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需矛盾凸显 呼和浩特要严格水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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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越南电力供需矛盾突出》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05-20
    • 越南是制造业中心,也是亚洲增长最快的经济体之一,强劲的工业化进程推动了其对能源和电力的需求。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越南电力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原有的电力设施并没有及时更新换代,使得该国电力需求已经超过电力产能,电力结构亟待转型升级。越南电力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但受限于电网消纳能力,能源投资也面临一定风险。 投资环境 1、国家概况 越南位于中南半岛东部,北与中国接壤,西与老挝、柬埔寨交界,东面和南面临南海。越南海岸线长3260多公里。 越南全国划分为58个省和5个直辖市,人口为9826万(2021年),有54个民族,京族占总人口86%,主要语言为越南语。 2020年,越南国内生产总值为3430亿美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3521美元。 1986年革新开放以来,越南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形成了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 越南和世界上15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关系。近年来越南对外贸易保持高速增长,对拉动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越南主要贸易对象为中国、美国、欧盟、东盟、日本、韩国。 2、能源资源情况 越南已探明煤炭储量约38亿吨,其中优质无烟煤约34亿吨,主要分布在广宁省境内,其余为褐煤和泥煤,主要分布在红河三角洲地区和湄公河三角洲地区;已探明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分别约为2.5亿吨、3000亿立方米,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和红河、湄公河三角洲地区。 但本国的化石能源产出不足以支撑越南的经济增长需求,近年来越南已从能源净出口国成为净进口国,一次能源对外依存度较高。 可再生能源方面,越南风能资源理论蕴藏量20.99亿千瓦,具有较高的开发潜力。越南拥有3000千米长的海岸线,沿海地区风能资源较为丰富,部分地区年均风速可达8.0米/秒以上。 越南位于热带地区,具有丰富稳定的太阳能资源。越南年日照量在2000-5000小时左右,平均太阳能密度为150千卡/平方厘米,约等同于4390万吨的石油。 越南水电资源技术可开发容量约3100万千瓦,可开发水力资源主要集中在红河流域和湄公河流域,目前越南大中型水电资源已基本开发完毕。 电力市场概况 1、 能源电力结构 越南2022年第一季度电力产出(包括进口电力)为63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8%。其中煤电占45%,水电占26.1%,气电占12%,可再生能源占15.9%,进口电占0.7%。 截止2021年底,越南全国电力系统总装机容量达到76620兆瓦,比2020年增加近7500兆瓦。包括风电和太阳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20670兆瓦,比2020年增加3420兆瓦,占比27%。越南电力系统规模在总装机容量方面跃居东盟地区首位。 2、电力工业体制 越南电力行业由工业和贸易部(MOIT)管辖,MOIT下的能源总局负责整体能源规划和政策,越南电力监管局(ERAV)负责建立和监督电力市场、电力规划、电价监管和许可。 国有的越南电力集团(EVN)是集全国电力生产、供应和分配调度于一体的电力中枢企业。EVN垄断了输配电环节,并拥有全国42.6%的发电装机。 越南目前处于电力体制改革之中。越南的电力批发市场已于2019年正式运行,截至2020年底,约四成发电装机已经参与到批发市场中,符合条件的电力用户和配售电企业可以通过批发市场购买电力。根据越南的电力市场发展路线图,越南将在2023年启动电力零售市场。 3、电价分析 越南政府严格监管电力零售价格,电力零售价格由MOIT制定并需要总理批准。 为吸引更多私营企业投资开发独立电力项目(IPP),MOIT和EVN一直在制定电力价格逐步取消政府控制的路线图。2010年以来,越南电价上涨了9倍。 4、可再生能源发展 据2020年4月发布的第13/2020/QD-TTg号决定,越南的太阳能上网电价固定为7.09 美分/千瓦时(地面电站)和7.69美分/千瓦时(漂浮电站),屋顶太阳能保持8.38 美分/千瓦时。 越南的海上风电上网电价为9.8美分/千瓦时,原定实施到2021年11月截止,由于新冠疫情,截止日期延长至2023年底。 对于可再生能源,政府还启动了直接购电协议(DPPA)试点计划,可再生能源发电商可以直接向企业客户销售电力。DPPA计划的规模预计在400至1000兆瓦之间,它适用于容量大于30兆瓦的风能和太阳能发电方,以及22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工业制造电力用户。 5、国家电力发展规划 越南第八个电力发展规划(2021-2030年)(PDP 8)草案自2021年3月首次亮相以来已进行了数次调整,最新版本已于2022年5月提交总理审批。 据2021年10月MOIT提交的PDP8草案,越南2030年可再生能源(含水电)发电占比将达到31.5%,2045年将再次提高到36.3%以上,其中太阳能、风能发电到2030年将占11%,到2045年将占27.2%。在2022年2月修订的PDP8草案中,越南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含水电)的份额调整为仅占23%。 MOIT在最新的PDP8草案中提议,到2030年越南总装机容量将约为146吉瓦,到2045年总装机容量将超过352吉瓦。 电力市场分析及预测 1、可再生能源发展前景 根据最新的PDP8草案,越南可再生能源将以合理的比例得到优先发展。 据MOIT测算,到2030年越南将开发5吉瓦海上风电,到2045年海上风电将增加到40吉瓦左右,在电源结构中占比12%。 到2045年,陆上和近岸风电将增加5吉瓦,大型太阳能发电将增加5吉瓦,氢气柔性热电将新增4.3吉瓦,水电及蓄电池发电新增5.4吉瓦,屋顶太阳能发电新增3.4吉瓦。 2、疫情后电力需求增长有望加速反弹 越南电力集团副总经理吴山海曾在2021年9月的一次国际会议上透露,目前越南的总电力需求为43吉瓦,受到新冠疫情影响,2020-2021年越南电力需求增速下降,而2016-2019年平均增速为10%左右。 他表示,越南政府一直在努力遏制新冠疫情流行,同时保持社会经济增长。在2022-2030年期间,越南的电力需求有信心恢复并以每年7%-9%左右的速度增长。 投资越南电力市场优势及风险分析 1、投资越南电力市场的优势 越南在吸引外国投资方面具有以下优势:政局稳定,经济发展较快,越南共产党和政府执政能力较强,政策具有连续性,注重经济建设;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地理位置优越,海岸线长达3260公里,港口众多,运输便利;越南投资法较为开放、完善,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基础法律保障和较大力度的优惠政策;对外开放程度较高,投资者可利用东盟经济共同体、中国-东盟自贸区等自由贸易平台接近更广阔的国际市场;基础设施需求大。在发展利用新能源的大趋势下,越南对发展可再生能源表现出强烈的兴趣。 2、投资越南电力市场的风险 越南现有的能源基础设施不足,电网薄弱,这将阻碍发展,尤其是可再生能源。在新能源投资迅猛发展的同时,越南也出现了严重的弃光现象。 在最新的PDP 8草案中,MOIT预计未来15年电网基础设施升级将需要520亿美元。但受到长期以来终端电价偏低的影响,EVN的财务状况不容乐观。 越南正在尝试允许私人企业参与投资输配电网,这对私人资本来说意味着更多机会,但投资者也可能面临输变电的法律框架、协议合同不完善等问题,投资项目建设前期需进行通盘考虑。
  • 《刘雅鸣: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长江流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7-08-10
    • . 来源:长江水利网 时间:2016年03月21日 这个用来记录和显示点击数: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 刘雅鸣 今年3月22日是第二十四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二十九届“中国水周”。联合国确定今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水与就业”(Water and Jobs)。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是“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纽带,承载着流域内外广大人民的福祉和希望。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江的治理开发与保护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为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必须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剧,流域内洪涝灾害频繁、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剧、水利设施薄弱、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愈加凸显,已经成为制约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瓶颈。 