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新政支持科技创新!氢能重大科技示范项目最高将获3000万》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2-02-02
  • 近日,江苏省科技厅印发《2022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针对氢能项目提供大力支持。2002 可再生能源及氢能技术装备 、2012 氢能技术等被列入重点领域攻关专题。风光氢储耦合一体化综合能源系统等项目列入重大科技示范项目。

    其中重大科技示范项目最高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0万元,项目完成,验收通过后,符合条件的予以滚动支持。

    通知指出:“重点领域攻关专题。本专题重点支持对碳达峰碳中和具有较强带动性的新型能源技术等前瞻性技术,以及支撑高碳排放产业节能降耗所需的零碳低碳关键核心技术,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2012 氢能技术研究目标: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探索在工业、交通运输、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支撑从区域氢经济到广域氢社会的科技、产业与应用创新。研究内容:(1)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制氢、固体氧化物电解 水制氢、含氢化合物制氢等氢能制取技术;(1)高压氢气运输、 低温液氢运输、掺氢天然气运输等长距离大规模氢能运输关键技术;(3)固体材料储氢、有机载体储氢等安全致密储氢技术;(4)氢冶炼、氢能热机、氢燃料电池等氢能高效利用技术。

    1005 基于生物燃气和绿氢的生物甲醇制备联产有机肥关键技术研究研究内容:针对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处理及新能源本地化消纳问题,研发秸秆、畜禽粪污等协同发酵的生物质天然 — 23 —气制备、提纯及联产有机肥技术,形成分布式清洁能源高效水解制氢技术模式,开发基于CCUS和绿氢的高效催化制备生物甲醇 关键技术和装备,构建基于生物燃气和绿氢的生物甲醇制备联产有机肥成套技术体系并建立示范应用基地。

    竞争择优项目2001零碳/低碳工业流程再造研究内容:富氢或纯氢气体冶炼、生物湿法冶金、短流程高 效冶炼关键技术装备,高效节能低碳水泥窑燃烧工艺及装备,甲 烷直接合成、先进精馏等行业新型低碳技术装备,固废高质循环 利用、多元废物协同处理等关键技术装备等。

    2002可再生能源及氢能技术装备研究内容:低成本高效光伏电池、组件及制造装备,大功率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新型核能发电技术装备,高效低成本储能技术装备,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大规模储氢、管道输氢等关键核心技术装备。

    1001技术集成示范:聚焦我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技术需求,围绕清洁能 源替代、循环经济、CCUS等重要领域,开展化石能源低碳高效转化利用、水泥低能耗制备与高效利用等绿色降碳关键技术研究,探索风光氢储耦合一体化综合能源系统,依托我省CCUS潜 力与碳资源条件推进二氧化碳高值化利用,并开展工程化示范, 形成与我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适应的低碳转型关键技术应用示范体系。

