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积极推动虚拟电厂建设》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 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06-12
  •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
    :
    上海
    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印发《闵行区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其中提到,持续推进本区“光伏+”综合开发利用,全年完成4.8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建设任务。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积极推动
    虚拟电厂
    建设,引导工业用电大户和工商业用户参与负荷需求侧响应。
    详情如下:
    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闵府办发〔2024〕2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
    《闵行区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4年6月6日
    闵行区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本区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结合本区实际,现将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目标
    1.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市级考核要求;
    2.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能耗同比下降达到市级考核要求;
    3.商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能效水平比上年同期有所提高;
    4.完成4.8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建设任务;
    5.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量完成市级工作目标;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达到市级考核要求。
    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综合管理
    持续推进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编制完成2023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协助做好碳市场监管工作,鼓励企业和个人开展碳普惠实践。加强碳足迹相关认证制度宣传,服务企业开展碳足迹认证。
    三、尽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持续推进本区“光伏+”综合开发利用,全年完成4.8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建设任务。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积极推动虚拟电厂建设,引导工业用电大户和工商业用户参与负荷需求侧响应。
    四、持续推动节能降碳增效
    开展年度节能降碳工作考核,做好区内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和年度目标制定。推动区内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采集上传。加强上海市闵行区建筑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的运行维护,启动140幢大型既有公共建筑分项计量安装工作,对分项计量联网申请实施监管。
    五、深入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
    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重点加快新能源及储能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完成年度工业节能目标,加强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监督管理。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零碳工厂创建。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及专项工程,推进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改、自愿型清洁生产等项目。配合推动实施吴泾地区整体转型。
    六、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
    强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落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不少于62.4万平方米,其中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5%以上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不少于16.8万平方米。年内落实超低能耗试点项目1个。全年实现我区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人均能耗下降1.2%。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商场、生态文明示范校、“无废细胞”等创建,推进酒店资源循环利用。
    七、推动交通领域绿色低碳
    构建低碳城市交通体系,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公交线路优化、慢行网络建设。推进交通装备低碳升级,推进城市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加快船舶岸电和充电桩建设。配合完成沪苏湖铁路项目年内建成通车。
    八、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持续完善垃圾源头分类长效机制,推进投放点改造提升行动。推进全区建筑垃圾、河道底泥资源化处置,实现马桥、华漕再生资源化利用中心49万吨量产。推进废弃汽车治理工作。
    九、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核心支撑作用
    开展低碳前沿技术探索,支持和鼓励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开展低碳、新能源技术创新攻关。
    十、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
    稳步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全年新增各类绿地80公顷,新增各类公园25座,新增立体绿化3万平方米。森林覆盖率保持在19%以上。
    十一、积极倡导绿色低碳全民参与
    组织好粮食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推进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积极开展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
    十二、推进绿色低碳区域行动
    推动七宝九星、虹桥前湾打造三星级绿色生态城区。开展低碳零碳示范创建工作,推动虹桥前湾片区、紫竹高新区、临港浦江国际科技城、莘庄工业区创建低碳发展实践区,推动闵行开发区创建零碳示范园区。
    十三、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持续推进化肥减量,提高农民科学施肥水平,推进有机肥替代、测土配方肥等新技术应用。继续实施“批项目、核总量”制度,实行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量或倍量替代。开展市重大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查评估工作,严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新增量,强化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制度与环评和排污许可制度衔接。
    十四、实施污染减排重点工程
    推动锅炉和炉窑稳定排放达标。推进包装印刷行业VOCs治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老旧设施改造。
