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炭产量稳定在9500万吨 煤电装机1亿千瓦》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2-04-09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的发布《关于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提出,将稳固煤炭供应链。

    首先是稳定煤炭供应。以赋存条件好、安全有保障、智能化水平高“三类煤矿”为重点,积极释放先进产能,核增滨湖煤矿产能40万吨/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增产保供,煤炭产量稳定在9500万吨左右;推进万福煤矿及选煤厂项目建设,建设规模180万吨/年;加大晋陕蒙等省外煤炭资源开发,引导省内重点用煤企业与省外开发煤矿签订中长期合同,煤炭调入能力保持在2.7亿吨左右。完成年度投资11亿元。

    同时完善煤炭储备体系。按照“不混淆、不增地、不增线、不增人、不亏损”原则,加快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开工济三泗河口港储配煤基地、兖矿泰安港公铁水联运物流园(一期)等项目;建成鲁西煤炭储配基地、鲁北煤炭储配基地二期等项目,新增煤炭储备能力530万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建设煤炭储备设施,增强社会储备能力。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确保达到1300万吨、力争达到1500万吨,社会储备能力确保达到2000万吨、力争达到2400万吨。完成年度投资151亿元。

    对由煤炭承储企业申报并获得中央基本建设投资支持的省级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建设项目,省级财政根据中央基本建设投资支持资金额度,按1∶1比例予以配套支持;对取得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的煤炭储备能力建设项目,省级财政结合中央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情况,按程序给予适当支持。

    对煤炭承储企业因承担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任务而产生的政策性亏损,按照“独立核算、封闭运行、综合补助、包干使用”的原则,省级财政给予补贴。

    煤炭、天然气、石油承储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符合条件的,可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承储企业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按规定加速折旧。对参与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的物流企业,其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符合规定条件的,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承储企业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规定予以退税。

    此外,还要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全年更新改造600万千瓦以上。在确保电力、热力稳定供应前提下,坚持“替代优先、先立后破”,合理布局建设大型高效煤电机组,有序推进小煤电机组关停整合,全年关停退出煤电机组200万千瓦以上。接纳省外电量达到1200亿千瓦时。

    对“两高”行业跨区域(含向省外转移产能)整合腾出的能耗煤耗指标,分行业按照不同比例实行省级收储,除焦化、煤电行业外,其他“两高”行业均按照转出市留存50%、省级收储50%的方式进行指标配置。其中,省级收储的指标优先用于产能转入地项目建设。

    但处于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稳定的考虑,通知还提出,合理布局建设大容量煤电机组及高效背压机组,2022年年底前建成330万千瓦左右,煤电装机控制在1亿千瓦左右。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在运在建核电装机达到700万千瓦左右。启动燃气机组示范工程,在建燃气发电装机达到550万千瓦以上。加大跨省区送受电计划和政府间协议落实力度,力争全年接纳外电1200亿千瓦时左右。

    同时强化电力运行调度保障。制定迎峰度夏(冬)和重点时期保电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全省煤电机组在线监测平台,实现对电煤库存、非计划停运和降出力等情况实时掌握,强化电力生产运行调度分析。全面开展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10千伏及以上线路智能巡检。

  • 原文来源:http://www.nengyuanjie.net/article/554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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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山东煤炭产量稳定在1.1亿吨左右》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1-02-20
    • 山东省能源局近日发布的《2021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显示,2021年,山东省煤炭产量将稳定在1.1亿吨左右。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山东省煤炭原煤产量为1.09亿吨,同比下降8.6%。过去几年,山东省煤炭产量一直呈下降趋势。2017年,该省产量超过1.29亿吨,同比增长2.3%。 同时,该省将加大煤炭压减力度。该文件指出,将重点淘汰安全无保障、资源枯竭、长期亏损三类煤矿,关闭退出岱庄煤矿等;结合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重新核定新安、金源等矿井生产能力。 此前发布的《山东省煤炭行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转型升级实施意见》曾明确,到2022年省内煤炭产能压减到1.3亿吨以下,煤炭产量力争控制在1亿吨左右。 山东省能源局1月18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山东省有依法生产建设煤矿98处,产能规模12881万吨/年。 此外,山东省将启动煤电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关停淘汰 30 万千瓦以下所在地区非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燃煤机组,2021 年关停规模 200 万千瓦,升级改造规模 100 万千瓦,30 万千瓦及以上煤电装机占煤电总装机的比重提高到 75%以上。 与此同时,山东省将加大煤电压减力度,提高可再生能源开发力度。到2021年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200万千瓦以上,占电力总装机比重达到 32%以上;煤电装机控制在1亿千瓦左右,占电力总装机比重 66%左右。 2021年将继续推动省外来电增长,省外来电1200亿千瓦时以上。全面深化“陇电入鲁”通道前期工作,力争尽快获得国家核准,同步推进省企业主导的煤电一体化、新能源项目规划建设。 《指导意见》指出,将围绕提升扎鲁特至青州、上海庙至临沂、宁东至山东直流等既有通道利用率和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开展“风光火储一体化”配套电源基地规划研究,重点推动吉林白城、松原地区 300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开工建设,国电电力上海庙电厂首台百万千瓦煤电机组建成送电。
  • 《2023年山西煤炭产量达13.78亿吨》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4-01-29
    • 在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一项引人注目的成果揭晓。2023年,我国煤炭大省山西的煤炭产量再创辉煌,达到了13.78亿吨。这一成果的取得,标志着山西省在推进能源产业转型升级、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山西省省长金湘军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山西省煤炭产量在连续两年每年增产1亿多吨的基础上,2023年再次实现增产5743万吨,全年产煤达到13.78亿吨。此外,全省规模以上发电量达到4376亿千瓦时,其中外送电量1576亿千瓦时。非常规天然气产量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达到145.9亿立方米。 为了做好能源保障和保暖保供工作,近年来,山西省全力稳定能源生产,提高煤炭、电力、非常规天然气产量,以满足发电供暖的用能需求。在报告指出,山西累计建成智能化煤矿118座、智能化采掘工作面1491处。此外,山西省还有序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完成煤电机组“三改联动”2503万千瓦,风光发电装机4989万千瓦,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45.8%。 可以看出,山西省在推进能源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能源供应能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成果的取得,为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山西将继续加大能源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助力全国能源供应稳定和绿色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