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地面光伏热逐渐退潮 将迎来屋顶光伏发展机遇》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0-03-20
  • 从超级市场到大型房地产开发商的工业园区,不仅开始在新的商业项目中制定屋顶光伏策略。

    在2018-2019年期间繁荣之后的太阳能行业正在等待新的定价机制。工业和贸易部(MOIT)也宣布了2019年12月16日发布的第9608号决定/ BCT,停止了太阳能项目的许可。

    此外,宁顺/平顺的供过于求以及输电线路的过载,导致新机组的容量有限。根据EVN的数据,2019年6月,当宁顺省和平顺省的太阳能发电容量急剧增加时,国内输电线路严重超载(增加了约5,000 MW,其中平和省增加了2,000 MW)。

    到屋顶光伏发力的时候了

    另一方面,在2019年底,工业和贸易部建议将购买屋顶光伏电站的价格从原先的9.35美分/千瓦时降低到1,916越南盾(约8.38美分);否则,投资回收期将超过2019年6月30日之前适用的9.35美分/千瓦时。尽管地面电站开发冷却,但价格仍是有利的,而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导致越南当地屋顶光伏市场将迎来强劲增长。

    近期,太阳能电池技术已经取得了进步,有助于提高同一地区的太阳能电池板的效率,较低成本的屋顶电站,自2019年年中以来屋顶光伏电站的市场占比在不断的上升。不仅表现在大型企业(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超级市场)中,同时也表现在小型企业家庭中。

    信贷资本对这一领域的投资也是屋顶光伏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在资本流动方面,之前投资屋顶太阳能光伏预计投资回收期为10-12年;近几年,有内部人士分享的投资回收期已经大大减少,目前只有5-7年。

    新能源投资除了行业中的企业,还涉及投资基金

    注意到胡志明市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和高科技园区的1000多家工厂最近与BCG Energy签署了一项合作协议,以开发屋顶太阳能。

    据此,胡志明市工业园区协会(HBA)预计,在2020-2024年期间,它将开发至少300MWp的电力,目标是为Hiep的1000多家企业提供总计1000MWp的屋顶太阳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300万吨,以减轻环境污染的压力。

    2020年3月中旬,SkyX Solar与西贡电信技术公司(Sigontel,SGT)还签署了合资协议,以在工业园区建设和运营屋顶太阳能项目链。同时,西贡电信及其附属公司在不久的将来,将集中精力在10个工业园区中开发和运营容量超过50MW的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其中包括位于中部和南部地区的拥有高太阳辐照强度的6个工业园区。

    众所周知,VinaCapiatl的成员SkyX Solar是主要股东,主要负责合资项目的开发。自2019年以来,VinaCapital已将其业务扩展到投资于能源行业——专注于可再生能源。

    他们投资的范围从超级市场到大型房地产开发商的工业园区,新的商业项目计划中也涉及到一些光伏屋顶电站的项目。

    过去,安装屋顶太阳能的工业区并不多,原因是利润不高,但投资成本却很高。因此,投资公司给出了许多解决方案,以最小化对企业的财务压力。例如初期资本支持,联合工作或屋顶租赁。

    发展光伏为主的新能源产业,不仅可以大大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还可以减轻未来几年越南当地电力短缺的压力。