    十五、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按照“可监测、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则,将“十四五”总量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各街镇。支持本区相关机构和企业积极开展双碳领域标准研究、参与双碳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定。加快研究制定新一轮工业企业节能降耗补贴资金使用办法,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十六、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执法
    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双随机检查。通过在线监控、移动走航、通量监控等手段,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治理效果跟踪评估。全面推行固定污染源分级分类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环境执法正面清单;组织开展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中小锅炉、加油站和储油库、企业自备油品等专项执法检查,强化环境监管、监测与执法联动。
    附表:闵行区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任务表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监委、区法院、
    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印发
  • 原文来源:http://www.chinasmartgrid.com.cn/news/20240607/6547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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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上海市发改委印发《上海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快吴泾等重点区域整体转型,推动漕泾综合能源二期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化工产业集聚。实施落后产能调整项目450项。加快布局和培育绿色低碳新赛道产业发展,推动新型储能、绿色燃料等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数字赋能,推进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落实“百一”行动计划,推进100家重点用能单位完成能源审计。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上海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 上海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本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为“十四五”收好尾、“十五五”开好头。结合本市实际,现将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 完成全市“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各区、各行业、各重点区域夯实目标分解和推进机制,单位GDP能耗下降率按照完成“十四五”规划总目标设置年度目标。努力推进全市碳排放强度下降。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工程减排量完成国家下达目标。持续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二、不断完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管理体系 持续开展节能目标管理,科学确定和分解市、区两级节能目标。研究制定“十五五”碳排放双控考核办法。开展“十五五”上海市 节能降碳 和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推动15个绿色低碳转型重点应用场景布局落地。推动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建立完善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开展重点产品碳标识认证试点。落实绿证与能耗双控政策衔接,结合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节能审查等工作,推动重点单位购买绿证。 三、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加快引入市外绿电资源,力争蒙电入沪核准并开工,启动首批深远海风电示范项目建设。推动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多元发展,全市光伏装机规模突破500万千瓦,金山一期海上风电力争建成并网。可再生能源电力占比持续提升,绿电交易规模力争超过70亿千瓦时。推进绿色燃料产能建设,前瞻谋划绿色燃料重大工程。 四、持续推动节能降碳增效 进一步完善两高项目联合评审机制,做好源头管控,当所属区或所属领域未完成能耗双控目标进度时,单位产值能耗超过全市工业平均水平的新建两高项目,实施缓批限批,暂停节能审查批复。加紧制定出台重点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办法,持续推进能效诊断工作。 五、深入推进工业通信业领域碳达峰 加快吴泾等重点区域整体转型,推动漕泾综合能源二期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化工产业集聚。实施落后产能调整项目450项。加快布局和培育绿色低碳新赛道产业发展,推动新型储能、绿色燃料等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数字赋能,推进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落实“百一”行动计划,推进100家重点用能单位完成能源审计。 六、系统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 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2025年阶段性任务落地。推动全部民用建筑落实75%的节能设计要求,推进重点区域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超低能耗建筑及以上标准。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600万平方米以上。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商场、绿色餐厅、“无废城市细胞”等建设。 七、加速推动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加快完善低碳综合运输结构,至2025年底海铁联运量超过100万TEU,完善轨道交通、市域铁路站点公交配套服务,持续开展慢行交通出行品质项目。加速推进城市公共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转型。推动航空、航运领域绿色燃料应用。完善充(换)电设施网络,加大港口岸电建设和使用推广,加大交通枢纽站场可再生能源利用。 八、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持续加力扩围推进“两新”工作,扩大消费以旧换新补贴品类范围。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等工作。加快推进湿垃圾集中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推进建筑废弃混凝土资源化利用,拓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应用场景。持续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 九、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核心支撑作用 深化本市未来能源和前沿颠覆性降碳技术战略研究,制定绿色燃料、可控核聚变等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创新与未来产业培育的工作方案。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攻关行动,落实一批未来能源前沿颠覆性技术攻关项目。培育一批节能低碳和新能源研究机构。定期征集和筛选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和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 十、不断提升碳汇能力 完成“千园工程”建设,全年新增城乡公园120座,新建改建口袋公园60座,新建绿地1000公顷。持续推进造林工作,新建60个开放休闲林地。完成全市互花米草治理,巩固互花米草治理成效。 十一、积极倡导绿色低碳全民参与 组织好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开展能效领跑者、绿色低碳出行月活动。举办2025年上海国际碳中和技术、产品和成果博览会。 