  • 原文来源:http://www.nengyuanjie.net/article/53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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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度能源行业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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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度能源行业十大科技创新成果,来自国家电投、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三峡集团等多家能源央企的新技术上榜。 一、“国和一号”示范工程成套技术装备 “国和一号”是依托“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开发的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非能动压水堆核电技术。该项成果形成了反应堆压力容器、堆内构件、蒸汽发生器、反应堆主冷却剂泵、堆芯仪表系统、超大口径主蒸汽隔离阀等关键技术装备,填补了我国核电产业多项技术和工艺空白。基于该项成果的“国和一号”示范工程1号机组于2024年9月实现首次并网发电,为我国自主核电型号“国和一号”批量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完成单位:国家电投 二、“海基二号”深水导管架平台 深水导管架平台是支撑我国深水海域油气资源大规模低成本开发的关键核心装备。该项成果攻克了深水超大型导管架海上平台长期服役面临的复杂设计计算、恶劣海况作业等工程技术难题,填补了超大型深水导管架平台领域多项技术空白,刷新了深水导管架高度和重量两项亚洲纪录。该项成果于2024年9月在南海流花11-1/4-1油田建成投用,为我国深水海域油气资源的经济高效开发开拓了新道路。 完成单位:中国海油 三、煤矿10米超大采高综采技术装备 超大采高综采是实现我国6~10米特厚煤层高产、高效、高回收率开采的重要途径。该项成果攻克了超大开采空间采场围岩控制、超大超重型开采设备、装备群智能协同控制等一系列关键技术难题,实现了当前特厚煤层开采一次割煤高度极限突破。基于该项成果的10米超大采高工作面于2024年3月在陕西曹家滩煤矿建成投运,为煤炭10米超大采高工作面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采提供了范本。 完成单位:中国煤炭科工、陕煤集团 四、80米级水深海上风电自升式综合勘测平台 海洋岩土勘察是海上风电建设的关键环节。该项成果集成了智能钻探、原位测试、土工试验、地球物理探测、岩土工程分析评价等功能,是当前国内适用水深最大、升降速度最快、定位精度最高的海上风电综合勘测试验平台。成果应用于山东半岛、浙江苍南和福建宁德等海上风电项目,有效提升了勘察分析效率和精度,对保障深远海风电工程的勘测设计和施工运维具有重要意义。 完成单位:中国电建 五、大容量钠离子电池储能系统 钠离子电池是支撑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新型储能技术之一,具有原材料储量丰富、易于提取、成本低廉、自主可控等优势,应用潜力巨大。该项成果突破了大容量钠离子电池储能技术和工艺难题,在核心材料体系、系统集成、安全防控等方面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并在广西南宁、湖北潜江钠离子储能电站项目成功应用,有力推动了我国钠离子电池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迈向新台阶。 完成单位:南方电网、中国大唐溧阳中科海钠、长江设计集团 六、高电压大容量电力电子构网型技术装备 构网型技术装备是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的“稳定器”。该项成果建立了构网型控制特性塑造理论方法,实现了电网故障下毫秒内高倍率短路电流支撑和零延时惯量响应。基于该项成果形成的35千伏/50兆乏静止同步调相机、电网侧带超容静态无功补偿装置、±500千伏/4500兆瓦构网型柔直等系列装备,已成功应用于福建霞浦柔直、西藏电力保供专项等重大工程,为推动大规模清洁能源基地开发提供了坚实支撑。 完成单位:国家电网 七、新型高效3000标准立方米/小时碱水制氢装置 碱性电解水制氢是实现新能源大规模制取绿色氢能的关键技术。该项成果突破了高稳定低能耗电极制备、高阻气低阻抗新型隔膜制备、大尺寸电解槽结构优化、系统集成与安全防护等关键技术。基于该项成果的3000标准立方米/小时新型碱性电解水制氢装置,已于2024年11月成功应用于兴国铸业30万立方米/天绿电电解水制氢-储氢-450立方米高炉富氢冶炼示范项目,有力推动了我国绿氢全产业链贯通。 完成单位:中国船舶 八、大中型水轮发电机自主可控智能励磁系统 励磁系统用于控制同步发电机电压和抑制无功功率波动,是提升水轮发电机组运行可靠性的关键控制设备。该项成果开发了智能化励磁系统网络结构、高冗余分布式控制架构、一体化在线监测系统,提高了励磁系统智能化程度及安全可靠性,实现了大中型水轮发电机励磁系统软硬件产品全面自主可控。成果应用于葛洲坝水电站和三峡水电站,为安全运行发电提供了有力保障。 完成单位:三峡集团 九、煤直接液化制备航天煤油成套工艺 发展以煤炭为原料制备液体火箭推进剂是拓宽我国航天燃料供给的有效途径。该项成果开发了以煤炭为原料通过直接液化技术制备高热值液体火箭推进剂的成套生产工艺,产品在比冲性能、冷却特性、流阻性能、燃烧特性等方面与石油基航天煤油一致,可以实现现役石油基煤油的有效替代。基于该成果制备的煤基航天煤油于2024年11月作为主燃料成功应用于长征十二号运载火箭发射任务,对于保障我国航天煤油燃料来源多样化具有重要意义。 完成单位:国家能源集团、航天科技 十、630兆瓦燃煤机组掺氨发电技术燃煤机组 掺氨燃烧是从燃烧源头减少煤电二氧化碳排放的有效途径。该项成果解决了在大容量燃煤锅炉上掺氨燃烧存在的着火燃尽困难、锅炉受热面吸热分布变化、烟气氮氧化物排放升高等关键技术难题,系统构建了大容量燃煤锅炉掺氨清洁高效燃烧技术装备体系。基于该项成果的广东台山630兆瓦燃煤机组于2024年10月完成特定工况20%比例掺氨燃烧工业应用,为我国燃煤机组源头减碳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 完成单位:国家能源集团
  • 《最高100万!江苏常州:支持零碳工厂、园区》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2-07
    • 2月6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文件提出,支持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对列入市近零碳园区试点计划的园区,最高支持50万元。对完成试点创建并通过验收的近零碳示范园区,最高支持5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最高支持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近零碳工厂,最高支持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最高支持100万元。对参与国家或省动力电池、绿色建材碳足迹标识认证创新试点,在一定期限内首次获得动力电池、绿色建材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证书的企业予以相应支持。支持企业绿色电力消费,按不超过绿电交易价格中所含的绿色电力环境价值费用的50%予以支持,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支持新能源领域推进储能规模化应用,对装机0.5兆瓦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自并网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最高0.3元/千瓦时的投资运营支持。对当年度获得省绿色和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施工企业,最高支持20万元。 本政策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原文如下: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常政办发〔2025〕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进一步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进一步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进一步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实施“532”发展战略,加快“新能源之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催生发展新动能,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持续提升传统产业、壮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 一、支持企业追求卓越领航。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的企业给予支持。对新认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最高支持200万元、100万元。