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光伏+”应用模式,因地制宜发展渔光互补等项目!湖南永州冷水滩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4-02-26
  • 国际能源网获悉,2月7日,湖南永州冷水滩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永州市冷水滩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文件指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光伏发电,有序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共建筑组织实施屋顶光伏工程,实现建筑物屋顶能装尽装。积极探索“光伏+”应用模式,因地制宜发展渔光互补、农光互补、设施农业光伏发电项目。重点推进冷水滩区300MW地面光伏发电、牛角坝农光互补、普利桥光伏发电、黄阳司华琳光伏发电、黄阳司红石光伏发电、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等一批光伏项目,稳步提升光伏装机容量。强化水利资源挖潜增效,开展主要用于调峰的中型电站的项目前期研究。

  • 原文来源:https://solar.in-en.com/html/solar-2436236.shtml
相关报告
  • 《到2025年,风光装机达25GW以上!湖南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做好碳达峰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10-19
    • 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近日,湖南省发改委印发《湖南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做好碳达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在通知中提到,湖南省到2025年,能源安全保供能力持续增强,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成效显著。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新能源占比逐步提高,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稳步推进,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能源生产环节持续降碳提效,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初步形成,能源领域碳排放如期实现达峰。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显著提升,能源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能源转型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在通知中还提到,湖南省持续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发展。在资源禀赋好、建设条件优、消纳和送出条件能力强的区域建设集中式风电项目,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农光互补、林光互补和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项目,推进“光伏+生态治理”模式,探索建设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支持分布式光伏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积极推动工业园区、公共机构、商场等屋顶光伏开发,鼓励分布式光伏与交通、建筑、新基建融合发展。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建设。到2025年,全省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5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力争全省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4000万千瓦以上。 构建区域性能源综合大受端,加快清洁能源多方汇聚,提升能源基础设施跨省跨区互联互通水平和调入能力。加大区外清洁电力受入能力,推动华中交流特高压环网建成投运、祁韶直流满功率运行、雅江直流分电湖南;加大与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合作力度,统筹推进省外送端电源开发和入湘通道建设,加快“宁电入湘”工程建设,积极谋划第三、四条特高压直流入湘通道工程;优化区外电力送入结构,稳步提升现有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送入水平,确保新建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不低于50%。 原文如下: 湖南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做好碳达峰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在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基础上有序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做好碳达峰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做好碳达峰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湖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目标导向、统筹推进,供需互动、同向发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市场主导、政策引导,系统观念、保障安全”原则,从省情实际出发,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基础上,着力推动能源结构转型,着力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着力推进能源产业链减排,着力加快转变用能方式,着力完善体制机制,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科学有序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主要目标 锚定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远景目标,力争全省能源领域碳排放2030年前达峰。主要目标如下: 到2025年,能源安全保供能力持续增强,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成效显著。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新能源占比逐步提高,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稳步推进,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能源生产环节持续降碳提效,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初步形成,能源领域碳排放如期实现达峰。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显著提升,能源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能源转型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三、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优化 (一)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发展。在资源禀赋好、建设条件优、消纳和送出条件能力强的区域建设集中式风电项目,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农光互补、林光互补和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项目,推进“光伏+生态治理”模式,探索建设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支持分布式光伏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积极推动工业园区、公共机构、商场等屋顶光伏开发,鼓励分布式光伏与交通、建筑、新基建融合发展。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建设。到2025年,全省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5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力争全省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4000万千瓦以上。 (二)积极推动水电深度挖潜和其它清洁能源发电 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鼓励有条件的水电站扩机增容,重点推动五强溪水电扩机工程建设,支持有潜力的流域开发建设梯级水电站;积极推进在运水电站优化升级,持续推进老旧电站设备改造与技术升级;推动多点式小水电集中式管理和智能化运维托管;充分发挥水电与新能源的互补特性,盘活常规水电调峰资源,推动重点流域梯级水电与新能源发电优化互补。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继续做好桃花江、小墨山核电厂址保护工作。到2025年,全省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50万千瓦左右;到2030年,力争全省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80万千瓦,省内常规水电装机规模稳定在1650万千瓦左右。 (三)因地制宜推动非化石能源非电利用 开展浅层地热能集中规模化应用,优先发展水源热泵,积极发展土壤源热泵。以望城区滨水新城、马栏山视频文创园等省级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为试点,推动地热能利用集中规划、统一开发,建设冬暖夏凉幸福新湖南。鼓励开展中深层地热开发利用。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发展,加快发展生物质天然气,推动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纤维素燃料乙醇、生物航煤等燃料综合应用;鼓励生物质直燃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在具有稳定燃料来源和热负荷的工业园区就近布局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和集中供热供气项目。积极开展光热综合利用。到2025年,浅层地热能集中供暖制冷建筑面积达到4000万平方米。 (四)充分发挥煤电兜底保供作用 筑牢能源安全供应保障底线,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加强应急备用和支撑性煤电建设,重点推进平江、华容电厂和株洲、益阳、石门等电厂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建成投产,储备一批支撑性煤电项目,优化大型支撑性煤电布局;加强煤电机组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提升煤电机组兜底保供、主力调峰作用,增强全省电力稳定供应和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到2025年,全省支撑性煤电装机规模达到3000万千瓦左右。 (五)加大清洁能源引入力度 构建区域性能源综合大受端,加快清洁能源多方汇聚,提升能源基础设施跨省跨区互联互通水平和调入能力。加大区外清洁电力受入能力,推动华中交流特高压环网建成投运、祁韶直流满功率运行、雅江直流分电湖南;加大与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合作力度,统筹推进省外送端电源开发和入湘通道建设,加快“宁电入湘”工程建设,积极谋划第三、四条特高压直流入湘通道工程;优化区外电力送入结构,稳步提升现有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送入水平,确保新建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不低于50%。