工具对核安全监管的审评、监督、监测、应急、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加强核能和核技术利用的公共宣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促进我国核能及核技术利用事业的健康发展……”近日,首届核安全大数据技术应用与发展论坛在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举行。来自核电集团、科研院所以及涉核高校的代表一致认为,利用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构建现代化的核安全监管工作格局势在必行。  数据资源应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激发出全部潜力  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的快速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助推力,但也使得核安全风险日益加大,对核安全监管的需求与日俱増。  目前,核电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铀矿和伴生矿、放射性废物、放射性物品运输、民用核安全设备、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等数据资源分散在各涉核集团与企业手中。  “出于商业竞争考虑、技术标准不一等原因,使各集团、企业间数据资源难以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核安全监管困难。”国家核安全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副主任柴建设说,因此,需要一个不参与商业运行、保持中立的组织来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核安全数据融合,共建、共享,激发出核安全数据全部潜力,加强核安全精准监管。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作为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为我国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管提供专业的技术保障。2016年10月,国家核安全局印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大数据建设顶层设计方案》,监管工作正式迈入大数据时代。2017年至今,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建设并持续完善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2019年,启动核与辐射安全“一张图”建设,初步实现数据汇聚,形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数据中心”。  “一张图”一期建设启动后,经历了选择开发商、开展数据收集与原型设计、组织召开内外部需求讨论会、开展大数据和可视化学习调研等程序。”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信息所信息化室主任卞玉芳说。她说,核与辐射安全 “一张图”开发完成后,将集成至生态环境信息“一张图”,纳入其专题列表当中,成为子专题之一。  用好大数据 助力数字核安全监管  实现数字核安全监管并非一蹴而就,需要核能行业打通壁垒,用好大数据,使大数据在核安全领域发挥更大作用。  “在此,我们发起倡议,携手打造一个交流协作、助推变革、引领未来的核安全大数据战略性平台……”在此次论坛上,由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和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共同发起倡议,成立核安全大数据工作组。目前,20多家单位表示愿意加入工作组,共同推进核安全事业发展。  据介绍,这一工作组将致力于核电及核技术利用事业的健康发展,推动大数据在核安全各领域深入应用,携手打造交流协作、助推变革、引领未来的新型核安全大数据战略平台,打破数据壁垒、破除数据孤岛,实现数据汇聚、联通、共享与应用。  核安全大数据工作组负责人说,成员单位之间要共同学习、相互交流、合作科研,摸清核安全领域大数据的发展规律,懂得大数据,増强利用数据推进各项工作的本领,用好大数据,使大数据在核安全领域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