当前和今后5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的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新理念。同时,中央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提升为国家战略,要求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十三五”规划纲要把强化水安全保障摆在重要位置,对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项目建设、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进行了科学规划,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治理作出了重点安排。这些都为做好新时期治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水利部的要求,切实把握长江流域基本水情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积极践行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扎实推进长江流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快实现从粗放用水向节水减排转变、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局部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统筹解决流域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问题,为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一要大力加强长江水生态保护和修复。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统筹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更加注重水生态保护。坚持节水优先方针,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立联合防污控污治污机制。积极实施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生态自然修复和预防保护,继续推进长江上中游、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抓好生态脆弱河流治理,实施退耕还林还湿,恢复河湖生态功能。进一步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以水系为脉络,构建系统完整、空间均衡的水生态格局,强化河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探索不同地区、不同水资源条件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建立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标准和监督管理体系。 二要认真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要加快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推进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工作。严格用水总量和最小流量控制管理,保障经济转型升级的合理用水需求,抓紧完成长江流域重点河流水量分配工作,积极推进重点河流年度水量分配和用水计划管理。有效控制水资源消耗强度,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积极推进建立符合市场导向的水价形成机制,探索建立水权交易制度。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及未来发展的适应性分析,探索增强水资源承载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长效机制。积极推进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引导经济社会高效用水、生产力合理布局。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要切实加强水功能区纳污红线管理。要健全水资源保护补偿机制,着眼于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强化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先导作用和刚性约束,完善水功能区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制度,健全水功能区水质评价和考核体系。探索建立水功能区影响评价制度,完善水功能区监测管理制度。严格入河排污口管理,对排污口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入河排污口,强化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严守红线。进一步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面开展以“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为目标的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污染源综合整治。 四要着力强化水资源统一配置调度。要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统筹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流域水资源配置结构,积极推进骨干水源工程以及提引调水工程建设。统筹防洪、供水、发电、航运、灌溉、生态环境等多目标要求以及流域内外用水需求,推进长江干支流控制性水库及下游引江枢纽等重要水工程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不断完善流域水量调度方案体系,强化对各类蓄引调水工程的调度与管理,充分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积极探索水库群联合调度、跨地区多部门协商的联席会议制度等机制,研究制定长江干支流控制性水库群联合调度方案,逐步建立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机制,建立以控制性水库为主的长江整体调度模型和水资源管理系统,提高水资源整体利用效率和效益。 五要不断提高水资源监测监控能力。积极推进流域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强化水资源的实时监控,提高水资源监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控制断面监测设施、取用水户水资源监测和用水计量设施等,加强监测站点布局,健全水量、水质和水生态监测网络,推进资源信息整合,构建流域与区域、行业与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强化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测,完善省界断面水量水质同步监测,开展省界和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水量和水生态等监测与分析工作,建立流域河湖健康评估体系。加强突发水污染应急监测体系和水资源保护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强化生态调度、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等关键技术研究,为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提供支撑保障。 六要全面加强流域水行政管理。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继续推进《长江法》立法研究和重点水事立法。创新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协商协调机制,以汉江流域为试点,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席会议制度。坚持依法治江管水,围绕流域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开展水利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规范流域水事秩序。结合开展“七五”普法和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纪念宣传活动,开展以“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为主题的水利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水文化,提升公众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认知,倡导先进的水生态伦理价值观和适应水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大力宣传节水和洁水观念,培育公民水道德观念,凝聚流域公众爱水、惜水、亲水、护水的共识,为依法治水管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水资源是经济发展的约束性、先导性、控制性要素,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在水利部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当前水利改革发展的大好形势,认真履行流域管理职责,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努力开创长江流域“十三五”治水兴水管水新局面。 责任编辑:周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