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速》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2-06-08
  • 近日,白鹤滩水电站左岸地下厂房5号机组正式投产发电。这是白鹤滩水电站投产的第8台机组,标志着水电站一半机组已投产。新华社记者 胡 超摄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十四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是什么?《规划》对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作出哪些部署?记者采访了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和行业专家。

    跃升发展呈现四大特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装机规模已突破10亿千瓦大关,占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的比重超过40%。其中,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连续17年、12年、7年和4年稳居全球首位,光伏、风电等产业链国际竞争优势凸显。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国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攻坚期。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可再生能源要实现高质量跃升发展,如何理解“高质量跃升发展”?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我国要在短短不到10年内夯实能源转型基础,可再生能源发展势必“以立为先”,进一步换挡提速,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另一方面,可再生能源既要实现技术持续进步、成本持续下降、效率持续提高、竞争力持续增强,全面实现无补贴平价甚至低价市场化发展,也要加快解决高比例消纳、关键技术创新、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性可靠性等关键问题,进一步提质增效。

    在高质量跃升发展新阶段,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将呈现哪些新的特征?“新能源在新阶段要有新气象。”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长李创军介绍,“十四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将呈现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新特征。

    具体来看,一是大规模发展,进一步加快提高发电装机占比;二是高比例发展,由能源电力消费增量补充转为增量主体,在能源电力消费中的占比快速提升;三是市场化发展,由补贴支撑发展转为平价低价发展,由政策驱动发展转为市场驱动发展;四是高质量发展,既大规模开发,也高水平消纳,更保障电力稳定可靠供应。

    值得注意的是,区别于以往规划,本次《规划》首次以国务院9部门联合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离不开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李创军表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任务更加艰巨,对资源详查、用地用海、气象服务、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亟待完善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的土地、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强化政策协同保障。

    “这既是规划发布形式的创新,更有助于形成促进新时代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李创军说。

    可再生能源将成增量主体

    为实现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规划》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紧紧围绕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的要求,明确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消费增量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

    “从可再生能源内部看,我国地热能供暖、生物液体燃料、生物天然气等非电利用受资源条件、技术成熟度、开发利用经济性等因素影响,利用规模相对有限,‘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仍将以可再生能源电力为主。”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院长彭程表示。

    针对发电目标,《规划》提出,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番。

    彭程分析认为,在各类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定位和空间预期上,常规水电项目前期工作复杂,建设周期长,“十四五”期间投产项目基本明确,投产规模稳步增长;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等受可用资源收集与利用经济性、环保要求等约束,规模有限;光热发电、地热发电、海洋能发电尚处于商业化示范或研发阶段;资源储量大、建设场址灵活、经济性好的风电、光伏发电必须承担起新增主力责任。

    此外,《规划》还明确了消纳目标和非电利用目标: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2025年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这些目标是综合考虑了各类非化石能源的资源潜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开发利用经济性等多种因素确定的,能够为完成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0%左右和2030年25%左右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李创军说。

    为增强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特高压建设进一步提速。5月19日,国网浙江电力有限公司启动白鹤滩—浙江特高压直流线路工程(浙江段)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程建成后可将四川800万千瓦清洁水电送至浙北负荷中心。目前,该工程湖州吴兴段已贯通,为清洁电能高速入浙打通了第一站。预计到2030年,国家电网跨区跨省输电能力将由目前的2.4亿千瓦提高到3.7亿千瓦以上。

    全面进入市场化阶段

    “规划的生命在落实,《规划》提出以区域布局优化发展、以重大基地支撑发展、以示范工程引领发展、以行动计划落实发展。”李创军说。

    记者了解到,在区域布局优化发展方面,“三北”地区优化推动基地化规模化开发,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中东南部地区重点推动就地就近开发,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

    在重大基地支撑发展方面,明确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湾、冀北、松辽、新疆、黄河下游七大陆上新能源基地,藏东南、川滇黔桂两大水风光综合基地和海上风电基地集群。

    在示范工程引领发展方面,推进深远海风电、新型高效光伏电池等技术创新示范,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光伏治沙等开发建设示范,中小型抽水蓄能、村镇新能源微能网等高比例应用示范三大类18项示范工程,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

