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土壤污染防治剑指双90%目标》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lifs
  • 发布时间:2020-03-24
  •  “全市各部门各区县要牢牢盯紧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双‘90%’目标,不折不扣完成硬指标硬任务。今后,要进一步严控增量,未经调查确定是否存在污染的地块不得开发利用。”这是山东省济南市对土壤污染防治提出的新要求。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面临3项大考   今年,济南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将面临3项大考。国家、山东省将对“土十条”落实情况进行终期考核,全国人大将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专项检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将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列为重点之一。   济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侯翠荣说:“如果2020年‘土十条’考核不合格,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将被约谈,并且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为加快推进净土保卫战,济南市召开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视频会议,全面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解析工作进展和难点堵点,对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开展污染状况调查   “土十条”实施以来,济南市建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为总召集人的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在此次视频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阴浩代表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了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   阴浩介绍,从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看,济南市已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从国家反馈数据看,全市耕地无重度污染。开展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328个企业地块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将60个风险度较高的地块纳入采样名单。   济南市建立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包括基础点位、背景点   位和风险点位共129个。不断加强污染源监管,组织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签订责任书,开展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地下储罐备案等工作,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和危险废物管理。   此外,建立济南市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开展 41个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6个污染地块开展治理与修复。并初步建立建设用地风险管控联动机制,将关闭搬迁重点行业企业和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地块纳入疑似污染地块清单。   阴浩介绍,从关键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看,针对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的目标,济南市正在开展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针对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的目标,正在完善底数清单。   完善清单压实责任,严控地块未经污染调查就开发利用   相对于大气、水污染防治,济南市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   侯翠荣坦言,目前,济南市各区县、部门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建设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底数不清、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迟缓、土壤环境监管部门协同机制还不顺畅等问题。2020年要完成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双“90%”这两个“一票否决”的硬指标,时间非常紧迫,任务异常艰巨。因此,全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必须统一思想,认真对待,立即行动起来,切实压实责任,合力打好净土保卫战。   阴浩介绍,济南市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组织重点任务部门定期召开会议,探索建立污染地块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重新梳理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部门责任分工。   今年,济南市将集中力量推进重点指标任务。在农用地方面,督促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根据详查结果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尽快完成4个区县试点,并在全市全面推开。加强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减量增效,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确保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在建设用地方面,进一步摸清底数,解决存量问题。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清单,理顺收储、征收、规划条件、规划许可等与污染地块管控有关的环节,完善疑似污染地块清单等。   “今后,济南市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工信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协调联动,对两类地块闭环管控,严控地块未经调查确定是否污染就开发利用。并加强信息共享,各部门在收储和征收前共享清单,及早开展土壤调查。”侯翠荣对记者说。

相关报告
  • 《加强农田土壤污染防治》

    • 来源专题:化肥农药减施增效
    • 编译者:金慧敏
    • 发布时间:2016-03-31
    • 当前食品安全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强化源头治理。 河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赵鹏院长撰文《加强农田土壤污染防治 保障农产品源头安全》。文章提及当前,土壤重金属污染最受社会关注。据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数据,全国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3.7%、2.8%、1.8%和1.1%,主要污染物为镉、镍、铜、砷、汞、铅、滴滴涕和多环芳烃。据不完全调查,全国受污染的耕地面积约有1.5亿亩,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达1200万吨,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河南省的“十三五”规划中,特别强调要加大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力度。 土壤中的污染物主要包括有机污染物和无机污染物。有机污染物中有化学农药、酚、苯、多氯联苯、多环芳烃、石油类及其他有机污染物。无机污染物中有重金属元素、氟化物、砷、硒、硼及其他污染物。另外,还有放射性元素和病原微生物、抗生素和激素对土壤的污染。   目前,河南省的土壤环境质量如何呢?