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存在问题与治理措施》

  • 来源专题:水体污染治理
  • 编译者: wangyang
  • 发布时间:2020-12-29
  • 截至2017年底,全国29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排查确认黑臭水体2100个,其中轻度黑臭的有1390个,占66.2%,重度黑臭的有710个,占33.8%。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各地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黑臭水体治理取得积极进展,但部分城市整治进展滞后,治理任务十分繁重。截至2019年底,全国29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含州、盟)共有黑臭水体2899个,消除数量2513个,消除比例86.7%。其中,36个重点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有黑臭水体1063个,消除数量1023个,消除比例96.2%;259个其他地级城市有黑臭水体1836个,消除数量1490个,消除比例81.2%。全国共有57个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低于80%。

    截至2019年底,长江经济带11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有黑臭水体1372个,消除87.0%,其中12个重点城市消除95.6%,其他地级城市消除84.3%。黄河流域4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有黑臭水体253个,消除88.5%。一是控源截污不到位。主要存在城镇污水管网不配套、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存在非法排污口、截流的污水未经处理异地排放、雨污合流等问题。

    二是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处置措施不到位。黑臭水体河面存在大面积漂浮物,河岸存在大量随意堆放的垃圾,部分堆放点管理差,垃圾无人清理,雨水冲刷导致垃圾进入河道。

    三是内源污染未得到有效解决。部分黑臭水体存在内源污染问题,重污染底泥没有得到有效清除,已完成整治的河道依然存在大面积的翻泥现象,清淤底泥随意堆放,易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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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农业立体污染防治
    • 编译者:季雪婧
    • 发布时间:2018-12-18
    • 摘要:由于我国近几十年来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发展速度加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没有及时跟上,使得一些城市水体尤其是中小城镇水体直接成为工业、农业及生活废水的主要排放通道和场所,导致城市水体大面积污染,引起水体富营养化,形成黑臭水体,严重影响城市生活环境和形象,黑臭水体问题成为老百姓是看得见、摸得着、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为了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和形象,切实提高人居环境,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指导性文件推进黑臭水体整治。 下面文章将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进行分析。 关键词:黑臭水体;原因;整治技术 引言 城市黑臭水体不仅给群众带来了极差的感官体验,也是直接影响群众生产和生活的水环境问题。城市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全国大部分城市河段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尤其各大流域的二级、三级支流的黑臭问题更加突出,且劣化程度逐年提高。 国务院2015年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1 关于黑臭水体的定义、分级 黑臭水体是指因过量纳污、超出其水环境容量而导致变黑、发臭的水体,通常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水质标准,溶解氧小于2.0 mg/L。多位于人口密集、污染负荷强度大、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区域,主要包括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县城及中心镇等区域内水体。根据黑臭程度的不同,可分为“轻度黑臭”和“重度黑臭”两级。 对于城市黑臭水体,有两点需要明确:一是明确范围是城市建成区内的水体,也就是居民身边的黑臭水体;二是从“黑”和“臭”两个方面界定,即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或)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以百姓的感观判断为主要依据。 