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三年国家能源局要求加强电力行业应急能力建设》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18-08-09
  •   8月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行业应急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各区域平衡发展、与电力安全生产风险特征相匹配、覆盖应急管理全过程的电力应急管理体系。同时提出制度保障、应急准备、预防预警、救援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能力全面提升,电力应急产业加快发展的6个分类目标。

      1、制度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完善电力应急管理责任制度,实现省、市、县三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全覆盖,建立电力企业应急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电力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和大中型电力企业电力应急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完善电力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力应急管理标准体系。构建电力应急能力评估长效机制,电力企业应急能力持续提高。

      2、应急准备能力显著加强。加强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提高预案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实现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现场处置方案全覆盖,开展智慧预案应用。加强应急演练管理,强化应急宣教培训,建设一批国家级电力应急培训演练基地,实现大中型电力企业应急管理和救援处置人员培训全覆盖。

      3、预防预警能力大幅提高。加强重要城市和灾害多发地区关键电力基础设施防灾建设,提高电网防灾抗灾能力。强化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建成电力系统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强化电力企业人身伤亡事故风险预控能力建设,大中型电力企业实现安全事故风险全评估。加强水电站大坝安全应急管理,建成水电站安全与应急管理平台。

      4、救援处置能力不断增强。完善电力企业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应急协调机制。建成多支能够承担重大电力突发事件抢险救援任务的电力应急专业队伍,加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储备,实施电力应急专家领航计划。初步建立电力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体系,启动西南水电工程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建成源网荷友好互动大面积停电先期处置综合应用项目。

      5、恢复重建能力继续强化。完善灾后评估机制,建立灾情统计系统。加强系统恢复能力建设,完善黑启动方案,创新灾变调度辅助技术,优化恢复策略。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风险分析、应急电源配置和应急演练参与。加强新型业态应急能力建设,激励社会化服务供给,实现主体责任全覆盖。