充分发挥国家天然气干线对湘东、湘中和湘南用气负荷中心的支撑作用,加快推进新粤浙广西支干线和省际联络线气源通道建设,大力提升广西海气入湘力度,推进“晋气入湘”。到2025年,天然气管输调入能力达到150亿方以上。 (六)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加快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增强电源协调优化运行能力,创新电网形态和运行模式,显著提升电力负荷弹性,大力推进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发展,保障新能源消纳和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创新电网结构形态和运行模式。加快全省配电网智能化、数字化提档升级,巩固满足大规模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的配电网,建设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完善区域主网架结构,推动电网之间柔性可控互联,提升电网适应新能源的动态稳定水平,推动清洁能源全省范围内优化配置。增强系统资源调节能力。加快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有序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在负荷中心布局大型天然气调峰电厂;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支持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充分挖掘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引导企业自备电厂、工业可控负荷等参与系统调节。提升系统智能调度运行水平。积极推动电力系统各环节的数字化、智慧化升级改造,加强电网柔性精细管控,促进源网荷储衔接和多源协调,提高电网和各类电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保障新能源充分消纳。到2025年,全省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达到155万千瓦;到2030年,力争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达到2000万千瓦左右。 专栏1 能源结构调整优化重点行动 1、新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行动。因地制宜利用农村空闲场地、鱼塘水面、沟渠等空间资源,建设一批林光互补、渔光互补和农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加快推进纳入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的1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优先利用采矿沉陷区、荒漠化土地建设光伏电站,组织实施好湖南娄底百万千瓦光伏等生态治理项目。在消纳空间、送出条件有保障的前提下,全面启动全省风电项目前期工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体制机制,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思路,推动省内风电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带动省内风电产业发展壮大。2、调节性电源规模化多元化发展行动。抽水蓄能:加快平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动安化、汨罗、炎陵、桃源、攸县等13个已纳入国家规划“十四五”重点抽水蓄能电站开工,适时启动宜章麻子坪等5个已纳入国家“十五五”“十六五”规划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积极开展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试点。煤电灵活性改造:优先提升30万千瓦级煤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十四五”期间力争完成26台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任务,实现省内存量公用煤电机组“应改尽改”,改造后最小技术出力达到额定容量的35%,增加系统调峰能力47万千瓦以上。气电:加快推进华电长沙、湘投衡东、华能湘阴等大型燃气调峰电站建设,确保“十四五”期间投产296万千瓦,推动其它具备条件的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新型储能:推动电化学、压缩空气、氢(氨)、热(冷)等不同类型储能在电网侧、电源侧、用户侧等应用。支持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用电企业、综合能源服务商合理配置储能电站,建设一批电网侧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3、适应新能源跃升发展的电网构建行动。提高配电网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智能化技术应用,满足大规模分布式电源广泛接入和高效消纳。建设湘西自治州-娄底西、宗元-船山500千伏工程,形成西电东送4回通道、南电北送5回通道的送电格局;加快推进资兴东、江华北、桂阳南、沅江东、通道等一批22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及配套电网工程建设。推动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并网。 四、强化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关键技术创新 (七)推动能源科技创新 面向全省实现能源碳达峰目标的重大需求,强化基础科学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攻关,开展能源碳达峰技术发展路线图研究,加快推动从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到示范应用的全链条设计、一体化实施。巩固全省能源装备领域科技创新领先优势,重点开发大容量、智能型风力和太阳能发电设备,提升核心组件和关键零部件的配套能力;加强新型电力系统技术攻关,重点推动特高压、智能化输变电设备研发,加快突破特高压交直流输变电和柔性输变电关键技术;推动化石能源低碳开发与利用技术升级迭代,重点开展煤矿绿色开采、瓦斯综合治理与应用等技术研究,研发先进煤基发电技术;加快数字信息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重点研发能源一体化采集、状态感知、实时监视和协调控制,构建省级能源大数据智慧平台;积极探索战略性、前瞻性技术,攻克高效氢气制备、储运和燃料电池关键技术,开展小型模块化反应堆等先进核能系统技术研究,适时部署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CCUS)。 (八)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 推动研发平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搭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打通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实现各类创新要素集聚融合、开放共享;围绕新能源、储能、氢能、新型电力系统、能源数字化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加大对现有绿色低碳领域国家级平台支持力度。创新技术攻关机制。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的能源科技创新工作机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开展省级重大能源技术和装备攻关,支持组建跨领域、跨学科攻关联合体。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实施“芙蓉人才行动计划”,培育绿色低碳领域创新型人才;鼓励省内高校开设低碳相关学科专业,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依托重点项目和重点创新平台,精准集聚一批支撑我省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高端人才。推广应用技术成果。强化低碳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专利技术申请、转让和许可、信息分享等机制,探索设立省、市绿色科创基金,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和示范。到2030年,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和装备,新增50个省级及以上能源科技创新平台。 专栏2 能源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1、新能源先进发电技术攻关。积极研发低成本、高性能、系列化山地大型低风速风机整机产品;加强大尺寸风电叶片复合材料、超长叶片与段式叶片、3MW以上主轴轴承、液压变桨与液压偏航系统、复合塔筒等核心零部件研制及产业化。开展下一代N型高转换效率太阳能电池关键技术研究;开展新型晶体电池低成本、产业化制造技术研究;加强光伏智能组件、BIPV、家庭微电网分布式光伏、“光伏+储能”等关键技术创新。2、新型储能技术攻关。开展大容量长时储能器件与系统集成研究,研发长寿命、低成本、高安全的锂离子电池,开展高功率液流电池关键材料、电堆设计以及系统模块的集成设计等研究,推动大规模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和高功率液流电池储能电站系统设计。开展长寿命大功率储能器件和系统集成研究,组织大功率飞轮材料以及高速轴承等关键技术、电介质电容器等电磁储能技术攻关、电化学超级电容器等各类功率型储能器件等研究,推动兆瓦级超级电容器、飞轮储能系统设计与应用。3、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攻关。鼓励在岳阳、长株潭、衡阳等具备氢能生产、利用条件地区,加强高性能燃料电池及高效氢气制取、纯化、储运和加氢站等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示范。重点突破大规模、高效率、长寿命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技术,研究电解水制氢技术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一体化协同技术创新。积极探索氢能冶金、水泥熟料煅烧氢能利用技术。4、能源与数字技术融合创新攻关。依托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搭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综合能源服务平台,为园区内的企业提供电水气热的综合能源服务,保障计量数据的可靠溯源和可信采集。完善湖南能源大数据智慧平台,统筹推进全省煤、电、油、气、新能源和储能灵活高效利用。推进全省能碳一体化数据平台建设,实现多层级能耗和碳排放数据一体采集、一体统计、一体监测。 五、推进能源产业链碳减排 (九)加强能源领域碳排放计量监测 积极开展能源分行业产业链碳足迹核算,开展产业链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测算,健全区域和重点行业碳排放计量体系,建立健全能源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体系,开展碳排放信息监测和评价管理,建立碳排放台账。加强能源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运行、退役的全过程碳管理。倡导开展同行业碳排放强度对标,鼓励重点能源企业制定碳减排路线图。 (十)推动能源产业节能降碳 积极推动煤矿绿色集约高效开采,完善煤炭清洁储运体系,加强流通环节煤炭质量跟踪监测和管理,限制劣质煤炭销售和使用。在保障全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前提下,大力推动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新建煤电机组煤耗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施老旧煤电机组延寿升级改造,对无法改造的机组逐步淘汰关停,具备条件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加强自备电厂调度运行管理。加强电网老旧设备改造、用户表计轮换和接户线改造,深化同期线损管理。