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木里矿区生态恢复总体方案》 通过专家审查》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lifs
  • 发布时间:2020-11-23
  • 1月21日,《青海木里矿区生态恢复总体方案》(下称《方案》)审查会在北京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杰翔出席,副省长刘涛主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李春良参加。中国科学院院士、青海大学校长王光谦,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研究员张佳宝分别任专家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委员。 《方案》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科学可行原则,遵循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人工修复为自然恢复创造条件技术要求,突出“土—草—水—肥”一体化生态修复技术,整合现有科技力量科研成果,应用工程、技术、管护等措施开展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建立上下联动、共同治理工作机制,符合《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具有较强针对性指导性。专家、国家相关部委负责人严格审查,《方案》通过专家审查。 会议指出,木里矿区生态恢复是目前我国在高原、高寒、高海拔地区开展大面积矿山治理首例示范性工程,要强化科技支撑,加大新技术应用。加强监测,及时评估生态恢复成果,总结成功经验。科学编制各矿井作业设计,实施好生态恢复工作。编制单位要按专家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方案》,按程序报批实施。

相关报告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7-10-17
    • 2017-09-27   新华社北京9月26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全文如下。   国家公园是指由国家批准设立并主导管理,边界清晰,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大面积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陆地或海洋区域。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点改革任务,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加快构建国家公园体制,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借鉴国际有益做法,立足我国国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保护为基础,以实现国家所有、全民共享、世代传承为目标,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营机制,健全法治保障,强化监督管理,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基本原则   ——科学定位、整体保护。坚持将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统筹考虑保护与利用,对相关自然保护地进行功能重组,合理确定国家公园的范围。按照自然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对国家公园实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合理布局、稳步推进。立足我国生态保护现实需求和发展阶段,科学确定国家公园空间布局。将创新体制和完善机制放在优先位置,做好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的衔接,成熟一个设立一个,有步骤、分阶段推进国家公园建设。   ——国家主导、共同参与。国家公园由国家确立并主导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国家公园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探索社会力量参与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的新模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广泛引导社会资金多渠道投入。   (三)主要目标。建成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的碎片化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国家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得到有效保护,形成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的新体制新模式,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到2020年,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基本完成,整合设立一批国家公园,分级统一的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国家公园总体布局初步形成。到2030年,国家公园体制更加健全,分级统一的管理体制更加完善,保护管理效能明显提高。   二、科学界定国家公园内涵   (四)树立正确国家公园理念。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建立国家公园的目的是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始终突出自然生态系统的严格保护、整体保护、系统保护,把最应该保护的地方保护起来。国家公园坚持世代传承,给子孙后代留下珍贵的自然遗产。坚持国家代表性。国家公园既具有极其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又拥有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丰富的科学内涵,国民认同度高。国家公园以国家利益为主导,坚持国家所有,具有国家象征,代表国家形象,彰显中华文明。坚持全民公益性。国家公园坚持全民共享,着眼于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开展自然环境教育,为公众提供亲近自然、体验自然、了解自然以及作为国民福利的游憩机会。鼓励公众参与,调动全民积极性,激发自然保护意识,增强民族自豪感。   (五)明确国家公园定位。国家公园是我国自然保护地最重要类型之一,属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禁止开发区域,纳入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管控范围,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国家公园的首要功能是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保护,同时兼具科研、教育、游憩等综合功能。   (六)确定国家公园空间布局。制定国家公园设立标准,根据自然生态系统代表性、面积适宜性和管理可行性,明确国家公园准入条件,确保自然生态系统和自然遗产具有国家代表性、典型性,确保面积可以维持生态系统结构、过程、功能的完整性,确保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占主体地位,管理上具有可行性。研究提出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明确国家公园建设数量、规模。统筹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周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合理划定单个国家公园范围。国家公园建立后,在相关区域内一律不再保留或设立其他自然保护地类型。   (七)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改革分头设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的体制,对我国现行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效能进行评估,逐步改革按照资源类型分类设置自然保护地体系,研究科学的分类标准,理清各类自然保护地关系,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代表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进一步研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功能定位。   