    在行动计划落实发展方面,部署了城镇屋顶光伏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乡村能源站等九大行动计划,以扎实有效的行动保障规划全面落地。

    与此同时,《规划》更突出多元融合。既强调可再生能源各品种之间的互补发展,也强调与化石能源的融合发展,同时还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新基建等国家战略,开展光伏治沙、建筑光伏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制氢等多模式创新,拓展可再生能源发展场景,着力构建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多元迭代发展新局面。

    随着政府补贴的退出和取消,作为新增主体的风电、光伏发电已经进入平价阶段、市场化发展阶段,且风电光伏发电技术装备、产业链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十四五”时期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孰多孰少、哪里多哪里少,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政府主要是做好政策供给、创造良好环境,引导规划总目标实现,不再特别扶持特定行业或给某一行业压担子。”彭程表示。(来源:经济日报 | 记者 王轶辰)

  • 原文来源:http://www.cnenergynews.cn/guonei/2022/06/08/detail_20220608124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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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任育之表示,国家能源局正在抓紧组织编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初步考虑:制定更加积极的发展目标,促进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开发利用;秉持市场理念,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由“补贴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加强科技创新,巩固提升可再生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拓宽应用场景,培育可再生能源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 2020年4月,国家能源局曾发文,要求各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编制省级可再生能源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将正式稿报送国家能源局。 近日,浙江省发改委在其官网公示了《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显示,浙江省将实施“风光倍增计划”,到“十四五”末,浙江省力争风电装机达到6.41GW以上,新增装机达到4.55GW以上。 《意见稿》明确积极推进近海海上风电,探索深远海风电试验示范。 一是大力推进海上风电建设。 积极推进嵊泗2#、嵊泗5#、嵊泗6#、象山1#、苍南1#、苍南4#等已核准项目的开发建设,适时开展一批项目前期核准工作,加快海上风电规划修编,积极争取新增海上风电项目入规,逐步探索利用宁波和温州外侧专属经济区建设海上风电,实现我省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十四五”期间,全省海上风电力争新增装机容量450万千瓦以上,累计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二是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 充分利用我省沿海沿江滩涂、工业园区和火电厂区空地等区域,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同时试点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研究点对点电源直供模式。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贯彻国家“千乡万村驭风计划”。启动老旧风电场技术改造升级。遵循企业自愿原则,鼓励业主单位通过技改、置换等方式,重点开展单机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机组技改升级,促进风电产业提质增效和循环发展 三是探索海上风电基地发展新模式。 通过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实现全产业链协同发展,重点在宁波、温州、舟山等开发规模相对集中的区域,打造海上风电+海洋能+储能+制氢+海洋牧场+陆上产业基地的示范项目,带动我省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结合海上风电开发,探索海上风电制氢、深远海碳封存、海上能源岛等新技术、新模式。 除了浙江省披露改文件外,江苏省也在日前披露了《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显示,到2025年,江苏省风电新增约11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200亿元,其中海上风电新增约8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000亿元。 《意见稿》明确,“十四五”期间江苏省将稳妥有序推进风电发展。 坚持沿海规模化发展和内陆分散式应用并举的发展思路,着力打造陆上和海上“双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形成陆海统筹发展格局,实现风能资源的科学开发和有效利用。到2025年底,全省风电装机达到2600万千瓦。 一是稳步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 加快推进盐城、南通、连云港等地存续海上风电项目建设,2021年底前力争实现盐城、南通、连云港等地主要存续海上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形成近海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以“近海为主、远海示范”为原则,发挥“统一规划、统一送出”的规模效益,通过技术引领、政策机制创新等多种方式,加快推动海上风电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优先开发风能资源好、技术成本低、并网消纳条件好的海上风电项目,稳妥推进近海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力争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建设,推动海上风电集中连片、规模化开发和可持续发展,以合理规模带动省内海上风电产业平稳发展。到2025年底,全省海上风电网装机规模达到1400万千瓦,力争突破1500万千瓦。 二是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建设。 