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至23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于复苓率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工作首轮联合督导检查组至苏州张家港市、太仓市两地督导检查。 在张家港,督导检查组一行首先来到张家港湾,详细了解了张家港湾生态环境现状,并与部分退捕渔民开展座谈,询问长江禁捕退捕后,渔民补偿安置、社会保障等情况。 在太仓,督导组一行从浏河口望江亭码头乘坐执法船,视察浏河口长江重点水域。 视察结束后,督导检查组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会上,苏州市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执法整治组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黄戟就苏州市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进行了汇报。据黄戟介绍,苏州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持续保持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做法有—— 一、强化组织推动。 二、强化破案打击。 三、强化综合治理。 四、强化宣传考核。 下一步,苏州市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能力建设、部门协作、宣传发动、防控建设,以更饱满的精神、更昂扬的斗志、更严密的措施,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犯罪,守护长江水域生态环境。 会上,苏州市农业农村局、长航公安局苏州分局、张家港市公安局、太仓市公安局等单位分别进行了汇报,并就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了讨论。 公安部督导检查组充分肯定了苏州和张家港市、太仓市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认为站位高、力度大、成效好,各部门整体联动,形成了打防并举、打击治理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 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各部门力量,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协同作战,实现效能最大化。 ★ 全面排摸情况。密切关注渔民生计保障,加强水产品交易地、涉鱼餐饮场所摸排,为更加精准落实各项措施奠定基础。 ★ 加强联合整治。落实部门责任、属地责任,深化协作,形成有效工作衔接机制,确保禁捕退捕工作有序开展。 ★ 加强防控查控。注重对禁捕重点区域联查联控、退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水域动态防控体系建设等重点环节的综合发力。 ★ 聚力宣传发动。通过典型案例曝光、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等,多渠道、多形式向群众宣传长江禁渔令,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张家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太仓市政府主要领导,苏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长航公安苏州分局主要领导,苏州市公安局水警支队、张家港市局、太仓市局主要领导陪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