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我国炼油行业原油进口体制调整进入高潮,为规范有序确定新增进口原油使用企业及用油数量,促进炼油行业淘汰落后、结构调整及产业升级,在通知发布之日前建成投产、尚未使用进口原油的原油加工企业,经确认符合条件并履行相应义务的前提下,可使用进口原油。办法公布以来,炼油行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方面取得明显效果,国内成品油市场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多元化市场竞争局面基本建立,为全面推进油气行业市场化改革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炼油行业依然存在某些深层次问题和矛盾,需要对现行政策进行调整,重点在于加强产业优化和调整,避免产业盲目发展和无序发展,坚决抑制低效或无效产能过度发展,确保产业健康发展,在此背景下,国家发展改革委终止接收企业申报材料,符合当前炼油行业发展的实际。自《通知》执行以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独立炼油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淘汰了部分落后产能,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了炼油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保持和提高了行业就业能力,促进成品油市场多元化格局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