十二、大力实施绿色低碳区域行动 组织黄浦区积极开展国家碳达峰试点。支持崇明推进落实《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支持宝山区打造以宝武(上海)碳中和产业园为主的绿色低碳供应链核心功能区。持续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 十三、持续巩固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 实施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量或减量替代。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贯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要求。持续开展燃煤发电机组环保排序。加快构建本市排污权市场化交易机制,协同推进长三角跨区域排污权交易。 十四、加力实施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 实施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郊环内限行,推动车辆淘汰。研究推进剩余燃油锅炉炉窑的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持续推广包装印刷行业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建成一批污水处理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8.9万立方米/日。 十五、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开展《碳排放智慧监管系统管理办法》《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核算标准》等文件、标准修订。制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和近零填埋工作方案。延续实施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燃油车以旧换新补贴、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政策。研究制订《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扶持办法》,修订建筑节能支持政策。完善差别电价机制。加快构建完善绿色金融工作体系。持续稳定运行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深化上海碳市场改革,扩大碳普惠减排场景和减排项目覆盖范围。 十六、深化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执法 推进各区将各项目标责任进一步分解,落实主体责任。完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实时总量测算和评估预警体系建设。完善能源和碳排放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推动组建市级层面监察队伍,加强节能降碳执法检查。
  • 《上海市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2024—2027年)》

    • 来源专题:耕地与绿色发展
    • 编译者:张毅
    • 发布时间:2024-09-20
    • 上海市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2024—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要求,以重大应用场景为牵引,以技术突破为内核,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加快培育重点绿色低碳产业,进一步推进本市绿色低碳转型,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一)能源领域   全面实施“光伏+”工程,到2027年,市内光伏装机容量达到450万千瓦。加快推动杭州湾等区域近海风电项目建成并网投运,推动首批深远海风电开发建设。推动漕泾、外高桥扩容量替代等项目建设,全部预留碳捕集接口和场地。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灵活性改造和升级替代机组调峰深度达到70%以上。加大市外清洁电力的引入力度,加快推进市外清洁电源基地建设,建设“七交五直”对外输电通道。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需求侧响应及V2G技术发展,开展虚拟电厂建设和区域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到2025年,需求侧尖峰负荷响应能力不低于5%。   (二)工业领域   推动宝武集团上海基地重点工序能效达到示范标杆水平,开展余热余能资源化利用,推动生产工艺和重点用能设备节能降碳升级改造,每年实现节能量1%。推进钢铁生产工艺从长流程向短流程转变,加大废钢资源利用力度。到2025年,废钢比达到15%以上;具备减碳30%的技术能力,吨钢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降低5%左右。加大高能效变压器用取向硅钢等高性能钢材开发和生产力度,高等级绿色低碳产品实现规模化供应。持续推进高桥、吴泾等重点地区整体转型。实施基础化学品短流程制备等技术改造,推进系统节能与能量集成优化,每年实现节能量1%,推动原油加工、乙烯等重点产品单耗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推动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加强炼厂干气、液化气等副产气体高效利用。在上海化工区建设以碳中和关键新材料等产业为主的“园中园”。开展能效诊断、能源审计,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更新升级,推动实施一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持续推进绿色制造示范。   (三)交通领域   优化公交线网功能结构,加强轨交与公交两网融合。结合城市更新和“十五分钟生活圈”打造便捷舒适的道路慢行交通体系,提升人行道设施品质,优化步行通行环境。到2027年,中心城区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加快推进城市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到2025年,公交、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电动化。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使用新能源车辆;鼓励市区货运车、租赁汽车、市内包车有适配车型的新增或更新车辆使用新能源车辆。鼓励社会乘用车领域电动化发展,到2027年,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50%。有序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积极推动燃料电池重型货车、卡车等应用。推进江海直达、内河集装箱运输,打造临港多式联运中心,到2027年,海铁联运集疏运量达到100万标准箱左右,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力争提高到52%以上。淘汰老旧飞机和船舶,提高机身和船体构型、动力系统等节能降碳技术水平,持续提升飞机、船舶等交通工具能效。推动内河船舶电动化应用,鼓励新增轮渡、黄浦江游船等内河船舶采用电力驱动。推动航空和远洋航运使用绿色替代燃料,到2027年,本市远洋船舶绿色甲醇消费量达到10万吨以上,航空公司可持续航空燃料消费量达到1万吨以上。推进绿色机场、绿色港口建设,新增和更新作业机械、场内设备和车辆原则上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到2027年,基本淘汰国二及以下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四)建筑领域   结合五个新城建设、城市更新等,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储能、建筑高效电气化替代等关键技术创新和规模化应用。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在确保“十四五”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000万平方米的基础上,到2027年再完成节能改造2000万平方米。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按照绿色民用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规模化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到2027年,累计落实超低能耗建筑2000万平方米。推行建筑“光伏+”应用,到2027年,公共机构、工业厂房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建成本市建筑能源和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到2027年,纳入分项计量和在线监测公共建筑面积1.2亿平方米。