相关报告
  • 《东南亚4GW级水面光伏电站蓄势待发》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19-08-08
    • 漂浮式光伏电站在全球范围内的崛起,总计可达400+GW。东南亚活跃的经济增长、得天独厚的水自然资源、新萌芽的探索式市场,足以让这个市场持续蓬勃近一年的漂浮式光伏装机量就可达4GW,迎来崭新的漂浮式光伏黄金时代。 东南亚,世界上最具增长活力的经济带,亦是“一带一路”延续重要的能源战略区。除去传统天然气与可再生带来的能源结构转型,得天独厚的水资源更是让原本土地面积有限、人口密度高的东南亚国家看到了漂浮式光伏技术孕育的土壤与清洁能源可持续扩展的希望。 日前,世界银行集团能源管理部门与新加坡光伏研究所共同发表全球漂浮式光伏报告。数据指出,全球已建成漂浮式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超1.3GWp,并有望迅速扩张、实现太瓦级规模部署。当前东南亚各国规划部署量已超2GW。 漂浮式光伏,顾名思义,是指将光伏电站的搭建场地从地面转向水面的技术。 这一新兴技术正在逐渐引领全球光伏规模增长。在过去的5年时间里,漂浮式光伏电站的开发容量已成几何倍数不断增长。根据世界银行和新加坡光伏研究所(SERIS)的报告显示,漂浮式光伏电站从2014年仅有的10MW安装量,迅速攀升至2018年9月时的1.1GW,达到1GW里程碑。 漂浮式光伏电站不仅增速惊人,未来的增长空间也十分广阔。据预测,全球潜在水域面积只要开发1%(不包括近海及海洋水域),漂浮式光伏电站的装机容量就可达400+GW,这几乎就是2017年全球光伏安装量的总和。而这400GW的装机量中各地区分别约为北美126 GW、中东和亚洲116GW、非洲101GW、南美36GW、欧洲20 GW,澳大利亚5GW。 据悉,截至今日的安装量约为1.3GW,还有300+GW的空间等待着各路分割。 漂浮式光伏电站之所以受到如此追捧,其优势可归结为以下4点: 提高国土面积利用率由于多建于湖面、水库以及大坝之上,无需占用土地资源,还能使水面资源物尽其用。在一些大型水利电站,仅利用漂浮式光伏需覆盖这个水库的3%-4%,就可以成倍数增加发电量。 成本效益佳虽说与地面安装系统相比,造价高于地面式的光伏电站18%左右,但因为水的冷却效果有助于减少热损失并延长使用寿命,从整体上看,漂浮式光伏的成本效益要比屋顶光伏项目好50%,比地面式大型光伏项目好20%,望眼而去的长期投资性质更好。 开发全流程相对便捷出于要在水面上搭建的原由,安装时不会使用到重型设备或者工具,并且后期的维护相较于地面式的电站更加便于清洗,也不会轻易遭受人为的破坏。 生态、环境友好搭建不会对生态(鱼类或者鸟类)秩序形成破坏,少量的挖掘工程也不会对水质产生影响,同时还能减少水资源完全暴露在空气中的蒸发,以用于饮用或农业灌溉。并且光伏板还可减少阳光对于水面的照射,从而减缓藻类的生长。 正因为如此的优势,饱受高人口密度、低可利用土地面积之苦的东南亚国家迅速转向这一光伏电站模式,转而享受水域资源丰富带来的天然优势。其中,泰国、越南、新加坡、菲律宾自去年起便不断释出各种漂浮式项目的开发和政府计划。 下文将按照东南亚各国2018年的GDP总量排名情况来逐一分析各自的漂浮式光伏电站情况。 泰国 全力以赴2.7GW漂浮式光伏计划 泰国政府近几年对新能源出台的政策少之又少,但惟独漂浮式光伏得到了大力推进。按照泰国政府计划,2036年国内的新能源使用占比将会提高到37%,其中光伏预计会达到17GW,而这17GW中50%将来自大型漂浮式项目,也就是说到2036年,泰国的漂浮式光伏项目将有望达到8.5GW,占整个国家电力的6%。 面对8.5GW的“承诺”,目前已确定的方案是泰国政府2019年3月时宣布的将会在境内9处水力发电站大坝处搭建16个大型漂浮式项目,总容量共有2.7GW。全部的项目都会交由泰国电力公司(EGAT)负责。自后,泰国EGAT于6月13日正式启动了Sirindhorn大坝45MW光伏漂浮项目的国际招标,招标截止时间为8月20日,不知届时哪家企业会在此次招标中脱颖而出。 已知最大的项目是计划于2035年完工的Bhumibol(Tak)大坝325MW项目,并且这些漂浮式光伏电站中的部分甚至可达目前世界上已有最大漂浮式系统的两倍之大。待这几计划完工时,泰国的漂浮式光伏项目将会超过3.9GW,约为现在全球漂浮式光伏总容量1.3GW的3倍之多。 面对泰国体量如此之大的“宝藏计划”,私营公司也将有机会参与EPC工程采购建设协议的招标过程,共同来分一杯羹。 新加坡 “不缺电”国家的发电大智慧 近阶段,新加坡政府制定了降低城市排放强度、提高能源效率和扩大光伏发电能力的目标。由于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潜力有限,光伏发电成为新加坡清洁能源的主要焦点。 新加坡作为东南亚独树一帜的发达国家,本身就不缺电,与其说他们利用光伏发电,不如说他们是在利用光伏提高国家的发达程度与清洁程度。因此,预计2020年之后将光伏提高至1GW的目标,相较于其他东南亚国家,这个数字确实看起来没有很大的吸引力。 然而,新加坡在东南亚中得胜于其发达的科技和经济支持,作为科技领先者,漂浮式光伏的进程也定不会拉下。受土地条件的限制,屋顶和漂浮式光伏是新加坡政府计划的关键组成部分,并已经启动了几个试点来测试光伏技术和金融支持框架。 根据新加坡国家水务公司公布的计划,新加坡或会在两年内开发全球最大的漂浮光伏电站之一,也正在积极开发在国家数个漂浮式光伏项目,甚至更倾向于技术“走出去”,加入东南亚其他国家的漂浮式光伏项目中。抛开新加坡本土,东南亚甚至整个亚洲都在新加坡光伏企业的规划之中。新加坡以自己的经济与科技实力说话,让自己在面对国土面积不大、自然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还能够让人看到其闪光的市场前景。 菲律宾 巨头们的东南亚聚焦之所 菲律宾一向保持着“人狠话不多”的形象,虽然新闻寥寥但依旧是百家争鸣。 除了2019年7月初,一纸文书报道菲律宾能源部部长宣布拍卖2000MW容量可再生能源牌照,并于10年内全部投产之外,最让人看好、聚焦时间最长的,莫不就是1GW漂浮式光伏项目的分割。 菲律宾能源部秘书Alfonso Cusi也指出,随着国家对电力的需求达到11,000MW,浮动光伏的潜力将为能源供应提供急需的推动力。 得益于丰富的水资源,菲律宾首都马尼拉拥有东南亚第三大湖Laguna Lake,该湖被公认为是发展漂浮光伏电站的良好场所。Laguna Lake发展局(LLDA)代表也表示: Laguna Lake的水面将有1GW漂浮电站规划,并计划在3年内开发完毕。 据悉,SunAsia已经拥有其中100MW的开发权,WINNERGY也已在Laguna Lake搭建了菲律宾的第一个漂浮式光伏项目。其余的待开发量会花落谁家还不从得知。但不仅是SunAsia、Solar Philippines、AC Energy等老牌光伏企业竞相争夺,Vena Energy、Sunseap等国际性质的企业也一并加入了这场战争中。 越南 新FiT第一年的稳中求进 越南,是最近两年间国内外光伏企业蜂拥而至开拓的重点领域,原FiT政策的6*30截止时间一时引发大量电站争相并网,使得越南又一次成为报道和研究机构的重点关注对象。 越南的光伏装机量一直处于东南亚的前端位置。根据越南政府出台的计划,光伏规划装机量为2020年850MW,2025年4GW,2030年12GW。虽说近两年略微差强人意,但整体每年还有1-2GW的增长空间在。 由于越南拥有诸多河流、水库、河流,对于漂浮式光伏电站来说有很好的先天发展条件,加上这一技术也能在避免对农地和生态系统造成影响的同时大规模建造,越南对于漂浮式光伏也是寄予厚望,在2030年的12GW目标中,在规划的漂浮电站项目已超过4GW。 不仅如此,根据最近的数据统计,越南已经超过印度,成为光伏发电厂和中国光伏电池板出口的最大接收国,面对如此友好的市场,让中国的光伏厂商如何不蠢蠢欲动。 中国,距离东南亚也仅一步之遥,顺应着“一带一路”的号召,中国企业为越南、菲律宾等国带去了来自中国制造的漂浮式光伏技术。 (1)华东院助力搭建东南亚最大、越南第一个漂浮光伏项目 2019年6月18日,由华东院在越南总承包的总装机容量达900MW的10个光伏项目群全部投入商业运行,其中包括了东南亚最大、越南第一个漂浮光伏项目。 该漂浮式项目位于越南平顺省大密水库,总装机规模为47.5MW,在建设周期仅有11个月、人力和物资多方高压的情况下成功完成搭建。为越南节约了土地使用面积,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就业等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GCL-SI选址菲律宾,开启其首个漂浮式光伏项目 全球领先的光伏材料研发与制造商GCL-SI,早在2017年就于越南制造光伏电池,启动600兆瓦PERC生产,开拓东南亚市场,并站在漂浮式光伏市场的前沿,成功成为领先的漂浮式光伏设施模块供应商,于今年联合挪威Ocean Sun公司在菲律宾开启其首个200KW混合漂浮式光伏发电项目。 这座专门建造的设施位于占地1,170公顷的Magat水库中,旨在抵御恶劣的天气条件和强烈的台风。该项目将进行为期十个月的试验,最初将满足SNAP Magat水电站的房屋负荷要求。 除此之外,更多中国厂商也对东南亚市场跃跃欲试,力求占领先机。