推动石油炼制产业转型升级,实施“降油增化”行动。加快能源产业链数字化升级,推动实现能源系统实时监测、智能调控和优化运行,提高能源系统整体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到2025年,全省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0克/千瓦时以下,电网综合线损率降至6.5%左右;到2030年,供电煤耗和电网综合线损率进一步降低。 (十一)提升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积极构建“煤-电-热-产”循环经济产业链。提升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水平;推进高精度煤炭洗选加工,实现煤炭深度提质和分质分级利用;推进煤矸石、粉煤灰等资源化综合利用;推动煤炭开采、转化、储运等环节的余热、余压、冷能等资源回收利用。推进焦炉、高炉、转炉尾气发电,鼓励工业副产氢气回收,推动炼厂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 (十二)加强能源生产和生态环境治理协同 积极推动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充分利用采煤沉陷区、废弃煤矿工业场地及周边发展新能源,鼓励“新能源+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土壤改良、地灾治理、水体治理”等协同开发,建设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储能、植物碳汇相结合的新能源项目。探索利用退役煤电机组厂址和输变电设施建设储能或风光储设施,强化风电、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专栏3 能源产业链减碳重点行动 1、燃煤发电机组节能降碳行动。推动高煤耗机组高效节能降碳,重点开展汽轮机通流改造、锅炉尾部烟气和汽轮机冷端余热深度利用改造、煤电机组能量梯级利用改造、电机节能提效改造。力争“十四五”期间实施节能改造机组42台,改造后供电煤耗下降约5.7克/千瓦时,节约标煤量约33万吨/年。2、燃煤发电机组供热改造行动。促进燃煤发电机组向热电联产机组转型,积极拓展工业供热市场,适当发展长输供热项目,力争“十四五”期间实施供热改造机组改造25台,改造后增加供热能力88万千瓦,机组供电煤耗下降约2.7克/千瓦时,节约标煤量约20万吨/年。3、能源产业链智慧化减碳。加快数字化技术应用,推动能源全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实现能源开发、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全过程用能和碳排放监测。鼓励智能光伏等产业技术创新升级和多行业特色应用。鼓励建设智慧能源管理系统。 六、推动用能方式绿色转型 (十三)控制化石能源消费 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创造条件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在确保能源安全保供的基础上,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除国家和省规划布局的煤电、石化、热电联产等重大项目外,原则上不新增煤炭消费,新建项目煤炭消费量通过存量挖潜置换。积极引导钢铁、建材和化工等重点行业减煤降碳、节能增效。因地制宜推动“煤改电”、“煤改气”,进一步扩大散煤禁燃区域,减少煤炭散烧。合理调控油气消费,加快实施“气化湖南工程”,完善输气管网和储气调峰设施布局,积极开拓工业消费市场,持续扩大居民商服用户市场,稳步提升天然气消费量;推动成品油质量升级,加快油品消费清洁替代和能效提升,合理控制石油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 (十四)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用能 提高工业领域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加快风能、太阳能、氢能等清洁能源在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高耗能行业中的应用,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持续实施节能技改升级,推广节能低碳工艺技术装备,推动重点园区、企业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全面开展能效对标,打造一批能效“领跑者”。深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重点推动大型公共建筑空调、供配电、照明和动力设备等系统改造,加快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推广屋顶光伏、光伏幕墙等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推广低碳建材。鼓励应用多式联运,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鼓励重卡、船舶使用LNG替代燃油,加快湘江、洞庭湖等流域主要港口LNG加注站建设和千吨级及以上码头岸电全覆盖,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十五)大力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 拓展电能替代的广度和深度,提升重点领域电气化水平。工业领域推广电钢炉、电窑炉、电锅炉、电加热等技术,扩大工业终端用能设备电气化使用比例。交通领域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电气化,大力发展家用新能源汽车,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港口岸电、空港陆电覆盖率和使用率。建筑领域建立以电力消费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积极采用电力驱动热泵等方式进行分散采暖;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机场航站楼等建筑推广应用热泵、电蓄冷空调、蓄热电锅炉等。农业农村领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提升乡村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推广电气化育种育苗,在农业副产品加工领域推广电烘干、电加工,提高农业生产质效。“十四五”期间,力争完成240亿千瓦时替代电量,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 (十六)大力发展优先消纳新能源的新型负荷 大力发展需求可调控、能量可交互的新型负荷,促进新能源消纳利用。加强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采用数字化技术和先进控制技术,充分调动建筑楼宇、工业可控负荷灵活响应能力参与系统调峰。加强新能源与智能电网、储能、充电桩信息交互,大力推广用户侧储能、大数据中心负荷、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能量互动等新模式,实现新能源电力优先储存和高效消纳。发挥资源聚合管理效能,开展综合能源管理,探索建设虚拟电厂。到2025年,力争全省达到最大负荷5%左右的需求侧响应能力。 (十七)开展低碳零碳试点示范 积极开展综合能源大受端高比例清洁能源消纳试点。充分发挥区域大型调峰气电、煤电、流域梯级电站、储能的调节能力,开展多能互补一体化试点。在工业负荷大、新能源资源禀赋相对较优的园区,结合增量配电改革试点,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建设试点。支持发展智能微电网、主动配电网,研究推广直流配电网,建设一批园区级能源互联网试点项目,促进清洁能源就近就地消纳。开展清洁能源跨产业跨行业融合试点,推动清洁能源与绿色先进制造、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电氢耦合长时储能和深度调峰作用,探索电氢一体化综合能源试点。 专栏4 用能方式绿色转型重点行动 1、“气化湖南”行动。依托“一干三支”国家天然气管道,推进省内天然气支线向县(市、区)拓展,加强区域内互联互通,长株潭地区形成天然气“日”字形环网,湘西、湘中、湘南地区联环成网。积极开拓天然气消费市场,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因地制宜实施“煤改气”工程,合理布局天然气调峰电站。力争2025年天然气消费达到100亿立方米,2030年达到150亿立方米以上。2、“电动湖南”行动。新建住宅小区按不低于10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条件;高速公路既有服务区和加油站按不少于60千瓦的快速充电桩建设,新服务区、旅游度假区、城镇公共停车场所和党政机关、产业园区按不低于30%的车位比例配建充电桩;公交、出租、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优先在停保场配建充电设施,在道路沿途因地制宜建设快充站。完善充电设施智能服务管理平台,形成“车桩相随、开放通用、标准统一、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到2025年,充电设施保有量达到40万根以上。3、园区用能系统改造行动。优化园区能源系统,在企业相对集中、热能资源互利的产业园区推广集中供热供气和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对园区燃煤锅炉、余热锅炉、供热管网进行改造,增加分布式清洁能源供应,形成太阳能、生物质能与常规能源多能互补的供能模式。4、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行动。大力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在居民生活、交通枢纽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支持既有和新建建筑建设低碳智慧用能系统,鼓励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进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发展。5、低碳零碳乡村建设行动。选择一批拥有特色产业的乡村,引导实施农业生产、乡村产业和生活用能设施全电化改造,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推广高效节能技术装备,推动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供能,促进乡村能源高质量发展。 七、建立完善碳达峰体制机制 (十八)构建加快新能源发展的市场机制 健全电力市场体系,规范中长期市场交易,完善辅助服务市场建设,丰富创新辅助服务交易品种,稳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积极参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打破省间交易壁垒,有序推动外电参与省内辅助服务市场,持续推进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积极组织参与全国绿电市场交易,试点推进省内绿电交易,做好绿电交易与绿证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的衔接。以增量配电改革试点区域为重点,探索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发展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增量配电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建立容量市场,在确保健康可持续发展前提下,推进煤电向基础性、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 (十九)健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价格机制 完善风电、光伏发电、水电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有效实施,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容量电价保障长效机制,充分调动调节性电源建设积极性。完善分时电价政策,合理划分峰谷时段和拉大峰谷价差,根据湖南电网“双高峰”特点,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引导各类用电负荷削峰填谷。完善燃煤发电交易价格机制,及时疏导煤电企业经营压力,保障电力稳定供应和新能源消纳水平。深化输配电价改革,增强输配电价机制灵活性,科学评估新型储能输变电设施投资替代效益,探索将电网替代性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 (二十)完善支持能源低碳转型的财税金融政策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加大对能源领域碳达峰重点行动、重点工作的投入。