三、建立统一事权、分级管理体制   (八)建立统一管理机构。整合相关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能,结合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自然资源监管体制改革,由一个部门统一行使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责。   国家公园设立后整合组建统一的管理机构,履行国家公园范围内的生态保护、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特许经营管理、社会参与管理、宣传推介等职责,负责协调与当地政府及周边社区关系。可根据实际需要,授权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履行国家公园范围内必要的资源环境综合执法职责。   (九)分级行使所有权。统筹考虑生态系统功能重要程度、生态系统效应外溢性、是否跨省级行政区和管理效率等因素,国家公园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由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分级行使。其中,部分国家公园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其他的委托省级政府代理行使。条件成熟时,逐步过渡到国家公园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   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国家公园可作为独立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依法对区域内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实现归属清晰、权责明确。   (十)构建协同管理机制。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构建主体明确、责任清晰、相互配合的国家公园中央和地方协同管理机制。中央政府直接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地方政府根据需要配合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做好生态保护工作。省级政府代理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中央政府要履行应有事权,加大指导和支持力度。国家公园所在地方政府行使辖区(包括国家公园)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协调、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等职责。   (十一)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相关部门依法对国家公园进行指导和管理。健全国家公园监管制度,加强国家公园空间用途管制,强化对国家公园生态保护等工作情况的监管。完善监测指标体系和技术体系,定期对国家公园开展监测。构建国家公园自然资源基础数据库及统计分析平台。加强对国家公园生态系统状况、环境质量变化、生态文明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的评价,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对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进行科学评估。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建立举报制度和权益保障机制,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接受各种形式的监督。   四、建立资金保障制度   (十二)建立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立足国家公园的公益属性,确定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保障国家公园的保护、运行和管理。中央政府直接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国家公园支出由中央政府出资保障。委托省级政府代理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国家公园支出由中央和省级政府根据事权划分分别出资保障。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推动国家公园回归公益属性。在确保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和公益属性的前提下,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   (十三)构建高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国家公园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项收入上缴财政,各项支出由财政统筹安排,并负责统一接受企业、非政府组织、个人等社会捐赠资金,进行有效管理。建立财务公开制度,确保国家公园各类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五、完善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制度   (十四)健全严格保护管理制度。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保护,做好自然资源本底情况调查和生态系统监测,统筹制定各类资源的保护管理目标,着力维持生态服务功能,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生态系统修复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生物措施和其他措施相结合。严格规划建设管控,除不损害生态系统的原住民生产生活设施改造和自然观光、科研、教育、旅游外,禁止其他开发建设活动。国家公园区域内不符合保护和规划要求的各类设施、工矿企业等逐步搬离,建立已设矿业权逐步退出机制。   (十五)实施差别化保护管理方式。编制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按照自然资源特征和管理目标,合理划定功能分区,实行差别化保护管理。重点保护区域内居民要逐步实施生态移民搬迁,集体土地在充分征求其所有权人、承包权人意见基础上,优先通过租赁、置换等方式规范流转,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其他区域内居民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生态移民搬迁或实行相对集中居住,集体土地可通过合作协议等方式实现统一有效管理。探索协议保护等多元化保护模式。   (十六)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主体责任,明确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相应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发矿产资源或其他项目、偷排偷放污染物、偷捕盗猎野生动物等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考核问责制度,建立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成效考核评估制度,全面实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对违背国家公园保护管理要求、造成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终身追责。   六、构建社区协调发展制度   (十七)建立社区共管机制。根据国家公园功能定位,明确国家公园区域内居民的生产生活边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要符合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和管理要求,并征得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同意。周边社区建设要与国家公园整体保护目标相协调,鼓励通过签订合作保护协议等方式,共同保护国家公园周边自然资源。引导当地政府在国家公园周边合理规划建设入口社区和特色小镇。   (十八)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水流、耕地等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健全国家公园生态保护补偿政策。