  • 《四部委重磅发文:支持青海、宁夏等地发展屋顶光伏、智能光伏等》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12-15
    • 12月12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水利部四部委发布《关于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推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支持青海、宁夏等风能、太阳能丰富地区发展屋顶光伏、智能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在河南等省、区开展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为黄河流域工业企业提供高品质清洁能源。 加强工业固废等综合利用。提前布局退役光伏、风力发电装置等新兴固废综合利用。 全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关于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节〔2022〕169号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要求,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着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绿色发展,立足黄河流域不同地区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按照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要求,加快工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强化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推动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构建高效、可持续的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产业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全面完成,传统制造业能耗、水耗、碳排放强度显著下降,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平和产业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 二、推动产业结构布局调整 (一)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坚决遏制黄河流域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盲目发展,对于市场已饱和的高耗能、高耗水项目,主要产品设计能效要对标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或先进水平,水效对标用水定额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产品、工艺或装置的建设项目。强化环保、能耗、水耗等要素约束,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推动黄河流域煤炭、石油、矿产资源开发产业链延链和补链,推进产业深加工,逐步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换代。(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构建适水产业布局 落实“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碳排放强度控制等要求,推动重化工集约化、绿色化发展,严格控制现代煤化工产业新增产能。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推进能源资源梯级、循环利用。稳步推进黄河流域城镇人口密集区未完成大型、特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推动兰州、洛阳、郑州、济南等沿黄河城市和干流沿岸县(市、区)新建工业项目入合规园区,具备条件的存量企业逐步搬迁入合规园区。推动宁夏宁东、甘肃陇东、陕北、青海海西等重要能源基地绿色低碳转型,推动汾渭平原化工、焦化、铸造、氧化铝等产业集群化、绿色化、园区化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开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推动黄河流域培育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黄河流域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提升。推动黄河流域培育一批工业绿色发展领域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动兰州新区、西咸新区等国家级新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做精做强主导产业,依托山东新旧动能转换核心区,打造济南、青岛节能环保产业聚集区。打造能源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附加值高、市场需求旺盛的产业发展新引擎,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新兴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黄河流域绿色低碳发展。以黄河流域中下游产业基础较强地区为重点,搭建产供需有效对接、产业上中下游协同配合、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紧密衔接的产业合作平台,推动产业体系升级和基础能力再造。(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水资源集约化利用 (一)推进重点行业水效提升 鼓励黄河流域工业企业、园区、集聚区自主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积极开展生产工艺和设备节水评估,根据水资源条件和用水实际情况,实施工业水效提升改造,推进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梯级利用。在黄河流域大力推广高效冷却及洗涤、废水循环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先进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鼓励黄河流域中上游企业、园区新建工业循环冷却系统优先采用空冷工艺。