      6、电力应急产业加快发展。明确电力应急产业发展方向,开展关键电力应急技术研究应用。组建电力行业应急科研机构,促进电力应急科技文化创新。推进电力应急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电力应急产业合作机制,建设国家级电力应急产业发展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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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18-08-22
    • 一、《行动计划》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对应急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等对应急管理工作作出了明确部署,要求全面提升应急救援处置效能。 目前,我国电力系统呈现大规模特高压交直流混联、新能源大量集中接入等特点,运行控制难度加大。自然灾害频发多发,外力破坏时有发生,大面积停电风险依然存在。电力工业不断发展,电力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电力生产安全压力增加,应急管理责任体系仍需完善,应急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有待创新,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亟待提高,应急产业的支撑保障作用亟需加强。全面加强电力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电力应急管理水平势在必行。 二、《行动计划》出台目的及意义 出台《行动计划》主要是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加强制度保障、应急准备、预防预警、救援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能力建设,促进电力应急产业发展,着力提升人身伤亡事故、重特大设备事故和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减少电力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为实现电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行动计划》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包括四个部分:一是面临的形势,二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三是主要建设任务及要求,四是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分析了电力应急工作面临的形势。 第二部分确定了电力应急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总体目标、6项分类目标和9项量化指标。电力应急能力建设基本原则为:行业指导、分工负责,面向实战、突出重点,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技术引领、创新驱动。电力应急能力建设总体目标为:立足电力行业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各区域平衡发展、与电力安全生产风险特征相匹配、覆盖应急管理全过程的电力应急管理体系,制度保障、应急准备、预防预警、救援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能力得到全面提升,社会协同应对能力进一步改善,应急产业支撑保障能力大幅提高,全面实现电力突发事件科学高效应对。 第三部分从制度保障能力建设、应急准备能力建设、预防预警能力建设、救援处置能力建设、恢复重建能力建设、促进电力应急产业发展共6方面设定了主要建设任务,其中包括28项具体建设任务和14项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投入机制、强化实施评估三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要求相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细化任务;落实应急专项经费,为应急能力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加强目标管理和过程管控,定期总结评估,保障计划顺利实施。 四、《行动计划》主要特点 一是落实国家政策,注重统筹优化。《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特别明确了电力行业应急能力建设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要加强、优化、统筹国家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国家应急能力体系。国务院将多个部门和单位整合,组建了应急管理部。为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加强工作衔接,《行动计划》整合了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电力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统筹优化电力行业应急能力建设。 二是建设目标明确,关键指标量化。《行动计划》明确了总体目标和6项分类目标,有利于各单位凝聚力量、集中资源,加快推进电力应急能力建设各项工作。创新提出了9项量化指标,便于有关单位科学管理、对标考核。其中,8项指标需要达到100%:地方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编修完成率及电力应急管理机构完备率,大中型电力企业电力应急管理机构完备率、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完成率、应急管理和救援处置人员培训覆盖率及安全事故风险评估率,一级以上重要电力用户供电风险分析实施率及自备应急电源规范配置率;另外1项为时限性指标:灾害导致重大以上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及停电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的时间小于7天。 三是建设内容全面,工作重点突出。《行动计划》根据党和国家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近年电力应急管理实际,吸收采纳有关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按照应急管理全过程设定了主要建设任务。在应急制度方面,重点加强应急预案体系、法规制度体系和应急标准体系建设,构建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处置后评估机制;在应急队伍方面,重点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应急专业队伍、应急后备队伍和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在应急技术方面,重点提高电网防灾抗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人身安全风险预控和电力系统恢复能力;在协调共享方面,重点提高应急指挥协调联动、应急队伍相互调配、应急物资储备与共享能力;在支撑保障方面,重点加强应急演练与救援基地、应急指挥与管理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电力应急产业体系发展和关键电力应急装备研发。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今冬明春 电力行业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1-12-13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今冬明春 电力行业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国能综通安全〔2021〕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好今冬明春电力行业火灾防控工作,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清醒认识今冬明春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疫情反复、电力供应紧张等多重因素叠加下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防控火灾的责任感、紧迫感,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聚焦重要领域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今冬明春电力行业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二、重点任务 (一)防范电力领域高风险和敏感场所火灾事故 抓好电力领域高风险场所火灾防控检查治理。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高风险场所火灾防范,结合冬春季特点制定严密措施,针对高压电力充油设备、输配电设备“树线矛盾”突出区域、发电厂储煤储氢储油储气和危化品储存地、施工爆炸物储存地以及其他易燃易爆高火灾风险场点,加大检查巡视力度,严格排查治理各类消防隐患,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设备过载运行和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隔热保温材料等问题,加强消防装备设施配备和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不断提升电力行业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全力防范火灾事故影响敏感场所可靠供电。电力企业要对生产指挥中心、核心机房等事关电力安全生产秩序的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挂账整改、照单销号。要全力防范火灾引发供电全失导致医院、集中隔离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涉疫重点场所,以及政府、军队等重要电力用户失电等情况的发生。 (二)预防和减少电力企业小单位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 电力企业要对本单位生产办公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营地以及基层单位开展安全检查,深入排查用火用电、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值班值守等方面风险隐患,重点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用火用电等问题,落实基层监管。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要采取临时停产停用措施并立即整改。 (三)防范电力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风险 电力企业要开展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排查和评估设置在人员密集、高层地下、易燃易爆品周边等场所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对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依法予以停用、搬离。强化新能源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源头管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强化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电力消防安全风险管控 加强重大活动重要电力设施消防安保力度。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相关电力企业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针对密集输电走廊、重要发电厂、枢纽变电站等重点部位开展电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加强活动举办地关键环节防范。周边地区要组织对重要基础电力设施逐一开展排查,提高防火巡查检查频次,筑牢安全屏障。 增强重要节点电力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各单位要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火灾防控,广泛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各地方电力管理部门要以联合检查、交叉检查、错时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电力企业加强巡查看护,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力量,认真做好电力生产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 (五)强化电力消防安全宣教培训 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宣教培训工作,广泛开展电力生产运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宣教培训活动,突出抓好基层班组这一基础环节,采用影视宣教、安全讲座、专项培训、消防演练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一线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1年12月10日前)。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1年12月11日至2022年3月25日)。各单位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教培训力度,定期研判调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单位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强化指挥调度,定期会商研判,下大力气消除电力行业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电力企业总部要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督促指导,促进消防安全管理提质增效。 (二)加强电力安全风险隐患综合整治。电力企业要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报告;要全面推行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鼓励引导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及时推进工作。请各单位按照要求,有序开展防控工作,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动员部署及防控工作情况报送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   联系邮箱:yingji@nea.gov.cn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