鼓励受益地区与国家公园所在地区通过资金补偿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加强生态保护补偿效益评估,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鼓励设立生态管护公益岗位,吸收当地居民参与国家公园保护管理和自然环境教育等。   (十九)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在国家公园设立、建设、运行、管理、监督等各环节,以及生态保护、自然教育、科学研究等各领域,引导当地居民、专家学者、企业、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鼓励当地居民或其举办的企业参与国家公园内特许经营项目。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依托高等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建立一批国家公园人才教育培训基地。   七、实施保障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要加强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精神,深刻认识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细化任务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改革合力。   (二十一)完善法律法规。在明确国家公园与其他类型自然保护地关系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有关国家公园的法律法规,明确国家公园功能定位、保护目标、管理原则,确定国家公园管理主体,合理划定中央与地方职责,研究制定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等配套法规,做好现行法律法规的衔接修订工作。制定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功能分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协调、生态保护补偿、访客管理等相关标准规范和自然资源调查评估、巡护管理、生物多样性监测等技术规程。   (二十二)加强舆论引导。正确解读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的内涵和改革方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形成社会共识。准确把握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的核心要义,进一步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效果。培养国家公园文化,传播国家公园理念,彰显国家公园价值。   (二十三)强化督促落实。综合考虑试点推进情况,适当延长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时间。本方案出台后,试点省市要按照本方案和已经批复的试点方案要求,继续探索创新,扎实抓好试点任务落实工作,认真梳理总结有效模式,提炼成功经验。国家公园设立标准和相关程序明确后,由国家公园主管部门组织对试点情况进行评估,研究正式设立国家公园,按程序报批。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立或批复设立国家公园。适时对自行设立的各类国家公园进行清理。各有关部门要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来源:新华社
  • 《《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通过专家论证》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系统—海洋科技情报网
    • 编译者:liguiju
    • 发布时间:2018-04-08
    • 原标题:《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通过专家论证,将报请省委常委会研究   4月4日上午,《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专家咨询论证会在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召开,会议邀请省内外10位海洋领域专家对行动方案进行了认真咨询讨论。   专家组一致同意《行动方案》通过论证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王守信代表省海洋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会议,传达了省领导的有关意见,详细介绍了方案编制的有关背景。省重大办梁文跃副主任代表方案编制组汇报了《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主要内容。山东省海洋渔业厅副厅长宋继宝、国家实验室有关领导以及起草小组有关成员参加会议。   与会专家认为,《行动方案》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海洋强国战略思想和在山东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衔接山东省新旧动能总体方案、规划和实施意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国家和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对加快海洋强省建设,在海洋强国建设中作出山东贡献具有重要意义。《行动方案》指导思想明确,方向把握准确,总体布局合理,目标符合实际,责任分工清晰,可操作性强。   专家组一致同意《行动方案》通过论证。下一步,起草组将根据专家意见尽快修改完善后报请省委常委会研究。   海洋国家实验室科研队伍2000人   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以下简称“海洋国家实验室”)于2013年12月获得科技部正式批复,由国家部委、山东省、青岛市共同建设,定位于围绕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依托青岛、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建设国际一流的综合性海洋科技研究中心和开放式协同创新平台,汇聚创新资源和创新团队开展原创性研究,提升我国海洋科学与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引领我国海洋科学与技术的发展。   目前海洋国家实验室的科研队伍已有2000人,计划未来5~10年拥有5000人的研究队伍和重大科研平台,跻身全球海洋科研中心前三名。   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主任,由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海洋大学副校长吴立新担任。   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省委经略海洋蹄疾步稳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发展海洋经济重要讲话精神,一年来,山东省委高站位谋篇布局,着力推进实施海洋强省战略。   2017年5月24日-25日,省委书记刘家义到青岛市调研期间,专门到青岛港、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青岛海洋国家实验室了解情况。   2017年6月13日,刘家义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的报告中提出:加快建设海洋强省。优化海洋开发布局,科学绿色立体开发海洋,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以青岛蓝谷建设为核心,发挥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支撑引领作用,打造海洋科技高地。实施“透明海洋”工程,以国家深海基地等为依托,建设全国深远海战略保障基地。健全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推进“海上粮仓”建设,大力发展海工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文化旅游等优势产业,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2017年12月5日,刘家义在中国海洋大学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发展海洋经济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海洋强省建设进行深入座谈交流。   2017年12月25日至26日,在全省经济工作暨金融工作会议上,刘家义强调,坚持陆海统筹,着力加快建设海洋强省。