聚焦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推动黄河流域各省、区创建一批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园区,提升水重复利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工业水效示范引领 加快制修订节水管理、节水型企业、用水定额、水平衡测试、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等行业标准,鼓励黄河流域各省、区根据自然条件等实际制定地方标准,鼓励企业开展用水审计、水效对标达标,提高用水效率。推动黄河流域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率先达标。黄河流域各省、区要依托重点行业节水评价标准,推动创建节水型企业、园区,遴选节水标杆企业、园区,积极申报国家水效领跑者企业、园区。到2025年,在黄河流域创建60家节水标杆企业、30家节水标杆园区,遴选20家水效领跑者企业、10家水效领跑者园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工业用水结构 严格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推进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有条件的黄河流域工业企业、园区与市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完善再生水管网、衔接再生水标准,将处理达标后的再生水用于钢铁、火电等企业生产,减少企业新水取用量。创建一批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创新试点,总结推广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模式。鼓励黄河流域下游沿海地区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水,加大海水淡化自主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省、区根据当地苦咸水特点,采用适用的苦咸水淡化技术,因地制宜补充工业生产用水。鼓励陇东、宁东、蒙西、陕北、晋西等能源基地矿井水分级处理、分质利用。鼓励黄河流域企业、园区建立完善雨水集蓄利用、雨污分流等设施,有效利用雨水资源,减少新水取用量。(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能源消费低碳化转型 (一)推进重点行业能效提升 推进重点用能行业节能技术工艺升级,鼓励黄河流域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对主要用能环节和用能设备进行节能化改造,有序推动技术工艺升级,利用高效换热器、热泵等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减少余热资源损失。推进实施四川短流程钢引领工程。加快烧结烟气内循环、高炉炉顶均压煤气回收、铁水一罐到底等技术推广。鼓励青海、宁夏等省、区发展储热熔盐和超级电容技术,培育新型电力储能装备。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遴选发布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及能效指标,引导黄河流域企业对标达标,提升能效水平。以黄河流域钢铁、铁合金、焦化、现代煤化工等行业企业为重点,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帮助黄河流域企业、园区挖掘节能潜力,提出节能改造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降碳技术改造升级 围绕黄河流域煤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通过流程降碳、工艺降碳、原料替代,实现生产过程降碳。加强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高重点行业技术装备绿色化、智能化水平。推动重点行业存量项目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对照重点行业能效标杆和基准水平,开展相关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和推广应用工作。鼓励黄河流域各省、区发展绿色低碳材料,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减碳。探索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资源化转化利用、封存等主动降碳路径。发挥黄河流域大型企业集团示范引领作用,在主要碳排放行业以及可再生能源应用、新型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实施一批降碳效果突出、带动性强的重大工程。(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 鼓励氢能、生物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在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的应用。统筹考虑产业基础、市场空间等条件,有序推动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陕西、宁夏等省、区绿氢生产,加快煤炭减量替代,稳慎有序布局氢能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推动宁东可再生能源制氢与现代煤化工产业耦合发展。提升工业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在黄河流域具备条件的行业和地区加快推广应用电窑炉、电锅炉、电动力等替代工艺技术装备。到2025年,电能占工业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支持青海、宁夏等风能、太阳能丰富地区发展屋顶光伏、智能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在河南等省、区开展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为黄河流域工业企业提供高品质清洁能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提升 (一)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围绕黄河流域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持续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建设,鼓励黄河流域各省、区创建本区域的绿色制造标杆企业名单。推动黄河流域汽车、机械、电子、通信等行业龙头企业,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回收处理的全过程,推动供应链全链条绿色低碳发展。鼓励黄河流域开展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及集成应用,充分依托已有平台,提升信息交流传递、示范案例宣传等线上绿色制造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培育一批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为企业、园区提供产品绿色设计与制造一体化、工厂数字化绿色提升、服务其他产业绿色化等系统解决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工业固废等综合利用 推进黄河流域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赤泥、化工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建设,拓展固废综合利用渠道。