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空气污染与土壤污染:焦点》

  • 来源专题:水体污染与防治领域信息门户
  • 编译者: 徐慧芳
  • 发布时间:2006-02-20
  • Water, Air, & Soil Pollution: Focus (WAFO) is a companion journal to Water, Air, & Soil Pollution. It is an international, interdisciplinary journal on all aspects of pollution and solutions to pollution in the biosphere. This includes chemical, physical and biological processes affecting flora, fauna, water, air and soil in relation to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This site presents table of contents and abstracts of articles from volume 1, 2000 to volume 3, 2003. Subscribers can also browse fulltext of the articles online on PDF format.
  • 原文来源:http://www.kluweronline.com/issn/1567-7230/
相关报告
  • 《济南土壤污染防治剑指双90%目标》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lifs
    • 发布时间:2020-03-24
    •  “全市各部门各区县要牢牢盯紧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双‘90%’目标,不折不扣完成硬指标硬任务。今后,要进一步严控增量,未经调查确定是否存在污染的地块不得开发利用。”这是山东省济南市对土壤污染防治提出的新要求。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面临3项大考   今年,济南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将面临3项大考。国家、山东省将对“土十条”落实情况进行终期考核,全国人大将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专项检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将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列为重点之一。   济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侯翠荣说:“如果2020年‘土十条’考核不合格,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将被约谈,并且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为加快推进净土保卫战,济南市召开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视频会议,全面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解析工作进展和难点堵点,对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开展污染状况调查   “土十条”实施以来,济南市建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为总召集人的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在此次视频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阴浩代表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了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   阴浩介绍,从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看,济南市已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从国家反馈数据看,全市耕地无重度污染。开展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328个企业地块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将60个风险度较高的地块纳入采样名单。   济南市建立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包括基础点位、背景点   位和风险点位共129个。不断加强污染源监管,组织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签订责任书,开展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地下储罐备案等工作,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和危险废物管理。   此外,建立济南市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开展 41个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6个污染地块开展治理与修复。并初步建立建设用地风险管控联动机制,将关闭搬迁重点行业企业和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地块纳入疑似污染地块清单。   阴浩介绍,从关键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看,针对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的目标,济南市正在开展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针对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的目标,正在完善底数清单。   完善清单压实责任,严控地块未经污染调查就开发利用   相对于大气、水污染防治,济南市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   侯翠荣坦言,目前,济南市各区县、部门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建设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底数不清、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迟缓、土壤环境监管部门协同机制还不顺畅等问题。2020年要完成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双“90%”这两个“一票否决”的硬指标,时间非常紧迫,任务异常艰巨。因此,全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必须统一思想,认真对待,立即行动起来,切实压实责任,合力打好净土保卫战。   阴浩介绍,济南市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组织重点任务部门定期召开会议,探索建立污染地块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重新梳理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部门责任分工。   今年,济南市将集中力量推进重点指标任务。在农用地方面,督促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根据详查结果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尽快完成4个区县试点,并在全市全面推开。加强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减量增效,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确保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在建设用地方面,进一步摸清底数,解决存量问题。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清单,理顺收储、征收、规划条件、规划许可等与污染地块管控有关的环节,完善疑似污染地块清单等。   “今后,济南市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工信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协调联动,对两类地块闭环管控,严控地块未经调查确定是否污染就开发利用。并加强信息共享,各部门在收储和征收前共享清单,及早开展土壤调查。”侯翠荣对记者说。
  • 《发展土壤污染修复产业需练好内功》

    • 来源专题:农业立体污染防治
    • 编译者:季雪婧
    • 发布时间:2018-12-17
    • “目前我国农用土壤修复技术日趋成熟,工业用地修复需求逐渐上涨,但修复效果参差不齐,制定规范化的技术标准将是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石。”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以下简称土壤所)所长沈仁芳日前在第一届全国土壤修复大会上表示。 土壤修复技术逐步完善 20世纪60年代,氮磷钾等肥料被广泛施用于土地后,大大提高了我国的粮食产量,但同时也增加了土地污染的风险。而后随着农药的大面积施用、工业的排放,我国的土地污染问题逐渐显现。 2014年,当时的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我国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 土壤所研究员骆永明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介绍,自20世纪70年代起,我国开始开展土壤污染与修复研究,针对农用土地修复发展出了化学控制/客土改良、微生物修复、植物修复等办法。“目前,人类共发现400余种超积累、高积累植物,伴矿景天就是其中一种,它能够快速吸收降低土壤有效态镉,一般耕种两季就能监测到镉含量明显下降。”骆永明说。 沈仁芳认为,从整体来看,农业用地重金属污染问题凸显并非源于含量增加,而是土壤酸化导致重金属活性增强。修复污染土地的同时,也要推广叶面施肥等管控技术,引导全国农民科学施肥。 针对工业发展等导致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刘鹏表示,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通常采用稳定化与固化技术、填埋、水泥窑焚烧等处理方式,土壤淋洗技术、针对挥发性重金属的热脱附技术也逐渐在开展使用。对比之前的处理方式,目前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前会进行细致的分析评估,耦合使用多种处理方法的趋势明显,效果也较好。 新型、复合污染物增加 土壤修复技术更新迭代的同时,我国的土地污染情况也在发生变化。2016年研究数据显示,我国长三角、珠三角、天津及河北地区土壤有机污染物较重。按欧洲土壤质量标准,PAHs轻度污染占29.6%,中度污染3.3%,重度污染4.1%;3种以上有机物复合污染样点超过90%,呈现复合污染态势。 “农业、工业、油田、矿区土地单一污染向复合污染的转化,使得土地污染呈现出复杂性、滞后性、危害性、隐蔽性,而污染物与各地土壤环境混合又进一步增加了治理难度。” 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教授朱利中说。 目前,研究人员通过土壤有机物物源解析技术,已证实多氯联苯、多溴联苯醚、六氯丁二烯、多环芳烃主要来源于工业,农药、抗生素、零苯二甲酸酯主要来源于农业。 朱利中表示,已知化肥农药、污水灌溉、秸秆焚烧、干/湿沉降是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接下来急需进一步将研究细化,以探明我国土壤污染特征,在关键理论和适用技术上有所突破,减少土壤污染修复的不确定性。 据了解,为深入研究我国的土地污染问题,土壤所突破桎梏,引进国际人才。“我们引进人才注重综合实力和项目经验,其中一位专家在国外从事武器场地修复多年,当时并没有论文发表,但是经验丰富,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土壤修复领域的专家。”沈仁芳说。 据统计,“863”计划为土壤修复技术研发匹配的资源累计超过20亿,“973”计划中有11个与土壤污染相关的基础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土壤污染与修复的自主项目接近1500个,国家对土壤修复技术研发支持的数量与力度逐年增加。 技术评价标准亟待制定 随着“净土计划”等国家级土壤污染防治方案的启动,全国已建立9个重金属污染防治试点,推动了我国土壤污染修复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专家提醒,关注产业发展的同时,还需练好内功,及时建立修复技术的评价标准。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土地污染修复技术的说明多针对自身技术,缺乏宏观视野,不能有效指导技术选择。 “国内的土壤修复技术越来越多,适用性各有不同,希望行业标准尽快出台,指导市场综合评价各技术在污染识别、修复效率、安全性、便利性等维度的优劣。”刘鹏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 骆永明也表示,这样的标准制定并非易事。“土地污染的发生和治理具有人为性和地域性,即便是相同的污染,因污染程度和地域的不同,也会影响治理技术的选择。”骆永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