实施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鼓励政府投资公共建筑率先开展近零能耗、零碳建筑建设。结合城市更新等工作,鼓励开展不同类型建筑的近零能耗、零碳创新示范。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全面落实装配式建筑,推行全装修住宅,推进建筑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鼓励研发减碳、固碳等新型建筑材料,积极推广绿色低碳建材、高性能建材产品应用。加快推广液冷、冷热通道隔离等数据中心高效节能技术,新建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控制在1.25以下,既有数据中心实施改造后,PUE不高于1.4。   (五)循环经济领域   完善“4+X”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老港、宝山、杭州湾北岸、临港四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推动各相关区、各相关单位安排1%产业用地用于支持循环经济企业发展。建立全品类、全链条、可追溯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优化固体废弃物回收场所、设施布局,年主要再生资源回收总量力争达到1000万吨/年左右。巩固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成效,加快推进固体废弃物焚烧炉渣和飞灰的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动全市固体废弃物实现近零填埋。深入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进一步扩大区级园区覆盖面。推进一批“无废园区”和“无废细胞”建设。推动二手商品交易有序发展,培育一批二手商品交易龙头企业,建设集中大型“跳蚤市场”不低于2个/百万人。开展报废机动车、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废旧动力电池等领域先进拆解利用技术示范推广,发展资源循环利用装备产业。建设上海市循环经济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废弃物、再生资源监测分析。   二、机制创新和保障措施   (一)完善技术创新机制   制定本市未来能源和前沿颠覆性降碳技术战略规划。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机制,推进低碳零碳负碳核心技术攻关和基础研究,建立完善技术评估体系和比选寻优工作机制,布局一批前瞻性、战略性的前沿颠覆性科技项目。推动建立公共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机制,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及科技信息开放共享。支持组建一批本市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新型研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带动“产学研金介”创新联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   (二)强化金融支撑机制   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支持在沪金融基础设施机构、金融机构等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票据、绿色融资租赁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制定绿色项目入库分类指引和绿色效益核算评价方法,建立绿色项目库,建设完善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鼓励相关企业和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低碳产业基金。优化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标准,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   (三)完善能源市场机制   加快推进以现货为核心的电力市场改革,依托在沪金融市场,积极探索开发电力期货等产品。完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支持分布式绿色能源发电主体按照规定与同一配电网区域的电力用户就近交易。推进建设氢能、绿色甲醇、可持续航空燃料等产品交易平台。   (四)优化碳定价机制   完善本市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优化碳市场配额分配机制,鼓励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产品及其衍生品创新。鼓励碳金融创新,加快形成具有合理约束力的碳价机制。统筹做好绿电交易、绿证交易与本市碳排放权交易之间的有效衔接。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落户上海优势,探索与国际碳市场的衔接。   (五)完善财政保障和价格机制   市、区两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节能降碳改造、用能设备更新、能源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提升。加大对绿色建材、新能源车船等绿色低碳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推动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绿色采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机制,探索支持新型储能、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和负荷调节等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的电价机制。优化差别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建立电力接入超容用户付费机制。   (六)完善产业培育机制   落实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动态监测评估机制,适时修订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引导产业发展方向。以园区为载体,建设一批绿色低碳产业示范基地,推动新材料、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鼓励相关经营主体发展,打造一批大型绿色产业集团,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导各类服务机构提升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鼓励开展碳相关核算、评价、认证、管理、咨询等业务。   (七)强化绿色低碳管理机制   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夯实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安排,督促完成目标任务,完善各部门和各区年度节能降碳评价工作。加强节能降碳形势分析,对行业部门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季度提醒和年度预警,对各区政府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预警,加强对能耗强度下降进度滞后部门和地区的督促指导。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严格做好节能审查和验收。进一步细化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加强节能降碳目标考核评价,组织开展对标达标,督促强化能源审计和节能降碳改造、优化运行管理,加大节能监察执法力度。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建立完善碳排放管理制度。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完善产品碳足迹标准计量体系,建设重点行业和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完善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实施绿色低碳产品评价和标识认证制度。支持绿色低碳供应链链主企业组建联盟组织,推动供应链协同减碳。支持企业等经营主体开展环境、社会和治理等可持续发展实践。   (八)强化社会参与机制   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全民绿色低碳宣传教育。加快碳普惠体系建设。鼓励消费者优先购买、使用绿色家电、绿色照明等绿色低碳产品,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设施。支持举办碳中和技术、产品与成果相关会议和活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共同推进绿色低碳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