山东发展最大优势和潜力在海洋,要摸清底数实情,集中力量搞好战略规划。   2018年2月22日,山东省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大会上,刘家义指出,着力在推动开放发展上实现新突破,发挥山东海洋科技优势,构建开放型海洋产业体系。抓住全球海洋产业快速发展的时机,加大陆海内外联动力度,提升海洋产业合作水平,全力打造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境外建设一批海洋特色产业基地和海外综合性远洋渔业基地,带动优势产业走出去,尽快抢占海洋产业制高点。   为加快推进海洋强省建设,省委专门成立海洋发展战略规划领导小组,省委书记刘家义任组长,省长龚正任副组长,省直多个部门参与。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要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完善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为海洋强国建设作出贡献。这为山东加快海洋强省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2022年山东现代海洋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2.3万亿元   2018年2月22日,山东省政府发布《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现代海洋产业”一节中,实施规划指出:   增强经略海洋意识,科学、绿色、立体开发海洋,探索人海和谐、陆海统筹、彰显特色的科学发展模式,加快建设海洋强省,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海洋经济改革发展示范区。到2022年,现代海洋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230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23%。   巩固提升海洋优势产业。推进海洋装备自主化、高端化,发展大型高端深海钻井装备关键技术,提高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和开发大型装备设计制造能力。发展冷藏集装箱船、邮轮游艇、高端远洋渔船等高技术船舶,支持青岛、烟台、威海建设国家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创新中心,东营建设高端海洋石油装备创新中心,青岛、潍坊建设绿色大功率船用发动机生产基地。高水平建设“海上粮仓”、国家海洋牧场示范区。突破育种关键技术,培育海水增养殖优质品种和繁育健康苗种。支持东营、滨州、潍坊、烟台建设黄河三角洲国家生态渔业基地。   加快发展海洋高技术产业。实施“智慧海洋”“透明海洋”工程,加快建设海洋牧场观测网,积极发展深海环境监测探测、海洋卫星遥感等新型技术,建设国家海洋设备质检中心。推动海洋生物医药和生物制品发展,突破活性物质创新药物、海藻类海洋化学药物、海洋功能性食品与化妆品等技术研发,打造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海洋生物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海水源热泵技术、温差发电技术,推进可燃冰开采、储运、应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建设全国性海洋新能源产业基地。支持威海国家级浅海海上综合试验场、青岛海上试验场建设。积极开发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综合利用的关键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装备。   壮大发展海洋服务业。积极发展远洋远航,推进水陆联运、河海联运,建设区域性水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中心。大力发展航运保险、船舶和航运经纪、船舶管理、海事仲裁、海事审计与资产评估及其衍生业态。支持发展涉海金融、融资租赁、商务服务和海洋文化产业。加快海洋咨询与论证机构建设,提高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海域使用论证、海洋工程勘察等服务水平。   对于现代海洋产业重点建设内容,实施规划明确了以下重点:   海洋示范工程:水产养殖绿色示范工程、胶东“海上调水”工程,长岛国家公园(创建),日照离岸深水海域开发试验和黄海冷水团深远海智能化生态牧场。   重大科研平台: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国家深海基地、海洋水下设备试验检测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海洋设备质检中心、国家海洋基因库、青岛海洋测绘装备研究院、海洋生物医药科技创新中心、中船重工海洋装备研究院、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岛船舶科技园、哈尔滨工业大学青岛产业技术研究院,烟台中集海洋工程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海岸带研究所、国家海洋应用信息服务中心、国家海产品质检中心,潍坊山东海洋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威海海洋生物与碳汇研究基地、中国海洋大学(威海)生物遗传育种中心、山东船舶技术研究院(威海)。   国际交流平台:中国(青岛)国际海洋科技展览会、海洋国际高峰论坛、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国际航海博览会、国际海事装备展。   海洋交易平台:中国北方(青岛)国际水产品交易中心、青岛国际远洋渔业交易所和拍卖中心,烟台海洋产权交易中心、中国金枪鱼交易中心,威海国际海洋商品交易中心、威海国家冷链物流基地,滨州国际海蜇交易中心。   在“统筹陆海联动发展”一节中,实施规划指出:   坚持陆海资源互补、陆海发展并举、陆海安全并重,综合考虑陆海承载能力,协同推进陆海开发、建设和保护,实现陆海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创新陆海统筹管理模式。全面开展陆海产业规划衔接,繁荣发展湾区经济。以临港临海产业为重点,加快沿海地区产业结构升级步伐。建立跨领域、跨行业、跨地区的海洋信息联动机制,建设全省海洋大数据中心,创建全国“智慧海洋”建设示范区。在维护海洋生态空间安全的基础上,统筹滨海土地、围填海造地、海岛开发,缓解沿海地区土地资源瓶颈约束。统筹海陆水资源利用,实施“胶东海上调水”工程,沿海重化工业园区要优先利用淡化海水,沿海城市要逐步推广大生活海水利用,以海补淡,节约稀缺的内陆淡水资源。   加强岸线资源保护利用。强化河湖海域空间生态管控,保护自然岸线,推进人工岸线生态化。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严格河流水质考核。保护山东半岛黄金海岸资源,建设国家岸线资源保护利用试验区。深入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浅海海底森林营造、蓝色海湾治理、重要河口生态环境修复、黄金岸线恢复和潮间带湿地绿化美化五大工程,在沿海7市开展河海共治、海岛生态、占用优质岸线退出、海洋保护区规范化管理等试点,支持威海推进重点海湾保护治理“湾长制”试点创新。支持长岛创建国家海洋公园和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在“建设一流基础设施”部分,实施规划指出:   以资本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整合港口资源,带动航运协同合作及一体化运营,打造现代化港口群。按程序成立省港口发展管理委员会,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对港口群进行统一规划,实现港口间合理分工和良性互动。支持各市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港口运营,打通出海通道。加快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及大型化、专业化码头建设,推进港口内部优化整合,打造新一代国际智慧港口。   关于港口建设,实施规划明确:   推进日照港岚山港区原油码头二期工程、烟台港西港区30万吨级航道拓宽工程等在建项目建设,规划建设东营港区原油码头,新开工东营港东营港区10万吨级进港航道及导堤工程、潍坊港5万吨级航道等项目;加快推进青岛港董家口港区原油码头二期工程烟台港西港区原油码头二期工程、日照港岚山港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和原油码头三期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规划建设东营港东营港区10万吨级及以上液体散货泊位,潍坊港中港区5万吨级通用泊位及液化品泊位,滨州港海港港区5万吨级液化码头及散货码头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