落实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用好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完善落实绿色贷款相关财政贴息、奖补、风险补偿、信用担保等配套支持政策。加快绿色债券发展,支持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发行碳中和债、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绿色债券,鼓励保险、理财、绿色或低碳发展基金投资能源领域低碳技术推广和低碳转型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能源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二十一)健全保障能源安全的风险管控机制 统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安全保供,提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各种极端情况的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完善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协调机制。强化煤炭煤电兜底保障作用,提高煤炭运输保障能力,合理增加煤炭储备能力,科学布局建设大容量高参数煤电。充分发挥大型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作用,提升电网负荷预测和管理调度水平,增加电力供应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加强极端情形下电力风险管控,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尖峰负荷等情况的能源应急保供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和抗灾能力。加快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提升油气供应保障能力。完善能源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与事后快速恢复能力。加强重要能源设施、能源网络安全防护,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合理规划能源重点项目投产时序,加强能源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八、组织实施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建立部门、市州联动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省能源碳达峰工作,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实施方案有效落实。充分发挥省碳达峰碳中和专家咨询委员会能源专委会作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政策研究和战略咨询,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十三)强化责任落实 结合地区发展实际,按照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市州和部门主体责任,制定责任分解和落实机制,形成年度任务清单,着力抓好工作落实。能源企业要积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推动全省能源低碳转型。 (二十四)强化监督考核 能源主管部门要强化能源碳达峰目标任务跟踪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能源消费、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指标监测,适时开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机制、政策执行情况和效果评估,创新监督管理措施和手段,组织开展监督核查和考核评价,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十五)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宣传引导。积极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各种社会力量,开展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培训、知识培训和教育科普活动,促进全社会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 《《天津市蓟州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发布!》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08-24
    • 8月23日,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蓟州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更加优化,重点行业的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煤炭消费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市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以上;“津农精品”品牌达到25个,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31.02%。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占比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实现普遍应用,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市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6%以上,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蓟州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蓟州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蓟州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全面落实《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全区碳达峰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认真落实“一四五八”发展思路,围绕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典范城市,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工作原则 坚持系统思维、变革思维、创新思维、战略思维,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转型。 ——总体部署、统筹谋划。坚持全区统筹,强化总体部署,准确认识碳达峰行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深远影响,紧扣《天津市蓟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展定位,加强区域协同,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节约优先、提质增效。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行全面节约战略,加大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力度,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加快形成集约高效、生态友好的生产方式,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政府引导、市场发力。加强政策引导作用,完善落实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碳达峰工作,加快推进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实施绿色转型。 ——稳妥有序、安全降碳。强化底线思维,加强风险识别和管控,稳存量、拓增量,处理好降碳与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的关系,确保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着力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稳定降碳。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更加优化,重点行业的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煤炭消费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市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以上;“津农精品”品牌达到25个,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31.02%。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占比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实现普遍应用,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市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6%以上,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 紧密结合蓟州实际,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新动能引育,畅通“两山”转化通道,促进生态、文化与经济双向循环永续发展,构建绿色低碳现代产业体系。 1.构建特色现代产业体系。打造现代都市农业升级版,加快发展有机生态农业,建设特色都市农业功能区,全过程打造“蓟州农品”公共品牌,深入推进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区创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做大做强新材料产业,推进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依托蓟州区经济开发区,大力实施“强链”“补链”“延链”工程,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集群化发展。推动服务业提质升级,建设“古城”“新城”“大盘山”三大活力商圈,规范发展物流产业,大力发展文旅产业,持续发展商贸产业。到2025年,“津农精品”品牌达到25个;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5%以上。(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建设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合作交流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现代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食品、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及节能建材、包装与印刷等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加大食品精深加工、纸制品包装、玻璃建材、电器设备、节能环保设备、液压设备、有色金属加工等传统产业提升改造力度,完善落后工艺、技术退出机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技术和装备,建设分布式光伏,推动生产绿色化改造。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以重点产业链企业为重点,培育绿色工厂,强化动态管理。