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9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已通过关于环境保护和能源领域公共部门项目资助的新指南。据悉该指南旨在促进成员国实现其2020年气候目标,同时解决可能由对可再生能源给予补贴引起的市场扭曲现象,使对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支持逐渐转向以市场为基础。除了对可再生电力能源,该指南还将针对生物燃料设施提供援助。
关于采用基于市场的机制,一些可再生能源技术已达到成熟阶段,呼吁这些技术融入市场。因此,指南要求逐步引入竞争性投标程序来分配公共部门的资助,而同时成员国根据各自国情,也拥有一定的灵活性。在2015~2016年的试点阶段,允许成员国在小范围的电力新装项目中测试竞争性招标程序。2017年开始,呼吁成员国启动面向所有新安装项目的招标工作。
该委员会发布信息特别说明小型设备和技术研发早期可免于参与竞争性投标程序。对于生物质能、太阳能和许多其他可再生能源来说,小型设备是指那些容量为1兆瓦及以下的。对于风能来说,小型设备指那些容量为6兆瓦及以下的。
该委员会还指出,500千瓦及以下的生物质能、太阳能和其他能源设施,3兆瓦及以下的风能设施将可继续获得任何形式的援助,包括上网电价补贴。这主要是考虑到此类规模的项目一般都不具备参与整个市场范围竞争的潜力。
关于生物燃料(定义为由生物质生产用于运输的液体或气体燃料),指南指出,鉴于粮食基生物燃料市场的产能过剩,该委员会认为对粮食基生物燃料新的或现有的生产装置进行投资并不合理。除了也会考虑投资将粮食基生物燃料的设备转换成先进生物燃料设备,其余投资均只考虑先进生物燃料项目。
英国可再生燃料协会(REA)指出,其仍然关注指南中并未意识到的可持续生物燃料在使交通领域脱碳方面全面的长期价值。可再生能源的目标不在于其本身,而是作为一种使能源组合脱碳,改善能源和资源安全的手段。可持续发展的第一代生物燃料仍将是交通部门具有成本效益的关键节碳方法。直至2030年,先进生物燃料和电气化等可能将真正成为市场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