对新获评中国工业大奖、表彰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最高支持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最高支持20万元;再次认定的,最高支持10万元。对首次认定为江苏独角兽企业、江苏潜在独角兽企业,分别最高支持200万元、5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二、支持企业扩大有效投入。围绕“1028”产业体系重点支持高端化技术改造,对设备及软件投入1亿元以上的示范项目,按不高于设备及软件投入的10%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基础材料、工业基础软件、基础制造工艺及装备、产业技术基础等“五基”领域产业基础能力建设,对设备及软件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最高按设备及软件投入的15%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对实施500万元以上智能化数字化改造项目的企业,最高按项目投入的5%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最高200万元,对设备及软件投入较高且取得明显技术改造成效的企业给予支持。支持企业建设现代农业发展重大项目,单个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其中列入省重大项目的在三年实施期限内优先滚动支持。鼓励企业聚焦科技创新引领、绿色低碳转型等重点领域布局更多“两重”“两新”项目,支持帮助企业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 三、支持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个人),分别最高支持500万元、100万元。对首次获得“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分别最高支持100万元、50万元;首次获得“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个人,分别最高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首次获得“常州市市长质量奖”“常州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分别最高支持50万元、10万元;首次获得“常州市市长质量奖”“常州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个人,分别最高奖励10万元、5万元。对首次获得“江苏精品”认证的单位,最高支持10万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支持企业壮大发展规模。对在一定期限内实现“个转企”转型升级的企业,按照其转型后的销售收入,最高支持2万元,单个企业享受不超过2次。对上年度新列统的规上工业企业,最高支持1万元。对营业收入首次超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的工业和建筑业企业(集团),分别最高支持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对营业收入超200亿元的批发业企业,最高支持500万元;对营业收入超2000万元的服务业企业,最高支持10万元,对增速较快且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的企业给予支持。对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最高支持200万元。对实现数据业务剥离专门设立的企业,根据对外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情况,最高支持20万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数据局) 五、支持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对企业股改过程中净资产审计(评估)增值每增加1000万元给予不高于50万元支持,最高支持500万元,以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转增股本,自然人股东名下每净增股本500万元给予企业不高于30万元支持,最高支持300万元。(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六、支持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支持上市公司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进行并购重组。支持鼓励上市企业开展企业风险投资(CVC),按照市场化原则,组建并购基金围绕产业链延伸开展企业并购。鼓励私募投资基金、政府投资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国有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支持并购重组。上市公司成功实施并购重组(不含出售资产)达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最高支持100万元。(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财政局、投资集团) 七、支持企业加大科创投入。加快打造龙城科创学院,支持开展高成长科技型企业培训,对参加独角兽加速营的企业给予最高2万元/家的学费补贴。对于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按照其研发费用增长额,最高支持10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企业,给予国家或省奖金总额最高100%的配套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八、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获得国家或省立项并有资金支持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重组完成的重点实验室,市、区两级最高按国家或省实到资金的1:1配套支持,国家级最高1亿元,省级最高5000万元。对开展概念验证、公共技术服务、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服务的市级及以上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根据年度绩效评估结果最高支持500万元。对新认定国家、省级企业研发平台,分别最高支持200万元、50万元。对承担国家核心技术攻关的项目,按国家拨付资金的50%给予配套,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鼓励支持企业创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进站的博士后给予每月5000元生活补贴,连续资助24个月。(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 九、支持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对列入市近零碳园区试点计划的园区,最高支持50万元。对完成试点创建并通过验收的近零碳示范园区,最高支持5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最高支持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近零碳工厂,最高支持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最高支持100万元。对参与国家或省动力电池、绿色建材碳足迹标识认证创新试点,在一定期限内首次获得动力电池、绿色建材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证书的企业予以相应支持。支持企业绿色电力消费,按不超过绿电交易价格中所含的绿色电力环境价值费用的50%予以支持,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支持新能源领域推进储能规模化应用,对装机0.5兆瓦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自并网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最高0.3元/千瓦时的投资运营支持。对当年度获得省绿色和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施工企业,最高支持20万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 十、支持企业提升外资能级。对省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最高支持100万元;对省级跨国公司功能性机构,最高支持50万元。对经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最高支持50万元;对经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最高支持20万元。