2城市黑臭水体分类及整治遵循的原则 调查总结分析发现,根据污染特性,可将城市黑臭水体分四大类:(1)滞留、缓流型黑臭水体,因为水动力学条件差,故换水率低,导致水体局部发生黑臭现象;(2)雨污混流黑臭水体,目前雨污混结的现象还是很严重,也会导致黑臭现象的发生;(3)未完全截污的黑臭水体,目前我国仍有大量城市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水域造成黑臭水体的形成;(4)生态基流匮乏的黑臭水体,主要出现在我国的北方缺水城市。 “综合整治、因地制宜、长效安全、统筹规划、技术组合”是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的基本原则。根据各种因素的不同,如污染成因、程度、水文水质、治理目标等,我们需遵从以上原则,统筹规划,选择最合适的方案,以期能长久有效的改善水质,提高居民生活环境。 3 黑臭水体整治技术 黑臭水体形成原因有2个主要是:外源应为点源、面源即污水排放口、雨水、地面径流等,内源应为河底底泥释放、水生植物腐烂等,其中溶解氧是水体发生黑臭的关键性因素。改善水体必须改善水体的缺氧或厌氧环境,控制水体污染物进入量,修复水体生态系统,恢复水体自净能力。根据国内外相关经验,参照住建部和环保部出台的相关技术指南和政策,目前常用的整治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3.1 内源控制技术 内源控制技术主要包括清理水生植物残渣和清淤疏浚。清理水生植物残渣可以避免这些残渣进一步腐蚀,消耗水中的氧气并释放污染物,可以降低黑臭水产生的概率;清淤疏浚通过较少污泥含量,从而可有效降低污泥中有机物的释放,迅速减小水体的内部污染,比较适合污泥严重的水体的初步治理时期。 3.2 外源减排技术 外源减排技术主要包括直排污水原位处理、面源控制及截污纳管。针对直排污水采用原位处理可迅速除掉水体中的悬浮物及部分有机物等,该技术优点是成效快、周期短且不受管网限制,缺点是时间太短,无法截流;面源控制主要针对的是雨水径流,其中又包括初期雨水控制技术、低影响开发技术及生态护岸技术等。截污纳管是指新建或改造沿岸的污水管道,形成一个污水处理系统,从而根本上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 (1)截污纳管 从源头控制污水向水体排放,主要用于水体沿岸污水排放口、分流制雨水管道初期雨水或旱流水排放口、合流制污水系统沿岸排放口等永久性工程治理。截污纳管是黑臭水体整治最直接有效的工程措施,也是采取其他技术措施的前提。通过沿水塘、河岸、湖边铺设污水截流管线,并合理设置提升(输送)泵房,将污水截流并纳入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对老旧城区的雨污合流制管网,应沿河岸或湖边布置溢流控制装置。无法截流污染源的,可考虑采用就地处理等工程措施。严禁将城区截流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河流下游。实际应用中,应考虑溢流装置排出口和接纳水体水位的标高,并设置止回装置,防止暴雨和涨潮时倒灌。截污纳管技术工程量和一次性投资大,工程实施难度大,周期长,截污将导致河道水量变小,流速降低,需要采取必要的补水措施。截污纳管后污水如果对现有城市污水系统和污水处理厂造成较大运行压力,需要设置旁路污水处理设施。 (2)面源控制技术 主要用于城市初期雨水、冰雪融水、畜禽养殖污水、地表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源的控制与治理。可结合海绵城市的建设,采用各种低影响开发(LID)技术、初期雨水控制与净化技术以及生态护岸与隔离技术等。面源控制工程量大,影响范围广。雨水径流量及径流污染控制需要水体汇水区域整体实施源头减排和过程控制等综合措施,系统性强,工程实施经常受当地城市交通、用地类型控制、城市市容管理能力等因素制约,工期较长。 3.3生态修复技术 主要包括岸带修复、生态净化和人工增氧等,修复水体生态环境,恢复水体自净能力。岸带修复主要用于已有硬化河岸(湖岸)的生态修复,属于城市水体污染治理的长效措施。采取植草沟、生态护岸、透水砖等形式,对原有硬化河岸(湖岸)进行改造,通过恢复岸线和水体的自然净化功能,强化水体的污染治理效果;生态净化可广泛应用于城市水体水质的长效保持,通过生态系统的恢复与系统构建,持续去除水体污染物,改善生态环境和景观,主要采用人工湿地、生态浮岛、水生植物种植等技术方法,利用土壤-微生物-植物生态系统有效去除水体中的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综合考虑水质净化、景观提升与植物的气候适应性,尽量采用净化效果好的本地物种,并关注其在水体中的空间布局与搭配;人工增氧作为阶段性措施,主要适用于整治后城市水体的水质保持,具有水体复氧功能,可有效提升局部水体的溶解氧水平,并加大区域水体流动性。 3.4补水活水技术 补水活水技术主要包括再生水补给、清水补给。作为城镇稳定的非常规水源,再生水经济有效,可将其引入黑臭水体,起到减小水力停留时间及增大流量的作用,最终改善水质。一般用于整治缺水城市或枯水期的黑臭水体;清水补给是指向黑臭水体中引入洁净的地表水,从而加快了污染物转移,最终达到改善水质的目的。一般用于整治滞留、缓流型黑臭水体。 3.5 水质净化技术 水质净化技术主要包括复合净水剂技术、人工增氧技术、人工湿地、生态浮岛及微生物强化净化。作为目前国内外普遍采用的技术,复合净水剂技术简单经济,它的原理是净水剂能絮凝水中的悬浮颗粒、胶质或溶质,产生絮状沉淀从而达到净化的目的。若直接投加,产生的沉淀仍然在水体中,并未真正去除,还有“复发”的可能,故应进行水体外循环处理;人工增氧技术是经过人工曝气,向黑臭水体中充入空气或臭氧或纯氧,从而提高水中氧浓度,增加水体的自净能力,阻止厌氧反应的发生,从而阻止了黑臭现象的发生,一般用于水质改善阶段;人工湿地是指模拟自然湿地系统人工建造的湿地系统,它依据的是植物和土壤组成的生态系统所具有的净化功能。