推动蓟州经济开发区打造绿色园区。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下降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全区新增培育绿色工厂3—5家。(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玻璃行业绿色低碳发展。严格执行平板玻璃产能置换政策,推动玻璃企业对标先进能效进行节能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强技术创新,优化一窑多线、新型复合保温、窑内喷涂等技术应用,深挖节能降碳潜力,推动玻璃行业有序达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强化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常态化监管,实施项目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坚决淘汰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深入挖潜存量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通过改造升级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科学评估拟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对产能已饱和的行业,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对于行业产能尚未饱和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在能耗限额准入值、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基础上,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推进绿色技术在能耗量较大新兴产业中的应用,提高能效水平。(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立足本区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安全降碳,以能源绿色发展为关键,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天津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十四五”时期煤炭消费继续减少,完成市下达的控煤任务目标,“十五五”时期煤炭消费进一步减少。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及工业炉窑。推动区内发电厂实施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制造“三改联动”,鼓励企业采取先进技术,持续降低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和能耗水平。科学调控本地煤电机组运行负荷,严格管控煤电机组煤耗。大幅提升清洁低碳能源供应量,保障更多更稳定的余热资源供给,实现城区以热电联产为主、燃气锅炉为辅的多热源供热。巩固燃煤锅炉及工业终端用煤清零成果,推动煤炭集约利用。积极推进工业、居民等领域电能替代,鼓励推广使用电锅炉、电窑炉、电采暖、智能家居等。加大农村居民清洁取暖动态排查力度,确保山区和纳入拆迁改造计划的区域实现清洁煤替代。(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建设委、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有序发展新能源。按照分布式与集中式相结合,充分发挥蓟州区太阳能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开展农光、渔光、高速光伏、光伏+旅游等互补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促进产业与能源的深度融合。支持居民住宅、公共建筑、学校等位置布局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以南部平原区低风速区为重点,积极推动集中式风力发电站建设。鼓励地热能梯级利用,推动地热能利用向现代高效农业等领域延伸,提高地热资源利用效率。科学推进生物质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分布式热电联产,提升垃圾焚烧发电效益,积极开发沼气利用。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投产规模力争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达到37亿度,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总量达54.8万吨标准煤左右。到2030年,全区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进一步增长。(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广成集团、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天然气保障。不断提升天然气保障水平,建设宝坻至蓟州高压天然气管道,接引中俄天然气进入蓟州,推进应急调峰设施建设,推动燃气进企业、进社区,保障全区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鼓励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提升电力系统消纳新能源能力,鼓励数据中心等重点企业积极参与绿电交易,提高全区绿色电力消费规模。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打造坚强智能电网。挖掘煤电调峰潜力,因地制宜布局调峰电源,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促进能源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快能源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推动新型储能应用,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加快推动蓟州区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力争在“十五五”末建成蓟州抽水蓄能电站,增加调峰能力约200万千瓦,充分发挥抽水蓄能调节能力,努力打造以抽水蓄能为核心的“水风光储”多能互补系统。鼓励建设集中式共享储能。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扩大电力交易,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探索开展电力现货交易。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建设,优化灵活性负荷控制,扩大需求侧响应规模。积极推进需求侧响应注册工作,持续增加需求侧响应能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国网天津蓟州公司、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落实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水平提升,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开展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强源头管理。落实用能预算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能源要素,加强对符合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能效环保指标先进项目的用能保障。加快推进高耗能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提高上传数据质量,加强数据分析应用,用好市级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平台。完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体系,健全能源统计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鼓励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落实市重点用能单位体系建设效果评价。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持续完善节能监察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和技术能力建设,严肃查处违法用能行为,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推动园区落实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的有关措施,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支持建设分布式能源系统,探索发展智慧能源系统,打造节能低碳园区。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严格落实行业能效约束,对标标杆水平,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加强高效节能技术装备推广,支持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围绕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查找用能薄弱环节,深入挖掘节能潜力,到2025年,累计完成30家企业公益性节能诊断。(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建设委、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科技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严格执行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能效标准,制定落后低效重点用能设备淘汰路线图。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推广先进高效的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科学谋划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推广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多样化能源供应方式,鼓励数据中心扩大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推行用能指标市场化交易,提高绿电使用比例。提升通信、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水平,加快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提高项目能效准入门槛,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超过1.3,加快既有数据中心升级改造,积极推广液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统筹数据中心余热资源与周边区域热力需求,到2025年,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普遍不超过1.5。(区发展改革委、区委网信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坚持城乡统筹,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发展绿色农房和节能低碳农业大棚,加快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1.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科学合理制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城乡建设空间布局,立足“三地一城”发展定位,构建“一核两带三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格局,坚持保护蓟州古城与建设蓟州新城协同推进,提高产城融合水平,提高城市活力。