探索建立基于区域特点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模式,建设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大力推进黄河流域中上游省、区偏远工业园区工业固废处置,着力提升内蒙古、宁夏等省、区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推动下游地区加强复杂难用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技术研发,鼓励多措并举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鼓励建设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产业园区,推动企业聚集化、资源循环化、产业高端化发展。推动山西、四川、陕西等省、区积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强化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溯源管理,积极推进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项目建设。提前布局退役光伏、风力发电装置等新兴固废综合利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环保装备供给能力 实施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在黄河流域培育一批环保装备骨干企业,加大高效环保技术装备产品供给力度。鼓励环保装备龙头企业,针对环境治理需求和典型应用场景,组建产学研用共同参与的创新联盟,集中力量解决黄河流域环境治理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以河南、陕西、甘肃、青海等省、区为重点,引导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以及先进适用的环保治理装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产业数字化升级 (一)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推进黄河流域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降低数据中心、移动基站功耗。依托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在中上游内蒙古、甘肃、宁夏、成渝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地区,开展大中型数据中心、通信网络基站和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到2025年,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降至1.3以下,积极创建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分行业建立黄河流域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基础数据平台,统筹绿色低碳基础数据和工业大数据资源,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推动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 采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5G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黄河流域能源、资源、环境管理水平,深化生产制造过程的数字化应用,赋能绿色制造。鼓励黄河流域企业、园区开展能源资源信息化管控、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地下管网漏水检测等系统建设,实现动态监测、精准控制和优化管理。加强对再生资源全生命周期数据的智能化采集、管理与应用。推动主要用能设备、工序等数字化改造和上云用云。支持采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流向监测、财务管理,推广“工业互联网+水效管理”“工业互联网+能效管理”“工业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新模式。(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调度和评估,在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体制创新方面予以积极支持。沿黄河9省、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以企业为主体,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各地区、各领域协同合作,细化工作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标准和技术支撑 发挥水耗、能耗、碳排放、环保、质量、安全,以及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和绿色评价及服务等标准的引领作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相关标准建设。加大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和产品的创新,推动先进成熟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和推广,支撑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各有关部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财税金融政策 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黄河流域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项目实施。落实国家有关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落实促进工业绿色发展的产融合作专项政策,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黄河流域企业提供专业化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服务。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升级改造行动,引导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优先支持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改造项目。推动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陕西,宁夏、四川继续落实水资源税改革相关办法。(各有关部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人才培养和合作机制 依托沿黄河9省、区现有人才项目,完善人才吸引政策及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深化绿色“一带一路”合作,拓宽节能节水、清洁能源、清洁生产等领域技术装备和服务合作,鼓励采用境外投资、工程承包、技术合作、装备出口等方式,推动绿色制造和绿色服务率先“走出去”。(各有关部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