对新入选的全国标志性重大外资项目或商务部重点外资项目,最高支持300万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十一、支持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对上年度实际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境外投资项目,最高支持300万元;对上年度开工实施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最高支持400万元;对境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发生的法律咨询、尽职调查、勘探等前期费用,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对境外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贷款给予最高800万元的贴息支持;对企业保函支持、境外突发事件处置费用等给予一定资金补贴。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展位费等予以一定资金补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十二、支持企业深化“两业融合”。对当年度新认定的国家两业融合试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单位、国家示范物流园区等国家级示范单位,最高支持2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现代服务业示范单位、省示范物流园区等省级示范单位,最高支持100万元。引导制造业企业拓展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新模式新业态,对企业实施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项目总投入的最高10%予以支持,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对组织举办“百场千企”产业链对接活动的企业、行业协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等,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十三、支持企业加速数智应用。支持“1028”产业体系内的中小企业和数据要素型企业,通过公共算力调度与创新服务平台租用非关联方智能算力资源,按不超过实际支付人工智能算力费用的20%,年度最高补贴100万元。支持企业、高校院所等组建联合体,聚焦具身智能工业机器人、工业协作机器人等七大领域,开展大模型创新算法研发,实现大模型在相关行业的落地应用,对性能先进的大模型牵头研发单位最高支持200万元。对获评国家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案例、“人工智能+”典型应用案例的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支持企业参与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根据参与建设规模,最高支持5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数据局) 十四、支持企业参与场景创新。支持企业参与智慧园区、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智能生产线等应用场景建设。在智慧交通领域创新开展智慧高速公路、无人驾驶服务等场景建设;在低空经济领域构建“低空+运动”“低空+文旅”等新业态。在工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和美丽乡村中积极推进新能源应用,对新能源场景建设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开展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多样化发展、构建高质量供应链的典型创新场景遴选,最高支持100万元。支持企业参与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对在数据交易场所挂牌数据产品的,最高支持5万元,同一企业同一年度最高支持15万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数据局) 十五、支持企业拓展新兴业态。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支持国际知名消费品牌来常设立首店,营业额达到一定规模的最高支持100万元。对年度上榜“米其林指南榜单”或“黑珍珠餐厅指南”的餐饮单位,按星级或钻级等级,最高支持100万元。对在常举办符合要求的各类展会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支持跨境电商品牌发展,对获评省级跨境电商品牌的企业,最高支持30万元。扩大“跨境物流信保贷”业务覆盖面,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拓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 十六、支持企业开展股权融资。鼓励引进对“1028”产业体系和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未来产业有关键支撑作用的重大基金,对符合条件的重大基金最高支持100万元。对累计股权投资未上市企业1亿元以上且投资期满一年的,给予投资支持,最高500万元。引导激励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对累计股权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2000万元以上且投资期满一年的,给予投资支持,最高300万元。支持企业利用股权交易平台促进资本流动,对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分层最高支持30万元。鼓励公众公司优化融资结构,加大有效投入,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等公众公司通过证券市场直接融资,且募集资金75%以上(含)投入符合规定项目建设的,按实际到位资金5‰予以支持,最高200万元。出台国有企业基金业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意见,建立国有创投尽职免责机制。(牵头单位:市政府办、投资集团、市国资委) 十七、支持企业引育创新人才。对新引进的领军型创业人才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拨投联动支持,对新引进的领军型创新人才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无偿资助。对引进的海外战略人才给予2000万元以上资助,对引进的本土战略人才给予1000万元以上资助,均上不封顶;对承担重点攻关任务的人才攻关联合体给予500万元以上资助。对我市企业引进的年薪30万元以上的高薪酬人才,给予2万元—50万元的高薪酬奖励。市级层面推出“两张房票”政策,企业引进的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可最高分别享受“5万+2.88万”“8万+3.96万”“30万+5.76万”的房票资助,相关房票可直接用作房屋首付款。支持企业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对经培训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的,给予每人500元至4300元的补贴。对企业新引进的毕业两年内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分别给予每月300、500、800元生活资助。(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 十八、支持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最高支持50万元、25万元、10万元;对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的单位,分别最高支持25万元、12.5万元;对获得江苏省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单位,分别最高支持15万元、10万元、5万元;对获得江苏省发明人奖的发明人最高支持1万元。设立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对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贷款,给予实际贷款额最高1个百分点贴息。对上年度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最高奖励商标持有人50万元。围绕“1028”产业体系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每个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加强重点研发项目的专利导航,支持符合条件的专利导航应用场景,按照实际支付服务费用的最高50%给予支持,每个应用场景最高30万元。对涉外重大知识产权纠纷维权成功的,按维权诉讼实际发生的律师费或知识产权咨询服务费的最高50%给予维权单位后补助,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本政策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对同一事项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市区资金承担机制在相应实施细则中另行明确。相关事项如遇国家、省有关规定调整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