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布2019年首批分布式光伏项目补贴名单》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19-10-16
  • 上海市3844个分布式光伏项目符合条件列入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目录

    据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的《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目录的通知》了解到,上海市2019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已经结束。3846个新能源项目(包括1个海上风电项目10万千瓦,1个综合能源项目的光伏部分0.21千瓦和3844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其中263个企业投资光伏项目共计13.98万千瓦和3581个户用分布式光伏共计2.53万千瓦)符合条件,列入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目录予以支持。

    《通知》要求市电力公司从2019年3季度开始,做好本批奖励项目电量统计工作。从2019年4季度开始,每季度第1个月初将奖励项目的上季度实际上网电量和应奖励金额报我委(分布式光伏和个人光伏项目,初次申报电量的起始时间以并网时间为准),并在市财政资金到帐后10个工作日内转付项目投资主体,奖励时间为5年。请各有关区发展改革委做好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发挥应有的效益。

    此外,《通知》就部分企业名称变更明确 :1、经嘉定区发展改革委申请核实,已纳入2018年第一批目录的“协步新能源科世达华阳汽车园高路77号290KW(一期148.2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名称从“上海协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协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经闵行区发展改革委申请核实,已纳入2015年第三批目录的“上海电力工业学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名称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高级培训中心”变更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才开发中心”。

    3.经青浦区发展改革委申请核实,已纳入2017年第一批目录的“米昂新能源租赁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康园路399弄471号屋顶建设4.64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名称从“米昂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变更为“米昂光伏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已纳入2016年目录的“上海交蓝实业有限公司利用青浦区水都南岸2期312幢屋顶建设6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收益权由上海交蓝实业有限公司转让给上海独秀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4.经金山区发展改革委申请核实,已纳入2016年目录的“上海帅翼驰铝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名称从“上海帅翼驰铝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帅翼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已纳入2016-2018年目录的“枫泾镇贵泾村村委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15个建设单位为经济合作社的光伏项目,单位名称根据市农委要求统一变更(详见附件4)。

    5.经金山区发展改革委申请核实,已纳入2018年第一批目录的“金山区亭林镇敬老院20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属于优惠电价用户,奖励标准从0.25元/千瓦时调整为0.4元/千瓦时;根据崇明区发展改革委转报并核实,已纳入2018年第二批目录的“庙镇民华村村委会25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属于优惠电价用户,奖励标准从0.25元/千瓦时调整为0.4元/千瓦时;根据奉贤区发展改革委转报并核实,已纳入2018年第二批目录的“奉贤曙光中学26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属于学校屋顶项目,奖励标准从0.25元/千瓦时调整为0.55元/千瓦时,奖励起始时间均不变;由于补贴标准差异造成的前期电量奖励资金拨付差额,请市电力公司在下一期奖励资金申报中一并申报。

相关报告
  • 《上海:光伏项目最高补贴0.55元 连补5年》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制造与材料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冯瑞华
    • 发布时间:2019-01-07
    • 上海市发改委公布了2018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目录,共1个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20000千瓦),38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共11089.185千瓦)和1297户个人光伏(共8271.17千瓦)符合条件,列入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目录予以支持。 通知要求市电力公司从2018年4季度开始,做好本批奖励项目电量统计工作。从2019年1季度开始,每季度第1个月初将奖励项目的上季度实际上网电量和应奖励金额报我委,并在市财政资金到帐后10个工作日内转付项目投资主体,持续时间为5年。
  • 《两部委公布2019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19-06-12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 发改办能源〔2019〕5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监管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各有关发电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要求,共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向国家能源局报送了2019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名单,总装机规模2076万千瓦。现予以公布。   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组织所属有关省级电网企业按照平价上网项目有关政策要求,认真落实电网企业接网工程建设责任,确保平价上网项目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按项目核准(备案)时国家规定的当地燃煤标杆上网电价与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单位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不少于20年)。请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协调推进有关项目建设,加强对有关支持政策的督促落实。   请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和电网企业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有关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文件,在附件3明确的风电、光伏发电交易规模限额范围内,根据就近消纳能力组织推进,做好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