一般用于整治滞留、缓流型黑臭水体;生态浮岛是指人为的构造水生植物系统,利用该系统降解水中污染物,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适用于黑臭水体治理的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阶段;微生物强化净化是指人为加强微生物的降解作用,从而加快了黑臭水体中污染物的转化及分解。 4结束语 整治黑臭水体涉及到各个学科,如工程学、自然科学、管理学、经济学及社会学等。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可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清水补给;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的基本技术路线具体实施,其中控源截污和内源治理是选择其他技术类型的基础与前提,生态修复是维护水质的保障。
  • 《江苏今年计划实施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已完成八成》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8-09-29
    • 苏州市吴江区柳胥河,两岸柳树低垂,河里流水清清。而就在去年6月之前,这条河还是一条散发着臭气的黑水河。柳胥河“丑小鸭变天鹅”的故事,在我省的每一个城市里都正在发生。它们是我省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为百姓点赞的民生工程。 9月21日,省政府在苏州举行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现场推进会,这是继去年7月省政府在宿迁召开现场推进会之后,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 160个城市黑臭水体碧波重现 据省整治办统计,近两年,全省累计完成黑臭水体整治160个,整治长度320余公里,清淤疏浚400余万立方米,整治改造河道两侧排口1700多个,敷设截污管道200余公里,建设改造沿岸绿化和滨水空间100万平方米以上。通过整治,越来越多的黑臭河道重现碧波美景。 省住建厅副厅长陈浩东在会上通报全省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完成情况:今年计划实施黑臭水体整治项目129个,截至8月底,平均进度为78.74%。水质检测达标率87%,比去年提高44个百分点。 陈浩东提出,目前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整治进展不平衡,南京、徐州、常州、苏州到今年年底基本完成整治任务,但盐城、淮安、扬州、南通等市整治任务十分繁重;个别城市摸排不细,整治范围未覆盖全部建成区,整治不全面;个别城市整治后的水体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出现返黑返臭现象。 加大整治力度,启动省级专项督查 省环保厅副厅长潘良宝介绍说,今年5月8日至21日,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派出督查组,对我省南京、无锡、扬州3个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认定3个市已完成整治45个黑臭水体,但也发现有10个水体未消除黑臭、有12个水体存在问题,同时,新发现黑臭水体33个。8月底前,3个市向生态环境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为此,省环保厅将开展省级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完成既定目标。 “省级专项督查”通过查阅资料台账、入户调查、水质监测、现场“走河”、举报核实等步骤,重点督查黑臭水体整治相关制度的建立情况、黑臭水体整治实质性措施落实情况、黑臭水体整治成效、企业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情况。同时,对督查期间群众举报的疑似黑臭水体进行核实。 督查结束后,将督查发现问题清单移交各市政府,要求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开。省环保厅要求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力度,坚持系统思维,从“长治久清”目标出发,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还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 重建城市水体良性生态系统 会议组织现场观摩了吴江区柳胥河整治、相城区夏圩港整治、姑苏区新湘苑小区污水管道非开挖修复、苏州高新区“畅流活水”4个项目。4个项目代表了对四种不同水体环境的针对性解决方案,整治完成后,均实现城市水体良性生态系统的重建。 柳胥河所在柳胥村,外来人口众多、周边企业和个体商户云集。柳胥河截污不彻底,加之水源不足、流动性差,成了一条黑臭河。为了整治柳胥河,吴江区新建2500米截污管道和一座污水提升泵站,进行封堵排污口、清除河底淤泥等一系列工作。同时,利用吴江区城北污水处理厂尾水补充柳胥河,新建一座溢流坝、提升柳胥河水位,让清澈的河水每日不歇地流动起来。柳胥河整治工程去年12月底完工。记者看到,河底已长出碧绿的水草,新的生态系统正在逐渐形成。 而苏州高新区“畅流活水”项目则实现让更大区域范围的水流动起来。苏州高新区西临太湖、东依苏州古城,受自然地形限制,东西向水系受阻,河水流动性差。苏州高新区设计了“北引”和“西引”相结合的方案,新建饮水闸站两座、船闸枢纽一座、调水控制闸8座。通过这些新建设施,“北引”沟通南北水系,“西引”沟通东西水系,解决整个东部城区的清水补充和水体激活。.