将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贯彻至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出让、方案设计、建设施工等全过程。增强城乡气候韧性,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乡防洪排涝体系建设,持续实施水系连通工程,推动区域河湖防洪达标提升。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大力推进建筑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推行绿色施工。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推动建筑信息模型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大力推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融合发展。到2025年,全区国有建设用地新建民用建筑具备条件的,实施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100%。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倡导绿色低碳理念,健全建筑拆除管理机制,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和拆迁撤并类,制定建设重点任务,防止大拆大建。(区住房建设委、区水务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落实市居住建筑五步节能设计标准和市政基础设施等标准。结合本区气候特点,探索建筑节能改造新模式和新技术,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力度和技术推广范围。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建筑规模发展,倡导绿色设计,大力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探索开展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小屋试点项目建设,形成示范效应。持续实施城区老旧小区危房提升改造工程,推动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强建筑用能监管,深入开展公共建筑能效对标达标和能源审计,运用智能管控等技术实施改造升级。探索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居民室内热舒适及节能水平。对既有城市热网管路进行改造,科学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引入分布式供热系统,提高一级管网供热能力。逐步实施能源消费分类、分项计量改造,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居住建筑五步节能设计标准执行比例达到100%,探索打造至少1个绿色低碳示范改造小区。(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气象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应用,鼓励既有建筑加装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重点提高新建工业厂房、新建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大力推进集中供热低碳发展,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推广工业余热供暖应用,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供热,在供热管网改造、末端节能等方面进一步发力,突显智慧供热效能。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提高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推动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建筑示范项目。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区住房建设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引导新建农房执行节能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农家院和民宿开展节能低碳示范项目建设,推广使用绿色建材。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构建以电采暖、气采暖等为主的清洁供暖体系。推广生物质能资源化利用,采用太阳能、空气源热能、浅层地热能等解决农业农村用能需求。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鼓励农村使用高效节能家用电器和节能环保炉具,推广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等节能机械和设备设施。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基本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农业生产、村民生活等领域电能替代,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国网天津蓟州公司,涉农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坚持绿色高效,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引导低碳出行,持续优化大宗货物运输结构,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以物流车、出租车(网约车)、公务用车和租赁用车为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快推进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开展新能源替代工作,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探索运营氢能源客运班车。持续推进道路运输工具更新淘汰,逐步淘汰高排放重型营运柴油车,推动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升级。到2025年,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5%左右。(区交通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邮政分公司、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着力构建绿色交通出行体系。加快推动北京轨道交通平谷支线东延蓟州前期工作,积极推动蓟州客车直通北京行政副中心、首都国际机场、大兴国际机场的快速班线。持续开展国家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公共交通场站和枢纽建设,提升公交中转站的服务功能,进一步优化城市公交线网结构,逐步完善公交线路、增加公交班次,继续推进“村村通客车”工程。优化出行结构,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加强信息技术与停车管理服务深度融合,在城区范围内建设城市智慧停车体系。完善以城市公交为主体的公共交通系统,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加快完善铁路枢纽规划布局,协同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市有关部门完成京津冀核心区铁路枢纽规划编制,积极推进津承城际铁路建设和津蓟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提高京哈、京秦、津蓟铁路资源利用效率,鼓励和支持新建大型工业企业和物流园区,采取自建或共建共用铁路专用线,扎实推进货运“公转铁”工程。引导货运大车队、挂车共享租赁、甩挂运输、企业联盟等集约高效的运输组织模式发展,持续推进地方性甩挂运输试点示范,深入推进无车承运人改革试点。建立区级寄递物流公共服务分拨中心、乡镇寄递物流集散中心、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三级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与绿色城市配送试点建设(蓟州区新城物流中心)紧密结合,探索打造城乡一体化的货运和快递配送体系。(区交通局、邮政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构建“两环十横十纵”交通路网,主干公路实现乡镇、开发区管委会、景区全覆盖,建好绕城货运通道。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宾馆、旅游驿站和景区等车流聚集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打造精品示范绿色公路,在新建、改建公路施工过程中强化资源循环利用,推进节能型施工机械应用。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匝道空地、服务区和收费站屋顶、部分停车区等空置资源,开发高速公路光伏发电项目。(区交通局、区商务局、邮政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坚持生态定位,强化底线思维,以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为原则,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全力做好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与效率,形成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格局。立足京津冀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筑牢京津生态安全屏障。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以提升生态功能为重点,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和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红线区实施强制保护。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加强北部山区整体保护,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成开放州河、环秀湖国家湿地公园,稳定森林、湿地、土壤固碳作用。严格规范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以提升生态功能为重点,除生态保护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之外,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其它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计划,加强土地指标精细化管理,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编制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自然生态系统修复治理。持续实施生态功能区建设,以国家生态储备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国家级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为抓手,筑牢京津生态安全屏障。实施天然林系统修复,建立天然林保护修复档案,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天然林保护修复。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健全完善“林长制”工作制度,全面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实时掌握森林资源数据。加大于桥水库环库湿地保护与修复,持续实施库区周边造林工程,有序推进于桥水库生态补水。启动北部山区生态修复工程,加快裸地修复、生态涵养、植树造景等工程建设,按照“一矿一策”方案,持续推进二、三期矿山修复治理工程。完善公益林管护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经营方案制度,深度实施封山育林、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打造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典范城市,重点建设州河国家湿地公园、莲池公园、凤凰山公园,并对城区内的成片绿地进行提升改造,依托主要交通干线、河流水系等通道开展绿化建设,构建绿道网络,在有条件的村推行打造“口袋花园”。