据权威部门的介绍,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整体安全稳定,但局部地区土壤污染状况不容乐观,部分地区镉、钒、铅等无机污染物点位超标率较高。从污染分布情况看,重金属污染分布西部高于东部,北部高于南部,工矿业高于农业,大城市高于小城市,有机污染主要分布在东部和南部的农业生产区。全省18个省辖市除濮阳外,其他各市调查点均有污染物超标现象。其中,焦作、洛阳、三门峡、鹤壁、济源等5市土壤环境质量相对较差,土壤环境保护形势相对较为严峻。 如何预防土壤污染呢?一是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标准,加强保护土壤环境质量的宣传,增强全民生态环境意识与参与意识,从源头抓起,控制污染源,发展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和消除工业“三废”排放。紧紧围绕“稳粮增收调结构,提质增效转方式”的工作主线,大力推进化肥减量提效、农药减量控害,落实《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和《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积极探索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二是建立土壤污染检测和预警系统。定期对土壤环境质量进行检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三是加强科学研究,攻克土壤污染防治的技术难题,并着手开展土壤修复示范。   综合国内外研究进展,我们应该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开展研究: (一)耕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和预警平台建设。评估我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的等级和程度,评价主要农产品的健康安全风险,构建耕地土壤污染与农产品安全预警平台,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及其预警提供决策和技术依据; (二)化肥、农药、地膜等农用化学品减量安全施用技术规程。以土壤环境保护和农产品安全为目标,以农用化学品减量增效为核心,制定主要农作物农用化学品安全科学施用技术规程。 (三)畜禽废弃物农田安全利用技术。以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为目标,以构建种养平衡、农牧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为理念,开展畜禽废弃物农田施用对土壤环境和作物安全的影响研究,构建畜禽废弃物农田安全利用技术体系。 (四)耕地土壤污染修复及安全利用技术体系。以耕地土壤环境保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耕地土壤污染分区定级为依据,以农艺措施调控为核心,对土壤改良剂研发、农作物抗(耐)污染品种筛选、超富集植物筛选和引种、种植模式优化等耕地土壤污染修复及安全利用技术进行组装集成,建立试验点、核心实验区和示范推广区,开展大面积推广和应用。   目前,农田土壤污染修复的技术主要有:   工程措施。土壤污染的工程修复主要包括客土、换土和深耕翻土等措施。客土法和换土法在日本已经取得比较成功的经验。修复治理的工程费为30万美元/hm2,耗资巨大。在耕地资源紧缺的地方,推广有很大局限性。 土壤淋洗。土壤淋洗技术是通过淋洗液把土壤固相中的重金属转移到液相中,从而达到去除重金属的目的。在工业场地土壤污染的治理中有应用实例,但在农田土壤污染修复中很难应用。 电热修复。电热修复原理是向汞污染土壤通入热蒸汽或用低频加热的方法,促使其从土壤中挥发并回收再处理。方法工艺简单,对于土壤中具有挥发性的污染物,如汞和有机污染物,热处理法可将其有效地从土壤中清除。但该方法能耗大,操作费用高,且易使土壤有机质、土壤水和土壤肥力遭到破坏,实践推广应用也受到很大限制。微生物修复。微生物修复技术具有修复效果好,成本低、操作简单等优点,因而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同时微生物修复的专一性强,其活性与温度、水分、氧气、pH值等土壤环境条件紧密相关,但该技术也仅仅通过改变土壤中重金属形态来降低重金属的有效性,往往需要与植物修复等其他方法配合施用效果较好,开发应用仍不成熟。 植物修复。到目前为止,植物修复是唯一能够减少土壤中重金属含量的一种成本低廉、对环境友好的方法,其优势是人们有目共睹的。植物修复可以从两方面进行:一是筛选和培育对重金属具有超常规吸收和富集能力的植物,种植在污染的土壤上,通过植物把土壤中的污染物吸收起来,再将收获植物中的重金属元素加以回收利用,达到消除污染的目的。二是选育农作物抗性品种,阻断土壤污染物进入食物链,实现对污染土地的安全使用,规避土壤污染物风险,也是长远而有效地治理和利用被污染土壤资源的一条重要途径。化学修复。化学修复是利用一些改良剂,与污染土壤中的重金属发生化学反应,如改变土壤的pH值、阳离子代换量等理化性质,经氧化还原、沉淀、吸附、络合、螯合、抑制和拮抗等作用来钝化土壤中的重金属,降低土壤中的重金属活性,达到污染治理和修复的目的。化学修复作为一种原位修复技术,简单有效、成本低廉,见效快,能够用于大面积的污染农田,且易于实施,特别是对于重金属轻度污染的土壤,修复效果明显,并得到广泛应用。 赵鹏院长指出经过比较上述六种修复技术,适用河南省农田土壤修复的技术为植物修复、化学修复。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的日益重视,河南省针对土壤污染的控制与修复会取得更多的成效和进步。
  • 《二零一六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综述-节选》

    • 来源专题:化肥农药减施增效
    • 编译者:金慧敏
    • 发布时间:2017-01-18
    • 在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2016年必将在历史上留下深刻印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于2016年5月31日正式发布。至此,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面打响。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曾指出,“十三五”将协同推进土壤污染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修复三大举措,着力解决土壤污染威胁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两大突出问题。他还指出,土壤污染防治不是全面的大治理工程,风险管控是第一位的。岁末年初,回顾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可用12个字概括:思路明晰,进展积极,任务艰巨。 1、绘就蓝图,“土十条”发布实施 2016年3月,环境保护部按照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深入强化环境要素管理的改革思路,成立了水、气、土3个业务司。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经过三年多努力、数十次易其稿,顺利完成“土十条”起草工作。 5月31日,“土十条”正式发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总体路线图清晰展现出来。全程参与“土十条”起草的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研究员王夏晖认为,“土十条”及后续配套政策措施的落地,将夯实我国土壤污染防治调查、立法、标准、监测、信息公开、责任落实等工作基础,综合提升我国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广泛参与的土壤污染共治体系。 2、履责到位,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摸清家底,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在“土十条”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只有诊断出是什么“病”,才能“对症下药”。按照“土十条”设定的时间表,2018年底前需要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要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2016年11月,环境保护部编制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各地。这次详查不是简单均匀加密布点,而是在充分利用已有调查成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优化点位布设,围绕“风险管控、安全利用”这一核心,加强详查结果与环境管理决策的衔接,注重边调查边应用。 分解各部门任务,明确分工。 围绕“土十条”确定的重点任务,环境保护部牵头制定了25项配套政策措施清单,其中包括监测网建设、法规标准体系构建、农用地保护和安全利用、建设用地风险管控、科技研发、各方责任落实、评估考核等,清单拟近期出台。 国务院所属环保、发改、国土等12部门制定了各自落实“土十条”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解任务,做到可落地实施、可评估考核。 2016年11月,环境保护部牵头成立了全国土壤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涉及跨部门的重大问题。 