统筹考虑开发规模与电网消纳、发展布局与环境保护、技术进步与风能利用等方面因素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化开发与分散式、小型风电开发建设并举,积极建设陆上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科学有序建设环境友好型分散式风电,鼓励因地制宜建设中小型风电项目,按变电站容量及用电负荷水平就近接入适当容量的风电机组,探索与其它分布式能源相融合的发展方式,实现分散风能的就地利用。在消纳市场、送出条件有保障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垦区农场、沿海滩涂、内陆山地丘陵等空间资源,地制宜开发风力发电,推动低风速风电形成规模,推进陆上风电平价基地建设。到2025年底,全省陆上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200万千瓦。 在发展方式方面,《意见稿》明确: (一)因地制宜推动平价示范基地建设 突出市场化、低成本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战略,进一步加快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水平提高和建设成本降低,结合场址资源条件、电网消纳和技术进步等综合因素因地制宜推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执行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平价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建设上网电价低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可再生能源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充分利用垦区农场鱼塘水面、沿海滩涂、山地丘陵、沟渠等各类空间资源,因地制宜推动盐城、南通、连云港、宿迁、镇江、淮安、扬州徐州等地建设一批风光互补、渔光互补以及农业设施相结合等不同方式和形态的“光伏+"综合利用平价示范基地和陆上风电平价示范基地。 (二)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领跑示范 充分发挥我省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开发利用较早且发展成就显著的优势,加快我省近海海域海上风电项目规模化开发,有序探索远海海上风电示范项目。积极推动国家海上风电研究与试验基地项目落户盐城,按照国际海上风电检测技术体系等相关要求,建设15兆瓦级多自由度加载全尺寸地面试验平台、120米级叶片试验平台、试验检测中心等项目实现对海上风电关键部件、整机、风电场的全面试验检测能力。加快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和高端智能技术发推动海上风电装备向大容量、高功率、智能化方向转型提升着力加强主轴承等关键技术攻关,降低海上风电建设成本江阴市以及省内泰州兴化市共7个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建设,探索与分布式发电相适应的电网技术服务管体系、电力交易机制和输配电价政策改革,形成可普遍适用的分布式发电的技术、市场和政策体系。在海上凤电等领域探索推动大用户直供电等新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模式促进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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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guo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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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芒能源获悉,6月6日,广西发改委印发《广西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广西新增风电装机1797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1497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装机300万千瓦。新增光伏装机1295万千瓦。 《规划》表示,加快推进陆上集中式风电大规模开发。在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资源有限和消纳优先原则,加快推进风电资源富集区域和消纳条件较好区域的陆上集中式风电规模化开发。加快已核准存量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并网,积极开展市级“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行动,稳步推进桂林市百万千瓦级陆上风电基地倍增行动,加快柳州、钦州、南宁、百色等设区市陆上风电基地化发展,努力推动来宾、贺州、玉林、贵港、河池、崇左、梧州等设区市扩大陆上风电并网规模。“十四五”期间,新增陆上风电并网装机规模不低于1500万千瓦。 打造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按照规模化、集约化、可持续发展要求,坚持集中连片开发,试点先行,加快发展,实现海上风电零突破,打造若干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优先推进钦州、防城港等近海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应用,鼓励按照同意送出、统一运维的模式建设,共建海缆登陆点、海上升压站(汇流站)、集控中心、运维基地、送出通道等公共设施,集约高效使用海域和海岸线,降低整体建设和运营维护成本。“十四五”期间,力争核准开工海上风电装机规模不低于750万千瓦,其中并网装机规模不低于300万千瓦。 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在具备条件的沿海港口码头等闲置土地及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人口集中区等区域,因地制宜发展接入配电网及在园区配电网、微电网内就地平衡消纳的分散式风电项目,优先鼓励部分或全部电量自发自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以县域为单位,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小容量、低电压等级的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加快实施“千村万乡驭风行动”,创新分散式风电投资建设模式和土地利用机制。 开展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 大力推进新型储能建设。加快电源侧新型储能建设,积极引导新建风度、光伏电站同步配套储能,适时推动已投产风电场、光伏电站增配储能。“十四五”期间,新增集中式新型储能装机规模不低于20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 2021年,广西完成8.861GW风电优选(保障性5.61GW、市场化3.251GW)。优选业主情况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