到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1.02%。(区林业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加强生态系统固碳核算统计能力建设,开展森林、湿地、土壤等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估算、潜力分析。建立全区天然林数据库,开展天然林保护修复监测评估,构建以森林资源调查为基础、以天然林监测站点为主体、以其他生态监测为补充的天然林保护修复监测体系。构建森林、库区生态系统碳汇数据库与动态监测系统,结合现有森林资源管理和信息化基础,掌握全区森林碳储量与森林碳汇量的现状、变化与潜力。(区林业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培肥固碳模式,实施稻蟹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推广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养殖,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氧化亚氮排放。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膜回收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替代计划。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现规模养殖场(小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全覆盖。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区农业农村委,涉农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坚持高效利用,全面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降低资源消耗强度,提高资源利用质量和效益,加快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 1.推进产业园区低碳循环发展。持续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产业园区低碳循环、集约集聚发展,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依托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综合服务工作,鼓励产业园区按照生态设计理念、清洁生产要求,加强园区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和绿色监管,推进主导产业向高端化发展,开展重大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低碳技术等产业化示范。重点推动电子信息、新型材料等特色产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深入推进市级以上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园区管理服务水平。到2025年,蓟州区经济开发区完成循环化改造。(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统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依托“互联网”提升回收效率,实现线上线下协同,推动再生资源应收尽收。加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以电器电子产品、汽车产品、动力蓄电池等为重点,鼓励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加快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加强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探索培育汽车、航空等行业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全覆盖,加强全链条管理,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加强科学评估、合理预测生活垃圾产生量,补齐处理设施短板,推动别山镇循环产业发展,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成投产运营。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8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水务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进电力、垃圾焚烧、平板玻璃重点行业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探索粉煤灰、脱硫石膏、建筑垃圾高值化利用。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探索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深入推进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对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厂炉渣综合利用厂建设。加强资源再生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农作物秸秆基本实现全量化利用,探索以粉碎还田为主的多途径秸秆资源化利用模式,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严格禁烧管控。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均保持在99%以上,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坚持创新引领,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引育和关键领域基础研究,加快推进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雏鹰—瞪羚—领军”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加强高成长性企业培育,推动绿色低碳科技革命。鼓励企业通过“揭榜挂帅”承担国家和天津市重大科技专项、引导企业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推进科技创新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推广生态环保技术成果。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为绿色技术创新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鼓励企业与京津冀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或研发中心,建设一批节能降碳和新材料技术产品研发的创新中心,争创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加快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创新项目、平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围绕高端紧缺人才目录和科技创新人才图谱,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升级版,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队伍的培育和引进。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绩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完善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持续优化人才环境,建立完善鼓励引才育才、支持创新创业的政策支撑体系。(区科技局、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依托蓟州经济开发区,推动新材料产业园、京津国泰智能主题园等载体建设,打造创新型企业聚集区。聚焦能源、工业、交通、城乡建设、农业、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推进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对接争取北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在蓟探索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加快新材料产业孵化基地建设,推动稀土永磁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等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鼓励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开展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加强节能降碳、碳排放监测、碳汇及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等应用研究,打造一批应用场景。(区科技局、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聚焦现代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食品、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工艺、装备等研发及推广应用。打造“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场景,促进现代种业、智慧农业、生态农业等优势领域的先进成熟技术应用,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产业化规模化应用示范。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制造、碳捕集封存等技术对发电、建材、包装印刷等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的支撑,快速提升重点领域绿色技术水平。(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坚持宣传引导,提倡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强化宣传教育,把绿色低碳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创新宣传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把绿色低碳理念融入人们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拓展生态文明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知识进中小学”科普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将节能减排降碳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全民低碳行动、节能减排活动、减塑限塑和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等专项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局、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评选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破除奢靡铺张,坚决遏制餐饮浪费等不合理消费行为。推广绿色低碳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商场、超市、旅游商品专卖店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推行再生产品和材料认证,建立健全制度。