推动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土十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政府是实施行动计划的主体,环境保护部已将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31个省(区、市),下一步,将签订目标责任书。 按照“土十条”的要求,目前全国所有省(区、市)均已完成本地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工作。其中,北京等17个省(区、市)工作方案已经发布,山西等6个省(区、市)工作方案已通过省政府审议即将发布,河北等8个省(区、市)工作方案已提交省政府待审议。 先行先试。按照“土十条”要求,要选取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地区,开展先行区建设,主要目的是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浙江台州、湖北黄石、湖南常德、广东韶关、广西河池和贵州铜仁等6市要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也可因地制宜开展先行区建设。 截至目前,在环境保护部指导下,6个先行区已基本完成建设方案编制,部分方案已批准实施。福建等地还自行开展了先行区建设。 此外,为加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壤污染防治技术体系,环境保护部建立了200个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试点项目库,并指导各地逐步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示范,旨在总结出一套分区、分类的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模式。 3、依法治土,推动土壤法起草和标准制修订 推动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2016年,土壤环境立法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已由全国人大环资委审议通过,2016年11月10日起向社会征求意见。 加快突破标准瓶颈。为尽快解决土壤环境标准体系不健全问题,目前,环境保护部正推进《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制修订工作,已3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严控风险,强化危废化学品管理 推动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精细化管理。目前,我国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法规制度体系。为了进一步厘清危险废物管理思路,环境保护部于2016年6月制定发布了《“十三五”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明确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分解重点任务,明确完成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 2016年1月,环境保护部发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指导企业做好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从源头上摸清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2016年6月,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建立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 促进危废处理能力提高。环境保护部近日公布的《2016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显示,全国危险废物处理能力明显提高。但是,仍存在地区处理能力分布不均、协调不力等问题。实践中,有的持证危废处理企业“吃不饱”,有的“吃不了”。 2016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取消了危险废物省内转移审批,简化了手续,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危废处理能力快速提高,有利于平衡地区处理能力不均的问题。 5、任重道远,各项任务、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和实施 土壤污染形成非一朝一夕,问题解决也非一日之功。“土十条”构建了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总体框架,各项任务、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和实施,成效显现尚需时日。 由于工作起步晚,全国各地普遍缺乏保障有力的土壤环境管理技术支持队伍。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已初步建立,但需要会同有关部门持续进行完善。目前,各地的协作机制普遍尚未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方面力量有待持续磨合,形成稳定的协同推进力量。此外,我国尚未形成良性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产业链条,市场体系仍不完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亟待建立并落实。 面对日益严峻的土壤环境形势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及人居环境安全的迫切需要,土壤环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按照“打基础、建体系、重协调、抓落实”的总体要求,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有效防控土壤、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与健康风险为目标,以推动全面落实“土十条”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预防为主、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有限目标原则,着力夯实工作基础,完善法规制度,健全技术体系,强化落实执行,不断提升土壤、固废、化学品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6、补短板打基础 聚合力齐推进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土壤污染治理周期长、成本高、见效慢,更需要树立保护优先、防患于未然的观念,严控风险、系统施治。 2016年,“土十条”颁布实施。一年来,环境保护部积极推进土壤立法和多项相关规章、标准制定工作,并牵头成立了全国土壤污染防治部际联席小组,做了很多基础性工作,实现了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良好开局。 但是,对于起步较晚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来讲,目前最紧迫的工作还应该是补短板、打基础,否则“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欲速则不达。目前,必须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准确研判当前土壤环境形势,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进一步摸清家底,做到“心中有数”,实现 “一张图”管理,是全面夯实土壤环境管理基础的重要任务之一。 目前,我国法规、标准体系还不健全。需要抓紧“查缺补漏”,针对土壤环境管理的缺失环节,尽快制定出台针对农用地、污染地块等环境管理的法规、标准和部门规章,保障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高效、有序推进,真正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除了开展详查和建章立制,还要做好试点示范,树立样板。重点是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和试点项目库建设,探索集政策、技术、体制机制于一体的成熟模式,加快向全国其他地区辐射推广。 需要强调的是,不论是打基础还是建立长效机制,都需要多部门形成合力,“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土壤环境管理涉及环保、发改、财政、农业、国土、工信等多个部门,从国家层面到地方都要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包括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协同推进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