推广“碳普惠”,打造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公共服务等低碳生活场景,引导激励市民积极参与绿色消费、低碳出行、可回收物分类等绿色低碳行动。着力提升城乡家庭生态文明意识,主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使用智能家居。推进城市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完善水、电、气、路等配套基础设施,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鼓励发展二手交易市场,推进电子产品、家电、书籍等二手商品的重复使用。(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提升资源利用和绿色创新水平。支持重点领域央企、国有企业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用能单位制定节能减碳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和管理水平提升。纳入碳市场管控的重点排放单位,应按照国家要求公开相关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全区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和其他各类社会组织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区国资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区委党校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纳入教学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从事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领导干部要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试点有序推动碳达峰行动 坚持试点先行,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做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1.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生态产品调查核算,开展自然资源调查及统一确权登记,实施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及核算结果应用。扩展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模式,大力发展特色生态农业,探索发展林下经济,做大做强全域旅游示范区,打造一批特色产业镇。拓宽生态产品交易渠道,建设特色生态农产品交易中心,开展生态产品线上云交易、云招商,通过互联网、社交短视频等方式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充分发挥蓟州区林业碳汇优势,力争纳入天津市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强化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探索建立健全蓟州区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探索绿色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鼓励开展环境权益抵押融资、集体林权抵押贷款等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开展绿色公共机构示范建设。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健全节能降碳管理制度,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开展太阳能供暖试点建设,充分利用具备条件的建筑屋顶,推动太阳能供应生活热水项目落地实施。在机关、学校等场所设置回收交投点,加强废旧办公电器、硒鼓及废旧家具等资源循环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开展实施“公物仓”管理制度。加强公共机构食堂管理,倡导节约节俭,减少剩餐浪费,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落实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鼓励公共机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建设,实施节能改造,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高效储能、高效照明等技术与产品。到2025年,区内公共机构用能结构持续优化,用能效率持续提升,在2020年的基础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碳排放下降7%,力争80%以上的处级及以上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建成一批节能低碳绿色公共机构典型示范试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对外合作 以推动“三地一城”建设为主线,将蓟州区建设成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典范城市。推进生态保护协同,开展生态共建共享,建立完善水、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合作,协同打造京东绿色生态廊道。推动实施“特色承接平台”规划建设,形成教育、医疗、科研、文旅、新型都市农业等产业集聚的特色节点城市。深入实施“资源承接”工程,做优京津冀现代制造业重点承接平台,提升蓟州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加快引育新材料、电力电气设备制造、表面处理、智能制造、绿色食品等重点产业。(区发展改革委、区合作交流办、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政策保障 (一)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 严格执行市统计局制定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完成重点领域和企业的统计核算工作。支持区内企业依据自身行业特点加强碳排放综合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能源消费和碳排放计量体系,科学开展碳排放核算工作。加快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提升统计核算水平。(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统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法律法规标准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碳达峰碳中和、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调整现行规章制度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推动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建设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财税价格政策 区级财政要加大对节能环保、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对绿色低碳产品的采购力度。落实有关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合同能源管理等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符合条件企业应享尽享。执行最新居民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和供热计量价格政策。针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落实差别价格、阶梯价格政策,引导节约和合理使用能源资源。探索建立绿色项目库,通过企业绿色评级、投资项目评级,支持金融机构与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精准对接。(区财政局、区金融局、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发展绿色低碳金融 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作用,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项目的金融支持,创新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租赁、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为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为碳达峰行动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充分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信贷资金供给。推动金融机构成立绿色专营机构和建设碳中和网点,加强环境信息披露能力建设,提升自身经营活动环境效益。推动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引导金融支持循环农业、山地特色农业发展、农林业产业园建设、农业绿色技术创新,加大金融对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旅游、农村电商等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转型债券等。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企业利用资产证券化工具融资。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基金。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完善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与管理流程,完善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金融支持绿色项目的精准度。(区金融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 按照全国和我市碳排放权市场任务要求,加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监测计划、排放核查、配额清缴和交易情况等工作监督管理。提高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监测和报告的数据质量,鼓励按规定购买经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用于完成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推动碳排放信息披露。落实好天津市用能权交易、碳排放交易权等市场机制。积极推行“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加强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对碳达峰相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解决重大问题。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评估,协调解决碳达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各相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按照国家、市、区有关部署,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监督考核 将能源消费、二氧化碳排放等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有关部门每年将碳达峰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向区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报告。(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